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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儀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對各類檢測設備進行有效管理的重要規(guī)范,旨在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合規(guī)性。該制度涵蓋了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校準、報廢等全過程,并對相關人員的責任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了明確。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購置:明確設備類型、技術參數(shù)、供應商選擇標準及采購流程。
2. 設備驗收:規(guī)定設備到貨后的檢查、測試和驗收程序。
3. 使用管理: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培訓操作人員,確保正確使用。
4. 維護保養(yǎng):設定定期保養(yǎng)計劃,規(guī)定故障處理和維修流程。
5. 校準管理:確定校準周期,指定校準機構,記錄校準結果。
6. 數(shù)據(jù)管理:規(guī)定數(shù)據(jù)記錄、存儲和報告的方式,保證數(shù)據(jù)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7. 責任劃分: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8. 應急預案:制定設備故障或異常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9. 報廢處理:規(guī)定設備達到使用壽命或無法修復時的報廢程序。
重要性
檢測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確保檢測質量:通過規(guī)范操作,減少人為誤差,提高檢測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2. 延長設備壽命:合理的維護和保養(yǎng)能有效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降低更換成本。
3. 遵守法規(guī):符合相關行業(yè)標準和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4. 提升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責任劃分,可以提高檢測工作的效率和響應速度。
5. 保障安全:預防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設備操作手冊,包括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方法。
2. 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他們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
3. 設立設備管理小組,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校準和故障處理。
4. 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yǎng)和維修等全過程信息。
5. 實施定期的設備審計,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
6. 鼓勵員工參與制度的改進,收集反饋,不斷完善管理制度。
7. 對外合作,與專業(yè)的設備服務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確保設備的高效運行。
檢測儀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和持續(xù)改進,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為企業(yè)生產和服務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檢測儀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醫(yī)院便攜式血糖檢測儀采血筆臨床使用管理制度
醫(yī)院便攜式血糖檢測儀采血筆臨床使用管理規(guī)范
為規(guī)范各級各類醫(yī)療機構便攜式血糖檢測儀采血筆的臨床使用,降低醫(yī)療器械導致醫(yī)源性感染的潛在風險,減少交叉感染機會,確保醫(yī)療安全,特制定便攜式血糖檢測儀采血筆臨床使用管理規(guī)范。
一、嚴格遵循無菌技術原則,遵守臨床采血操作規(guī)程,加強采血過程中醫(yī)源性感染的預防和控制,確保醫(yī)療安全。
1、手指一定要在干燥狀態(tài)下取血。酒精消毒后要等酒精完全揮發(fā)后再用采血筆刺破手指,保證測量的準確,不宜采用含碘消毒劑(如碘伏、碘酒)消毒皮膚。
2、取血點選在手指偏側面,取血后用棉棒按壓手指10秒鐘至不出血為止。
3、必須嚴格按無菌技術操作,防止采血部位感染,避免交叉感染。
4、必須每人每次一枚采血針,用過的采血針應丟棄在“銳器廢物容器內”,并嚴格按照醫(yī)院感染要求進行廢物處置。
5、便攜式血糖檢測儀使用后表面應進行常規(guī)清潔,以避免殘留血液。
二、必須使用合法企業(yè)生產的具有合法資質的采血筆和采血針,并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實施操作。
三、可重復使用的采血筆只限于一名患者專人專用,嚴禁用于多名患者。
四、對不同患者進行監(jiān)測血糖采血操作時,必須使用一次性采血裝置,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裝置不得重復使用。
第2篇 煤礦懸掛式甲烷檢測儀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準確監(jiān)測綜放工作面上隅角甲烷氣體濃度,避免發(fā)生瓦斯事故,并規(guī)范安全儀器的領用,特制定本制度。
1、智能懸掛式甲烷檢測器由一、二采區(qū)機電隊負責在井口礦燈房進行充電。要求:充電工作必須嚴格按《cjc4_型智能懸掛式甲烷檢測器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操作。測定器欠壓后充電時間必須達到9.5小時以上;充電完成后,由專人負責進行儀器電池電壓、零點和報警聲等使用前準備工作的操作。確保電壓充足,儀器完好。
2、儀器發(fā)放前,由專人負責按《cjc4_型智能懸掛式甲烷檢測器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完成儀器的開機操作,確認完好后進行發(fā)放。嚴禁測定器欠壓或不完好發(fā)放。
3、儀器領用人員及配備地點:每班由綜放隊跟班隊長或班長負責cjc4_型智能懸掛式甲烷檢測器的領取和攜帶,入井后負責及時將儀器懸掛在綜放工作面上隅角,且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于200mm。
4、入井前,必須憑證領取儀器。攜帶和使用過程中嚴禁擅自關機、調校和拆卸儀器,不得隨意碰撞、重壓和敲打儀器,避免損壞儀器或影響檢測質量;對于無故丟失、損壞儀器者,按每臺7000元進行賠償。
5、一旦測定器出現(xiàn)報警,上隅角內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至工作面進風流中。由瓦檢員進行有害氣體檢查,經檢查確認上隅角甲烷氣體濃度超限時,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匯報隊和區(qū)調度站,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經復查后確認上隅角內甲烷氣體濃度不超標時,方可恢復作業(yè)。
6、人員升井后,測定器必須當班交礦燈房。測定器使用后應及時充電,以確保下次正常使用。
7、不按規(guī)定進行儀器充電或發(fā)放,一次給予機電隊1000元經濟處罰;不按規(guī)定進行測定器領用和上交,一次給予綜放隊2000元經濟處罰。
8、通滅部電工負責每隔7天用標準氣樣對測定器進行一次標校;日常若出現(xiàn)元件故障時,應及時處理。調校完畢后及時填寫調校記錄。
9、通滅部負責聯(lián)系公司測試中心每半年逐臺調校、標校一次,并及時填寫調校、標校記錄和合格證書。
10、測定器如有以下現(xiàn)象,停止使用并及時送通滅部檢修:
(1)數(shù)值顯示不正常,無報警聲音等。
(2)被水浸泡、損壞等。
通風滅火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3篇 汽修廠檢測儀具設備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廠檢測儀具和設備管理制度
1.檢測儀具和設備是維修生產活動不可缺少的基礎設施,它們的技術狀況完好與否直接影響車輛的維修質量,必須做好檢測儀具和設備的采購、驗收、登錄、使用、維護、修理等管理工作。
2.檢測儀具和設備由生產技術部門統(tǒng)一管理。
按照企業(yè)發(fā)展和生產的實際需要,制定采購計劃,此前預先做好擇優(yōu)選型和采價工作,采購計劃應經廠長批準后實施。
3.儀具和設備到貨后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應即登錄入冊。
4.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
5.檢測儀具和設備應實行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對設備技術狀況組織定期檢查,獎懲分明。
6.制定檢測儀具和設備的維護計劃,并按計劃采購好易損件,準時做好維護工作。
7.保檢測儀具和設備的完好技術狀況,出現(xiàn)故障,應即組織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工作。
8.應根據(jù)檢測儀具和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要求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貼掛上墻。
9.檢測儀具和設備的操作人員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構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正確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一般檢修、會排除故障)。
10.加強設備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設備隱患,防止重大事發(fā)生,對已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應當根據(jù)“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責任未清,與群眾未受教育、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第4篇 檢測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熟悉各儀器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方法。
2、熟悉各儀器設備的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維護、保養(yǎng),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正常狀態(tài)。
3、儀器設備使用完后應歸原位,已便于下次使用。
4、使用人員應負責儀器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清洗換油,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停用一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不少于30分鐘。
5、儀器設備必須按檢定日期進行檢定,還應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保養(yǎng)校核,確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確度達到標準要求。
6、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及時處理,并向檢測室負責人匯報,儀器設備因事故損壞,應寫出事故報告,明確事故發(fā)生的責任及損失。
7、工作變動時做好交接,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5篇 鋼絲繩檢測儀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鋼絲繩人員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使安全產品更好地為安全生產服務,達到滿意的檢測效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滅鋼絲繩短繩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鋼絲繩專業(yè)檢測小組。
2、每月21日,對公司所有鋼絲繩進行檢測一次,并出檢測報告一期。
3、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各生產組主管安全環(huán)保,對鋼絲繩檢測儀器,應做到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
5、對檢測出輕微受損的鋼絲繩,重點監(jiān)控。
6、對檢測出受損嚴重的鋼絲繩,責令施工隊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新的鋼絲繩。
7、每期檢測報告,報主管領導一份,安環(huán)保衛(wèi)辦公室一份,各生產組一份,共三份。
第6篇 檢測儀器管理制度
1.一般要求
1.1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工具是搞好檢驗工作的重要物質基礎,應保證檢驗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
1.2集團公司檢驗儀器設備工具的管理由檢驗儀器工程師負責。
1.3設備管理落實到人,各單位使用的設備、檢測儀器、**由個人長期使用的,由使用人專管,其余儀器設備由檢驗儀器工程師專管。
2.檢驗儀器設備工具的購置
2.1集團公司儀器設備的購置由各單位提出申請,檢驗儀器工程師編制計劃,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向集團公司申請購置。
3.檢驗儀器設備工具的驗收
3.1儀器設備的驗收,由檢驗儀器工程師按儀器裝箱單對部件逐一核對,按儀器的制造標準或說明書提供的保證數(shù)據(jù)測試儀器性能,兩者均符合要求后,由檢驗儀器工程師填寫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后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3.2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由檢驗儀器工程師建帳、建卡、建檔,進行統(tǒng)一編號,標出合格標記。
4.檢驗儀器設備工具的發(fā)放
4.1儀器設備由專管人員領出保管。
4.2個人**由使用人到檢驗儀器工程師處登記領用。
5.檢驗儀器設備工具的檢定和檢查
5.1檢驗儀器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每年對全站儀器設備進行一次檢定,檢定后填寫儀器設備檢定記錄表,匯總后報技術負責人。
5.2檢定結束后,及時標上色標,綠色表示合格,黃色表示準用,紅色表示停用。
5.3檢驗儀器工程師每年應對個人**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束后,將情況書面報告技術負責人。
5.4法定計量器具,由檢驗儀器工程師按規(guī)定送檢,同時按“設備檢定臺帳”認真如實記錄。
6.檢驗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管理
6.1儀器設備由專管人員負責維護保養(yǎng)。
6.2使用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技術,使用結束后,及時做好清潔保養(yǎng)工作。
6.3檢驗儀器工程師負責集團公司儀器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技術指導及管理工作。
7.檢驗儀器設備的更新和修理
7.1儀器設備事故分為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和質量事故三類。儀器設備事故處理應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儀器事故設備的修理要由當事人或專管員寫明事故原因交檢驗儀器工程師,檢驗儀器工程師按要求,說明原因和意見,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送外修理。
7.2儀器設備的更新需按規(guī)定辦理報廢手續(xù),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更新。
7.3個人**遺失、損壞后要及時更新、補充,更新,補充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由倉庫發(fā)放。
7.4個人**遺失、損壞的處理。
7.4.1領用不足一年者,賠償原價50%。
7.4.2領用超過一年,不足二年者,賠償原價30%。
7.4.3領用超過二年,不足三年者,賠償原價10%。
8.儀器設備的報廢
按集團公司的規(guī)定辦理。
第7篇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 試驗室指定專人管理試驗檢測儀器設備。
2 建立儀器設備總臺帳,寫明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產地、數(shù)量、性能狀況、檢定情況、購買時間、價格、量程、精度等內容;儀器設備分為a、b、c三類,a類指送檢設備,b類指自校設備,c類指一次性驗收設備及工具,三類設備在總臺帳中注明。
3 對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應指定儀器保管負責人;制定操作細則;建立檔案,內裝儀器設備說明書、檢定證書、使用維修情況記錄等,填寫記錄要整潔、清晰,不得涂改,做到準確無誤,具有可追溯性。
4 主要常用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貼在墻上醒目位置,并配備“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簿”,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后,認真填寫。
5 儀器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經試用或檢定合格,填寫儀器設備事故與中、大修理或其他履歷后,方可移交檢驗人員使用。
6 儀器設備在搬運、維修和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應重新標定,儀器的維修、檢定情況應及時填寫在履歷書上。
7 試驗檢驗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儀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設備和人身安全,使用完畢應進行斷電和必要的常規(guī)保養(yǎng),保持儀器設備的清潔,保持工作間的整潔。
第8篇 汽修企業(yè)檢測儀具和設備管理制度
汽修檢測儀具和設備管理制度
1、檢測儀具和設備是維修生產活動不可缺少的基礎設施,它們的技術狀況完好與否直接影響車輛的維修質量,必須做好檢測儀具和設備的采購、驗收、登錄、使用、維護、修理等管理工作。
2、檢測儀具和設備由生產技術部門統(tǒng)一管理。
按照企業(yè)發(fā)展和生產的實際需要,制定采購計劃,此前預先做好擇優(yōu)選型和采價工作,采購計劃應經廠長批準后實施。
3、儀具和設備到貨后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應即登錄入冊。
4、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
5、檢測儀具和設備應實行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對設備技術狀況組織定期檢查,獎懲分明。
6、制定檢測儀具和設備的維護計劃,并按計劃采購好易損件,準時做好維護工作。
7、保檢測儀具和設備的完好技術狀況,出現(xiàn)故障,應即組織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工作。
8、應根據(jù)檢測儀具和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要求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貼掛上墻。
9、檢測儀具和設備的操作人員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構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正確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一般檢修、會排除故障)。
10、加強設備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設備隱患,防止重大事發(fā)生,對已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應當根據(jù)“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責任未清,與群眾未受教育、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第9篇 鋼絲繩檢測儀使用及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鋼絲繩人員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使安全產品更好地為安全生產服務,達到滿意的檢測效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滅鋼絲繩短繩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鋼絲繩專業(yè)檢測小組。
2、每月21日,對公司所有鋼絲繩進行檢測一次,并出檢測報告一期。
3、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各生產組主管安全環(huán)保,對鋼絲繩檢測儀器,應做到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
5、對檢測出輕微受損的鋼絲繩,重點監(jiān)控。
6、對檢測出受損嚴重的鋼絲繩,責令施工隊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新的鋼絲繩。
7、每期檢測報告,報主管領導一份,安環(huán)保衛(wèi)辦公室一份,各生產組一份,共三份。
第10篇 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管理制度
1、必須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發(fā)放室,“裝置”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儀器必須統(tǒng)一編號,建帳建卡,集中管理,發(fā)放,憑牌領取。
2、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應設專職人員負責充電,收發(fā)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fā)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fā)放使用。
3、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應固定專人使用,使用 時要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違者進行罰款。
4、儀器使用前必須先充電,充電時間不小于7小時,每天使用時間不超過10小時。
5、儀器零點調節(jié)。開機預熱15分鐘,在新鮮空氣中觀察顯示值是否為零,若有偏差,用小螺絲刀緩慢調節(jié)調零電位器,使其為零。
6、儀器精度校準。各礦井應配備足夠的標準氣瓶、流量計、減壓器等標校維修,都應作好記錄并存檔。
7、非維修調試人員嚴禁隨意拆開儀器或調整電位器。嚴禁使用中猛烈摔打、礦業(yè)撞。當欠壓指示燈亮時或當甲烷深度和硫化氫含量超過規(guī)定值后儀器應停止使用。
8、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通風區(qū)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9、便攜式儀器的維修人員按在籍臺數(shù)每100臺配1人;便攜式儀器的專職收發(fā)人員應不少于4人。
10、儀器到貨后,供應部門應及時會同通風部門共同開箱驗收,發(fā)現(xiàn)與訂貨品種不符,有損壞、性能指標不符合要求及同裝箱清單不一致時,應立即與供貨單位聯(lián)系解決。
暫不使用的“裝置”,必須妥善維護保管,防止日曬、雨淋、銹 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11、便攜式儀器,必須每年送集團公司安全儀器儀表計量站進行計量檢定。儀器更換主要元器件、經過非正常振動或對示值有懷疑時應隨時送檢。
12對于丟失或無故損壞要按儀器價格進行加倍罰款。
第11篇 便攜式瓦斯檢測儀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配備與管理
(一)項目部經理(礦長)、項目部(礦)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qū)隊長、通風區(qū)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放炮員、流動電鉗工、安監(jiān)員和兼職安全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簡稱便攜儀)。
項目部(礦)應按照上述人員的在冊數(shù)量進行裝備便攜儀,并有不少于20%的備用量。
(二)項目部(礦)應有便攜儀充電、發(fā)放、維修調校等工作場所,集中管理,統(tǒng)一發(fā)放。并配備足夠的維修調校和發(fā)放人員。
(三)維修、收發(fā)和充電必須符合《規(guī)程》第165條的規(guī)定。
(四)不得與釋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其它物品、設備等混放。
(五)因損壞無修理價值或經計量檢定后認為應報廢的儀器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xù)。如因報廢使裝備數(shù)量減少,應及時進行補充。
第二條維修與調校
(一)維修調校人員每隔10天應使用標準氣樣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和報警點進行調校,使之在說明書規(guī)定的誤差范圍內。儀器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進行修理,有故障的儀器不得使用。
(二)項目部(礦)應按煤礦安全計量檢定的相關規(guī)定送檢儀器,否則不準繼續(x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