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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裝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保安人員的著裝行為,確保其形象統一、專業(yè),以維護公司形象及保障工作秩序。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保安服裝的選購與發(fā)放
2. 保安服裝的穿著規(guī)定
3. 保安服裝的保養(yǎng)與清潔
4. 保安服裝的更換與報廢
5. 違規(guī)處理與監(jiān)督機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選購與發(fā)放:明確服裝款式、標準尺寸,規(guī)定發(fā)放頻率及流程。
2. 穿著規(guī)定:規(guī)定工作時間、場合的著裝要求,如佩戴徽章、配件等。
3. 保養(yǎng)與清潔:指導保安人員如何正確清洗、保養(yǎng)服裝,保持整潔。
4. 更換與報廢:設定服裝更換周期,明確報廢條件。
5. 違規(guī)處理:設立違規(guī)罰款或其他懲罰措施,確保制度執(zhí)行。
重要性
保安服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形象統一:統一的服裝能提升保安團隊的專業(yè)形象,增強公眾安全感。
2. 規(guī)范行為:明確的著裝規(guī)定有助于約束保安人員的行為,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保障:適當的服裝設計能為保安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降低工作風險。
4. 公司文化:服裝作為企業(yè)形象的一部分,反映公司的管理理念和文化價值觀。
方案
1. 保安服裝應由公司統一采購,選擇耐用、舒適且符合職業(yè)特點的材質,確保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能保持良好的體態(tài)和行動能力。
2. 制定詳細的穿著指南,包括但不限于服裝整潔、徽章佩戴位置、禁止私人裝飾品等,確保每位保安人員都清楚了解并遵守。
3. 每月進行一次服裝檢查,督促保安人員保持服裝干凈無破損。對于嚴重污損或破損的服裝,應及時更換。
4. 設定每季度更換新制服的周期,對于因個人原因導致的服裝損壞,應由責任人承擔部分費用。
5. 建立監(jiān)督機制,由人力資源部門定期抽查,違反規(guī)定的保安人員將受到警告或罰款,并記錄在個人績效評估中。
通過實施這套保安服裝管理制度,我們期望能提升保安隊伍的整體形象,增強內部管理的規(guī)范化,同時也為保安人員提供一個更加專業(yè)的工作環(huán)境。
保安服裝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
一、更新服裝及保安隊員服裝使用年限為:
(一)冬季服裝,每套使用年限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裝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隊員自動辭職或解除合同離隊,無論服裝是否到使用年限,均應交齊服裝和標志,否則按規(guī)定付款。
三、服裝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原價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裝費:
(一)新服裝未穿滿半年者,按原價的95%-90%收費,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價的80%收費,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價的60%收費,二年至三年者按原價的40%,冬裝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價的20%收費。
(二)半新服裝,按收回時作價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費,凡穿滿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時丟失,均按原價的20%收費。
(三)凡因公(如搶險救災,制止打架斗毆,追捕罪犯等)損壞服裝,經隊領導核實,確認可免除賠償。
四、服裝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裝使用者應愛惜所發(fā)服裝,平時應保持服裝整潔,無論舊裝還是半新舊服裝上交時均應洗凈。未洗凈::的服裝每套收10元洗滌費,大衣20元洗滌費。
(二)服裝換季,由保安隊負責人確定時間,統一換發(fā),換下的服裝,為避免丟失,由保安隊集中統一保管。
(三)服裝由管理處保安班長負責發(fā)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隊對各管理處班長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誰負責誰落實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有損壞服裝的由各管理處負責收取賠償費用,交保安隊統一管理;
(六)新購買的制服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擔一半;
(七)保安隊員辭職或被辭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歸使用者所有。,
第2篇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辦法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1】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執(zhí)行特殊任務或者不宜、不需要著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須穿著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時應當著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著,并按照規(guī)定佩戴徽章、標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與保安人員身份或執(zhí)行勤務無關的證章、飾物。
3、保安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jié)的保安制服不準混穿。
4、在駐勤單位除執(zhí)勤外,著裝時可以不戴帽子。
5、著保安制服時,要扣好領鉤、衣扣,風紀嚴整,內衣下擺不得外露;著春秋、夏裝時,必須著制式襯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領帶。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保安制服應干凈整潔,不得褶皺或有油漬污跡、異味。
6、著制式襯衫時,下擺應束于褲(裙)內。領帶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領帶夾一般位于襯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紐扣之間的位置;褲子穿著要左右平衡,褲腰松緊適中。褲袋內不可放過多的物品,以免影響褲型的美觀。
7、保安制服不能與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時不能戴便帽,不能圍圍巾;不同季節(jié)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規(guī)范,帽檐與眉同高,松緊帶不用時不得露出帽外。除在辦公區(qū)、宿舍內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場合外,應當戴帽。進入室內時,通常脫帽。
立姿可以將帽子用左手托夾于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帽子置于桌(臺)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在辦公室和宿舍內時,帽子掛在衣帽架上(帽頂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統一放置在床鋪被褥正上方。
9、穿著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潔無破損,制式訓練鞋要保持干凈無異味。男性保安鞋跟不超過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過4厘米。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著黑色等單一深顏色的襪子。
10、著裝參加重要活動時,只能佩帶公安機關或保安公司統一頒發(fā)的勛章、獎章和證章。
11、除緊急情況外,駕駛和乘坐警用摩托車時必須戴保安防護頭盔。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12、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嚴禁將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變賣、贈送或出租、出借給他人。
13、非因工作需要,保安員不得著制服進入飯店和文化娛樂場所。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2】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保安員工著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guī)范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要求,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規(guī) 定穿著統一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guī)定所稱標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著制式服裝時佩帶的 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志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保安應嚴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著裝:
一、 應當配套穿著,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著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須扎黑色制式武裝帶;著夏服,必須扎制式腰帶;著兩用大衣,必須扎配套大衣外腰帶。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著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 的情形外,應當按規(guī)定戴保安專用帽。
(一) 著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著制式襯衫時, 帶大檐帽(棉帽);著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二) 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 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并攏整齊,并保持水平。
(四) 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脫帽后將其掛在衣帽鉤上 (帽徽朝下);無衣帽鉤,立姿時將帽夾于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于桌(臺)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五) 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床鋪的指定位置,具 體位置以執(zhí)勤點為單位統一規(guī)定。
第四條 保安著裝時應按照規(guī)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級別標志、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zhí)行任務無關的標志、配飾。
第五條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著制式服 裝:
一、 執(zhí)行特殊(種)任務不宜著裝的;
二、 從事非著裝保安服務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戶單位的約定,不著制式服裝的;
四、 其他不宜著裝的。
第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著制式服裝;
一、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
二、 按照規(guī)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第七條 保安著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愛護并妥善保管配發(fā)的保安制式制服、標志,保持 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三、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fā)的工作證。
四、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著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 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著制服時內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fā);男保安不得留長發(fā)(蓄發(fā)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發(fā)長不超過1.5厘米)、大鬢角、剃光頭、留胡須,女保安不得燙發(fā)、發(fā)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嘩,不得在室外席地而臥。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yè)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jié)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guī)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guī)定著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3】
一、更新服裝及保安隊員服裝使用年限為:
(一)冬季服裝,每套使用年限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裝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隊員自動辭職或解除合同離隊,無論服裝是否到使用年限,均應交齊服裝和標志,否則按規(guī)定付款。
三、服裝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原價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裝費:
(一)新服裝未穿滿半年者,按原價的95%-90%收費,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價的80%收費,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價的60%收費,二年至三年者按原價的40%,冬裝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價的20%收費。
(二)半新服裝,按收回時作價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費,凡穿滿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時丟失,均按原價的20%收費。
(三)凡因公(如搶險救災,制止打架斗毆,追捕罪犯等)損壞服裝,經隊領導核實,確認可免除賠償。
四、服裝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裝使用者應愛惜所發(fā)服裝,平時應保持服裝整潔,無論舊裝還是半新舊服裝上交時均應洗凈。未洗凈的服裝每套收10元洗滌費,大衣20元洗滌費。
(二)服裝換季,由保安隊負責人確定時間,統一換發(fā),換下的服裝,為避免丟失,由保安隊集中統一保管。
(三)服裝由管理處保安班長負責發(fā)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隊對各管理處班長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誰負責誰落實的原則進行管理;
(五)有損壞服裝的由各管理處負責收取賠償費用,交保安隊統一管理;
(六)新購買的制服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擔一半;
(七)保安隊員辭職或被辭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歸使用者所有。
第3篇 保安服裝管理規(guī)定-范本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 職責
一、 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 物業(yè)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 保安執(zhí)勤時的著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污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 保安執(zhí)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 、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jié)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 服裝的發(fā)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后,配發(fā)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志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志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fā)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guī)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 保安辭、離職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志物,并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fā)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fā)秋裝。
2、保安季節(jié)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臺州市綠葉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編 號 綠物發(fā)(2022)b01
編 制 綜合部 控制狀態(tài) 受 控
保安著裝管理規(guī)定
審 核
批 準
版本/修改 b版/1次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2
第九條 離職時服裝折舊費核算規(guī)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折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后每增
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折舊費。
第十條 本規(guī)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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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精神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
2、護衛(wèi)服配置為:秋冬裝標準為上下裝系藍色制服尼和普通長袖白色襯衣各2套。春夏上裝為制式短袖白色襯衣2件,男下裝為深藍色平紋長褲2條,女下裝為深藍色平紋裙子2條。佩飾為精神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男為貝雷帽1頂,女為卷沿帽1頂,全年通用。
3、白手套視情況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護衛(wèi))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2年。
2、帽子和領帶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帶、領帶、肩章、臂章等佩飾使用期限為2年。
4、保安(護衛(wèi))人員對服裝應愛護并妥善保管,如發(fā)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折舊交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制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1、保安(護衛(wèi))人員的著裝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小區(qū)或各盤項目的要求,統一定款制作,并造冊登記。
2、保安(護衛(wèi))人員服裝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制作標準,除特別情況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條保安護衛(wèi)人員服裝折舊扣減
1、保安(護衛(wèi))人員入職后,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guī)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折舊費用。
2、保安(護衛(wèi))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的(含6個月),離職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fā)的標標準和繼續(xù)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準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護衛(wèi)管理規(guī)定的,亦按上述標準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變化,縮減保安(護衛(wèi))崗辭退人員的,不收取服裝折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護衛(wèi))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5、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6、服裝折舊費用應由行政人事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并通知計財部發(fā)放清算工資。
7、屬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員,按保安公司規(guī)定辦理。
第五條冬季進入公司的保安(護衛(wèi))人員,4月1日前配發(fā)夏裝。夏季進入公司的保安(護衛(wèi))人員,10月1日前配發(fā)冬裝。
第六條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員總量保留10%-15%的服裝存量,以應臨時補充人員需要。
第七條服裝價格參考標準
1、冬裝(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襯衣30元,領帶(拉鏈式)8元。
2、夏裝一套85元。
3、佩飾(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帶12元;男式貝雷帽連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對)8.6元。
4、以上價格標準如有變動,按程序報請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