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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審批報告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19 13:36:10 查看人數(shù):23

工程審批報告

篇一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的審批

是否行政許可事項

受理范圍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

受理條件

1.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

2.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成立及任命。

3.有關主體工程已按規(guī)定確定了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并已簽訂經(jīng)濟合同。

4.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務管理局審批開工項目)水利基

建項目年度計劃(全部由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

目)投資承包合同已簽訂。

5.《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已辦理。

6.到位資金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現(xiàn)場施工準備完成。

9.施工圖設計已經(jīng)完成或項目法人與工程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合同設計圖紙交付進度滿足主

體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審批事項

(指具有競爭性或數(shù)量限制等限制條件的審批事項)否

限制性條件

同一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只辦理一次開工報告手續(xù);因故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其復工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xù)。

選擇方式

(如聽證會、招標投標、拍賣等)

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開工請示,含項目法人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復印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明確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復印件)

4.按規(guī)定須招標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以及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等參建單位的資

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5.雙方已簽訂的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目)投資承包合同書(復印件)

6.《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復印件)

7.主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8.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具體文件和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資金到位證明

9建設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審批權限的國土部門的土地審批文件;(2)項目法人與

擬開工建設項目征地范圍內的物權人簽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3)征地(或拆遷)范圍內的各項補償款已按征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約定,足額發(fā)放給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遷人)。

受理機構及地點

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

責任科室

建設與管理科

審批決定機關

市水務管理局

審批流程

申報者持所需資料到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窗口轉局主管科室組織審批并擬批文;

領導審核簽發(fā),由窗口發(fā)批文給項目建設單位。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發(fā)文類型

批復

是否有年審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

不收費

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水利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受理咨詢及投訴電話

2268717

法律救濟辦法

備 注

對應《珠海市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調整目錄(第一批)》第 1 類第 10 項

事項編號:

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定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實際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處理處室:

垂直層級:

本級終審

橫向層級:

單獨審批

申請人種類:

法定期限:

20日

期限:

4日

收費情況: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收費標準:

年檢情況: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八十一條。

文件名稱及文號:

申報條件:

1、項目法人已注冊,管理機構已成立;2、項目初步設計已經(jīng)審查并批復;3、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已經(jīng)落實;4、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jīng)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經(jīng)簽訂;5、項目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并簽訂合同;6、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xié)議,施工圖紙可滿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項目法人已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8、項目的政策處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條件已具備,不會影響開工后的工程建設;9、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已有初審意見。

申報材料:

1、項目法人要求審批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報告的請示,文頭、文號、事由、內容、行文單位及日期應齊全;2、項目法人注冊有關材料及管理機構成立的批復文件;3、初步設計批復文件;4、項目資本金的文件及銀行融資意向書;5、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文本以及設計單位的供圖計劃;6、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合同或委托書;7、政策處理的有關文件,包括征地及拆遷的范圍、賠償標準,土地征用的預申請,與當?shù)卮寮按迕竦挠嘘P協(xié)議,若有移民安置應提供移民安置規(guī)劃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9、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

受理地點:

市便民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管理權限向所在地的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審批服務處窗口;市本級直接向窗口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

2、審查:采取包括現(xiàn)場查看、資料審查等。

3、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說明理由。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88628004

聯(lián)系人:

xx

服務對象:

流程圖:

網(wǎng)上受理:

結果查詢:

監(jiān)管措施:

表格下載:

編號:

篇二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報告

審批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

是否行政許可事項

受理范圍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

受理條件

1.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

2.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成立及任命。

3.有關主體工程已按規(guī)定確定了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并已簽訂經(jīng)濟合同。

4.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務管理局審批開工項目)水利基

建項目年度計劃(全部由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

目)投資承包合同已簽訂。

5.《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已辦理。

6.到位資金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現(xiàn)場施工準備完成。

9.施工圖設計已經(jīng)完成或項目法人與工程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合同設計圖紙交付進度滿足主

體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審批事項

(指具有競爭性或數(shù)量限制等限制條件的審批事項)否

限制性條件

同一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只辦理一次開工報告手續(xù);因故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其復工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xù)。

選擇方式

(如聽證會、招標投標、拍賣等)

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開工請示,含項目法人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復印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明確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復印件)

4.按規(guī)定須招標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以及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等參建單位的資

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5.雙方已簽訂的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目)投資承包合同書(復印件)

6.《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復印件)

7.主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8.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具體文件和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資金到位證明

9建設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審批權限的國土部門的土地審批文件;(2)項目法人與

擬開工建設項目征地范圍內的物權人簽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3)征地(或拆遷)范圍內的各項補償款已按征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約定,足額發(fā)放給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遷人)。

受理機構及地點

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

責任科室

建設與管理科

審批決定機關

市水務管理局

審批流程

申報者持所需資料到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窗口轉局主管科室組織審批并擬批文;

領導審核簽發(fā),由窗口發(fā)批文給項目建設單位。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發(fā)文類型

批復

是否有年審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

不收費

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水利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受理咨詢及投訴電話

2268717

法律救濟辦法

備 注

對應《珠海市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調整目錄(第一批)》第 1 類第 10 項

事項編號:

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定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實際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處理處室:

垂直層級:

本級終審

橫向層級:

單獨審批

申請人種類:

法定期限:

20日

期限:

4日

收費情況: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收費標準:

年檢情況: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八十一條。

文件名稱及文號:

申報條件:

1、項目法人已注冊,管理機構已成立;2、項目初步設計已經(jīng)審查并批復;3、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已經(jīng)落實;4、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jīng)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經(jīng)簽訂;5、項目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并簽訂合同;6、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xié)議,施工圖紙可滿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項目法人已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8、項目的政策處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條件已具備,不會影響開工后的工程建設;9、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已有初審意見。

申報材料:

1、項目法人要求審批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報告的請示,文頭、文號、事由、內容、行文單位及日期應齊全;2、項目法人注冊有關材料及管理機構成立的批復文件;3、初步設計批復文件;4、項目資本金的文件及銀行融資意向書;5、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文本以及設計單位的供圖計劃;6、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合同或委托書;7、政策處理的有關文件,包括征地及拆遷的范圍、賠償標準,土地征用的預申請,與當?shù)卮寮按迕竦挠嘘P協(xié)議,若有移民安置應提供移民安置規(guī)劃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9、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

受理地點:

市便民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管理權限向所在地的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審批服務處窗口;市本級直接向窗口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

2、審查:采取包括現(xiàn)場查看、資料審查等。

3、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說明理由。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88628004

聯(lián)系人:

xx

服務對象:

流程圖:

網(wǎng)上受理:

結果查詢:

監(jiān)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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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報告怎么寫

審批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

是否行政許可事項

受理范圍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

受理條件

1.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

2.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成立及任命。

3.有關主體工程已按規(guī)定確定了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并已簽訂經(jīng)濟合同。

4.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務管理局審批開工項目)水利基

建項目年度計劃(全部由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

目)投資承包合同已簽訂。

5.《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已辦理。

6.到位資金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現(xiàn)場施工準備完成。

9.施工圖設計已經(jīng)完成或項目法人與工程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合同設計圖紙交付進度滿足主

體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審批事項

(指具有競爭性或數(shù)量限制等限制條件的審批事項)否

限制性條件

同一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只辦理一次開工報告手續(xù);因故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其復工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xù)。

選擇方式

(如聽證會、招標投標、拍賣等)

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開工請示,含項目法人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復印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明確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復印件)

4.按規(guī)定須招標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以及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等參建單位的資

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5.雙方已簽訂的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目)投資承包合同書(復印件)

6.《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復印件)

7.主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8.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具體文件和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資金到位證明

9建設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審批權限的國土部門的土地審批文件;(2)項目法人與

擬開工建設項目征地范圍內的物權人簽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3)征地(或拆遷)范圍內的各項補償款已按征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約定,足額發(fā)放給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遷人)。

受理機構及地點

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

責任科室

建設與管理科

審批決定機關

市水務管理局

審批流程

申報者持所需資料到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窗口轉局主管科室組織審批并擬批文;

領導審核簽發(fā),由窗口發(fā)批文給項目建設單位。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發(fā)文類型

批復

是否有年審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

不收費

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水利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受理咨詢及投訴電話

2268717

法律救濟辦法

備 注

對應《珠海市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調整目錄(第一批)》第 1 類第 10 項

事項編號:

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定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實際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處理處室:

垂直層級:

本級終審

橫向層級:

單獨審批

申請人種類:

法定期限:

20日

期限:

4日

收費情況: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收費標準:

年檢情況: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八十一條。

文件名稱及文號:

申報條件:

1、項目法人已注冊,管理機構已成立;2、項目初步設計已經(jīng)審查并批復;3、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已經(jīng)落實;4、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jīng)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經(jīng)簽訂;5、項目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并簽訂合同;6、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xié)議,施工圖紙可滿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項目法人已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8、項目的政策處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條件已具備,不會影響開工后的工程建設;9、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已有初審意見。

申報材料:

1、項目法人要求審批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報告的請示,文頭、文號、事由、內容、行文單位及日期應齊全;2、項目法人注冊有關材料及管理機構成立的批復文件;3、初步設計批復文件;4、項目資本金的文件及銀行融資意向書;5、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文本以及設計單位的供圖計劃;6、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合同或委托書;7、政策處理的有關文件,包括征地及拆遷的范圍、賠償標準,土地征用的預申請,與當?shù)卮寮按迕竦挠嘘P協(xié)議,若有移民安置應提供移民安置規(guī)劃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9、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

受理地點:

市便民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管理權限向所在地的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審批服務處窗口;市本級直接向窗口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

2、審查:采取包括現(xiàn)場查看、資料審查等。

3、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說明理由。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88628004

聯(lián)系人:

xx

服務對象:

流程圖:

網(wǎng)上受理:

結果查詢:

監(jiān)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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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篇四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

審批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

是否行政許可事項

受理范圍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

受理條件

1.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

2.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成立及任命。

3.有關主體工程已按規(guī)定確定了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并已簽訂經(jīng)濟合同。

4.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務管理局審批開工項目)水利基

建項目年度計劃(全部由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

目)投資承包合同已簽訂。

5.《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已辦理。

6.到位資金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現(xiàn)場施工準備完成。

9.施工圖設計已經(jīng)完成或項目法人與工程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合同設計圖紙交付進度滿足主

體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審批事項

(指具有競爭性或數(shù)量限制等限制條件的審批事項)否

限制性條件

同一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只辦理一次開工報告手續(xù);因故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其復工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xù)。

選擇方式

(如聽證會、招標投標、拍賣等)

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開工請示,含項目法人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復印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明確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復印件)

4.按規(guī)定須招標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以及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等參建單位的資

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5.雙方已簽訂的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目)投資承包合同書(復印件)

6.《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復印件)

7.主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8.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具體文件和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資金到位證明

9建設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審批權限的國土部門的土地審批文件;(2)項目法人與

擬開工建設項目征地范圍內的物權人簽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3)征地(或拆遷)范圍內的各項補償款已按征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約定,足額發(fā)放給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遷人)。

受理機構及地點

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

責任科室

建設與管理科

審批決定機關

市水務管理局

審批流程

申報者持所需資料到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窗口轉局主管科室組織審批并擬批文;

領導審核簽發(fā),由窗口發(fā)批文給項目建設單位。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發(fā)文類型

批復

是否有年審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

不收費

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水利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受理咨詢及投訴電話

2268717

法律救濟辦法

備 注

對應《珠海市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調整目錄(第一批)》第 1 類第 10 項

事項編號:

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定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實際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處理處室:

垂直層級:

本級終審

橫向層級:

單獨審批

申請人種類:

法定期限:

20日

期限:

4日

收費情況: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收費標準:

年檢情況: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八十一條。

文件名稱及文號:

申報條件:

1、項目法人已注冊,管理機構已成立;2、項目初步設計已經(jīng)審查并批復;3、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已經(jīng)落實;4、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jīng)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經(jīng)簽訂;5、項目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并簽訂合同;6、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xié)議,施工圖紙可滿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項目法人已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8、項目的政策處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條件已具備,不會影響開工后的工程建設;9、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已有初審意見。

申報材料:

1、項目法人要求審批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報告的請示,文頭、文號、事由、內容、行文單位及日期應齊全;2、項目法人注冊有關材料及管理機構成立的批復文件;3、初步設計批復文件;4、項目資本金的文件及銀行融資意向書;5、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文本以及設計單位的供圖計劃;6、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合同或委托書;7、政策處理的有關文件,包括征地及拆遷的范圍、賠償標準,土地征用的預申請,與當?shù)卮寮按迕竦挠嘘P協(xié)議,若有移民安置應提供移民安置規(guī)劃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9、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

受理地點:

市便民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管理權限向所在地的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審批服務處窗口;市本級直接向窗口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

2、審查:采取包括現(xiàn)場查看、資料審查等。

3、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說明理由。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88628004

聯(lián)系人:

xx

服務對象:

流程圖:

網(wǎng)上受理:

結果查詢:

監(jiān)管措施:

表格下載:

篇五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模板

審批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

是否行政許可事項

受理范圍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

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

受理條件

1.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

2.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成立及任命。

3.有關主體工程已按規(guī)定確定了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并已簽訂經(jīng)濟合同。

4.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已落實、并已列入省、或市(指市水務管理局審批開工項目)水利基

建項目年度計劃(全部由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

目)投資承包合同已簽訂。

5.《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已辦理。

6.到位資金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現(xiàn)場施工準備完成。

9.施工圖設計已經(jīng)完成或項目法人與工程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合同設計圖紙交付進度滿足主

體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審批事項

(指具有競爭性或數(shù)量限制等限制條件的審批事項)否

限制性條件

同一初步設計文件批復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只辦理一次開工報告手續(xù);因故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其復工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審批手續(xù)。

選擇方式

(如聽證會、招標投標、拍賣等)

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開工請示,含項目法人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初步設計批準文件(復印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明確項目法人(或責任主體)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復印件)

4.按規(guī)定須招標項目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以及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和施工等參建單位的資

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5.雙方已簽訂的廣東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含基建管理項目)投資承包合同書(復印件)

6.《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書》(復印件)

7.主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安排

8.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具體文件和滿足合理工期確定的年度施工需要的資金到位證明

9建設用地征用材料,包括:(1)符合審批權限的國土部門的土地審批文件;(2)項目法人與

擬開工建設項目征地范圍內的物權人簽定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3)征地(或拆遷)范圍內的各項補償款已按征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約定,足額發(fā)放給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遷人)。

受理機構及地點

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

責任科室

建設與管理科

審批決定機關

市水務管理局

審批流程

申報者持所需資料到市水務管理局辦事窗口辦理登記手續(xù);

窗口轉局主管科室組織審批并擬批文;

領導審核簽發(fā),由窗口發(fā)批文給項目建設單位。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發(fā)文類型

批復

是否有年審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

不收費

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2.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水利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受理咨詢及投訴電話

2268717

法律救濟辦法

備 注

對應《珠海市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調整目錄(第一批)》第 1 類第 10 項

事項編號:

事項名稱:

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定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實際實施主體:

紹興市水利局

處理處室:

垂直層級:

本級終審

橫向層級:

單獨審批

申請人種類:

法定期限:

20日

期限:

4日

收費情況: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收費標準:

年檢情況:

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八十一條。

文件名稱及文號:

申報條件:

1、項目法人已注冊,管理機構已成立;2、項目初步設計已經(jīng)審查并批復;3、項目資本金和其它建設資金已經(jīng)落實;4、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已經(jīng)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經(jīng)簽訂;5、項目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并簽訂合同;6、項目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xié)議,施工圖紙可滿足工程初期施工的需要;7、項目法人已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8、項目的政策處理已基本完成,外部施工條件已具備,不會影響開工后的工程建設;9、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已有初審意見。

申報材料:

1、項目法人要求審批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報告的請示,文頭、文號、事由、內容、行文單位及日期應齊全;2、項目法人注冊有關材料及管理機構成立的批復文件;3、初步設計批復文件;4、項目資本金的文件及銀行融資意向書;5、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文本以及設計單位的供圖計劃;6、施工圖審查協(xié)議合同或委托書;7、政策處理的有關文件,包括征地及拆遷的范圍、賠償標準,土地征用的預申請,與當?shù)卮寮按迕竦挠嘘P協(xié)議,若有移民安置應提供移民安置規(guī)劃方案;8、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9、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

受理地點:

市便民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按管理權限向所在地的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審批服務處窗口;市本級直接向窗口申請,并決定是否受理。

2、審查:采取包括現(xiàn)場查看、資料審查等。

3、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說明理由。

咨詢/聯(lián)系電話:

886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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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審批報告5篇

審批事項名稱水利工程開工報告審批是否行政許可事項是受理范圍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所有項目,由市水務管理局負責審批開工報告。受理條件1.工程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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