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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規(guī)范車輛管理,提高運營效率,保障學校日常運行的有序進行。這一制度涵蓋了車輛的選擇與維護、駕駛員的資格與培訓、行車安全規(guī)定、應急處理措施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車輛標準與維護:規(guī)定接送車輛的安全標準、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流程,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2. 駕駛員資質(zhì):設定駕駛員的年齡、駕駛經(jīng)驗、健康狀況等基本要求,并規(guī)定定期的駕駛技能與安全知識培訓。
3. 行車規(guī)程:制定行車路線、時間表,明確接送點,規(guī)定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的行為規(guī)范。
4. 安全監(jiān)控:設立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時跟蹤車輛位置,記錄行車過程,以便于異常情況的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突發(fā)事件應對措施,如交通事故、學生走失等情況的處理流程。
6. 家長溝通:建立與家長的溝通機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反饋接送情況。
7. 制度執(zhí)行與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與監(jiān)督,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
重要性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一方面,它直接關乎到學生的生命安全,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可以減少交通意外的發(fā)生,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出行環(huán)境。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升學校形象,增強家長和社會的信任感。通過有效的監(jiān)控和反饋機制,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潛在問題,確保接送服務的高效運行。
方案
1. 車輛選擇:優(yōu)先選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專用校車,定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確保剎車、燈光、座椅等關鍵部件的完好。
2. 駕駛員選拔:駕駛員需持有有效駕駛證,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駕駛技能考核。
3. 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交通安全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掌握應急處理技巧。
4. 行車記錄:安裝gps定位系統(tǒng),記錄行車軌跡,實時監(jiān)控速度和路線,防止超速或偏離預定路線。
5. 緊急預案:制定詳細應急預案,包括事故處理、學生疏散、醫(yī)療救援等步驟,確??焖夙憫?
6. 家校合作:通過家長會、通訊平臺等方式,定期向家長通報接送情況,鼓勵家長參與安全管理。
7. 監(jiān)督與改進:設立車輛管理辦公室,定期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估,根據(jù)實際情況調(diào)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我們期待能構建一個高效、安全、透明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體系,為學生的日常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yǎng)、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shù)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向區(qū)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jiān)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fā)現(xiàn)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qū)文教體局和區(qū)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qū)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第2篇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為保證小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qū)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jīng)常與學校保持聯(lián)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nóng)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對經(jīng)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jīng)路段的監(jiān)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第3篇 s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
接送學生車輛應該肩負起學生的安全問題,下面qiquha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稱“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確保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條 省內(nèi)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 ( 班 ) 、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 ( 以下統(tǒng)稱學校 ) 的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適用本辦法。
三條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應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部門協(xié)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由公安、教育、安監(jiān)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分工同履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
四條 接送學生車輛分為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 和非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
接送學生車輛包括學校自備或長期租用的客車、專業(yè)道路客運企業(yè)的客車、具有營運資質(zhì)的個體客車、單位接送員工子女上下學的自備客車和社會力量購置的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客車。
五條 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噴涂全省統(tǒng)一的外觀標識, 非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應當設置全省統(tǒng)一的標志牌。
接送學生車輛的 外觀標識式樣、標志牌式樣及發(fā)放程序 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六條 接送學生車輛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接送學生車輛應是核定載客人數(shù)不少于 人的載客汽車。
(二)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 - __ )標準,并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
(三)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七條 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人應具有相應準駕車型3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
(二)最近 個記分周期內(nèi)無記滿 分記錄。
(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八條 有接送學生任務的學校,應向當?shù)乜h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擬用申請。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的申請后應會同當?shù)毓驳炔块T對擬用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報市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學生接送車輛標志牌發(fā)放工作。
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注冊登記,并負責專用接送學生車輛外觀標識的監(jiān)督檢查。
除定期檢驗外,接送學生車輛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十條 非專用接送學生 車輛應在前風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風窗玻璃適當位置分別放置接送學生車輛標志牌。
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積極 配合學校定期對學生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非法接送學生車輛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執(zhí)勤中,發(fā)現(xiàn)未噴涂外觀標識或無標志牌的接送學生車輛,應責令其停止運營,并將 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情況通報當?shù)亟逃姓块T及相關學校。
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組)裝車、報廢(或延緩報廢)車、外地機動車接送學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后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十四條 接送學生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并與公交車享受同等優(yōu)先通行權。
十五條 學校應建立自備或租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機制,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檔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十六條 單位使用自備車輛接送學生的,應將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報學生所在學校備案,并辦理接送學生車輛相關手續(xù)。
十七條 學校應加強對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diào)整學生上下學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接送車輛數(shù)量,杜絕超員現(xiàn)象。
十八條 接送小學低級和幼兒園學生的自備和長期租用車輛,學?;蛴變簣@應安排隨車照管人員。
十九條 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發(fā)現(xiàn)接送學生車輛的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十條 接送學生車輛發(fā)生造成學生傷亡的交通事故,學校應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二十一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安全管理終考核內(nèi)容。
二十二條 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chǎn)綜合監(jiān)督管理范圍。
二十三條學校不履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四條 公安、教育、安監(jiān)部門對在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lián)合或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二十五條 各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制定接送學生車輛優(yōu)惠政策并對接送學生車輛給予適當經(jīng)濟補助。
第4篇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本)
為保證小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qū)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jīng)常與學校保持聯(lián)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nóng)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對經(jīng)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jīng)路段的監(jiān)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第5篇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為保證小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qū)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jīng)常與學校保持聯(lián)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nóng)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對經(jīng)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jīng)路段的監(jiān)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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