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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鐵路火工品臨時存放點 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shù)牡攸c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shù)缆?%,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1)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shù)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shù)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shù)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shù)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jù)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
第2篇 鐵路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shù)牡攸c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shù)缆?%,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1)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shù)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shù)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shù)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shù)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jù)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14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
第3篇 火工品臨時存放點 安全措施
第一章、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shù)牡攸c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所在單位派出所備案,沒有派出所的地方向鄉(xiāng)人民政府進行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shù)缆?%,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shù)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shù)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shù)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shù)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jù)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
第4篇 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第一章、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shù)牡攸c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所在單位派出所備案,沒有派出所的地方向鄉(xiāng)人民政府進行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shù)缆?%,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Υ鎺靸葢袠擞浧贩N、規(guī)格和數(shù)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shù)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shù)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shù)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jù)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14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