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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組織架構:描述公司的部門設置和崗位職責。
2. 工作時間:規(guī)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政策和休息時間。
3.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和著裝要求。
4. 安全規(guī)程:強調消防安全、設備操作安全及應急預案。
5. 績效管理:設定考核標準、評價周期和晉升機制。
6. 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劃員工培訓計劃和職業(yè)發(fā)展路徑。
7. 福利待遇:明確薪酬結構、福利政策和假期安排。
注意事項
在制定工作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合法合規(guī):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侵犯員工權益。
2. 公平公正:制度應適用于所有員工,避免歧視和偏袒。
3. 溝通反饋:在制定過程中征求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接受度。
4. 實用性:制度需切合實際,便于執(zhí)行,避免形式主義。
5. 更新維護:隨著公司發(fā)展,適時調整制度以適應變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標題、正文和簽署部分。標題應簡潔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題;正文按照上述內容結構編排,條理清晰;簽署部分由制定者和批準者簽名,注明日期,表示對此制度的認可。
在構建工作制度時,務必注重其實用性、公平性和合法性,使之成為指導員工行為、促進組織高效運行的有效工具。每個單位在制定制度時,應結合自身特點,靈活運用這些原則,確保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從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第2篇 消防安全檢查和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醫(yī)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醫(y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煙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醫(yī)療、教學、生活、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3篇 車庫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在車庫內嚴禁煙火;
2.車庫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以及禁止車輛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車庫;
3.車庫內嚴禁加油和修車;
4.消防通道嚴禁停車,嚴禁通道堆放雜物,必須保持暢通;
5.嚴禁動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備戰(zhàn)狀態(tài);
6.嚴禁油箱漏油的車輛進入車庫,并及時清除車庫內外的油漬;
7.車庫內的滅火器和火險隱患處理情況在交接班時注明請對方驗收。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安全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人員:消防安全小組全體成員。
三、主要的內容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為主。
四、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
五、主要聽取消防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階段工作。
第5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1.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1.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1.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6 被評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以及被評為市級先進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2.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
2.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2.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2.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6 發(fā)生火災后,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2.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2.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3.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禁火區(qū)的。
3.2 廠房內吸煙的。
3.3 不聽從或侮辱檢查者的。
3.4 違_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動火手續(xù)而不制止的。
3.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滅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3.8 對本單位、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3.9 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
3.10 違_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400元的罰款
4.1 未向消防部門辦理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按照上級消防機構和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4.2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4.4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300元的罰款
5.1 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5.3 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5 巡查中,發(fā)現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為而不制止的。
5.6 發(fā)現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6.1 各單位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員部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6.4 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6.5 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guī)定,被消防部門下發(fā)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七、獎懲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7.2 懲罰意見均有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
7.3 懲罰的金額應在當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結果與工資獎金掛鉤。
7.4 具體懲罰事項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執(zhí)行。
7.5 員工在受到處罰后,由公司安全委員辦公室開具罰款單,應在5日內到公司財務室繳納罰金,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
八、發(fā)生火災事故處理
8.1 因人為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行政領導班子承擔火災處罰額的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至少承擔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和消防機構進行處理。
8.2 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馂牡奶幚戆凑丈霞壪乐鞴懿块T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第6篇 學校、幼兒園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實施方案與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志進一步規(guī)范,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wěn)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海安;副組長:趙躍申、江保善;成員:何申強、曹東浩、何書平、趙玉芬、江冰。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志,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設備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周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fā),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fā)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群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jiān)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第7篇 生產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各單位一切生產場所都必須做好消防工作,有專職負責消防工作的人員,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為做好生產場所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單位一切生產、生活用火設備都要符合防火要求,用火時必須專人看管。
二、凡是生產臨時用火(電)必須履行動火(電)審批手續(xù),特別是在野外、林區(qū)、山區(qū)、庫區(qū)、油庫、停車場區(qū),任何人不準私自動火(電),違者嚴肅處理。
三、凡五級以上風天,要嚴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用火。
四、安裝維修電氣設備應由電工進行,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線絕緣損壞要及時修理。
五、電氣設備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電氣車間禁止存放汽車、拖拉機等車輛。
六、在山區(qū)、林區(qū)、庫區(qū)、停車場等地施工、焊接電桿時動用火(電)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派專人看管,并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砂等防止發(fā)生火災。
七、在山區(qū)、林區(qū)、庫區(qū)、停車場等場所附近巡視電力線路時,巡視人員嚴禁吸煙。
八、維護管理好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保證使用完好。
九、對消防器材設備設施要做到三定一專,即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定期更換,專人負責管理,對擅自動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者嚴肅處理。
十、發(fā)生火警、火災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消防措施不放過,對責任者認真追究、嚴肅處理。
十一、要定期組織生產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十二、調度樓內消防報警裝置由維修組設專人定期保養(yǎng)、維修、試驗,警衛(wèi)人員發(fā)現火災報警,先查清是幾號探頭,然后到該樓層、房間查實,確系火災要及時撲救,撲救不了要及時打電話報火警,如果是誤報,要做好記錄,并恢復正常。
第8篇 大廈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為切實加強_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yè)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fā)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_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yè)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于_大廈內全體業(yè)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_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jiān)管與指導,業(yè)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huán)境。
四、 業(yè)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yè)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yè)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guī)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yè)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yè)委會物業(yè)人員按管理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 業(yè)委會物業(yè)人員按安全規(guī)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tǒng)要做到隨時可以發(fā)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qū)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yè)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yè)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fā)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fā)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tǒng)。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huán)境外,業(yè)委會物業(yè)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qū)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yè)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guī)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jiān)督。大廈物業(yè)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十五、 大廈全體住戶要樹立安全笫一的觀念,在認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時,要有社會公德觀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嚴禁在各樓層走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大廈一層安全出口通道嚴禁停放任何車輛,以保證大廈安全通道徹底暢通無阻。
十六、大廈廣大居民要有預防火災的警覺感,認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自查工作。廣大居民要認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義務和責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識和法規(guī)、懂得檢查火災隱患) 。三會(會報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會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業(yè)委會懇請大廈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中來。為保障共同安全,確保大家人身、財產安全,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大廈物服人員提出。對于無視公德而又屢勸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大家都有消防法規(guī)頒布的義務和權力向公安消防機構、社區(qū)、派出所進行舉報、投訴,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現公告向_全體業(yè)主及居民征求意見。并發(fā)文至_公安局球場街派出所、_社區(qū)征求指導意見。并在匯集各類意見后進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爭取在_年10月1日前正式實施。
_大廈業(yè)主委員會
_年8月19日
本管理制度呈送并征求指導意見部門:
_市公安局_分局球場街派出所
_市_區(qū)球場街辦事處_社區(qū)
第9篇 飯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 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 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 發(fā)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 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 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 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 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 未簽發(fā)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jiān)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 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 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 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 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 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 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wèi)生不潔的;
9、 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 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 在營業(yè)廳內吸煙或發(fā)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 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 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 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 以上獎懲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
第10篇 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組建義務消防安全檢查隊伍,目的是通過群防群管,使社區(qū)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與街道安監(jiān)辦簽訂的年度安全責任書各項工作,按年度與社區(qū)內各大經營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要求各業(yè)主與承租者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以促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三、對社區(qū)居民和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編制工作計劃,在市安全辦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采用多種形式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社區(qū)居民和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社區(qū)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對社區(qū)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發(fā)出安全隱患告知書,督促其整改,組織社區(qū)各大經營單位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檢查,檢查結果定期向鎮(zhèn)安全辦和消防部門匯報。
五、每年至少組織社區(qū)單位進行2次消防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滅火實戰(zhàn)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實際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檔案,通過“月報表”、“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匯報”等形式,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社區(qū)消防安全狀況,并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第11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12篇 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每年四次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治火。
3、各管理處、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每年四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情節(jié)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部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秩序維護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每年四次對各配電室各路線頭進行緊固、設備內部進行除塵。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秩序維護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重罰,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季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防汛預案
在汛期雨季為確保小區(qū)和地下車庫的安全排澇,確保業(yè)主的車輛停放安全,保證業(yè)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據公司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來關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特制定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逄錦君 電話: 副組長:王增軍 電話: 成員:宋成海 電話:
二、成立防汛工作搶險隊伍,確保安全
指揮:逄錦君
組長:王增軍、趙修奎、于培兵、王德智、宮本芳、馮傳陽
搶險隊伍:各服務中心辦公室人員、工程維修人員、全體秩序維護員
三、防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市、區(qū)、物業(yè)辦、公司關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揮各區(qū)防汛工作。實行防汛責任經理負責制,物業(yè)服務中心經理為防汛安全第一責任人,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各區(qū)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fā)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區(qū),堅持自保、自救,確保各區(qū)汛期安全。
2、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匯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檢查、監(jiān)督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jiān)督防汛物品的準備;確保業(yè)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杜絕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各的防汛工作,確保安全渡汛和業(yè)主財產不受損失。
2、及時收集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業(yè)主的防汛意識,確保無事故發(fā)生。
3、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防汛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二十四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離崗、脫崗,如遇大雨,經理、管理員、各班班長必須到崗,服務中心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
4、建立安全責任制,各小區(qū)物業(yè)經理是第一責任人,客服主管是地下停車場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對有車業(yè)主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車輛停放秩序。服務中心應與地下室車輛停放業(yè)主建立聯(lián)系制度,了解有關業(yè)主的通訊聯(lián)系方式,必要時通知業(yè)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資準備:根據各責任區(qū)實際情況,檢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應急使用情況,充足電量;應備充足把鐵鍬、鎬,以備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應注意雨水情況和有關道路的通暢情況,做好與停車業(yè)主聯(lián)系的準備工作。
7、在險情到來之時,在崗的員工,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對不能按時到崗人員和不認真負責而造成損失的人員實行問責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8、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地下室發(fā)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地下室,聽從組長的指揮。防汛期間,若發(fā)生遇險情不報、玩忽職守等情況,造成業(yè)主財產受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9、重點部位加強巡視,工程人員定期檢查設備,確保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一)、第一預案:
當氣象臺發(fā)布暴雨警報時,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總結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個小區(qū)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二)、第二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fā)布緊急警報時,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或進行緊急部署。物業(yè)服務中心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三)、第三預案:
遇暴雨突發(fā)性災害天氣時,物業(yè)服務中心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小區(qū)內部和地下室積水情況進行監(jiān)測,及時報告災情,監(jiān)督服務中心有關人員到位、到崗,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業(yè)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
第13篇 企業(y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企業(y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 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 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 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 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 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 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 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 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 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 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 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 已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接電線者;
3、 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 違規(guī)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 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
6、 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 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 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 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14篇 社區(qū)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一、社區(qū)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區(qū)巡防工作室裝有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配齊滅火器、水帶、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頭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災發(fā)生初期自救的應急滅火器材,須由專人管理,有維護保養(yǎng)制度并落實定期維護保養(yǎng)。
3、公共消防栓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消防車通道保持暢通。
4、單位負有對消防器材的保管責任,保證必備的各種消防器材處于正常狀態(tài),按規(guī)定更換、打壓,以便及時發(fā)揮其作用。
5、社區(qū)各駐地單位按社區(qū)道路劃分劃片,實行聯(lián)戶聯(lián)防,一戶有災情多方共救災,救火器材由辦事處統(tǒng)一調用,并簽訂承諾書。
6、火災后的消防器材裝備,應及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隊員對所轄單位,居民樓院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安全防火提示。巡查人員應記錄巡查時間、內容、部位、頻次及巡查發(fā)現的問題和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查處。
三、巡防隊員處置初期火災規(guī)定
1、巡防隊員執(zhí)勤時要高度警惕,做到對火災及早發(fā)現、及時處置,把火災撲滅在初期,避免、減少損失。
2、對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隊員應立即判斷火災種類,迅速使用現有的消防器材,采用正確的滅火方法撲救,同時,立即報警。采用大聲呼救或敲擊等方法,召集周圍人員前來參加撲救,做到把火災撲滅在初期,并保護好現場。向有關單位和消防大隊詳細報告情況。
3、如電器火災或火勢威脅到電器線路、電氣設備或電器設備影響到滅火人員安全時,首先要切斷電源。
4、沉著冷靜地報清起火路名、門牌號、單位名稱、靠近的路口、被燒物資、在幾層樓起火、火勢大小、有無爆炸性危險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電話號碼。
5、向“119”報警后,派人到單位門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車,引導消防車到期或地點,向消防人員介紹火場情況,并告知消防栓的具體位置。
6、為便于消防人員滅火,巡防隊員應關閉大門,限制人員、車輛進入,維持好火場秩序。
第15篇 某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16篇 龍城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
雅苑社區(qū)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雅苑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一、社區(qū)應定期組織召開社區(qū)消防安全聯(lián)席會議和日常工作會議,討論決定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社區(qū)消防安全聯(lián)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標。
三、社區(qū)居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可與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一起召開),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部署階段性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五、每逢重大節(jié)日或特殊時期,社區(qū)居委會應專門開會研究部署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內容。
六、年初的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應討論決定全年社區(qū)消防工作計劃,年底應對全年社區(qū)消防工作進行總結,獎勤罰劣。
七、每次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有關成員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會議應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
第17篇 s飯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發(fā)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未簽發(fā)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jiān)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wèi)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yè)廳內吸煙或發(fā)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
第18篇 加油氣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加油加氣站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二、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三、對以下情況應當進行處罰:
1、安全組織
組織不健全或有組織而未開展活動的
職責不明確的
2、安全培訓
未按培訓制度進行安全培訓的
新上崗員工未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的
未對進站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
員工不會使用站內消防器材的
3、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日查、月查無記錄的,記錄無實際 內容或不全的
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隱患整改不徹底的,
對無力整改的隱患,無報告、無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設帶有標志的安全員的
4、安全防范
未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點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規(guī)定的
報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內臨時動火、臨時用電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
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和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的
未建立消防檔案的
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
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人、定設備、定職責)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對消防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下列情況應進行獎勵: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yōu)秀的。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對消防安全設施、器材,能堅持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成績顯著的。
積極宣傳防火安全知識,能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的。
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其他應該獎勵的行為。
第19篇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或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中心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發(fā)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級管理。中心為一級,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科室為二級,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三條 中心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未盡職責,應追究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
第四條 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科室,對該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一)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參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會議內容傳達到全體職工;
2、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根據消防法規(guī)建立義務消防隊;
8、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9、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11、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級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4、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fā)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第五條 違反消防法規(gu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yè)或停止有關活動: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yè)的;
(四)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五)擅自舉辦大型_、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性的;
(六)營業(yè)場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七)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
第六條 因下列(一)至(七)款行為之一而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視火災經濟損失大小和火災受傷人員的受傷人數及程度,學校對三級消防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并扣除其5,000元以下獎金。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冒險作業(yè)的;
(二)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
(三)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
(四)裝修工程不報審,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五)過失行為;
(六)不按消防部門或學校保衛(wèi)處下達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的;
第20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