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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面對突發(fā)事件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響應,減少損失,保障員工安全和企業(yè)運營的正常進行。它涵蓋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大環(huán)節(jié),涉及企業(yè)內部的各個部門和關鍵職能。
包括哪些方面
1. 風險評估:定期對企業(yè)內外部環(huán)境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事故類型和可能性。
2. 應急預案編制:制定針對各類事故的詳細應對措施,包括疏散路線、救援流程、資源調配等。
3. 培訓與演練: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4. 責任分工:明確各部門和人員在應急情況下的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5. 通信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和外部溝通渠道,保證信息及時傳遞。
6. 后期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應急響應進行總結評估,不斷優(yōu)化應急預案。
重要性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
1. 提升企業(yè)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
2. 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 維護企業(yè)的聲譽,防止因處理不當引發(fā)的社會負面輿論。
4. 保證業(yè)務連續(xù)性,降低事故對企業(yè)運營的影響。
5.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未盡責而面臨的法律責任。
方案
1. 建立專門的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2. 定期更新風險評估報告,確保應急預案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3. 設立應急基金,用于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
4. 與當地救援機構建立合作關系,確保在需要時能得到及時支援。
5. 實施全員參與的應急培訓,確保每位員工了解自己的角色和任務。
6. 制定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檢驗預案的有效性。
7. 設立匿名報告系統(tǒng),鼓勵員工上報潛在的安全隱患。
8. 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同時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查明原因,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將構建起一套完善的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從而在面對突發(fā)事件時能夠從容應對,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產管理局房屋坍塌事故應急預案白山市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房地產管理系統(tǒng)房屋坍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tǒng)一領導,職責分明
在房地產管理局的統(tǒng)一領導下,根據坍塌事故的等級、類型和責任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責任,按照事故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三級響應機制。
1.2.2相互協(xié)調、快速反應
白山市房地產管理局與有關部門密切協(xié)作,保證事故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相關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xié)作、屬地負責
白山市房地產管理局是處置房屋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的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guī)定》、《吉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
1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已建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fā)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情節(jié)對周邊生產活動和社會秩序造成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guī)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負荷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緊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白山市房地產管理局設立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 揮 長:王大為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邵長華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許鳳軍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安秀溢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趙靜惠市房地產管理局黨委副書記
成 員: 傅鐵男市房地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馬端武市房地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黃世亮市房地產管理局黨辦主任
王永德市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科科長
毛有剛市房地產管理局房鑒科科長
呂建華市房地產管理局房政科科長
徐洪圖市房地產管理局辦公室負責人
田學祥產權處處長
陳偉房改辦主任
李少平房地產監(jiān)察支隊黨支部書記
蘇連同物業(yè)處處長
張玉珍房達物業(yè)公司經理
王曉峰房興物業(yè)公司經理
李生軍供熱處副處長
陳甲善燃氣處處長
周永生天富建筑公司經理
遲云峰熱力總公司經理
劉遠志燃氣公司經理
(市房地產局房屋坍塌指揮部人員通訊錄
詳見附錄1)
指揮部主要職責:
(1)擬定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檢查應急組織和應急預
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掌握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
府、省建設廳匯報。
(4)指導、協(xié)調和參與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直屬各單位提供專家和技術服務,組織開
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市房地產管理局下設辦公室
主任:邵長華 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副主任:傅鐵男 市房地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馬端武 市房地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成員:毛有剛 市房地產管理局房鑒科科長
徐洪圖 市房地產管理局辦公室負責人
李少平 房地產監(jiān)察支隊黨支部書記
蘇連同 物業(yè)處處長
張玉珍 房達物業(yè)公司經理
王曉峰 房興物業(yè)公司經理
周永生 天富建筑公司經理
遲云峰 熱力總公司經理
劉遠志 燃氣公司經理
辦公室主要職責:
受理事故報告,負責房地產管理局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專家(專家聯(lián)系方式見附錄2)的聯(lián)絡,傳達房地產管理局指揮部正、副指揮長的指示。
2.2指揮體系
(指揮體系系框架見附錄3)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應急
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
定期檢查坍塌事故搶險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
對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安全生產正大事故分為?、ⅱ?級。
ⅰ級:發(fā)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發(fā)生一次死亡 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ⅲ級: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經濟損失1000萬元—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4.2.1 發(fā)生重大事故后,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立即啟動本搶險救援預案;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個到達現場的領導,為事故搶險總指揮,待其他領導就位后,按預案組織機構的分工各行其責;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4.2.2專業(yè)組機構及各組的任務
(1)、 通訊聯(lián)絡組
組長:黃世亮 徐洪圖
成員:局辦公室、黨辦成員
該組視其事故的大小,立即通知局坍塌領導小組、120、119、110及有關單位,明確發(fā)生事故的地點、規(guī)模、時間、行車路線等。
(2)、事故搶險組
組長:遲云峰 劉遠志、李少平、周永勝
成 員:熱力總公司 燃氣公司 天富建筑公司 房地產監(jiān)察支隊全體搶險人員。
該組組織本部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工具,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救人,并控制災情的擴大。
(3)、救護組
組 長: 田學祥 陳偉
成 員: 產權處、房改辦成員
該組配合120救護傷員。
(4)、秩序維護組
組 長:王永德、毛有剛
成 員:物業(yè)處及機關剩余人員
該組配合警察維持現場秩序,防止混亂,防止有人趁機作案。
4.2 .3 搶險收尾處理
(1)搶險結束后,全體人員清理現場,檢查是否還有事故隱患,防止“二次事故”的發(fā)生。
(2)檢查事故現場,配合有關人員查清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3)做好傷亡情況及財產損失調查、統(tǒng)計。
(4)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4.3 事故報告
4.3.1 報告程序
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將事故的有關情況上報有關單位。具體時間、單位為:24小時內上報給省建設廳;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公室;一般事故12小時內,重大事故4小時內,特大事故2小時內上報給市安監(jiān)局。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 報告內容
事故發(fā)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fā)人及報告時間等;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zhí)業(yè)資格;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 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對組織、協(xié)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 新聞報道
房屋坍塌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fā)布,由房地產管理局集中、統(tǒng)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向社會公布。必要時,由建設廳或市政府進行指導協(xié)調,重大情況報省政府決定。
4.5 善后處理
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xié)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wěn)定。
5、應急結束
5.1 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市政府或建設廳決定應急結束。
5.2 事故調查
市房地產管理局要依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 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定。
5.2.2 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fā)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fā)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引發(fā)重大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tǒng)。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 搶險力量: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yè)、燃氣、供熱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xié)助開展事發(fā)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安監(jiān)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fā)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房地產行政管理系統(tǒng)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調及信息交換。
6.2.2 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統(tǒng)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 房屋坍塌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1 培訓
應急指揮機構統(tǒng)一組織培訓, 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2 演練
房屋坍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錄(略)
附錄1 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坍塌指揮部人員通訊錄
附錄2 專家小組聯(lián)系方式
附錄3 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
第2篇 某工業(yè)電氣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管理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規(guī)范和強化本市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工作,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工作方針落到實處,建立完善企業(yè)、社會、政府聯(lián)動的應急機制,做到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規(guī)范有序,科學高效處置特種設備重大事故,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目的
根據事故緊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統(tǒng)一、規(guī)范、科學、高效應急處置指揮體系;通過現有事故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yōu)勢互補,常備不懈的應急處置保障體系;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優(yōu)化,防患未然,科學救災的事故緊急處置防范體系;進一步增強減災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三、制定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充分發(fā)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緊急救援水平。
預防為主。把事故預防作為城市減災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應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huán)節(jié)緊密銜接,形成整體合力,提高對特種設備事故發(fā)生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和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兩級管理”的體系,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由市政府統(tǒng)一領導,市質監(jiān)局負責組織管理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特種設備一般、較大等級事故由縣(區(qū))政府統(tǒng)一領導,縣(區(qū))質監(jiān)局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對處置不了的問題,迅速報告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由市質監(jiān)局組織協(xié)調處置。
四、制定依據
國家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五、適應范圍
根據不同類別的設備分別編制不同的應急預案,同一預案適用于相近型號規(guī)格的一臺或多臺設備。如某蒸汽鍋爐的應急預案適應范圍可以這樣表達:“本預案適應于某單位某處以及某處的蒸汽鍋爐。”
六、體系職責
預案中必須明確體系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職責。至少要包含如下內容:組織機構及人員構成、組織及人員職責、聯(lián)系方式和應急原則。其中,人員的職責必須細化分工并確定步驟、明確應急指揮者、明確參與者的責任與義務。聯(lián)系方式包括與內部機構、外部機構的聯(lián)系以及報警聯(lián)絡的方式、步驟等。應急原則一般包含如下幾項:(1)領導負責、逐級負責、分工負責;(2)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動作正確;(3)以人為本。
七、應急響應
預案的重點部分是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措施的制定必須根據設備的不同事故故障分別確定,制定應急措施時需要進行危害辨識。特種設備包含鍋爐、壓力容器、機電類特種設備等。不同的設備會存在不同的潛在危害,但是無論何種設備,其共同點在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gb6441《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人的不安全行為歸納為操作失誤、使用不安全設備等13類;將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歸納為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四類。
在設備日常維修維護的基礎上,安全檢查的重點要對照安監(jiān)和設備部門確立的關鍵項,有針對性地消除安全隱患,從而使預防機制有效可靠。同時,對作業(yè)條件進行危險性評價,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風險大的作業(yè)活動重點考慮。
第3篇 某某制藥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進行企業(yè)危機防范、監(jiān)測和預控,樹立危機管理思維,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從而建立起一套組織完善、反應快速、對外一致、責任明確且符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危機應急機制,使企業(yè)在困境中化險為夷,制定本辦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公司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
1.4 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1.5 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 以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用藥安全為最高基本原則;從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入手,防患于未然。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監(jiān)控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建立突發(fā)性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fā)性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fā)性事故的發(fā)生,消除或減輕突發(fā)性事故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1.5.2快速反應、時時監(jiān)控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不許拖延、推諉;結合工作實際,落實責任到人,抓現場管理、細節(jié)管理。積極做好應對突發(fā)性事故的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及思想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應急救援力量。
1.5.3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突發(fā)性事故所造成的不同傷害,采取得力措施,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冊資金1000萬元,由潘幸業(yè)等股東投資興建,是經太原市計委、山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成立的,集化學制藥、生物醫(yī)藥、中藥制劑、保健食品研發(fā)、生產、銷售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吳村,距清徐縣城3公里,交通便利,四周均為農田,空氣清新,是藥品生產的理想環(huán)境。公司占地面積33000 m2,現有員工93人,生產范圍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栓劑、原料藥五大類20多個品種。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主要危險源
①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
②鍋爐、壓力容器。
③高低壓配電設施。
2.2.2風險分析
①廠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gmp)制藥企業(yè)生產廠房為潔凈廠房,分為潔凈區(qū)、一般生產區(qū)。區(qū)域一般布局由低級向高級分布,形成整體工作區(qū)。由于潔凈廠房是空調凈化廠房,所以密閉性較強。且各區(qū)域之間均由活動門所分割,生產所需設施、設備、人員全部在潔凈廠房內,一旦發(fā)生生產事故,潔凈區(qū)內有兩個安全門,有逃生指示燈、有有應急燈、有防毒面具,人員可安全撤離。
②特種設備:鍋爐、空氣壓縮機等廣泛用于制藥生產。
③檢驗用化學試劑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如: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毒性試劑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使用、保管、貯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生問題均會造成嚴重后果。公司對危險品設置專門庫區(qū)。
④制藥企業(yè)使用的制藥機械,需要維修、保養(yǎng)和操作,涉及到特種作業(yè)人員如:電工、焊工、司爐工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是企業(yè)為應付或更好地進行危機管理所設置的一種機構,從各個職能部門抽取核心的管理骨干擔當委員會的委員,定期召開會議,實施培訓,建立規(guī)范的制度、程序等。
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董有恩
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郭居魁 寇栓桂
成員:潘誠義、陳紹亮、徐志剛、盧建亞、李文平、劉紅霞、王寶義
張?zhí)?、翟東偉
下設應急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
辦公室主任:潘誠義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發(fā)布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組織指揮搶救隊伍實施搶救行動。
(2)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求援;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3)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措施和應急搶救的各項準備工作
3.2.2總指揮: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2.3副總指揮: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2.4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工作職責包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fā)性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貫徹執(zhí)行公司突突發(fā)性事故應急預案;
(2)負責公司內突發(fā)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xié)調、督促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公司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組織有關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習;
(5)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并及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傳達、執(zhí)行公司領導和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各項決策、指令,并將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6)承辦應急狀態(tài)終止后應急指揮中心決定的相關事宜。
3.2.5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具體分工: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lián)系、協(xié)調聯(lián)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相關問題。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3.2.6按照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分工,各負其責。各項目負責人要明確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照相關管理職責,以危機管理的原則為標準,加強管理,認真負責地對待各項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應急中心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351-5996515 5995688-8026。
4.1.2化驗室毒品柜安裝有24小時有效的防盜報警器和錄像監(jiān)控系統(tǒng)。
4.1.3貫徹責任制管理,強化gmp管理和現場監(jiān)控,加強對危險源、危險
部位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1.4按照gmp要求組織和實施生產,各工序嚴格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防止質量
問題的發(fā)生。
4.1.5加強現場監(jiān)控工作,除質保部日常監(jiān)控外,車間、班組還要設立兼職
監(jiān)控人員,對生產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4.1.6落實巡回檢查、定期檢修制度,確保設備安全,杜絕不安全生產因素。
4.2 預警行動
4.2.1公司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分析公司安全工作情況,提出今后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并通報近期收集的相關信息,檢討危機隱患、落實相關問題的處理進度,討論危機事件的處理辦法。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定期對匯報情況及監(jiān)控信息進行分析,發(fā)現事故苗頭應及時將預警信息通報應急中心辦公室及公司各部門。
4.2.2事故預防措施:
(1)潔凈廠房各區(qū)域間應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逃生應急通道和應急門。室內明顯處標畫出逃生應急通道路線和標志,以便發(fā)生事故時工作人員逃生。
(2)潔凈廠房內水、電、氣管線及開關位置應有明顯標識,以便搶險時操作。
(3)潔凈廠房內應裝有防火、室內氧氣含量報警裝置,并保證防止火災發(fā)生。
(4)建立污水處理系統(tǒng),生產污水經污水處理系統(tǒng),處理合格后排放,以確保不污染外環(huán)境。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a)信息報告與通知
公司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5688-8026 5996515,并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職工。最先發(fā)現或接到發(fā)生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把事件信息通知應急中心辦公室,應急中心辦公室在接到情況報告后,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并及時查明事件詳情,在太長時間內將信息報送到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情況嚴重的由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撥打110、119或120求助。
b)信息上報
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一周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規(guī)模、簡要經過、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采取措施等;事件發(fā)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c)信息傳遞
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配合突發(fā)事件的信息傳遞工作,可采取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將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到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機制:按危機的嚴重性、危害性、可控性,我們將危機分為三個等級。
a、黃色警報:一般性危機事件:主要指一般性安全事故;外觀等一般性質量投訴;可能帶來一定損失的重要崗位人事異動;各級主管部門檢查非關健性項目不合格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專項會議,辦公室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商定處理辦法,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b、橙色警報;中級危機事件。主要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安全事故;包含產品主要指標不合格的質量投訴、不良反應報告;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可能引發(fā)訴訟的合同糾紛;要求企業(yè)進行比較重要改革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檢查及檢查中發(fā)現重要指標不合格的;涉及或影響企業(yè)主要或多數產品銷售的市場變化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事件辦公會,應急中心全體人員參加,確定處理方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紅色警報;主要指:發(fā)生人員傷亡的重大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重大的產品質量事故、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高層主管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影響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政策與法規(guī)的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并要求進行整改、整頓的;各級媒體出現關于公司的負面報道的;重要的糾紛、訴訟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管理辦公會,由應急指揮中心全體成員參加,討論處理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5.2 響應程序
5.2.1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業(yè)余時間值班室)接到報警信息后,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2.2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的應急指揮中心所有成員及搶險搶修人員,所有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履行自己的職責。
5.2.3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向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簡要經過、造成人員傷亡數、采取的措施等。
5.2.4搶險、搶修人員要首先切斷事故現場電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事故漫延。
5.2.5在搶救傷員、公司財產時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人員等原因對事故現場改變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
并保存好現場重要物證。
5.2.6保衛(wèi)部門要迅速封鎖事故現場,對出入事故現場人員進行嚴密監(jiān)控并作一些必要的登記處理,同時進行人員疏導(潔凈區(qū)內工作人員按綠色安全通道標志指示的方向撤出),防止擁擠造成人員傷害。
5.2.7應急指揮中心要全力組織搶救,參加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指揮,搶救過程中要沉著、冷靜。
5.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huán)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上級部門宣布應急結束。開始事故調查工作,應急中心辦公室負責把事故情況、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等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經應急指揮中心審核、批準后報上級政府部門。
6 信息發(fā)布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通過公司公告欄、網站、企業(yè)內刊等載體,將災情信息或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地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涉及內部掌握信息的發(fā)布,須通過公司經理辦公會的審核把關。
7 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
在事故災難處置接近尾聲時,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事發(fā)地點和受害區(qū)域職工當中,了解聽取一線職工的情況反映,收集匯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信息并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調解和安撫,協(xié)助進行善后賠償,及時通報事后信息,減輕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響,確保生產生活秩序的及時恢復。公司對應急中心辦公室的總結歸檔,起草向上級報告材料。對事故的影響后果、應急能力、生產秩序恢復及應急預案適用性進行評估。就現場應急情況向相關部門報告。
7.2調查評估
每次應急突發(fā)事件處置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事件參與單位負責人座談討論,總結經驗教訓,對事故(事件)的預防、預警、協(xié)調、指揮和應急救援等處置工作和本預案中對應的應急行動方案進行全面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心辦公室為應急管理日常辦事機構,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6515 5995688-8026,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全體員工。設備動力部負責通信系統(tǒng)的維護,確保了公司信息暢通。
8.2 應急隊伍保障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lián)系、協(xié)調聯(lián)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問題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類型
數量(個)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滅火器
2
正常
鍋爐房
陳紹亮
滅火器
16
正常
庫房
王寶義
滅火器
2
正常
大廳
翟東偉
滅火器
4
正常
化驗室
盧建亞
滅火器
6
正常
固體車間一般區(qū)
王麗萍
滅火器
2
正常
配電室
陳紹亮
滅火器
6
正常
辦公室
翟東偉
滅火器
12
正常
固體車間潔凈區(qū)
王麗萍
滅火器
2
正常
化工原料庫
王寶義
滅火器
3
正常
原料藥車間
王寶義
滅火器
3
正常
栓劑車間
徐志剛
消防栓
5
帶防毒面具、正常
庫房
王寶義
消防栓
3
帶防毒面具、正常
化驗室
盧建亞
消防栓
4
帶防毒面具、正常
固體車間一般區(qū)
王麗萍
消防栓
3
帶防毒面具、正常
辦公室
翟東偉
消防栓
4
帶防毒面具、正常
固體車間潔凈區(qū)
王麗萍
8.4 經費保障
公司財務管理部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專項經費,作為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經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年度預算。財務管理部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及時支出響應款項,保證應急救援的資金需要。
8.5 其他保障
8.5.1治安保障
公司應當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警戒、管理。加強對重要場所、人群、設施、設備和物資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現場職工。
8.5.2技術保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成立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研究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面臨的重大問題,提供相關技術幫助。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綜合管理部通過專家面授、公告欄、企業(yè)內刊、網站等方式,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設備、設施基本處置等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公共責任意識,提高員工的搶險、避險、自救能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的危機管理培訓。
9.2 演練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演練的監(jiān)督指導。按照《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參加的應急救援演練,做好演練記錄,進行演練總結,并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10 獎懲
突發(fā)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行為的,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理。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1.1.2應急響應:事故發(fā)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1.3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經公司法人代表批準后實施,并報清徐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太原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清徐分局備案,留公司綜合管理部存檔。
11.3 維護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應急情況的改變,以及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對本預案進行更新和維護。本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并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進行企業(yè)危機防范、監(jiān)測和預控,樹立危機管理思維,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從而建立起一套組織完善、反應快速、對外一致、責任明確且符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危機應急機制,使企業(yè)在困境中化險為夷,制定本辦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公司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
1.4 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1.5 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 以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用藥安全為最高基本原則;從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入手,防患于未然。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監(jiān)控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建立突發(fā)性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fā)性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fā)性事故的發(fā)生,消除或減輕突發(fā)性事故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1.5.2快速反應、時時監(jiān)控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不許拖延、推諉;結合工作實際,落實責任到人,抓現場管理、細節(jié)管理。積極做好應對突發(fā)性事故的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及思想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應急救援力量。
1.5.3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突發(fā)性事故所造成的不同傷害,采取得力措施,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冊資金1000萬元,由潘幸業(yè)等股東投資興建,是經太原市計委、山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成立的,集化學制藥、生物醫(yī)藥、中藥制劑、保健食品研發(fā)、生產、銷售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吳村,距清徐縣城3公里,交通便利,四周均為農田,空氣清新,是藥品生產的理想環(huán)境。公司占地面積33000 m2,現有員工93人,生產范圍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栓劑、原料藥五大類20多個品種。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主要危險源
①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
②鍋爐、壓力容器。
③高低壓配電設施。
2.2.2風險分析
①廠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gmp)制藥企業(yè)生產廠房為潔凈廠房,分為潔凈區(qū)、一般生產區(qū)。區(qū)域一般布局由低級向高級分布,形成整體工作區(qū)。由于潔凈廠房是空調凈化廠房,所以密閉性較強。且各區(qū)域之間均由活動門所分割,生產所需設施、設備、人員全部在潔凈廠房內,一旦發(fā)生生產事故,潔凈區(qū)內有兩個安全門,有逃生指示燈、有有應急燈、有防毒面具,人員可安全撤離。
②特種設備:鍋爐、空氣壓縮機等廣泛用于制藥生產。
③檢驗用化學試劑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如: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毒性試劑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使用、保管、貯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生問題均會造成嚴重后果。公司對危險品設置專門庫區(qū)。
④制藥企業(yè)使用的制藥機械,需要維修、保養(yǎng)和操作,涉及到特種作業(yè)人員如:電工、焊工、司爐工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是企業(yè)為應付或更好地進行危機管理所設置的一種機構,從各個職能部門抽取核心的管理骨干擔當委員會的委員,定期召開會議,實施培訓,建立規(guī)范的制度、程序等。
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董有恩
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郭居魁 寇栓桂
成員:潘誠義、陳紹亮、徐志剛、盧建亞、李文平、劉紅霞、王寶義
張?zhí)?、翟東偉
下設應急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
辦公室主任:潘誠義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發(fā)布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組織指揮搶救隊伍實施搶救行動。
(2)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求援;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3)負責本單位預案好重大事故的措施和應急搶救的各項準備工作
3.2.2總指揮: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2.3副總指揮: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2.4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工作職責包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fā)性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貫徹執(zhí)行公司突突發(fā)性事故應急預案;
(2)負責公司內突發(fā)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xié)調、督促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公司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組織有關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習;
(5)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并及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傳達、執(zhí)行公司領導和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各項決策、指令,并將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6)承辦應急狀態(tài)終止后應急指揮中心決定的相關事宜。
3.2.5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具體分工: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lián)系、協(xié)調聯(lián)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相關問題。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3.2.6按照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分工,各負其責。各項目負責人要明確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照相關管理職責,以危機管理的原則為標準,加強管理,認真負責地對待各項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應急中心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351-5996515 5995688-8026。
4.1.2化驗室毒品柜安裝有24小時有效的防盜報警器和錄像監(jiān)控系統(tǒng)。
4.1.3貫徹責任制管理,強化gmp管理和現場監(jiān)控,加強對危險源、危險
部位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1.4按照gmp要求組織和實施生產,各工序嚴格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防止質量
問題的發(fā)生。
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4.1.5加強現場監(jiān)控工作,除質保部日常監(jiān)控外,車間、班組還要設立兼職
監(jiān)控人員,對生產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4.1.6落實巡回檢查、定期檢修制度,確保設備安全,杜絕不安全生產因素。
4.2 預警行動
4.2.1公司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分析公司安全工作情況,提出今后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并通報近期收集的相關信息,檢討危機隱患、落實相關問題的處理進度,討論危機事件的處理辦法。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定期對匯報情況及監(jiān)控信息進行分析,發(fā)現事故苗頭應及時將預警信息通報應急中心辦公室及公司各部門。
4.2.2事故預防措施:
(1)潔凈廠房各區(qū)域間應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逃生應急通道和應急門。室內明顯處標畫出逃生應急通道路線和標志,以便發(fā)生事故時工作人員逃生。
(2)潔凈廠房內水、電、氣管線及開關位置應有明顯標識,以便搶險時操作。
(3)潔凈廠房內應裝有防火、室內氧氣含量報警裝置,并保證防止火災發(fā)生。
(4)建立污水處理系統(tǒng),生產污水經污水處理系統(tǒng),處理合格后排放,以確保不污染外環(huán)境。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a)信息報告與通知
公司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5688-8026 5996515,并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職工。最先發(fā)現或接到發(fā)生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把事件信息通知應急中心辦公室,應急中心辦公室在接到情況報告后,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并及時查明事件詳情,在太長時間內將信息報送到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情況嚴重的由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撥打110、119或120求助。
b)信息上報
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一周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規(guī)模、簡要經過、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采取措施等;事件發(fā)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c)信息傳遞
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配合突發(fā)事件的信息傳遞工作,可采取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將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到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機制:按危機的嚴重性、危害性、可控性,我們將危機分為三個等級。
a、黃色警報:一般性危機事件:主要指一般性安全事故;外觀等一般性質量投訴;可能帶來一定損失的重要崗位人事異動;各級主管部門檢查非關健性項目不合格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專項會議,辦公室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商定處理辦法,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b、橙色警報;中級危機事件。主要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安全事故;包含產品主要指標不合格的質量投訴、不良反應報告;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可能引發(fā)訴訟的合同糾紛;要求企業(yè)進行比較重要改革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檢查及檢查中發(fā)現重要指標不合格的;涉及或影響企業(yè)主要或多數產品銷售的市場變化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事件辦公會,應急中心全體人員參加,確定處理方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紅色警報;主要指:發(fā)生人員傷亡的重大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重大的產品質量事故、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高層主管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影響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政策與法規(guī)的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并要求進行整改、整頓的;各級媒體出現關于公司的負面報道的;重要的糾紛、訴訟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管理辦公會,由應急指揮中心全體成員參加,討論處理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5.2 響應程序
5.2.1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業(yè)余時間值班室)接到報警信息后,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2.2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的應急指揮中心所有成員及搶險搶修人員,所有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履行自己的職責。
5.2.3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向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簡要經過、造成人員傷亡數、采取的措施等。
5.2.4搶險、搶修人員要首先切斷事故現場電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事故漫延。
5.2.5在搶救傷員、公司財產時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人員等原因對事故現場改變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
并保存好現場重要物證。
5.2.6保衛(wèi)部門要迅速封鎖事故現場,對出入事故現場人員進行嚴密監(jiān)控并作一些必要的登記處理,同時進行人員疏導(潔凈區(qū)內工作人員按綠色安全通道標志指示的方向撤出),防止擁擠造成人員傷害。
5.2.7應急指揮中心要全力組織搶救,參加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指揮,搶救過程中要沉著、冷靜。
5.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huán)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上級部門宣布應急結束。開始事故調查工作,應急中心辦公室負責把事故情況、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等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經應急指揮中心審核、批準后報上級政府部門。
6 信息發(fā)布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通過公司公告欄、網站、企業(yè)內刊等載體,將災情信息或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地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涉及內部掌握信息的發(fā)布,須通過公司經理辦公會的審核把關。
7 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在事故災難處置接近尾聲時,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事發(fā)地點和受害區(qū)域職工當中,了解聽取一線職工的情況反映,收集匯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信息并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調解和安撫,協(xié)助進行善后賠償,及時通報事后信息,減輕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響,確保生產生活秩序的及時恢復。公司對應急中心辦公室的總結歸檔,起草向上級報告材料。對事故的影響后果、應急能力、生產秩序恢復及應急預案適用性進行評估。就現場應急情況向相關部門報告。
7.2調查評估
每次應急突發(fā)事件處置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事件參與單位負責人座談討論,總結經驗教訓,對事故(事件)的預防、預警、協(xié)調、指揮和應急救援等處置工作和本預案中對應的應急行動方案進行全面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心辦公室為應急管理日常辦事機構,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6515 5995688-8026,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全體員工。設備動力部負責通信系統(tǒng)的維護,確保了公司信息暢通。
8.2 應急隊伍保障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lián)系、協(xié)調聯(lián)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問題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 經費保障
公司財務管理部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專項經費,作為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經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年度預算。財務管理部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及時支出響應款項,保證應急救援的資金需要。
8.5 其他保障
8.5.1治安保障
公司應當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警戒、管理。加強對重要場所、人群、設施、設備和物資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現場職工。
8.5.2技術保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成立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研究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
援面臨的重大問題,提供相關技術幫助。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綜合管理部通過專家面授、公告欄、企業(yè)內刊、網站等方式,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設備、設施基本處置等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公共責任意識,提高員工的搶險、避險、自救能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的危機管理培訓。
9.2 演練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演練的監(jiān)督指導。按照《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參加的應急救援演練,做好演練記錄,進行演練總結,并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10 獎懲
突發(fā)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行為的,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理。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1.1.2應急響應:事故發(fā)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1.3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經公司法人代表批準后實施,并報清徐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太原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清徐分局備案,留公司綜合管理部存檔。
11.3 維護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應急情況的改變,以及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對本預案進行更新和維護。本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并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消防管理制度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編制說明
本制度是根據集團公司《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手冊》(b版)、《程序文件》和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要求進行編制,是實現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和保證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實施性文件。
二、管理制度
為貫徹和落實集團公司《消防工作管理辦法》,加強項目部的消防工作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從業(yè)人員的人身及企業(yè)財產的安全,項目部成立區(qū)域義務消防隊。
1、義務消防隊的成員組成
姓名
現任職務
組內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嚴相華
項目經理
組長
李洪建
技術負責人
副組長
王正
安全員
組員
袁勇春
安全員
組員
高興全
材料員
組員
宋政敏
施工員
組員
文小敏
質量員
組員
鄧光榮
工長
組員
何紹兵
工長
組員
2、義務消防隊的成員職責
⑴負責區(qū)域內日常消防設施的維護,防止消防設施被損壞、移動、挪用,按期更換滅火器藥劑;
⑵負責監(jiān)督消防通道的暢通,發(fā)現不利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提出整改建議;
⑶按照消防預案,在發(fā)生火災時,立即組織撲滅、疏散人員和實施救生,火情嚴重時應立即撥打“119”請求專業(yè)消防隊進行增援。
⑷負責平時向從業(yè)人員宣傳消防知識和火災發(fā)生時的自救常識。
三、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職民工宿舍、倉庫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均須按有關規(guī)定配備適宜的消防設施、器材。
2、各消防設施、器材應標識維護責任人。
3、項目部每周利用周檢對現場消防進行自查,發(fā)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防火于未然。
4、利用滅火劑即將過使用有效期之際,組織義務消防隊成員進行消防、救生演練,以提高技能。
5、隨時保持與外界的通訊聯(lián)系暢通,火情嚴重時應立即通知當地消防部門增援。
第6篇 港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區(qū)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jiān)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xié)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fā)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2)事故可能發(fā)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5)發(fā)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fā)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lián)系方式;(8)相關的保障措施;(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jiān)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jiān)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yè)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yè)、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yè)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jiān)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fā)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fā)生變化時,或發(fā)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qū)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yè)、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fā)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fā)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guī)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第7篇 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編制依據和目的] 為了規(guī)范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港口法》、《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規(guī)定》和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結合港口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發(fā)布、備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條[備案管理的原則]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xié)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明確預案管理的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港口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明確生產經營人的職責] 港口經營人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六條[行政部門預案的編制要求]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港區(qū)的安全生產實際及危險性分析,適應本港區(qū)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實際需求;
(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港區(qū)、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要求;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六)應與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七條[應急預案操作手冊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港口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
第八條[企業(yè)預案的編制要求] 企業(yè)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及危險性分析,適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實際需求;
(三)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四)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應急程序和應急保障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五)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港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六)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七)應與上級政府、部門和本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相
互銜接。
(八)對于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
案?,F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九)港口經營人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預案附件內容要求]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并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條[部門預案評審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報同級政府批準發(fā)布。
第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預案論證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急預案由港口經營人自行組織論證,必要時邀請評審專家和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參加。
第十二條[部門預案備案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港口經營人預案備案要求] 港口經營人進行應急預案備案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二)應急預案論證意見;
(三)論證人員簽名表;
(四)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危險貨物現場處置方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十四條[受理部門備案要求] 受理備案登記的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對材料齊全的應急預案及時備案。
第十五條[備案登記建檔工作要求]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港口經營人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十六條[預案宣傳教育要求]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重點港口經營人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港口經營人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十七條[應急演練要求] 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港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
第十八條[演練頻次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每半年演練一次,其他港口經營人每年演練一次。
第十九條[演練評估總結要求]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條[部門預案修訂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預案修訂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經營人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港口經營人因兼并、重組、轉制等重大變化導致現行應急預案不適用的;
(二)港口經營人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港口經營人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二十二條[預案修訂報備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三條[應急物資配備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二十四條[明確應急預案啟動后的報告程序] 港口經營人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表彰獎勵]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港口經營人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處罰] 港口經營人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港口經營人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8篇 民爆物品庫房安全隱患整改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火災、雷擊、盜竊、人為有意破壞及外部山場火災事故都有可能導致企業(yè)民爆倉庫發(fā)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災,爆炸隱患的主要原因是:
1、貯存民爆物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qū)日漸迫近儲存?zhèn)}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3、防雷、避雷設施老化,陳舊、無力更新。
4、貯存民爆物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
二、事故隱患整治與評估
單位一旦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處理,單位一時無法處置,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管部門,并申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評估分級,切實做好事故隱患的整治,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三、事故處理應急處理
單位一旦發(fā)生災難性事故,在發(fā)生事故后,企業(yè)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要盡快組織搶救,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攝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的情況,如無特殊原因,必須經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
四、事故處理
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的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2、組織防范措施的實施;3、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五、做好事故結案材料的歸檔管理,對每起事故,必須建立詳細的、完整的事故檔案,并按規(guī)定進行系統(tǒng)整理和編目保管,為今后工作提供參考。
第9篇 某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結合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煤礦企業(yè)。
本辦法所稱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煤炭管理部門及其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下簡稱煤監(jiān)機構)。
本辦法所稱煤礦企業(yè)是指從事煤炭生產、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和承擔煤礦建設工程的公司(煤礦)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管理是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實施、修訂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條 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綜合協(xié)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新疆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全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規(guī)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和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保證各類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綜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煤炭行業(yè)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六條 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應在全面分析危險因素和各類事故隱患,客觀評估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及應急能力、應急資源,廣泛聽取一線作業(yè)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礦山救援隊伍指戰(zhàn)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辦法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編制。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15萬t/a(含15萬t/a)以下,且危險性較小的煤礦企業(yè)(低瓦斯、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無礦壓沖擊危險性),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合并編制。
第七條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煤礦企業(yè)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如: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瓦斯突出事故、沖擊地壓等),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
第九條 煤礦企業(yè)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作業(yè)場所、主要設備和設施,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本辦法》。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實際。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其它有關部門人員、煤礦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報告,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
(三)評審專家和參加評審會人員的名單。
(四)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由煤礦企業(yè)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人員、礦山救援隊伍的指戰(zhàn)人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和應急管理的專家及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并邀請駐地煤監(jiān)機構人員參加。
應急管理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管理經驗,可從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guī)熘谐槿 ?/p>
參與評審專家的人數應根據企業(yè)規(guī)模而定。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要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評審人員和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是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對于應急預案備案的評審工作;要素評審是煤礦企業(yè)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 形式評審。依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主要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應急預案形式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表 1。
(二) 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要素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
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應認真分析研究專家的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煤礦企業(yè)應按要求修訂,重新組織評審合格后,由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fā)。應急預案印發(fā)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應急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送駐地煤監(jiān)機構。
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yè)按照以下規(guī)定將應急預案報送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一)納入自治區(qū)直接監(jiān)管的煤礦企業(yè)及其所屬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新疆煤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備案。
(二)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三)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向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四)各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后,應送為其本煤礦企業(yè)服務的礦山救援隊伍。
第十八條 煤礦企業(yè)向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三)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五)應急預案相關附件。
第十九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并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煤礦企業(yè),在申請辦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時,可提供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要加強對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的必要條件。凡是沒有編制應急預案或者應急預案沒有通過專家評審的,沒有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進行備案的煤礦企業(yè),向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申請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不得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批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不得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章 應急預案實施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要點、應急程序和能夠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礦井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張貼在應急指揮場所和相應的應急地點;將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lián)絡等系統(tǒng)相連接的安全避險系統(tǒng)圖應存放在應急指揮場所。
第二十二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達標考評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從業(yè)人員了解本企業(yè)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增強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行政區(qū)域內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yè)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時,應邀請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和應急管理專家指導;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七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報送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企業(yè)的工作總結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煤礦企業(yè)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備案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煤礦企業(yè)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煤礦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和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或重大技術改造的。
(三)安全生產條件(地質情況或者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修訂要求的。
(七)應急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條 煤礦企業(yè)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備案登記的部門報告修訂情況。
第三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實施應急預案管理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
第10篇 洪江區(qū)管理委員會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程序,建立健全防范有序、指揮有力、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應急處置保障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2統(tǒng)一領導。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在區(qū)管委統(tǒng)一領導和指揮下,根據需要,依法組織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以及各種社會力量及時進行援救。
1.2.3分級負責。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提高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和工作效率。
1.2.4平戰(zhàn)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要建立和調整充實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yè)隊伍,加強隊伍的培訓,定期進行演練、演習。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娛樂服務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
1.4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長,我區(qū)舉辦各類大型文化、商貿、慶典、體育等活動頻繁,娛樂服務、保健餐飲服務、專業(yè)市場、物流中心以及游覽等公共聚集場所(館)得到迅速發(fā)展。近幾年來,我區(qū)公共場所雖沒有發(fā)生過重大事故,但存在不少問題和安全隱患。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類公共場所和公共聚集活動將越來越多,規(guī)模越來越大,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形勢將越來越嚴峻。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qū)內一般(ⅳ)級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具體響應特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區(qū)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區(qū)管委分管副主任任指揮長,區(qū)公安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由管委辦、公安局、商務局、文化局、衛(wèi)生局、工業(yè)經濟局、民政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體育局、建設局、環(huán)保局、廣播電視局、電信局組成。指揮部在區(qū)應急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qū)公安局,由區(qū)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2.1.2指揮部職責
●研究決定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問題;
●總結部署年度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實施本預案;
●指導、指揮和協(xié)調全區(qū)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對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向區(qū)應急委和市公安局報告;
●根據應急事件的發(fā)展趨勢與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負責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發(fā)布;
●指導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1.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管委辦: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參與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行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對外聯(lián)絡和宣傳報道工作。
●公安局: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xié)調、指導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以及實施道路交通管制;負責對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參與公共聚集場所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
●環(huán)保局:參與公共場所安全事故大面積空氣污染應急處置的組織、協(xié)調和指揮,負責提供污染區(qū)域的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并提供污染相關的環(huán)保技術支持。
●衛(wèi)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yī)療救治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衛(wèi)生防疫、食品和飲用水衛(wèi)生監(jiān)督。
●商務局:參與商貿活動公共聚集場所應急處置工作。
●文化局、廣電局、體育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參與文化娛樂場所、體育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社會救助工作。
●建設局:負責公共場所應急工作中的城市供水、供氣、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工業(yè)經濟局:協(xié)調交通、通信、電力、醫(yī)藥等部門做好應急工作中的交通、通信、電力、藥品等保障工作。
●市電信局:負責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1.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職責
2.1.4.1現場指揮部組成
事發(fā)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qū)指揮部指揮長指定。
現場指揮部下設信息處理聯(lián)絡協(xié)調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行動組、善后處理組。各組組長由現場指揮長指定。
2.1.4.2現場指揮部職責
●受區(qū)指揮部直接領導,貫徹執(zhí)行指揮長指令;
●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xié)調;
●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必要道路、航道的交通管制;
●負責救援現場的險情監(jiān)測、監(jiān)視,提出調整應急處置的建議和意見;
●向區(qū)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或請示緊急指令;
●負責清查現場。
2.1.4.3現場指揮部各組職責
●信息處理和聯(lián)絡協(xié)調組:根據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聯(lián)絡協(xié)調各組處置工作情況,收集匯總情況及時上報和傳達上級指令。
●應急行動組:根據公共聚集場所應急事件的種類,采取相應措施實施現場處置;控制現場局勢和維護治安、交通秩序;搶救遇險人員,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轉移,保護、搶救重要物資和財產;收集情報信息,發(fā)現和控制蓄意制造騷亂、鬧事的骨干分子,收集違法犯罪嫌疑人證據;對現場進行新聞管制。
●后勤保障組:保障現場參與處置人員的餐飲、工作和休息場所。負責提供現場交通、通信和指揮部供電、照明、醫(yī)療救護等。
●善后處理組:負責清理現場;對遇險獲救人員進行救治、安置,對死亡人員家屬進行安撫;進行環(huán)境評估、索賠取證、事故調查;依法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jiān)測與報告
3.1.1加強對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掌握安全隱患并責令整改。
3.1.2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110報警電話報告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和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行為。
3.1.3對掌握的各類信息及時分析評估,并采取相應措施,重要信息及時報告區(qū)管委和上一級公安機關。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
●根據公共聚集場所(臨時或固定、場內或場外、人數多少、規(guī)模大小、類型特點)及可能發(fā)生各種問題等情況,分類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加強預防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建立健全大型活動的申報審批制度。舉辦參加人員3000人以上的文化、體育、商貿、慶典等大型活動,必須經區(qū)管委批準,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上級公安機關備案。舉辦5000人以上活動的,報市政府批準,送市公安局備案。舉辦10000人以上活動的,報省政府批準后,送省公安廳備案。本級公安機關派員參與現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協(xié)助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報請上一級公安機關派員進行指導和督查。
●組織安全檢查。主管部門適時組織對公共聚集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漏洞,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落實公共聚集場所組織單位、經營業(yè)主、主管人員安全防范責任制。
3.2.2接警
接到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后及時報告區(qū)管委和上一級公安機關。任何公民和組織都可以直接向各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故信息。
3.2.3處警
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信息后,及時進行分析評估,研究確定應對方案,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向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由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
3.3預警支持系統(tǒng)
3.3.1指揮部建立全區(qū)統(tǒng)一的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信息網絡體系,實現各級各有關部門公共聚集場所事故應急處置機構的信息資源共享,確保應急處置準確、高效。
3.3.2建立資源數據庫。指揮部對公共聚集場所安全應急處置的機構、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和人員培訓、演練等資料全部輸入計算機進行管理,以便隨時調閱和檢查。
3.3.3指揮部辦公室利用多種方式設置的通訊網絡,可隨時保持聯(lián)絡。
3.3.4建立健全公共聚集場所應急處置專家組,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應急處置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快捷、有效的技術支持。
3.4預警級別及發(fā)布
3.4.1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4.2預警級別確定主體
一般預警由區(qū)管委確定;較大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確定;重大預警報請省人民政府確定;特別重大預警由省人民政府或報請國務院確定。
3.4.3預警級別的信息發(fā)布
預警級別確定后,除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保密外,由確定預警級別的人民政府發(fā)布。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級別的確定
按事故的可控程度、嚴重程度、處置難度和影響范圍,公共聚集場所安全事故實際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
一般事故(iv級):6人以下受困遇危待救或已造成1人死亡。
較大事故(iii級):6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遇危待救或已造成3人死亡。
重大事故(ii級):10人以上,20人以下受困遇危待救或已造成8人死亡。
特別重大事故(i級):20人以上受困遇危待救已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一般事故由區(qū)管委確定;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確定;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報請國務院確定。
4.1.2應急預案啟動
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警信息后,應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評估等級,并提請指揮部主要領導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4.1.2.1公共聚集場所發(fā)生一般事故(iv級)時,區(qū)管委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救援。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情況,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1.2.2公共場所發(fā)生較大事故(iii級)、重大事故(ii級)或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時,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啟動上級預案。
4.1.3應急處置程序
4.1.3.1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單位、事發(fā)地基層組織應迅速組織人員自救、互救,并立即向區(qū)管委報告。
4.1.3.2指揮部接到事故的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的級別啟動相關預案。
4.1.3.3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長指令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和協(xié)調處置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規(guī)定的職責開展處置救援行動。
4.1.4情況通報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向上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報告。
4.1.5特別情況的處理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由市人民政府報請省人民政府協(xié)商有關省(市、區(qū))人民政府聯(lián)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進行處置。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跨市州的,在市人民政府報請省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與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聯(lián)合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公共場所事故跨縣(市、區(qū))的,在市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事發(fā)地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聯(lián)合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建立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tǒng)
信息傳輸利用現有渠道進行?,F場指揮部采用手機、手提電腦等通信手段,通過無線網絡進行通信聯(lián)絡。指揮部完善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專線電話、傳真機、互聯(lián)網終端,確保信息及時準確接收。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訊聯(lián)絡。
4.2.2值班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事發(fā)單位、事發(fā)地基層組織及有關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區(qū)管委報告,重要信息要立即報告。
4.2.3現場信息采集
公共場所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門,應及時收集現場信息,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待救人員、事故現狀、發(fā)展趨勢與控制、醫(yī)療救援進展、物資供應等情況,及時上報市公共場所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F場指揮部應及時與市應急指揮部保持不間斷聯(lián)絡,并及時報告現場情況。
4.2.4信息處理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信息收集、匯總、綜合,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報告指揮部領導,并及時通報指揮部成員單位。
4.3指揮與協(xié)調
4.3.1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區(qū)管委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統(tǒng)一領導、協(xié)調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2指揮部指揮長指定的現場指揮長,全面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4緊急處置
4.4.1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社區(qū)、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職工、群眾先行處置,開展自救互救,組織人員疏散。
4.4.2現場處置力量不足以有效控制現場局勢或險情時,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
4.4.3當事故(或事件)險情繼續(xù)發(fā)展,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當地社會穩(wěn)定時,報請市應急指揮部協(xié)調駐懷部隊、武警部隊參加救援。
4.5安全防護
4.5.1參與應急處置救援人員服從現場指揮長的命令和指揮,依法科學實施處置救援,防止過激行為或事件的發(fā)生,保證應急處置地點、人員的安全。
4.5.2加強事故現場的警戒,劃定警戒區(qū)域,做出警戒標識,阻止圍觀人群和非處理救援人員進入現場。
4.5.3對處置救援現場實施衛(wèi)生監(jiān)控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和可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物品的監(jiān)測,防止疾病傳播和應急救援人員中毒等事件發(fā)生。
4.6新聞報導
4.6.1新聞報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面宣傳為主的原則。重點宣傳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情況,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處置救援中英勇無畏精神和感人事跡等。
4.6.2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信息,除按規(guī)定需要保密的外,由指揮部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向社會公布。
4.6.3記者赴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現場采訪報導,由指揮部或授權現場指揮部統(tǒng)一協(xié)調。
4.7應急結束
當公共場所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現場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指揮部宣布應急處置行動結束,組織各類處置救援人員撤離現場。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5.1.1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處置救援費用支付、污染清理等。盡快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wěn)定。
5.1.2衛(wèi)生部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jiān)控工作。
5.1.3發(fā)生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組織、單位和主管部門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防范,強化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防止事故發(fā)生。
5.2社會救濟
社會救助由民政局組織落實。
5.3保險
保險機構要及時足額支付保險費用。
5.4事故調查
公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成立事故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事實,查清事故責任,收集固定證據。對違法犯罪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保障措施
6.1信息與通信保障
6.1.1信息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建立信息網絡體系,確保信息暢通。
6.1.2通信保障
利用公用通信電話、專線電話網絡與無線、移動等通信資源,隨時保持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部、上級指揮部及成員單位之間的通信暢通。
6.2應急資源保障
6.2.1應急隊伍保障
6.2.1.1組建一支以治安、消防部門為主體,以巡邏、防暴隊伍為骨干,其他警種相配合的應急處警隊伍,以隨時應對公共場所事故的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6.2.1.2建立健全公共場所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部門的內部安全保衛(wèi)機構,并充分發(fā)揮其在內部安全防范和先行應急處置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中的作用。
6.2.1.3建立健全社區(qū)、單位治安保衛(wèi)組織、配齊、明確公共場所(館)單位安全防范、應急處置保安人員,落實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
6.2.2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組織醫(yī)院、120急救中心的醫(yī)務人員,對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6.2.3經費裝備保障
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逐步建立現代化的應急指揮系統(tǒng)。要保障處置公共場所事故所需的經費。要為處置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專業(yè)隊伍配備所需交通、通訊工具,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警械警具和頭盔、盾牌等防護器材,以及調查取證所需的有關設備。
6.3宣傳與培訓
6.3.1宣傳
加強應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知識和能力。
6.3.2培訓
公安局負責企事業(yè)單位、部門內部保衛(wèi)人員、社區(qū)治保主任、場所(館)安全員的安全防范、應急處置與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培訓。加強專業(yè)應急隊伍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其應急救援的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公共場所,是指社會人員可以往來、停留或聚集,進行各種活動的場所。主要包括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公共體育場所、公共交通場所、公共餐飲場所、公共保健服務場所、公共游覽場所、公共商貿場所等。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定期進行評估,根據本預案適用應急處置的情況及法律法規(guī)修改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7.3獎勵與責任
7.3.1對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獎勵。
7.3.2對參加應急處置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醫(yī)療、扶恤。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授予榮譽稱號或追認為烈士。
7.3.3對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qū)管委制定,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具體由指揮部辦公室承辦。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 附錄
附錄1:相關單位及人員通訊錄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本預案編制,并報區(qū)應急委備案。
附錄2:各種規(guī)范性格式文本。
第11篇 工商行政管理局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旬陽縣
為了及時有效的應對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有效的預防、控制和減少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及時有效的應對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縣局成立了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指揮協(xié)調組、市場調查組、后勤保障組。由縣局局長鄧鼎志擔任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三名副局長和紀檢組長分別擔任副總指揮,縣局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設在12315申訴舉報中心,由杜世強擔任辦公室主任。申訴中心、市場股、政法股、商廣股、政工股、注冊分局、經檢隊、辦公室、監(jiān)察室負責人為成員。
二、應急救援職責
依法開展對市場流通環(huán)節(jié)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應急小組職責劃分
(一)指揮協(xié)調組,由12315申訴舉報中心負責,承擔對上、對下、對機關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組織職責。
(二)市場調查組,由市管股、經檢隊、政法股、商廣股、注冊分局負責承擔依法開展對市場流通環(huán)節(jié)的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等職責。其中,市管股側重負責各類有形市場上出現的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經檢隊、政法股側重負責有形市場以外的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注冊分局側重對無照經營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造成的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商廣股側重負責對虛假廣告、違法商標造成的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 后勤保障組,由辦公室、政工股、監(jiān)察室負責,承擔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所需經費、車輛的保障和接待上級應急工作組等事宜。
四、應急措施
當出現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以下應急措施。
1、各相關股室和執(zhí)法車輛實行24小時待命,待命期間不得隨意關閉通訊工具,不得隨意離崗,確實有事必須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后,方可離崗。
2、立即召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工作會議,啟動應急預案,決策和部署調查、分析、處理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方案。
3、各應急小組迅速到位,按職責分工開展調查、分析、處理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對事故場所和行為人實施檢查,責令停止可能進一步擴大為害后果的有關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引起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并及時將收集的有關資料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4、動員全體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加強市場巡查力度和密度,對重點商品、重點地區(qū)、重點場所實行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 風險預警報告制度。
5、加強與防疫、衛(wèi)生、質檢等相關部門的聯(lián)系,及時處理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迅速控制事態(tài)蔓延。
6、做好解疑解惑工作,宣傳、調解、引導消費者能健康消費,消除不良影響,安定人心,穩(wěn)定社會秩序。
7、加強縣局與各工商所的信息暢通,各工商所對轄區(qū)的市場檢查情況向縣局實行報告制度。
8、后勤組集結所有后勤人員和車輛,保證隨時提供調查和處理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所需的經費和車輛。
五、事故的報告
出現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1、在發(fā)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后,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后30分鐘以內報告。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變化或上級要求隨時報告,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報告。
2、統(tǒng)一報告:對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報告,由縣局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立即報告總指揮鄧鼎志局長,同時向縣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3、逐級報告:發(fā)現和接到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工商所向縣局、縣局向市局報告;同時應向當地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部門間通報:發(fā)現和接到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在按系統(tǒng)匯報后,應在1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信息通報
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嚴格實行信息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的原則,向社會發(fā)布信息,必須經省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
七、要求
(一)本工作方案是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縣工商局落實縣政府重大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措施,各股室認真落實。
(二)本工作方案啟動后,各有關股室的工作要迅速到位。
(三)加強請示報告制度,各應急工作小組要及時通報情況,重大問題要隨時請示報告。
(四)要嚴格履行職責,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疏漏的,追究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第12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政府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細則。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xié)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xié)調管理工作。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fā)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論證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專家從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guī)熘谐槿?參加評審的專家應不少于3人。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符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09〕73號)的要求,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審查,依據《導則》和有關行業(yè)規(guī)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
要素評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導則》和有關行業(yè)規(guī)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符合相關要求的,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中央駐魯和省管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同時抄報有關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設區(qū)的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二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所涉及的周邊社區(qū)和居民的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yè)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細則規(guī)定備案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應急預案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四十一條 應急預案評審及備案的表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tǒng)一制定的實行。
第四十二條 各設區(qū)的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