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輸系統(tǒng)供配電安全管理標準
1? 本標準適用于集輸系統(tǒng)供配電
2? 引用標準: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規(guī)范
3 安全管理標準
3.1? 一級油氣集輸廠(站)應采用雙電源供電方式。
3.2? 配電室應設應急照明,門應外開并能自動關閉,應采用不能開啟的自然采光窗。電容器室應通風良好。
3.3? 電纜溝應無積水,地溝應封堵。
3.4? 用電設備用及線路走向應合理,導體選擇及線路敷設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線路應無老化、破損和裸露現象。
3.5? 配電間應有“當心觸電”安全標牌,配電柜前應鋪絕緣膠皮。
3.6? 配電閘刀應掛“運行”、“檢修”、“禁止合閘”等標牌,并與運行狀
3.7? 電氣設備檢修時,配電室送電閘刀應掛“禁止合閘”標牌,并有專人監(jiān)護。
3.8? 電氣設備的接地應完好、可靠。
3.9? 配電室內應按規(guī)定配齊合格的安全用具,并定期送檢。
3.10? 戶外變壓器應有圍欄,有變壓器室時應上鎖。
4? 變、配電室事故預案
4.1? 火災預防
4.1.1? 變、配電室的屋頂、門、窗等防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陰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陰雨時漏雨造成短路而發(fā)生火災。
4.1.2? 門、窗、電纜溝、穿墻洞等處防小動物措施要完好,防止小鳥、老鼠等進入,造成短路發(fā)生火災。
4.1.3? 電纜溝、電纜溝墻壁一定要嚴密,防止油品、油氣竄入、滲入,遇電火花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4.1.4? 配電室正壓通風設施、瓦斯報警儀等,要經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使之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
4.1.5? 變、配電室防過載、防過熱、防接地、防接觸不良、防電纜老化、防雷電接地等安全技術措施要齊全完好。
4.1.6? 消防器材放置的地方要安全、干燥、取用方便。
4.2? 火災撲救:
4.2.1? 電氣設備著火,應立即用1211、co2、干粉等滅火器,對準著火點,直接撲救。但要注意滅火器至高壓電氣的安全距離,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4.2.2? 配電室電纜溝油著火,先停電,再用干粉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并注意保護電氣設備和電纜。
4.2.3? 配電室電纜溝、電氣設備、房屋建筑等均已著火,火勢很大無法控制,應立即斷電滅火,直接用干粉器等進行撲救;在無法斷電的情況下,應立即進行帶電滅火。
第2篇 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
規(guī)范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供配電設備設施良好運行。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的實施情況。
3.2機電維修部變配電室組長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
3.3變配電室值班電工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巡視監(jiān)控
4.1.1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每班巡視兩次高壓開關柜、變壓器,每兩小時巡視一次;中班巡視三次配電柜、電容柜,每周巡視一次落地箱、電表箱。
4.1.2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規(guī)定的頻次進行檢查、巡視、監(jiān)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視點的時間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
4.1.3巡視內容:
a)變壓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處是否漏油,變壓器運行是否超溫(85℃);
b)有無異常響聲或氣味;
c)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燈是否正常;
d)單相、三相電壓是否在額定值的+10%范圍以內,是否超載運行;
e)各種接頭是否有過熱或燒傷痕跡;
f)防小動物設施是否完好;
g)接地線有無銹蝕或松動;
h)各種臨時用電接駁情況;
i)各種標示牌、標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齊全,是否存放于規(guī)定位置;
k)按時開關管轄區(qū)域內路燈、燈飾或噴水池,及時維修好轄區(qū)內路燈。
4.1.4對于巡視中發(fā)現的問題,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如實的匯報給組長或主管,在組長或主管的協同下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和《供配電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
4.2異常情況處理
4.2.1觸電處置。發(fā)現有人觸電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保持鎮(zhèn)靜、保持頭腦冷靜,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進行緊急搶救:
a)拉開電源開關、拔去插頭或熔斷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開電線或用絕緣工具(平口鉗、斜口鉗等)剪斷電線;
c)用干燥的衣服或絕緣塑料布墊住,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d)防止觸電者在斷電后跌倒;
e)如果觸電者尚未失去知覺,則必須讓其保持安靜,并立即請醫(yī)生進行診治,密切注意其癥狀變化;
f)如果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尚存,應使其舒適、安靜地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觸電者呼吸困難,有抽筋現象,則應積極進行人工呼吸,并及時送進醫(yī)院;
g)如果觸電者的呼吸、脈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時不能認為其已死亡,應當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須連續(xù)不斷地進行到觸電者自行呼吸或醫(yī)生趕到現場救治為止。
4.2.2配電柜自動空氣開關跳閘的處置:
a)判斷跳閘原因(短路或過載);
b)查清楚負載種類及分布情況;
c)對可疑處逐個檢查,確認故障部位或報告組長/主管,請求支援解決;
d)如故障已排除應立即恢復供電。
4.2.3變配電房發(fā)生火災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置。
4.2.4變配電房發(fā)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拉下總電源開關或高壓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應立即對濕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的干凈抹布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濕水已消除(如各絕緣電阻達到規(guī)定要求),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4.3“市電”停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柴油發(fā)電機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巡視監(jiān)控。從“市電”停到發(fā)電機開始供電,規(guī)定時間不超過5分鐘。
4.4變配電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如需要進入,需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并在值班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4.4.2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爆、易燃、危險物品。機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煙。
4.4.3每班打掃一次機房的衛(wèi)生,每周清潔一次機房內和設備設施衛(wèi)生,做到地面、墻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銹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4.4機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4.4.5對機房都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班電工保管,值班電工不得私自配鑰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員應準時來接班。
4.5.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接班人員交代,并查看《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簽名。
4.5.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a)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清晰;
c)機房不干凈;
d)接班人未到崗;
e)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fā)生故障,此時應由交接班人負責繼續(xù)處理,接班人協助處理。
4.6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將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數據(電壓、電流、功率因數、環(huán)境溫度、有功用量、無功用量)及運行狀況清晰、完整、規(guī)范的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表內。變配電房組長在每月的3號之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后交機電維修部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5.0記錄
《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
6.0相關支持文件
6.1《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3《柴油發(fā)電機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4《柴油發(fā)電機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第3篇 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供配電設備設施良好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與物業(yè)部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三、職責
1、工程部主管負責配電設備運行的實施情況。
2、工程部變配電室組長負責供配電設施運行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值班電工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四、程序要點
1、巡視監(jiān)控
(1)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每班巡視兩次高壓開關柜、變壓器,每兩小時巡視一次;中班巡視三次配電柜、電容柜,每周巡視一次落地箱、電表箱。
(2)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規(guī)定的頻次進行檢查、巡視、監(jiān)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視點的時間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
(3)巡視內容:
①變壓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處是否漏油,變壓器運行是否超溫(85℃);
②有無異常響聲或氣味;
③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燈是否正常;
④單相、三相電壓是否在額定值±10%范圍以內,是否超載運行;
⑤各種接頭是否有過熱或燒傷痕跡;
⑥防小動物設施是否完好;
⑦接地線有無銹蝕或松動;
⑧各種臨時用電接駁情況;
⑨各種表示牌、標示物是否完好;
⑩安全用具是否齊全,是否存放與規(guī)定位置;
按時開關管轄區(qū)域內的路燈、燈飾或噴水池,及時維修好轄區(qū)內路燈。
(4)對于巡視中發(fā)現的問題,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如實地匯報給組長或主管,在組長或主管的協同下加以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yè)程序》和《供配電設備設施保養(yǎng)標準作業(yè)程序》的相關規(guī)定。
2、異常情況處置
(1)觸電位置。發(fā)現有人觸電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的電工應保持鎮(zhèn)靜、保持頭腦冷靜,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進行緊急搶救:
①拉開電源開關、拔去插頭或熔斷器;
②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開電線或用絕緣工具(平口鉗、斜口鉗等)剪斷電線;
③用干燥的衣服或絕緣塑料布墊住,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④防止觸電者在斷電后跌倒;
⑤如果觸電者尚未失去知覺,則必須讓其保持安靜,并立即請醫(yī)生進行診治,密切注意其癥狀變化;
⑥如果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尚存,應使其舒適、安靜地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觸電者呼吸困難,有抽筋現象,則應積極進行人工呼吸,并及時送進醫(yī)院;
⑦如果觸電者的呼吸、脈搏及心跳都以停止,此時不能認為其已死亡,應當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須連續(xù)不斷地進行到觸電者自行呼吸或醫(yī)生感到現場救治為止。
(2)配電柜自動空氣開關跳閘的處置:
①判斷跳閘原因(短路或過載);
②查清楚負載種類及分布情況;
③對可疑處逐個檢查,確認故障部位或報告組長/主管,請求支援解決;
④如故障已排除應立即恢復供電。
(3)變配電房發(fā)生火災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yè)程序》處置。
(4)變配電房發(fā)生水浸時的處置:
①視進水情況,拉下總電源開關或高壓開關;
②堵住漏水源;
③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處主觀,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④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
⑤排干水后,應立即對濕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的干凈抹布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⑥確認濕水已消除(如各絕緣電阻達到規(guī)定要求),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3、“市電”停時,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按《柴油發(fā)電機操作標準作業(yè)程序》進行巡視監(jiān)控。從“市電”停到發(fā)電機開始供電,規(guī)定時間不超過5分鐘。
4、變配電室管理
(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機房,若需要進入,須經機電處主管,并在值班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機房。
(2)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機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煙。
(3)每班打掃一次機房的衛(wèi)生,每周清潔一次機房內和設備設施衛(wèi)生,做到地面、墻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漆、無銹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機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戶靈活,防小動物設施完好。
(5)對機房都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班電工保管,值班電工不得私自配鑰匙。
5、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應認準時來接班。
(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交代,并查看《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上簽名。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接班:
①上一班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②記錄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清晰;
③機房不干凈;
④接班人未到崗;
⑤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fā)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xù)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6、當值變配電室值班電工應將供配電設備設施的運行數據(電壓、電流、功率因數、環(huán)境溫度、有功用量、無功用量)及運行狀況清晰、完整、規(guī)范地記錄在《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表內。變配電房組長在每月的3號之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后交機電處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五、記錄
《供配電設備設施運行日記》
六、相關支持文件
1、《供配電設備設施安全操作標準作業(yè)程序》
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yè)程序》
3、《柴油發(fā)電機操作標準作業(yè)程序》
4、《柴油發(fā)電機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
第4篇 供配電計量管理標準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的科學管理和現代化管理,根據gb/t15498-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現行機構設置具體情況,現制定《計量管理標準》。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計量班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審核:
審定:
審批: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計量班負責解釋。
龍海市供電公司企業(yè)標準
q/302z-215.001-2007
計量管理標準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龍海市供電公司計量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龍海市供電公司的計量管理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電力工業(yè)發(fā)供電企業(yè)計量工作定級、升級實施細則》
3 管理職能
成立以分管經理或總工程師為主、各有關部室領導、計量專責人為成員的計量管理領導小組,并建立建全管理網絡。在公司計量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客戶中心是公司計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設計量專責人一名,負責全公司計量管理和計量網的日常管理工作。
3.1 職責
3.1.1 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計量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法規(guī)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3.1.2 繪制本公司的計量網絡圖。
3.1.3 根據生產和經營管理需要,制定本單位的檢定管理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編制本單位管理的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及相應的檢定周期,保證使用中的計量器具定期檢定和最高標準的按時送檢,保證量值傳遞可靠。
3.1.4 統(tǒng)一管理的計量器具、計量設施,負責計量技術工作。
3.1.5 開展計量測試,提供計量保證。
3.1.6 負責計量人員的技術培訓與考核,并負責本單位的計量工作定級、升級的初評和申報。
3.2 權限
3.2.1 審查全公司計量器具檢定計劃。
3.2.2 審查屬于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的更新報廢,審查非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更新、報廢。
3.2.3 對未經審核批準而購置的計量器具,有權給予否定,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2.4 未經審核批準而添設的計量器具,材料部門有權不予采購。
3.2.5 對無證和超期的計量器具,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3.2.6 制止違反計量法和本標準的行為。
3.2.7 處理計量糾紛。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計量器具的購置
龍海市供電公司2006-12.01發(fā)布 2007-01-01 實施
q/302z-215.001-2007
4.1.1 各單位添置計量器具,應先寫出申請購置計劃,經計量負責人審核匯總報計量管理部門審批列入計劃下達執(zhí)行。
4.1.2 計量器具的采購由材料部門負責、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由主管部門辦理。
4.2 計量器具的入庫檢驗
4.2.1 采購的計量器具必須有cmc標志,經計量專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
4.2.2 計量器具入庫必須開箱檢查,不合格的應付上退貨原因和檢定數據,交材料部門辦理退貨。
4.3計量器具的領用和在用計量器具的檢定。
4.3.1 各單位需要計量器具時,按材料管理標準辦理出庫領用手續(xù)。驗收合格后建卡、立戶、編號。4.3.2 對在用的標準計量器具,由公司計量負責人編制周檢計劃,并督促執(zhí)行。
4.3.3 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由計量部門填寫歷史記錄卡和原始記錄,并簽發(fā)合格證和檢定證書。對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則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4.3.4 計量器具的檢定
按“計量器具檢定管理標準”執(zhí)行。
4.4 計量器具的修理
4.4.1 標準計量器具和測試計量器具的修理,必須送法定檢定機構或取得計量器具修理許可證的修理單位進行。
4.4.2 不能檢修的計量器具,應征得單位領導的同意后,進行委外檢修。
4.4.3 修理后的計量器具達不到原來的精度,而符合較低級別的精度時,可降低使用標準、并有明顯的標志,若達不到規(guī)定的最低精度時,則應辦理報廢手續(xù)。
4.4.4 計量器具修理前后都要經計量人員檢定。檢定結果填入歷史記錄卡。
4.5 計量器具的報廢
4.5.1 在現有的設備和技術條件下,不能修復到原有的精度或精度已降低到最低限度時,即可提出報廢。對于改型、淘汰的計量器具,不受任何限制,可隨時報廢。
4.5.2 屬于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報廢,由使用單位向客戶中心提出申請報廢的報告,經分管公司批準后,方可報廢。屬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計量器具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報廢。
4.5.3 報廢后的計量器具,要貼有“報廢”字樣的標簽,并隔離存放,銷毀器具歷史記錄卡及其它管理資料。不得重新使用。
4.6計量器具的封存
4.6.1 對長期不用的計量器具可報公司計量專責人,申請封存。
4.6.2 對批準封存的計量器具應進行清洗,加封條。
4.6.3 已封存的計量器具。在封存期內任何人不準擅自啟封,如急需使用可向公司計量專責人提出,
批準后方可啟封。
龍海市供電公司2006-12.01發(fā)布 2007-01-01 實施
q/302z-215.001-2007
4.6.4 計量器具啟封后,要按鑒定規(guī)程規(guī)定的檢定項目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 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
4.7.1 計量器具的使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 經計量檢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證。
b具有符合規(guī)定的環(huán)境條件。
c具有符合等級的,有效檢定的人員。
d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4.7.2 標準器具、精密儀器設專人管理,嚴格按照說明書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未取得檢定人員證書者不得擅自動用計量設備。
4.7.3 計量器具要落實專人,每周依次維護 ,并定期組織檢查評比,以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4.7.4 使用標準器具,精密儀器,應做好記錄。常用計量器具每次用后應擦凈、涂油,不常用的計量器具應注意保養(yǎng)。
4.7.5 存放計量器具的場所,要整潔、衛(wèi)生、溫度,濕度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對易變型的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嚴禁流放。
4.7.6 選用計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當,嚴禁摔、碰、砸,用后分類保養(yǎng),并恢復正常狀態(tài)。
4.7.7 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有計量檢定證書,發(fā)現檢定證書丟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辦理補證手續(xù)。
4.7.8 在用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客戶中心匯報。對大型、精密貴重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拆修,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4.8 計量器具的資料管理
4.8.1 所有被檢計量器具,必須有檢定原始記錄。數據記錄清楚、準確、齊全、完整。
4.8.2 記錄本要有檢定人,審核人簽名、審核人必須是檢定負責人。
4.8.3 最高標準計量器具的所有原始記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一律交公司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
4.8.4 各計量室檢定的原始記錄,應保留三年。
4.9 計量技術管理
4.9.1 計量管理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目錄和依法管理目錄,建立計量器具管理目錄,清冊(分賬)周檢計劃和抽檢計劃及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繪制量值傳遞系統(tǒng)圖。
4.9.2 計量管理機構指定并認真執(zhí)行各項計量管理制度,計量管理制度有:
4.9.2.1 公司計量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4.9.2.2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
4.9.2.3 計量標準室、檢修室、儀表室等管理制度。
4.9.2.4 各級計量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
龍海市供電公司2006-12-01發(fā)布 2007-01-01 實施
q/302z-215.001-2007
4.9.2.5 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9.2.6 計量器具檢定、測量、修理勞動工時定額標準。
4.9.2.7 計量采購、入庫、流轉、降級、報廢制度。
4.9.2.8 計量(測量)原始記錄,統(tǒng)計報表管理制度。
4.9.2.9 計量檔案,技術資料使用保管制度。
4.9.2.10 能源計量管理制度。
4.9.2.11 計量人員考核、評比、獎懲制度。
4.9.2.12 計量器具抽檢等制度。
5 檢查與考核
5.1 計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計量管理部門進行定期檢查與考核。
5.2 公司計量負責人按時對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整理,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計量領導小組審查。
5.3 獎懲
本標準所列各項管理事項分別納入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并與業(yè)績考核辦法掛鉤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