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企業(yè)工作制度是一套系統性的管理規(guī)定,它涵蓋了企業(yè)運營的各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以及各部門間的協作關系。
2. 員工行為準則:規(guī)定員工的行為規(guī)范,包括職業(yè)道德、工作紀律等。
3. 工作流程:詳細描述各項業(yè)務的操作流程,確保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
4. 考核評價:設定績效評估標準,用于員工的工作表現評估。
5. 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員工的職業(yè)發(fā)展路徑,提供培訓機會。
6. 人力資源政策:涵蓋招聘、薪酬、福利、晉升等方面的規(guī)定。
7. 內部溝通機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傳遞和反饋渠道。
8. 糾紛處理:設立解決內部沖突和糾紛的程序。
體系框架
企業(yè)工作制度的體系框架通常由以下幾個層次構成:
1. 基本規(guī)章制度:這是企業(yè)的“憲法”,規(guī)定了企業(yè)的基本價值觀、使命和目標。
2. 部門規(guī)章制度:各部門根據基本規(guī)章制度制定具體的操作規(guī)程。
3. 崗位職責: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工作描述和職責要求。
4. 流程與程序:詳細描述業(yè)務流程,包括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等環(huán)節(jié)。
5. 實施與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6. 反饋與修訂:定期收集反饋,對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重要性
企業(yè)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業(yè)運行的基石,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職責分工,能有效減少工作混亂,提高工作效率。
2. 規(guī)避風險:通過規(guī)定行為準則和流程,可以預防潛在的法律和道德風險。
3. 保障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和人力資源政策,保證了員工的權益,增強了團隊凝聚力。
4. 指導決策:制度為管理層提供了決策依據,降低了決策的隨意性。
5. 促進成長:通過培訓和發(fā)展計劃,員工能夠不斷提升技能,推動企業(yè)持續(xù)進步。
6. 塑造文化:制度體現了企業(yè)的價值觀,有助于塑造獨特的企業(yè)文化。
企業(yè)工作制度是一個動態(tài)的系統,需要隨著企業(yè)發(fā)展和環(huán)境變化不斷調整和完善。只有這樣,企業(yè)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穩(wěn)定,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企業(y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力生產企業(yè)工作票管理制度
1 總 則
1.1 工作票制度是電力生產企業(y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防止設備檢修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和設備事故必要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內容,要求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1.3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項目建設單位,公司所屬技術部,發(fā)電部及外包單位生產現場檢修作業(yè)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
1.4本制度的所有條款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94年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91年版)的有關規(guī)定,并且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
1.5 施工現場,生產現場的任何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可不必辦理工作票的作業(yè)項目見本制度2.1.9條),要求各施工單位,公司各部門認真執(zhí)行.
2 管理要求
2.1 工作票使用范圍
2.1.1 公司的工作票分為四種,即:發(fā)電廠熱力機械工作票,電氣工作票,熱控工作票和動火工作票.其中,電氣工作票又分為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和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熱控工作票又分為熱控第一種工作票和熱控第二種工作票;動火工作票又分為一級動火工作票和二級動火工作票.
2.1.2 填用熱力機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圍
2.1.2.1 鍋爐本體,過熱器,再熱器,省煤器和空氣預熱器的清掃和檢修;
2.1.2.2 煙道的清掃和檢修;
2.1.2.3 爐墻和燃燒室的檢修;
2.1.2.4 送風機,引風機和一次風機的檢修;
2.1.2.5 主要汽,水,油,瓦斯,氫,風,煙系統上的設備及承壓管道或閥門的檢修;
2.1.2.6 除灰裝置,除塵器及沖灰(渣),輸灰系統的檢修;
2.1.2.7 磨煤機,旋風分離器,給煤機及煤粉管道的檢修;
2.1.2.8 斗輪機,,運煤皮帶,除鐵器,原煤及煤粉取樣裝置,稱重及測量裝置等運煤系統設備的檢修;
2.1.2.9 在煤斗,原煤倉,各種水箱,井溝道內,容器內,槽箱內及管道上的檢修或焊接工作;
2.1.2.10 汽輪機,給水泵,凝結水泵,循環(huán)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閥門,各種熱交換器及其熱力系統的檢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檢修;
2.1.2.11 化學生產設備的檢修;
2.1.2.12 需要運行方式,操作調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設備運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1.2.13 設備衛(wèi)生清掃.
2.1.3填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
2.1.3.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1.3.2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3 檢修發(fā)電機和高壓電動機者;
2.1.3.4 在高壓室遮欄內或導電部分小于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表1中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器和儀表等檢查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2.1.3.5 檢查高壓電動機和起動裝置的繼電器或儀表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2.1.3.6 高壓電氣試驗工作;
2.1.3.7 電力電纜的停電檢修工作;
2.1.3.8 使用攜帶型儀器在高壓回路上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9 繼電保護校驗,需要做整組與一次設備聯動試驗時,若未與有關的一次設備檢修或試驗相配合者;
2.1.3.10 在廠用380v母線及進線開關等處工作.
2.1.4填用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
2.1.4.1 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1.4.2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柜,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1.4.3 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2.1.4.4 運行中的發(fā)電機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 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2.1.4.6 一次電流繼電器有特殊裝置可以在運行中改變定值的;
2.1.4.7 對于連接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并裝在通道上或配電盤上的繼電器或保護裝置,可以不斷開所保護的高壓設備的;
2.1.4.8 進入變電站或各配電室進行土建,油漆或清掃,通訊,裝校表計等工作,且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1.4.9 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范圍.
2.1.4.10設備衛(wèi)生清掃.
2.1.5 填用熱控一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
2.1.5.1 檢修維護溫度,壓力,流量,物位等測點一次元件和二次儀表,需要停運熱力設備或降參數運行者;
2.1.5.2 檢修維護調試熱控自動,保護裝置和數據采集設備,需要停運熱力設備,倒換熱力系統或者降參數運行者;
2.1.5.3 涉及機,爐,電大聯鎖保護的裝置及其回路檢修維護和試驗.
2.1.6 填用熱控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
2.1.6.1 檢修維護溫度,壓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測點一次元件和二次儀表,不需停運熱力設備或倒換熱力系統者.
2.1.6.2 檢修維護調試熱控自動,保護裝置和數據采集設備,不需停運熱力設備或倒換熱力系統者.
2.1.6.3 備用設備及其控制回路的檢修維護和試驗.
2.1.6.4 化學補給水,凝結水除鹽及其廢水處理,輸煤,除灰裝置,除塵器及沖灰(渣),膠球清洗,輸灰系統,制氫裝置等熱工程序控制系統及儀表檢修工作.
2.1.6.5 汽包水位電視,爐膛火焰監(jiān)測器,高能點火裝置等熱工裝置的檢修.
2.1.6.6 熱工組態(tài)的在線修改工作.
2.1.6.7 全廠消防報警系統檢修維護.
2.1.6.8 全廠工業(yè)電視檢修維護.
2.1.6.9 熱控設備上(內)從事照明工作.
2.1.6.10設備衛(wèi)生清掃.
2.1.7 一級動火工作票動火區(qū)域(以動火工作票制度要求為準)
2.1.7.1 油泵房和油罐區(qū)防火堤內;
2.1.7.2 卸油站,污油池,油處理室.
2.1.7.3 直接與油罐,氫罐內系統連接的管道,設備;
2.1.7.4 汽輪機透平油儲油罐及管道;
2.1.7.5 制氫站內;
2.1.7.6 鍋爐燃油系統管道;
2.1.7.7 汽輪機油系統周圍5米內;
2.7.7.8 氫冷發(fā)電機及氫系統周圍10米內;
2.7.7.9 油浸變壓器內部.
2.1.8 二級動火工作票動火區(qū)域
2.1.8.1 油罐區(qū)內的水,汽設備及管道;
2.1.8.2 汽機房零米,6.9米,13.7米層;
2.1.8.3 煤粉倉,原煤斗;
2.1.8.4 蓄電池室,電纜溝,電纜豎井,電纜夾層;
2.1.8.5 易燃易爆品倉庫,油庫;
2.1.8.6柴油發(fā)電機房內;
2.1.8.7集控室,網控室,工程師站,電子間,保護間,通訊計算機房;
2.1.8.8檔案室.
2.1.9 其他采用口頭或電話命令的工作范圍
2.1.9.1 檢修人員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應當辦理工作票;緊急情況下可以不辦理工作票,但是必須經值長同意.
2.1.9.2 電氣檢修人員接檢修電源,臨時電源應辦理工作票,事故搶修時可以不辦理工作票,但是必須經值長同意.
2.1.9.3 預計在4小時內可以完成的事故搶修工作必須經當值值長同意,由運行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并將情況記錄在規(guī)定的記錄簿上.預計搶修工作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應填寫工作票.
2.1.9.4 事故搶修以及已經必須夜間進行的緊急檢修工作,經當值值長同意后,可以不辦理工作票,但必須由運行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并將情況記錄在規(guī)定的記錄簿上,方可開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時,消缺工作仍然繼續(xù)進行,應補辦工作票手續(xù).
2.1.9.5 對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搶修工作包括運行人員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須明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并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許可制度,工作許可人應將工作負責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記入值班記錄.
2.1.9.6 生產現場衛(wèi)生保潔工作可不辦理工作票.
2.2 工作票的使用規(guī)定
2.2.1 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長可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況確定一種工作票的完工時間.對關系到公用系統及主要電源和保護的二種工作票,開工前必須征得值長同意方可開工,工作完后必須匯報值長,并做好檢修交待.恢復系統,值長做好記錄.
2.2.2 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2.2.3 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組同時進行工作時,工作票可發(fā)給一個總的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只填明各班負責人,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
2.2.4 工作票一般應由工作票負責人填寫,也可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填寫.工作票要用鋼筆,圓珠筆,簽字筆填寫,一式兩份,字跡應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嚴禁錯字漏字多字等現象.
2.2.5 為使工作票編號不發(fā)生重復,不連續(xù)等現象,工作票編號統一編寫并打印在工作票上,工作票按照七位數字編號并以專業(yè)拼音縮寫區(qū)分,電氣一種票為dq1;電氣二種票為dq2;熱控一種票為rk1;熱控二種票為rk2;熱力機械票為rj1(鍋爐),rj2(汽機) ,rj3(燃灰),rj4(化學);一級動火票為dh1,二級動火票為dh2.后面加年份兩位數字和序號四位數字進行編號.如:第一份電氣一種工作票為dq1070001.
2.2.6 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確定:
2.2.6.1工作票簽發(fā)人由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由技術部經理,經理助理,專業(yè)專工及其他外包公司領導擔任,經公司主管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員名單后生效.工作票簽發(fā)人只能簽本專業(yè)工作票,即電氣只能簽電氣工作票,熱機只能簽熱機工作票,熱控只能簽熱控工作票;
2.2.6.2工作票負責人由業(yè)務技術上和組織能力上能勝任工作的人員擔任,并經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統一組織考試合格,主管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員名單后生效;
2.2.6.3工作票許可人由運行主值班員和運行副值班員擔任.工作許可人必須經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統一組織考試合格,主管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員名單后生效.
2.2.7 一個工作負責人同一時間只能承擔一項工作任務.因搶修或其它緊急工作的需要,一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需離開該工作現場,進行其他檢修任務時,將工作票上交工作許可人保管,并做好記錄,停止該工作,并重新辦理搶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當工作結束后,需再次進行原工作時,與工作票許可人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確認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開始工作.
2.2.8 有計劃的設備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種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天交給運行主值班員,當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應在開工前四小時,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以前,送交運行主值班員,由運行主值班員對工作票全部內容進行審查(檢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與實際相符,齊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項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寫).必要時填寫補充安全措施,確認無問題后記上收到工作票時間,并在接票人處簽名.
2.2.9 熱控設備進行檢修,試驗等工作時,若需解除機組的主保護,在填寫工作票前,應先辦理主要熱控保護裝置解列審批單手續(xù),并同熱控工作票一并執(zhí)行.
2.2.10 熱機,熱控工作票上需停電的設備,其停電聯系單必須附在工作票上,如設備有其它工作未送電,須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
2.2.11 工作票在設備的檢修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持黑色字體票, 許可人處留一份紅色字體票,工作結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收回,交本部門(專業(yè))統一登記,統一保管.
2.2.12生產現場禁火區(qū)域內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同時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2.2.13工作票延期和終結:
2.2.14工作票批準期限內工作任務不能完成,必須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
2.2.15一般檢修工作應在批準完成期限前2小時向值長申明理由,辦理延期手續(xù);
2.2.15.1大,小修的延期手續(xù),應在調度批準的檢修期限未過半時,提出申請并辦理延期手續(xù);
2.2.15.2每張工作票只能辦理延期一次,電氣二種工作票,動火工作票不得辦理延期;
2.2.15.3檢修工作完畢,由工作負責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許可人辦理終結手續(xù);
2.2.15.4辦理終結手續(xù)時,工作許可人應會同工作負責人,設備專責檢查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離,現場是否整潔,檢修工具是否遺留,同時工作負責,點檢員人應向工作許可人交待檢修設備與檢修前是否有異動,并說明設備檢修后,運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2.2.15.5全部工作完畢,拆除安全措施后,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由運行,檢修專業(yè)各保存一份;
2.2.15.6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簽字后,如此時還有其他工作尚未結束,還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備注欄中說明并簽字,該工作票可以認為已執(zhí)行完畢,辦理終結手續(xù);
2.2.15.7工作結終必須填寫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線,地刀并注明編號.
2.3 個別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規(guī)定
2.3.1 熱控人員在網控,發(fā)電機和變壓器等電氣設備上從事熱控范圍內的工作,不需要電氣主設備停電者應辦理熱控工作票;如需要電氣設備停電時,在電氣人員辦理工作票將該設備停電完成后,熱控人員再辦理熱控工作票.
2.3.2電氣人員在檢修發(fā)電機,給水泵電機,送引風機電機等設備時,如需隔離關閉熱力系統的閥門時,除電氣人員辦相關工作的電氣工作票,還需熱機人員辦理熱機工作票,作為電氣人員從事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內容之一.
2.3.3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適用工作范圍:除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有關規(guī)定外,在廠用380v母線及進線開關等處工作,應填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
2.3.4所有在我公司生產現場從事檢修作業(yè)的外包單位,均應嚴格執(zhí)行本工作票制度.
2.3.5外包單位進行檢修等工作時不具備檢修工作負責人資格時,應由技術部指定本部門人員作為工作負責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工作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
2.4 工作票的填寫及說明
2.4.1 工作票的填寫要求
2.4.1.1 工作票要用鋼筆,圓珠筆,簽字筆填寫,一式兩份.工作票應盡可能用仿宋體書寫,票面嚴禁涂改,勾抹,填寫時要字跡工整,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4.1.2 工作票填寫中若出現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在錯字上劃兩道橫線,漏字可在填補處上,下方作√記號,然后在相應位置補上正確或遺漏的字,字跡應清楚,并在錯漏處蓋上工作票簽發(fā)人(應改為工作負責人)或工作許可人扁形紅色印章或簽名,以示負責.但對設備名稱,編號或編碼,動詞不得涂改.
2.4.1.3 工作票編號規(guī)定詳見(2.2.5規(guī)定)
2.4.1.4 工作內容(任務)和工作地點,應分別明確填寫工作內容項目及從事工作的確切地點,如檢修設備名稱有雙重編號,必須填寫雙重編號.
2.4.1.5 工作票填寫必須使用統一的標準調度術語.
2.4.1.5.1 開關:合上斷開
2.4.1.5.2 刀閘:合上斷開
2.4.1.5.3 地線:裝設拆除
2.4.1.5.4 保護:投入解除
2.4.1.5.5 壓板:投入斷開
2.4.1.5.6 保險:裝上取下
2.4.1.5.7 閥門:關閉開啟
2.4.1.6 工作票計劃工作時間中,年要寫全,月,日,時,分應用雙位填寫,必須用零占位.
2.4.1.7 檢修單位,專業(yè),班組應填寫工作負責人所在部門,專業(yè),名稱要注明全稱.
2.4.2 熱機工作票的填用
該票名為華潤電力湖南有限公司熱力機械工作票,按以下要求進行填寫:
2.4.2.1 華潤電力湖南有限公司熱力機械工作票的填寫; 檢修單位 專業(yè) 班組,填寫說明見2.4.1.7.
2.4.2.2 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數(共有人數包括工作負責人),附頁等,填寫清楚,不能漏項(有附頁,在附頁欄處填寫張數,如無填寫0,附頁包括工作票附頁,停送電聯系單,動火票,危險點分析預控卡等).
2.4.2.3 工作內容一欄,必須將所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分別寫清楚,且只能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
2.4.2.4 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欄,在填寫過程中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寫明必須關閉或開啟的閥門(有雙重編號的必須填寫雙重編號),如采用電動門,氣動門或液壓門作為隔絕措施時,必須將其操作能源(如:電源,氣源等)可靠地切斷.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工作許可人要緊頂第一空白行加蓋以下空白號章.
2.4.2.5 由檢修人員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應注明檢修自理.凡是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許可開工前必須執(zhí)行的,運行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內注明,并由執(zhí)行人(檢修人員)簽名后,方可開工.
2.4.2.6 熱力機械檢修作業(yè)時需做停電措施的,在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欄里注明在停電的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4.2.7 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一欄,工作許可人執(zhí)行完一項后,在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先寫明與措施對應的編號,再劃一個鉤√.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頁,則該附頁上必須寫明對應的工作票編號.
2.4.2.8 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欄,由工作票許可人填寫按以下要求填寫:
2.4.2.8.1 由于運行方式和設備缺陷(如截門不嚴等)需要隔離范圍的措施;
2.4.2.8.2 運行人員需要保證現場檢修人員人身安全和設備運行安全的措施;
2.4.2.8.3 提示檢修人員注意的安全事項;
2.4.2.8.4 補充措施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
2.4.2.8.5 如補充措施較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由運行人員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
2.4.2.8.6如無補充措施,應在第一欄蓋無補充印章,不得空白.
2.4.2.9 工作票延期一欄,當工作任務不能按期完成,應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 ,應重新簽發(fā)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4.2.10 第14項,檢修設備試運,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施工質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間需要啟動檢修設備時,進行設備試運.在此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有關項目,試運結束后,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恢復工作時間.
2.4.2.11 備注一欄,填寫安全措施中出現有關熱力系統方面的內容 (如關閉或打開某個截門等),或在工作票結束時,因某個系統正在檢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項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2.12 備注欄可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值班負責人填寫,但必須簽名才生效.補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員變動等可在備注欄內填寫.
2.4.3 電氣一種工作票的填用(二種票參照執(zhí)行)
該票名為華潤電力湖南有限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按以下要求進行填寫:
2.4.3.1 檢修單位填寫所在部門或單位; 專業(yè) 班組填寫專業(yè)和班組名稱.
2.4.3.2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一欄必須將所工作的具體內容 ,地點分別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一份電氣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是指廠用電系統的一個電氣單元中,其中間用刀閘或開關與其他電氣設備作截然分開的部分.該部分無論引伸到發(fā)電廠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視為一個電氣連接部分.
2.4.3.3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一欄,填寫過程中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寫清停電設備的名稱,編號,以及拉開的開關,刀閘和保險,接地線編號,對于有雙重編號的設備,必須填寫雙重編號.若措施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由運行人員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
2.4.3.4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許可人填寫)一欄,工作許可人應按照措施的項目執(zhí)行順序逐項填寫,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為執(zhí)行項目,必須寫明執(zhí)行情況.
2.4.3.5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應(已)斷開開關和刀閘及熔絲欄應包括電壓互感器熔絲和開關,刀閘的控制和合閘電源.
2.4.3.6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應(已)裝接地線欄其中包括接地刀閘,由工作許可人填寫的接地線或接地刀閘應注明編號.若措施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由運行人員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如無應應在第一欄蓋無補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7 工作許可人每完成一項安全措施后,填寫該項安全措施已做,當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若工作許可人認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補充,可在該欄目進行補充.對工作地點帶電部分,交待于工作負責人.
2.4.3.8 由檢修人員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應注明檢修自理.凡是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許可開工前必須執(zhí)行的,運行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欄內注明,并由執(zhí)行人(檢修人員)簽名后,方可開工.
2.4.3.9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運行人員補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檢修員注意事項人一欄,只能補充二次系統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絲等)和懸掛標示牌,設安全遮欄及注意事項等,一次系統的安全措施不能補充.如無補充或提醒,應填在第一欄加蓋無補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10 電氣工作票中涉及機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備注欄內,簽發(fā)人必須簽名.工作許可人執(zhí)行后,必須注明已執(zhí)行并簽名.
2.4.3.11 工作負責人變動一欄.因工作關系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動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要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去.
2.4.3.12 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和值長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填寫延期時間,并分別簽名.
2.4.3.13 每日開工前,當值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許開始工作.
2.4.3.14 備注一欄,填寫安全措施中出現有關熱力系統方面的內容 (如關閉或打開某個截門等),或在工作票結束時,因某個系統正在檢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項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4 熱控一種工作票的填用(熱控二種工作票參照執(zhí)行)
該票名為華潤電力湖南有限公司熱控工作票,按以下要求進行填寫:
2.4.4.1 檢修單位填寫所在部門或單位; 專業(yè)填寫所在部門或單位的具體專業(yè); 班組填寫專業(yè)的班組名稱; 附頁: 張一欄,填寫附頁的張數(包括補充安全措施,停送電聯系單,動火票,危險點分析預控卡,主要熱控保護裝置解列審批單等附頁),按照自然數字填寫.如無附頁,填寫0.
2.4.4.2 工作負責人: 工作人員: 共 人 一欄,填寫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主要工作人員的姓名和參加該項工作的總人數.
2.4.4.3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欄,應分別填寫工作的詳細內容和具體地點,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
2.4.4.4 計劃工作時間: 一欄:填寫該項工作計劃的開始和結束時間.
2.4.4.5 必須解除的熱控裝置一欄的填寫由熱控人員填寫:必須有序號且按順序填寫被解除的保護或自動裝置,當解除的保護危及到發(fā)電機組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時,須在附頁上填寫主要熱控保護裝置解列審批單. 措施執(zhí)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由不同的人員擔任,且應分別簽名;
2.4.4.6 工作票中必須采取的安全隔離措施一欄的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且應按順序填寫,寫明必須關閉或開啟的閥門(有雙重編號的必須填寫雙重編號);如采用電動門,氣動門或液壓門作為隔絕措施時,必須將其操作能源(如:電源,氣源等)可靠地切斷.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由運行人員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安全措施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要求運行人員做的安全措施,措施執(zhí)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均由運行人員簽名;
2)要求熱控人員做的安全措施,措施執(zhí)行人一欄由熱控人員簽名,措施檢查人一欄由運行人員簽名.若措施執(zhí)行人一欄熱控人員和運行人員同時出現后,熱控人員與運行人員應共同簽名.
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頁,但必須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頁的張數,安全措施附頁的編號與工作票相同,可以手書.
2.4.4.7 運行人員補充措施一欄,由運行人員填寫,若無補充,則在該欄目最開頭填寫無補充印章,不得空白.若有補充的安全措施,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若補充措施較少,在補充措施后面加蓋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補充措施較多時,可以使用補充安全措施附頁,但必須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頁的張數,補充安全措施附頁的編號與工作票相同,可以手書. 措施執(zhí)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填寫與上述第2.4.4.6條中的要求相同.
2.4.4.8,動火審批一欄,由工作負責人根據設備檢修工作需動火的具體內容和地點,按照《動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工作內容和動火安全措施,按照制度審批.并在附頁附動火工作票.
2.4.4.9 批準工作時間一欄,由值長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況和檢修工作的具體內容,填寫批準開工時間和結束時間,以及批票時間.
2.4.4.10 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執(zhí)行一欄,當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執(zhí)行結束后,由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名,填寫允許開工時間.
2.4.4.11 工作負責人變更一欄,因工作關系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更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去,新的工作負責人在開始工作前,須經工作許可人同意和簽名.
2.4.4.12 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值長申請延期,值長同意后,填寫延期結束時間并簽名.
2.4.4.13 工作終結一欄,當所有的檢修工作終結后,填寫具體的工作終結時間,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熱控系統已恢復,組織清掃施工現場,并經值長同意后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共同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并簽名.
2.4.4.14 備注一欄的填寫: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內容,尚需說明的在此處填寫.填寫安全措施中出現有關熱力系統方面的內容 (如關閉或打開某個截門等),或在工作票結束時,因某個系統正在檢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項安全措施不能撤出.備注欄可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值班負責人填寫,但必須簽名才生效.補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員變動等可在備注欄內填寫.
2.4.5 動火工作票的簽發(fā)和審批
2.4.5.1 一級動火工作票由申請動火的單位提出,技術部經理或經理助理簽發(fā),負責消防人員審核,經生產副總經理批準.
2.4.5.2 二級動火工作票由申請動火的單位提出,技術部相關專業(yè)專工簽發(fā),負責消防人員審核,技術部經理或經理助理批準.
2.4.5.3 動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一份由動火執(zhí)行人收執(zhí);一份由運行人員收執(zhí).
2.4.5.4 一,二級動火工作票在首次動火時,各級審批人和簽發(fā)人,動火執(zhí)行人,工作許可人必須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通知運行人員測定可燃氣體,易燃易爆濃度是否合格,并將測試結果填寫在動火工作票上并簽名.每次開工前均應重新測定可燃氣體,易燃易爆濃度是否合格并將測試結果填寫在動火工作票上并簽名
2.4.5.5動火執(zhí)行人必須收到經審批且允許動火的工作票及可燃氣體測試合格的結果,方可動火.
2.4.5.6 動火工作終結時,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殘留火種.
2.4.5.7 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負責人.
2.4.5.8 外單位在生產區(qū)域內動火,應由該生產區(qū)域的專業(yè)專工按動火等級履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3 工作票的考核標準.
3.1 凡違反《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熱力和熱機部分)關于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有關條文及本規(guī)定的,均統計為不合格票.
3.2 工作票在執(zhí)行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也應統計為不合格票.
3.2.1 工作票丟失;
3.2.2 工作票無統一編號或手書編號,錯編號者;
3.2.3 票面填寫不符合要求者;
3.2.4 工作班成員與實際不符;
3.2.5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填寫不明確或不符,電氣工作票中設備未填寫電壓等級或雙重名稱;
3.2.6 安全措施不完備或錯誤者.如:已裝接地線無編號,接地點不明確;沒有按規(guī)定裝設遮欄和掛標示牌;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未指明; 采用電動門,氣動門或液壓門作為隔絕措施時,未將其操作能源(如:電源,氣源等)可靠地切斷等;
3.2.7 票面安全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者;
3.2.8 補充安全措施填寫不正確或空白者;
3.2.9 工作負責人變動,工作班成員變動,工作票延期等未辦手續(xù);
3.2.10 辦理結束的工作票接地線(包括接地刀閘)拆除未填寫;
3.2.11 字跡模糊不清或漏,錯字修改不符合規(guī)定(修改三處即為作廢票);
3.2.12 各種簽名人員不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要求或漏簽姓名代簽名;
3.2.13 第一天開工,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未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辦理許可手續(xù);
3.2.14 許可手續(xù)未辦妥檢修人員已開始工作;
3.2.15 轉移工作地點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成員交代有關安全事項;
3.2.16 工作現場沒有工作票;
3.2.17 工作現場沒有監(jiān)護人;
3.2.18 工作現場隨意變動安全措施;
3.2.19 未蓋工作結束,工作許可,以下空白或作廢印章者;
3.2.20 其他違反本規(guī)定的均應考核為不合格票.
4 工作票的管理與統計:對于不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的,按不合格工作票處理.
4.1 工作票應有統一編號.
4.2 工作票終結后,檢修留存聯(黑色票面)由檢修人員負責收回保管;運行留存聯(紅色票面)由運行人員收回保管.
4.3 以下空白印章由運行人員分別蓋在檢修填寫和運行填寫的措施最后一行,緊貼左側.
4.4 工作票開工前,由運行人員在工作票名稱前蓋工作許可印章.
4.5 工作票終結后,由運行人員在工作票編號上方工作結束印章.
4.6 已執(zhí)行或作廢(包括因某種原因未執(zhí)行)的電氣工作票,應分別蓋上工作結束,或作廢印章;已執(zhí)行或作廢(包括因某種原因未執(zhí)行)的熱機,熱控工作票,應分別蓋上工作許可或作廢印章,并妥善保存三個月(從次月起算).
4.7 可以使用計算機打印的工作票.但使用計算機打印的工作票時,必須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簽名后,交運行人員辦理;運行人員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必須手書.
4.8 工作票由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統一管理.
4.9 檢修班組必須建立工作票登記本.工作票登記本應有每份工作票的編號,工作負責人,工作內容,許可開工時間和工作終結時間等內容,作廢票應注明作廢原因.
4.11發(fā)電部,外來檢修公司及其他外包施工隊伍每月2日前應將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廢工作票)收回.各部門每月2日前應對工作票進行統計分析,并將存在的問題記錄在分析記錄簿中,還要在月度安全分析會中進行講解,將結果統計上報.
4.12 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不定期抽查工作票的執(zhí)行情況,并每月對各專業(yè)的工作票合格率進行考核.
4.13 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每月5日前應統計出工作票合格率并考核.
4.14 工作票按規(guī)定由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統一保存三個月.
工作票合格率計算方法:
式中:該月應執(zhí)行的總票數 = 該月已執(zhí)行合格票數+該月已執(zhí)行的不合格票數+該月已執(zhí)行沒有收回的票數
5 工作票制度獎懲規(guī)定
5.1 工作票使用部門月合格率達到99%以上不予考核,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100元對使用部門進行考核(n為對比99%下降的百分點數,取整).
5.2 所有工作票月合格率達不到96%,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500元對安全質量部進行考核(n為對比96%下降的百分點數,取整)
5.3 工作票使用部門月合格率達到100%,對使用部門按當月工作票總數×10元給予獎勵獎勵.
5.4 所有部門的工作票月合格率達到100%,獎勵技術部安全管理專業(yè)1000元
6 附錄(使用部門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設計格式)
第2篇 發(fā)電企業(y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檢修工作票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在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標準《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guī)定了(熱力)機械工作票、電氣工作票、熱控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的內容、填寫、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直屬、全資、控股發(fā)電企業(yè)。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企業(yè)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貫徹落實《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條各企業(yè)安監(jiān)部門對本企業(yè)工作票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考核。
第六條工作票簽發(fā)人職責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四)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五)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第七條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職責
(一)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二)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監(jiān)督、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四)檢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五)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代安全措施、危險點分析及注意事項。工作中及時制止工作人員的任何違章行為。
(六)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第八條工作許可人職責
(一)負責接收工作票、審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二)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帶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
(四)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發(fā)生疑問,必須向工作票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第三章? 內 容
第九條工作票包括:(熱力)機械工作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電氣第二種工作票、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熱控工作票、一級動火工作票、二級動火工作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熱控保護安全措施票。
第十條工作票的執(zhí)行范圍:
(一)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改造、試驗和安裝等工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二)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應填寫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或電氣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1)
1.填用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b.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c、低壓廠用母線上的工作,需將母線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電氣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b.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c.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d.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三)在電力線路上工作時應填寫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或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1)
1.填用電氣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線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b.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2.填用電氣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帶電作業(yè)。
b.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c.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四)在重點防火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qū),如需動火工作時應填寫一級動火工作票或二級動火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見附件2)。
a. 一級動火區(qū)(指火災危險性很大,發(fā)生火災時后果很嚴重的部位或場所)填用一級動火工作票。
b. 二級動火區(qū)(是指一級動火區(q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qū))填用二級動火工作票。
(五)在熱控回路上工作時應填寫熱控工作票 (工作票格式見附件4)。
(六)復雜和危險性較大的工作,應制訂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措”),經審核、批準后嚴格執(zhí)行。
第四章? 填 寫
第十一條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必須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所要求具備的條件,并按規(guī)定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書面公布。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和現場安全措施,確保檢修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
第十二條工作票要用藍/黑色圓珠筆或鋼筆填寫,一式兩份(使用復寫紙,黑(字)票在上,紅(字)票在下)。紅票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保管;黑票由現場運行值班人員保管,按值移交。使用微機管理的工作票,應打印一份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保管。
第十三條手寫工作票關鍵字不得涂改,字體端正,非關鍵字最多可改二處,但必須有工作票簽發(fā)人蓋章;微機打印工作票不得涂改;填寫完的工作票在最后一項安全措施項目后空白行左側處蓋“以下空白”章(工作票專用標準章式樣見附件6)。
第十四條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填寫,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fā)時工作票簽發(fā)人應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后交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工作票簽發(fā)人對工作票的全部內容確認無誤后簽發(fā)。
第十五條如果幾個工作班按規(guī)定填用一張總的工作票,則總的工作負責人應由部門指定的專人擔任。
第十六條進行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對人員、設備、環(huán)境、管理中可能引發(fā)事故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控制。
第十七條工作票的填寫說明
(一) (熱力)機械工作票的填寫
1.標題欄“________(熱力)機械工作票”,_________處填寫本企業(yè)名稱(此處可在印制工作票時直接把企業(yè)名稱印好); “________部門__________班組”,__________處分別填寫所在部門和班組名稱;“№__________”處為工作票統一編號。
2.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數、附頁等,填寫清楚,不能漏項(有附頁,在附頁欄處填寫張數,如無附頁填寫“無”,附頁包括工作票附頁、動火票、“三措”等)。
3.工作內容一欄,必須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
4.“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欄,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由檢修人員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應注明“檢修人員自理”。
5.“措施執(zhí)行情況”一欄,填寫與措施對應的編號,當工作許可人執(zhí)行完一項后,劃一個鉤(√)。
6.“運行值班人員補充的安全措施”一欄,由運行人員填寫。若無補充,在該欄目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若有補充,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
7.“工作負責人變更”一欄,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更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開,新的工作負責人在開始工作前,須經工作許可人同意。
8.“工作票延期”一欄,當工作任務不能按期完成,應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簽發(fā)工作票,原工作票注銷。
9.檢修設備試運,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施工質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啟動檢修設備時,工作票必須押回工作許可人處,方可進行設備試運。在此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有關項目,試運結束后,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恢復工作時間。
(二)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的填寫(電氣第二種票參照執(zhí)行):
1.標題欄“_______電氣第一種工作票”______處填寫本企業(yè)名稱(此處可在印制工作票時直接把企業(yè)名稱印好);“工作部門_______” “班組________” ________處填寫所在部門、班組,“№__________” 處為工作票統一編號。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一欄必須將工作的具體內容、地點填寫清楚,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在一項主要工作內容之后可用括號填寫分項工作內容)。
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填寫)一欄,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寫清停電設備的名稱、編號以及拉開的開關、刀閘和保險,接地線裝設地點、應設遮欄地點、應掛標示牌名稱。若措施少出現空白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中間不能留空白行。
4.“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填寫一欄,工作許可人每完成一項安全措施后,填寫清楚已做該項安全措施,已裝設接地線標明地點、編號,當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帶電設備部位和注意事項,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若工作許可人認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補充,可在補充安全措施欄目進行補充。
5.“工作負責人變動”一欄,因工作關系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填寫變動時間,并在工作票簽發(fā)人處簽名,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要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去。
6.“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和值長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填寫延期時間并簽名。
7.“備注”一欄,填寫需要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的事項或其它問題。
(三) 熱控工作票的填寫
1.“№:______”一欄,填寫工作票序號(工作票的序號編寫位數可企業(yè)自行制定);“部門(分場)______班組______”一欄填寫所在部門和班組;“附頁:____張”一欄,填寫附頁的張數或無(包括安全措施附頁和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
2.“工作負責人:________工作人員:____________共___人”一欄,填寫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主要工作人員的姓名和參加該項工作的總人數。
3.“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_______”一欄,填寫工作的詳細內容和具體地點,且只能填寫一項工作內容。
4.“計劃工作時間:______”一欄:填寫該項工作計劃的開始和結束時間。
5.“必須解除的熱控裝置”一欄的填寫:必須有序號且按順序填寫被解除的保護或自動裝置,當解除的保護危及到發(fā)電機組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時,須填寫“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
6.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欄的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每條措施均應有序號,且應按安全操作順序填寫,若措施較多可使用附頁,若安全措施比較少,出現空行,要緊頂第一空白行蓋“以下空白”章,安全措施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a) 要求運行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執(zhí)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均由運行人員簽名。
b) 要求熱控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執(zhí)行人”一欄由熱控人員簽名,“措施檢查人”一欄由工作負責人簽名。
7.“運行人員補充措施”一欄,由運行人員填寫,若無補充,則在該欄目最開頭填寫“無補充”;若有補充的安全措施,應逐條填寫并注明序號;補充措施較多時原工作票收回作廢,重新填寫新工作票?!按胧﹫?zhí)行人”和“措施檢查人”一欄,填寫與上一條中的要求相同。
8.“批準工作結束時間”一欄,由值長根據設備的運行狀況和檢修工作的具體內容,填寫批準工作結束時間。
9.“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執(zhí)行”一欄,當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執(zhí)行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允許開工時間后,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共同簽名。
10.“工作負責人變更”一欄,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并進行簽名、填寫變更時間,被變更的工作負責人向新的工作負責人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員情況后方可離開,新的工作負責人在開始工作前,須經工作許可人同意并簽名。
11.“工作票延期”一欄,工作在預定時間尚未完成,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負責人向值長申請延期,值長同意后,填寫延期結束時間并簽名。
12.“工作終結”一欄,當所有的檢修工作終結后,填寫具體的工作終結時間,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熱控措施已恢復,組織清掃施工現場,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共同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并簽名。
13.“備注”一欄的填寫:與工作有關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內容;需要交待的事項。
(四)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填寫(熱控保護(信號)安全措施票填用參照執(zhí)行)
1. 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使用要求
對于一些重要設備,特別是復雜保護裝置或有聯跳回路的保護裝置,在進行檢修、維護、試驗工作前,應隨工作票辦理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樣式見附件5)。
2.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填寫說明
——“編號”一欄的填寫:按部門自行規(guī)定的統一編號填寫,并作為班組內部檔案資料。
——“對應的工作票號”一欄的填寫:應填寫相對應的工作票編號。
——“被試設備及保護名稱”一欄的填寫:填寫具體設備及保護名稱。
——“工作負責人”一欄的填寫:該項工作的負責人姓名。
——“簽發(fā)人”一欄的填寫:該工作票的簽發(fā)人姓名。
——“工作內容”一欄的填寫:具體工作任務。
——“工作時間”一欄的填寫:由工作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填寫具體需要工作的時間,以××年××月××日××時××分的格式填寫。
——“安全措施內容”一欄的填寫:由工作負責人,按照安全、準確、可靠的原則填寫具體安全措施內容,包括應打開及恢復壓板、直流線、交流線、信號線、聯鎖線和聯鎖開關等,按工作順序填寫安全措施。
——“執(zhí)行”一欄的填寫:安全措施內容的具體執(zhí)行過程,已執(zhí)行,在“執(zhí)行”欄打“√”。
——“恢復” 一欄的填寫:安全措施內容的具體恢復過程,已恢復在恢復欄打“√”。
——“填票人” 一欄填寫: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內容填寫者簽名,一般為工作負責人。
——“操作人”一欄填寫: 安全措施執(zhí)行人在保護裝置恢復后簽名;
——“監(jiān)護人”一欄填寫:監(jiān)護人應進行全過程安全措施執(zhí)行監(jiān)護并簽名。
——“審批人”一欄填寫:對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的內容進行審核、批準執(zhí)行該項工作并簽名。
(五)對工作票中“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寫:
——對工作票中“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寫,應針對工作特點、作業(yè)方法、應用的工器具、工作環(huán)境、設備狀況、氣候條件、工作時間等,結合事故教訓,分析可能引發(fā)事故的危險點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簽發(fā)人審核。
——填寫“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應在危險點分析的基礎上進行,按照“四個方面、三個層次”來開展(四個方面是指:人員、環(huán)境、設備、管理;三個層次是指:工作前、工作過程、工作結束)。
——重大、復雜作業(yè)項目,應制定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發(fā)到部門、班組,便于提前組織作業(yè)人員學習和進行危險點分析并填寫“危險因素控制措施”。
第五章? 使 用
第十八條工作票采用統一格式,字體為華文中宋五號,標題為黑體三號,表格行距8mm(格式參見附件1-5)。工作票使用微機管理的,應滿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權管理,分級控制。
第十九條第一種工作票應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許可人處,臨時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開始以前送交工作許可人處;工作負責人不得委托他人辦理工作票,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fā)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第二十條工作許可人接收、審查工作票時,發(fā)現問題應向工作負責人詢問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錯誤或有重要遺漏,應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簽發(fā)人重新簽發(fā)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確時,工作許可人可對工作票安全措施進行必要補充。
第二十一條工作許可人簽收、許可、終結工作票后,應在工作票登記簿(或mis)上進行登記。已終結的工作票蓋“已終結”字樣印章,作廢的工作票,蓋“作廢”字樣印章。(工作票專用標準章式樣見附件7)。
第二十二條工作票的使用規(guī)定
(一)一個班組在同一個設備系統上依次進行同類型的設備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開始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二)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且屬于同一電壓、位于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組同時進行工作時,可辦理一張工作票,工作票發(fā)給一個總的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班人員欄內只填明各班負責人及工作總人數,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
(三)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前,不準將設備合閘送電,如有緊急需要,需執(zhí)行安規(guī)中有關規(guī)定。
(四)工作票的編號,原則上便于工作票的統一管理和統計,同時分別設立(熱力)機械、電氣、熱控工作票登記本備查。
(五)一個工作負責人同一時間只能承擔一項工作任務。因工作需要,工作負責人需離開該工作現場,進行別的檢修任務時,必須履行工作負責人變更手續(xù)。
(六)工作票應提前送交工作許可人處,由工作許可人對工作票全部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填寫補充安全措施。
(七)電氣、熱控設備進行檢修、試驗等工作時,若需解除機組的主保護,在填寫工作票時,應同時辦理熱控、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并同工作票一并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個別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規(guī)定
(一)熱控人員在網控、發(fā)電機和變壓器等電氣設備上從事熱控范圍內的工作,不需要電氣主設備停電者應辦理熱控工作票(網控設備的檢修由網控運行許可人許可);如需要電氣設備停電時,在電氣工作人員開票將該設備停電完成后熱控人員再辦理熱控工作票。
(二)熱控人員從事照明等系統工作時,由電氣工作負責人辦理電氣工作票,監(jiān)護熱控人員工作。
(三)檢修電氣設備,需關閉(熱力)系統的閥門時,除辦理電氣工作票外,需(熱力)機械檢修人員配合的,(熱力)機械人員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作為電氣人員從事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內容之一;如不需(熱力)機械檢修人員配合的,需關閉(熱力)機械系統的閥門時,做為電氣、熱控人員從事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內容之一寫入電氣工作票。
(四)多經公司所屬班組進行檢修等工作不具備許可條件時,多經公司結合工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門的管理制度,上報本企業(yè)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合格后嚴格執(zhí)行。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票由安監(jiān)部門統一發(fā)放、回收、監(jiān)督,并做出合格率評價。
第二十五條已執(zhí)行的工作票應保存三個月。
第二十六條工作票檢查評價
(一)工作票合格率計算辦法:
月合格率=×100%
(二)工作票的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工作任務、內容填寫不明確或遺漏;未填寫設備名稱和編號。
2. 不是用藍/黑色園珠筆或鋼筆填寫,字跡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有涂改;微機打印工作票有錯、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確、不具體、不完善;對設備名稱、編號、時間、動詞等關鍵詞有涂改;手寫工作票非關鍵字涂改超過兩處;手寫工作票涂改處簽發(fā)人未蓋章;微機打印工作票有涂改。
4.公用系統與單元系統(設備)共用一張工作票。
5.安全措施比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降低;擴大工作票使用范圍;工作地點與工作票內容不符。
6.工作許可手續(xù)未完備,檢修人員已開始工作;工作終結時,未按要求檢查設備狀況;工作票遺失。
7.檢修設備需要送電試轉、水壓試驗等,未將工作票押回。
8.簽名人員不具備資格、代簽名、沒有簽名或未簽全名。
9.一個工作負責人手中辦有兩張及以上工作票,或一個工作班成員在同一時間參加兩張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10.工作負責人變更,未經原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許可人辦理變更手續(xù)。
11.檢修工作延期,未在工作票上按規(guī)定履行延期手續(xù);提前開工;終結時間超期。
12.工作票有重號、缺號或沒有編號;沒有填寫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規(guī)”要求的。
13.未蓋“以下空白”、“已終結”或“作廢”印章;未按要求蓋章、蓋錯章。
14、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員與現場工作人員不符。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各發(fā)電企業(yè)根據本制度制定本企業(yè)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3篇 企業(yè)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
企業(yè)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員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圍內及本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強度)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
2、單位應當請有資質認證的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由專人負責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日常監(jiān)測,檢測、評價和監(jiān)測由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部門(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檢測、評價和監(jiān)測結果出現異?;蛘叱瑯藭r,立即采取措施,上報主管領導,加強現場作業(yè)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
4、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
5、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業(yè)。
6、檢測、評價和監(jiān)測結果存入單位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檔案,并及時向懷柔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及向本單位員工公布。
第4篇 房地產企業(yè)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為了提高公司工作例會的工作效率,規(guī)范公司例會的組織工作和議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為工作例會事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例會的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工作例會一般每周一上午8:00召開。遇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時間的,辦公室將提前(或隨時)書面通知。
第四條工作例會主要聽取各部門和各項目單位關于上周工作情況以及本周工作計劃安排的匯報,研究、協調、部署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的重點工作,并就重大工作事項及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討論研究。
第五條不定期工作例會的內容,主要為定期會議中沒有涉及,但事關重大且需研究解決的問題。
第六條工作例會的參加人員:公司總經理(董事長)、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及公司中上層人員,各項目、各部門經理一干人員。
第七條參加工作例會的各部門經理須將工作完成情況和工作計劃于每周開會前報于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匯編和印發(fā)。
第八條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在會議前詳細閱讀會議資料,做好提問解答的準備,必要時應準備好相應的資料備問。
第九條辦公室須安排工作人員提前半小時做好會議的會場布置,準備好簽到名冊并落實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條凡參加工作會議人員必須例行會議簽到制度,參與會議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有其它特殊情況,應事先請假。
第十一條工作會議一般情況下由總經理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條會議的發(fā)言和研討順序按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議程進行,特殊情況由主持人在會議開始時明確。
第十三條匯報內容:一是日常工作、二是重點工作、三是需要公司協調的工作。日常事務工作只做簡單地匯報,重點和需要協調的工作,應作詳細地匯報。
第十四條會后工作落實:會議結束后,辦公室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力求全面,客觀,準確。整理完畢后經領導審批后簽發(fā)各部門。
第十五條工作例會人員,不得泄露有關會議的內容或將會議材料外借其他人員。
第十六條對工作例會形成的決議,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紀要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辦公室負責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反饋。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