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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7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護工人們的生命安全,其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施規(guī)劃:預先設定安全設施的布局,如防護欄桿、警示標志、消防設備、急救箱等。

2. 設施檢查:定期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無損,功能正常。

3. 設施維護:及時修復損壞設施,防止安全隱患。

4. 使用規(guī)定:明確各類安全設施的使用規(guī)則,禁止違規(guī)操作。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措施,確??焖儆行У捻憫?。

培訓內容

為了使所有人員充分理解和遵守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我們需要進行以下培訓:

1. 安全知識教育:普及安全法規(guī)、常見風險及預防措施。

2. 設施操作演示:實地演示各類安全設施的正確使用方法。

3. 實踐演練:模擬事故場景,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4.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強調安全意識,形成尊重生命、重視安全的企業(yè)文化。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包含以下關鍵點:

1. 緊急聯絡機制: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明確各層級責任人,確保信息暢通。

2. 事故處理流程:詳細描述不同事故類型的應對步驟,如火災、墜落、觸電等。

3. 救援資源:列出可用的救援設備、物資和外部支援資源。

4. 演練計劃: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評估并優(yōu)化預案效果。

重要性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保護工人生命安全。

2. 保證工程進度:避免因安全事故導致的工程延誤,確保項目按期完成。

3.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眾信任度。

4.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是每個管理者和工人的共同責任,它不僅關乎個體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施工環(huán)境。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管理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 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并向各作業(yè)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yè)班組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持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準,嚴禁將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托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yè)要將長發(fā)綁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某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在酒后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 警衛(wèi)室、 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內不得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

9本工程外腳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電、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以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見各專項方案。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程序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加強安全設施管理,推行安全設施標準化,保證職工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1.2適用范圍

對公司安全設施的采購、策劃、制作、布置及監(jiān)督檢查進行了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

2引用標準和文件

下列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條文,通過本程序中引用而構成為本程序的條文。在程序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等文件都會被修訂,使用本程序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電綜(1997)669號火電工程施工安全設施規(guī)定

q/527-207-2004 記錄控制程序

q/527-211-2004 物資采購控制程序

3職責

3.1 物資、機械部門負責相關安全設施的采購。

3.2 安全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

3.3 保衛(wèi)部門負責施工現場消防設施管理。

3.4 施工單位負責安全設施的布置。

4程序

4.1 安全設施分類

4.1.1 用于防止人員高處墜落的安全設施:

1) 安全自鎖器(含配套纜繩),用于施工人員上下攀登;

2) 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帶不夠長的高處懸空作業(yè);

3) 活動支架,用于借助于結構的懸空作業(yè);

4) 高空摘鉤及對口走臺托架,用于借助于結構的懸空作業(yè);

5) 安全網,用于防止人員高處墜落;

6) 手扶水平安全繩,用于施工人員水平行走;

7) 孔洞蓋板、臨時防護欄桿、爬梯,孔洞蓋板用于現場孔洞的臨時遮蓋;臨時防護欄桿用于孔洞、樓梯口、電梯口等易造成人員高處墜落的臨時遮攔;爬梯主要用于施工人員的臨時上下。

4.1.2用于防止觸電的安全設施:

1)安全隔離電源;

2)施工配電盤集裝箱(不包括電氣設備);

3)漏電保護器;

4)低壓配電盤;

5)便攜式配電盤。

4.1.3 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設施:

1)安全圍欄;

2)高處水沖式廁所(含附屬管道、設備);

3)電焊機集裝箱及二次線通道(含快速接頭、通風設備,但不包括電氣設施);

4)安全標志;

5)安全通道(高處作業(yè)場所);

6)施工電梯;

7)集中廣式照明設施;

8)廢料垃圾通道(含附屬設施);

9)主廠房施工消防水系統(tǒng);

4.2策劃

項目部在項目工程開工前對本項目安全設施的類型、數量及總體布置進行策劃,形成文件。

4.3采購

4.3.1 安全設施采購應符合《物資采購控制程序》要求。

4.3.2 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設施的供方應具備“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技術監(jiān)督合格證):

1)安全自鎖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電保護器;

4)施工電梯;

5)低壓配電盤;

6)便攜式配電盤;

7)安全繩、安全帶、安全帽。

4.4制作

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設施宜參照電綜(1997)669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文中未規(guī)定的,一般由技術員負責編制圖樣,安全部門負責審核,由項目總工或工程部門負責批準,項目部組織制作。

4.5布置

4.5.1 按項目部策劃結果和每項作業(yè)的危險控制計劃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設施;對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員高處墜落、觸電等傷害的危險因素,應采用安全設施加以控制。

4.5.2消防設施布置見《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實施。

4.5.3安全設施與施工發(fā)生矛盾需臨時拆除時由班組長提出,填寫安全設施變更審批表,經安全部門或相應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4.6監(jiān)督檢查

4.6.1 安全部門負責安全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

4.6.2 各單位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完好使用。

4.7報廢與移出

4.7.1 經試驗或修理后達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轉運、修理費用已經超過重新采購或制造價格的可作報廢處理。

4.7.2 項目(工程)結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設施可轉到其它項目部使用。

5記錄

--安全設施變更審批表表式由安全部門提供,施工單位填寫申請,安全設施復原后送安全部門保存。

--安全設施檢查記錄由檢查部門形成并保存。

第3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程

腳手架斜道

說明:

1、上人斜道應橫平豎直并分布均勻,樓梯步距應保持一致,橫桿外露長度應保持一致且不得超過100mm。

2、斜道坡度應保持在300~450,斜道應滿鋪腳手板。

3、上人斜道寬度一般為1m,休息平臺寬度為1m,坡度(高:長)為1:3,運送材料的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為宜。上人斜道兩側應設置雙道防護欄桿和踢腳板(上道欄桿高度950mm。下道欄桿高度450mm,踢腳板高度180mm,欄桿和踢腳板表面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4、斜道外側掛密目安全網封閉。斜道的側立面應設置剪刀撐。

5、斜道的基礎與外腳手架基礎方法一致,斜道的連墻件設置方法按照開口型腳手架要求設置。

高處作業(yè)吊籃

說明:

1、必須使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有出廠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安裝完畢后經使用單位、安裝單位、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2、安裝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業(yè)前,必須對有關技術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齊全、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簽字。

3、安裝后、每次提升(或下降)后企業(y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驗收應認真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責任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

4、吊籃長度不得超過6m。吊籃配重臂與懸挑臂長度宜為2:1,懸挑部分應保證吊籃能沿建筑垂直上下,并與建筑物外立面保持150-200mm的距離。

5、吊籃受力鋼絲繩、保險鋼絲繩與電纜應保持運動一致,不得打彎打結,電纜最多不超過1個接頭。

6、電纜升降必須使用獨立保險繩,繩徑不小于12.5mm。

7、吊籃使用中必須懸掛限載標牌。

8、每具吊籃一般2~3人進行操作,嚴禁超過3人。

基坑支護、防護

說明:

1、基坑開挖前,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必須對基坑周邊環(huán)境、土質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專家委論證后,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

2、基坑開挖應按規(guī)定要求放坡,不具備放坡條件的要根據現場情況,對坑壁進行加固與支護。

3、深基坑的加固與支護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觾葢钤O上下通道,以滿足作業(yè)人員通行。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施工時應有安全立足點,禁止垂直交叉作業(yè)。

4、基坑內及基坑周邊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并滿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距基坑邊1.2m范圍內嚴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載較重的物料?;又苓呍薪ㄖ铩⒐苍O施等必須設置觀測點,專人負責,及時觀測,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模板工程

說明:

1、施工單位應編制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過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并嚴格按照審查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模板支撐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禁止使用竹木材料作為支撐桿件。

4、立桿底部應設置墊板,并按規(guī)定設置掃地桿,立桿間距、橫桿步距、剪刀撐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5、施工荷載不得超過模板支撐體系的設計要求,嚴禁集中超載堆料。

6、模板疊放高度不得超過1.6m,大模板存放必須有防傾倒措施。

7、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必須達到規(guī)定設計強度要求,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jiān)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拆除時必須劃定警戒區(qū)域,設置監(jiān)護人。

“三寶”使用

說明:

1、安全帽

(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必須戴好安全帽。

(2)安全帽應符合國家標準《安全帽》gb2811-1989。

(3)應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無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2、安全網

(1)安全網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質量合格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密目式安全網應符合國家標準《密目式安全網》gb16909-97,安全網應符合國家標準《安全網》gb5725-97。

3、安全帶

(1)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2)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牢固可靠處,不準將繩打結使用。

(3)安全帶符合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85。

預留洞口防護(≤500mm、500-1500mm)

說明:

1、≤500mm預留洞口防護

(1)采用洞口內楔緊木枋,上面鋪釘木板形式進行防護。

(2)蓋板上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2、500~1500mm預留洞口防護

(1)利用鋼管扣件在洞口上緊靠洞口邊搭設井字形平臺,平臺上每隔一定距離鋪設木枋,在木枋上鋪釘木板形式進行防護。

(2)蓋板上刷黃黑警示色油漆,并用紅油漆標識“禁止移動”。

預留洞口防護(≥1500mm)

說明:

1、主體結構施工時,利用鋼管扣件在洞口上搭設井字形平臺,平臺上鋪設硬質材料(竹跳板或木枋模板)進行防護。洞口四周搭設防護欄桿(采取雙道欄桿形式,下道欄桿離地500mm,上道欄桿離地1100mm,立桿高度1200mm),在欄桿外側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裝及裝修施工時,洞口四周搭設防護欄桿(采取三道欄桿形式,下道欄桿離地50mm,中道欄桿離地500mm,上道欄桿離地1100mm,立桿高度1200mm),在欄桿外側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志牌。

3、防護欄桿距離洞口邊不得小于200mm。

4、欄桿表面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電梯井安全防護

說明:

1、電梯井門洞口安裝1800mm高工具式防護門。防護門底部安裝180mm高木質踢腳板,防護門外側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志牌。

2、電梯井內水平防護采用在井洞內用鋼管搭設防護平臺,上面滿鋪竹跳板(主體施工階段)或兜掛安全平網(裝修施工階段)形式進行防護。水平防護的位置根據樓層層高設置,層高≥6m每層電梯井設置水平防護,層高<6m每隔一層電梯井設置一道水平防護。

3、鋼管平臺搭設方法:在電梯井砼模板支設時,在井的四個角預埋φ60pvc管,模板拆除后,將鋼管插入預埋的pvc管里面,然后搭設防護平臺。

樓層臨邊防護

說明:

1、臨街面

(1)防護采用鋼管扣件搭設。

(2)防護采用三道欄桿形式,掃地桿離地面高度50mm,中道欄桿離地500mm,上道欄桿離地1100mm,立桿高度1200mm,立桿間距2000mm。

(3)鋼管表面涂刷黃黑警示色油漆。欄桿內側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志牌。

2、非臨街面

(1)當臨邊窗臺高度低于0.8m,外側高差大于2m時,要按照要求搭設防護欄桿。

(2)防護采用鋼管扣件搭設。

(3)防護采用雙道欄桿形式,上桿欄桿離地高度為1100mm,下桿離地高度為500mm,立桿高度1200mm,立桿間距2000mm。

(4)鋼管表面涂刷黃黑警示色油漆。欄桿內側張掛“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標志牌。

樓梯臨邊防護

說明:

1、樓梯及休息平臺臨邊處搭設防護欄桿。

2、防護欄桿采用雙道護欄形式,下道欄桿離樓梯面高度450mm,上道欄桿離樓梯面高度950mm。

3、有條件項目設置定型化防護欄桿,立桿用預埋件或采用φ12膨脹螺栓固定。

4、鋼管表面涂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施工電梯平臺臨邊防護

說明:

1、施工電梯平臺出口處安裝1800mm高立開式金屬防護門,采用工具式防護門,安裝在電梯平臺出口處。

2、平臺兩側安裝離平臺面50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平臺外側設置踢腳板,架體內側滿掛密目安全網封閉。

3、施工電梯平臺腳手架兩側設置斜撐及臨邊防護欄桿,每層樓應設置連墻件和八字撐,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采取卸荷措施。

4、鋼管表面刷黃色油漆。

施工電梯平臺臨邊防護

說明:

1、施工電梯平臺出口處安裝1800mm高立開式金屬防護門,采用工具式防護門,安裝在電梯平臺出口處。

2、平臺兩側安裝離平臺面500mm和1100mm高度要求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平臺外側設置踢腳板,架體內側滿掛密目安全網封閉。

3、施工電梯平臺腳手架必須嚴格安裝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設。

安全通道棚

說明:

1、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須設置安全通道防護棚,安全通道棚用鋼管扣件搭設。

2、防護棚寬度應略寬于通道口,長度根據建筑物高度確定,高度在15m以下的建筑物,通道棚長度≥3m;高度在15m~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長度≥4m;高度超過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長度≥5m,銅牌長度從外腳手架外排立桿開始計算。

3、防護棚頂部可采用50mm的木板或相當于50mm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當采用竹芭等強度交底的其他材料時,應采用雙層防護棚,層間距為0.5m。安全通道兩側采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4、應在下列部位設置安全通道防護棚:物料提升機進料口、外用電梯地面進料口以及其他需要搭設的位置。

5、安全通道棚正立面可設置安全標語或警示標識牌。

6、安全通道棚兩側標語可參考“安全標語”內容選擇。

安全通道棚

說明:

1、安全通道棚立桿應高出頂棚500mm,在頂棚超高部分兩側張掛密目安全網和180mm高踢腳板(踢腳板要求同外腳手架踢腳板),安全網和踢腳板設置在立桿內側。

2、用于汽車通過的安全通道,寬×高宜大于4000×4000mm。

3、用于走人的安全通道,寬×高宜大于3500×4000mm。

懸挑式卸料平臺安全防護

說明:

1、卸料平臺的制作安裝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設計計算后方可實施。

2、卸料平臺應采用型鋼焊接成主框架,主挑梁必須與建筑結構連接,兩側應分別設置前后兩道斜拉鋼絲繩。

3、鋼絲繩直徑應根據計算確定,繩卡數量、間距按照規(guī)范設置。

4、卸料平臺每次安裝后均應進行驗收,并作好記錄。

5、卸料平臺底部應滿鋪腳手板,并固定牢固。

6、卸料平臺兩側設置固定的防護欄桿,其立桿與主挑梁焊接固定,外側設置內開式活動防護門。

7、防護欄桿內側應采用竹膠板封閉,并掛設限載標志牌。

移動式操作平臺

說明:

1、操作平臺的面積不宜超過10m2,高度不宜超過5m。

2、移動式操作平臺的輪子應足以承重整個平臺的重量,裝設止動裝置。

3、操作平臺四周應設置1000mm~1200mm高雙道護身欄桿。

塔吊

說明:

1、塔吊安裝、使用管理應符合《武漢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武建[2006]238號)的規(guī)定。

2、塔吊裝拆單位必須具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裝拆單位要編制裝拆施工方案,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定,報施工總承包單位、設備產權單位、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組織實施。

4、塔吊安裝完畢,安裝單位必須進行自檢,由安裝、使用、監(jiān)理、建設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各方技術負責人簽字出具合格證明。

5、塔吊產權單位應當在武漢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辦理起起重機械 安裝、使用的登記手續(xù),領取登記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員工、塔吊指揮工必須取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7、塔吊基礎混凝土必須做強度試壓,取得試壓強度合格報告書。

8、拆裝過程中,應劃出警戒區(qū)域,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總監(jiān)必須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

9、多臺塔吊作業(yè)時必須滿足安全距離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10、塔吊安全保險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塔吊

說明:

1、塔吊安裝、使用管理應符合《武漢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武建[2006]238號)的規(guī)定。

2、塔吊裝拆單位必須具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塔吊安裝完畢,安裝單位必須進行自檢,由安裝、使用、監(jiān)理、建設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各方技術負責人簽字出具合格證明。

4、塔吊產權單位應當在武漢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辦理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登記手續(xù),領取登記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5、拆裝過程中,應劃出警戒區(qū)域,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總監(jiān)必須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

6、塔吊各類安全保險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7、塔吊避雷裝置與接地裝置保持良好。

起重吊裝

說明:

1、起重吊裝工程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劃定危險作業(yè)范圍,設置警示標志,設專人全過程監(jiān)護。

2、吊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安全保險裝置、鋼絲繩、索具、卡扣等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并按規(guī)定試車。

3、被吊物件必須合理存放,確保穩(wěn)固安全。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有可靠立足點。結構吊裝時,應設置移動式區(qū)間安全平網。

第二章施工現場安全設施

落地式外腳手架基礎

說明:

1、落地式外腳手架底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落地式外腳手架基礎必須平整、夯實、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桿底部應設置木腳手板或鋼底座。

3、落地式外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外腳手架里面防護

說明:

1、腳手架外立面應滿掛密目安全網做全封閉,臨街面應采取硬質立面封閉。

2、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外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3、高度在24m以下的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低至頂連續(xù)設置。兩組間隔距離不得大于15m。

4、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5、腳手架剪刀撐必須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不得超過7根(即6跨),剪刀撐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m,且不少于2只扣件緊固。剪刀撐表面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6、腳手架每步架體均應設置攔腰桿,外排立桿和大橫桿表面應刷黃色油漆,每隔一組或二組剪刀撐設置一道180mm高踢腳板(具體尺寸見圖示),固定在立桿內側,踢腳板表面刷黃黑警示色油漆。

7、踢腳板材質應用硬質材料制作,嚴禁使用彩條布。

腳手架

說明:

1、縱向水平桿的構造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縱向水平桿應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

(2)縱向水平桿接長宜才有對接扣件連接。

2、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雙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3、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宜按表的規(guī)定確定。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

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a

45°

50°

60°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n

7

6

5

(2)高度在24m一下的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3)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腳手架

說明:

1、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

2、腳手架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宜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2)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

(3)宜優(yōu)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2跨)。

(5)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6)連墻件表面應刷紅色油漆。

3、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腳手板的鋪設每間隔12m應滿鋪一道,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大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4、腳手板四角應用φ1.2mm鍍鋅鋼絲固定在小橫桿上。

外腳手架水平防護

說明:

1、腳手架外立面應滿掛密目安全網做全封閉,臨街面應采取硬質防護立面封閉。

2、架體內底層、施工層必須采取硬質水平防護,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設水平安全網,操作層下設安全網。安全網必須兜掛至建筑物結構。

3、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于150mm時應作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懸挑式腳手架底座

說明:

1、懸挑腳手架的懸挑梁必須選用不小于14號的工字鋼,其型號必須經過設計計算確定。

2、懸挑梁上表面應加焊鋼筋以固定立桿,每道懸挑梁均應加設斜拉鋼絲繩。落于結構上的錨固段應是懸挑段的1.5倍,且必須采取兩道錨固,每段懸挑高度不大于18m。

3、腳手架基礎應按規(guī)范要求沿縱橫方向設置掃地桿,在橫桿上方沿腳手架長度方向鋪設木枋,并滿鋪木板進行防護。

4、腳手架底座立桿內側應設置180mm高踢腳板。

整體提升腳手架

說明:

1、必須使用通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鑒定通過的產品,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前,安裝單位應請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整體提升腳手架的設計方案進行論證。

2、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后,安裝單位應進行自檢。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代表、總監(jiān)、施工單位和安裝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組成驗收組,共同進行驗收、簽字,出具驗收意見。

3、經過項目建設各方的共同驗收合格,并在武漢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特種設備監(jiān)督與技術科辦理登記后方可使用。

4、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裝、監(jiān)理單位必須對安全裝置、保險設施、提升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使用。

5、腳手架主框架必須在每個樓層設置連接點,鋼挑架與墻體應連接牢固。

6、必須設置防墜落、防傾斜裝置,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7、架體升降時必須有兩處與建筑物連接點,架體上不準站人,必須設置高差和荷載的同步裝置。不得使用手拉葫蘆(倒鏈)作為提升設備。

8、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外掛式腳手架升級時,應設專人對腳手 架作業(yè)區(qū)域進行監(jiān)護。

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

說明:

1、架體結構

要有定型主框架,其節(jié)點上的桿件應焊接或螺栓連接,兩主框架之間距離不得超過8m,其底部用定型的支撐框架連接,支撐框架的節(jié)點處的各桿也就是焊接或螺栓連接,主框架間腳手架子立桿應支撐在支撐框架上,如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要遵守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架體上懸臂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1/3,且不能超過4.5m。

2、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上必須設置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必須有兩處以上與建筑物連接,并不得設置在架體升降用的附著式支撐上,且靈敏可靠。架體上還要設置防止傾斜的防傾裝置。

3、架體防護

架體外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臨街工程的臨街面應做硬質立面封閉,架體底部與建筑物間的空隙要用硬質防護封閉嚴密。操作前要設置防止傾斜的傾裝置。

4、附著支撐

架體主框架要與其覆蓋的每個樓層進行連接,連接構件要經過設計計算。升降所用鋼挑梁要經過設計計算,并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工作狀態(tài)時,架體底部要有支托和斜拉等裝置。

5、分段驗收

每次提升下降前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確認無誤方可操作,檢查要有記錄,資料要齊全。

第4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防護設置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zhí)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fā)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2、職責

2.1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負責對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

2.2基層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fā)放、入庫、使用、管理。

2.3項目經理部負責提供安全標志施工的計劃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應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現場需要,提出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采購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安全標志應按分部、分項(基礎、主體、附屬)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圖。應有項目經理簽字、有繪制人簽字、有繪制日期,并填寫《安全標志登記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警示牌。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樓梯、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基層單位安保部門統(tǒng)一保管。

3.5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3.6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3.7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每季度、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每月對項目經理部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津建安表24)。

4、相關文件

4.1《安全標志》 gb2894-1996

5、記錄

5.1《安全標志牌登記表》

5.2《檢查記錄》

5.3《安全標志平面圖》

第5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

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到位,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現場安全標志要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做到布局合理、醒目。

3工地圍擋要沿工地連續(xù)設置,工地實行封閉管理,按標準對施工場地進行硬化處理、材料堆放成方成垛并掛標識牌,現場住宿、現場防火等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4抓好“三寶”“四口”安全防護。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帽要符合標準并按規(guī)定佩戴;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要符合標準。工程的預留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護做到防護嚴密。施工通道口按規(guī)定標準設置防護棚,臨邊部位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5 施工用電要編制專項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要有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要符合要求、封閉要嚴密、接地接零保護系統(tǒng)按規(guī)定設置?,F場要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配電,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裝置參數要匹配,箱內多路配電時要有標記,引線要規(guī)范,電箱要上鎖,并有防雨措施?,F場照明專用回路設漏電保護裝置、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低于2.4米時使用安全電壓供電,潮濕作業(yè)或手持照明使用36 v以下安全電壓。施工用電線路要使用五芯線(電纜)或電纜,架設、埋設符合標準要求。

6起重吊裝作業(yè)要結合現場實際采取安全措施。起重機械要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要有保險裝置。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從事本機型作業(yè)。起重機作業(yè)路面地耐力要達到說明書要求或采取鋪墊措施。被吊物體重量不明不準起吊,不準超載作業(yè),每次作業(yè)前要經試吊檢驗后再起吊。起重吊裝作業(yè)時設警戒標志或設專人警戒。

7施工機具安全防護

全部施工機具,必須已驗收合格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1)手持電動工具:i類手持電動工具設保護接零,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要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準隨意接長電源線或更換插頭。

(2)電焊機:安裝后有驗收合格手續(xù),作保護接零,設漏電保護裝置。有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和觸電保護器。一次線長度不準超過規(guī)定并作穿管保護,電源要使用自動開關,焊把線接頭不準超過三處,電焊機作防雨罩。

(3)氣瓶:各種氣瓶要設標準色標,氣瓶間距要大于5米。氣瓶距明火和作業(yè)點要大于10米并采取隔離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時不準平放。

(4)潛水泵:做保護接零,設漏電保護器,保護裝置要靈敏,使用合理。

第6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分包單位應結合分包工程的特點,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納入并接受總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現場未執(zhí)行總包的,則各承包單位按承包工程的規(guī)模、特點,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策劃

第六條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外省市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有否進入武漢市(或施工所在地)的許可證或行業(yè)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書;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各分包單位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依據各分包單位編制的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

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第十九條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施工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及分包單位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各分包單位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7篇 建設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顚S谩?/p>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用品材料購置管理辦法

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guī)范采購行為,確保使用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基層單位(項目部)應按照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yōu)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fā)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guī)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

1.批量購置:施工項目部編制需求計劃,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后,由分公司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

2.零星材料購置:由分公司材料員根據審批后的需求計劃,到已選定的合格供應商處購置,索取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1.批量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guī)格和實物質量;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四、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按實際需要發(fā)放,建立發(fā)放登記臺帳。

3.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fā)放使用。

第9篇 某道路設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一般規(guī)定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施工單位均應按國家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并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按企業(yè)職工總數3‰~5‰配備;企業(yè)的安全檢查人員屬生產人員,應保持穩(wěn)定,不要輕易調動。

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檢,以免失靈或失效。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2.施工前安全事項

(1)施工前應做好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內的溝、坑、水塘等邊緣應設安全護欄。

(3)施工場內道路應經常維護,保持暢通。

(4)施工現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業(yè)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

(5)施工便橋搭設前要進行強度結構計算。

3.人員安全培訓

所有的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施工工人都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內容包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工人的安全,比如路面施工,必須限制工作面,留出足夠的地方讓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通行。

部門領導、交通和安全工程師及其他在道路上施工的人必須對其特殊工作進行培訓,培訓關于交通控制的知識。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防護設置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zhí)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fā)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2、職責

2.1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負責對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

2.2基層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fā)放、入庫、使用、管理。

2.3項目經理部負責提供安全標志施工的計劃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應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現場需要,提出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采購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安全標志應按分部、分項(基礎、主體、附屬)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圖。應有項目經理簽字、有繪制人簽字、有繪制日期,并填寫《安全標志登記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警示牌。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樓梯、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基層單位安保部門統(tǒng)一保管。

3.5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3.6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3.7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每季度、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每月對項目經理部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津建安表24)。

4、相關文件

4.1《安全標志》 gb2894-1996

5、記錄

5.1《安全標志牌登記表》

5.2《檢查記錄》

5.3《安全標志平面圖》

第11篇 淺談加油站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1加油站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設永恒的話題。加油站建設中的安全事故頻發(fā),警示我們安全管理絕不能放松,但在當前加油站建設過程中依然存在著不少問題需要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現場的安全生產責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嚴格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措施不明確,檢查制度不具體。

1.2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

安全管理人員未設專人,多為項目經理兼職,對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不能夠做到充分落實,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專職安全員安全知識不全面,安全意識不強,造成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及時發(fā)現。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實

未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時、不全面,加之從業(yè)人員本身素質良莠不齊,安全意識薄弱,自我保護意識差,違章作業(yè)現象嚴重,更需要施工單位強化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問題存在的原因

2.1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薄弱

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是安全施工發(fā)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為受大腦支配,在施工人員的意識里,存在麻痹思想或僥幸心理,不認為違章作業(yè)會產生危害,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業(yè)是穿拖鞋等現象時有發(fā)生,往往是這種違章作業(yè)行為產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單位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管理流于形式,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無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未制定安全防護措施,對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創(chuàng)造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未配備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數量不足,能力不足,責任心不強,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識等,是安全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業(yè)人員流動性大,人員素質較低,安全教育難度大,是很多施工單位不能真正落實安全三級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緊,作業(yè)勞動量大,施工單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經培訓就上崗,導致施工人員安全知識匱乏,安全意識薄弱,自我防護意識差,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

3 加強加油站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機構,編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經由內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上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審批,放置在工程現場隨時備查。

3.2明確工程現場管理責任人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指定庫站經理為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施工單位應當指定現場項目經理,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并應將其姓名及授權事項進行相互書面通知和備案。施工現場加油站經理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和監(jiān)理工程師經由第一責任人將工程項目實際情況進行上報,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協調負責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并根據授權、監(jiān)理職責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事項。

3.3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嚴格按照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明確工程現場安全禁令,明確進工地必須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許取下安全帽,上班時間不許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戲打鬧,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也要充分利用宣傳欄的作用,張貼安全作業(yè)注意事項,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4結論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這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是社會主義企業(yè)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和機遇,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生產的保障,如何倡導安全生產文化,提高企業(yè)安全管理水平,著重在“管理”兩字。

第12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㈠?? 施工現場

1、一圖四牌,懸掛施工現場進入口顯眼處:

⑴施工總平面圖;

⑵工程概況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

⑷安全活動示意牌;

⑸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宣傳牌。

2、安全帽,進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標色區(qū)分:

⑴施工管理人員戴白、紅色安全帽;

⑵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

⑶質安管理員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標志牌:進出口、深坑、洞口、懸崖、吊裝區(qū)域、高低壓帶電器等危險作業(yè)區(qū),、除防護措施外,均應有顯眼標志牌示警,夜間施工還應設紅燈示警。

㈡?? 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yè)工種:電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準許獨立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㈢經常性教育

1、把經常性普級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2、班組應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提醒和督促職工保護好現場安全設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 安全技術措施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編制與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主要的責任,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經費,做到專款專用,按時支付。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具體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特別報其復雜的、難度大、危險多、進度要求快的,就要考慮施工安全,對每一項或分項都要周密的考慮保證安全。

3、對立體交叉作業(yè),“三寶” 、“四口” 、“五周邊”的安全保護。

⑴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蓋板防護;

⑵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

4、深坑防護:深坑頂周圍邊設防護欄桿,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須設扶手及防滑措施。

5、腳手架:

⑴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

⑵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⑶按規(guī)定設置拉掌點,剪刀撐如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 現場安全用電

1、現場配電箱:

⑴配電箱離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準堆物,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銷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tǒng)一編號;

⑵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必須先進總熔斷器后再進總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排,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裝置;

⑶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設置單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裝漏電保護開關;

⑷要明顯分開“動力” 、“照明” 、“單相電器”、 “電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斷器,不得混用。同時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用電線路:

⑴現場架空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敷設,通道或馬路處可采用保護管理設地下,樹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⑵移動電器和照明燈具一律采用絕緣良好橡皮軟線,若導線離地2.5米以下,必須確保橡皮軟線無接頭、無損傷、無碾壓現象;

⑶攜帶式作業(yè)燈一般現場所使用36伏,潮濕地帶要使用12伏安全電壓。

3、接地裝置:

⑴接地體可用角鋼或鋼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與根間距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⑵嚴禁采用鋁導線埋入地下;

⑶并聯接入接地干線,連接要牢固可靠,接觸良好,接頭處應采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連接;

⑷黑色或綠/黃雙色作為接地線標色。

4、高壓線防護: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壓線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壓線4米以上;

⑵在高壓線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

⑶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㈥ 拌和機及砂漿機:

⑴必須防雨頂棚;

⑵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

⑶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電源;

⑸砂石籠的擋墻必須堅固牢靠;

⑹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

㈦ 卷揚機:

⑴露天操作要搭設操作棚;

⑵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⑶操作視線必須良好,禁用倒順開關,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

㈧ 電焊機:

⑴必須一機一閘裝有隨機開關;

⑵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㈨ 乙炔器、氧氣瓶:

⑴安全閥應可靠、有效、壓力表、防爆膜應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不準放在高壓線下;

⑶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第13篇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300mw、以下機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機型正朝著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fā)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但交叉作業(yè)、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yè),臨時設施多,作業(yè)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由于“產品”固定,作業(yè)環(huán)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發(fā)性的作業(yè)場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yè)的群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zhí)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等管理標準。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huán)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jié)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 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6、防臺風、防汛應急預案、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guī)范,(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等)。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huán))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yè)審核,并簽字。批準后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對于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 優(yōu)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yè)安全危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huán)境因素,從而為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并能夠得到有效控制。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1、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的活動;2、作業(yè)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3、作業(yè)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危害辨識、環(huán)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yè)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huán)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和環(huán)境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huán)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并根據各作業(yè)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jié)點,不定期發(fā)布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5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準、布置、交底、實施和監(jiān)督的程序化和規(guī)范化,使作業(yè)層便于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準、同時執(zhí)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tǒng)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后進行系統(tǒng)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后,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后送上一級會審,然后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fā)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準后變更。

6 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后果,負面影響大。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fā)生過600t×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梁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guī)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yǎng)各個壞節(jié)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yè)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一是在機械的保養(yǎng)、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guī)范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三是在機械操作、 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tài)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鑒定做好相關記錄;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yǎng)、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yǎng)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第14篇 建筑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15篇 燃氣管道鋪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方針:在施工中,始終如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建設部下發(fā)的相關規(guī)定和文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杜絕死亡事故,確保無重大工傷事故,嚴格控制輕傷頻率在 6‰以內。

安全管理體系: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整個管理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審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安全管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組織機構 :1、成立由工程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工程部負責人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施工隊長和專業(yè)安全員必須督促與檢查施工方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安全驗收制。大中型設備安全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 周一安全活動制。 工程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員工能做到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工程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處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做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6、管理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tǒng)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7、 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險情,要緊急停工。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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