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制度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與危房報告制度是確保校園安全的兩大關鍵機制。前者涵蓋了對建筑物、設施、環(huán)境等全面的安全評估,后者則專注于識別和處理潛在的建筑安全隱患。
內容是什么
1. 定期安全檢查:這包括對教學樓、宿舍、實驗室、操場等公共區(qū)域的設施進行周期性的檢查,如電線電路、消防設備、樓梯通道、體育設施等,以確保其正常運行且無破損。
2. 危房報告:一旦發(fā)現建筑物有結構損壞、裂縫、漏水或其他可能導致危險的情況,應立即啟動報告流程。報告內容應詳細描述問題的性質、位置和可能影響,并附上照片等證據材料。
3. 評估與處理:接收到報告后,專業(yè)團隊將進行進一步評估,確定房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修復建議。如果認定為危房,將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防止人員進入,并盡快安排維修。
4.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讓他們了解如何發(fā)現潛在的危險并正確報告。
注意事項
1. 檢查與報告需及時:任何發(fā)現的安全隱患都應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2. 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和評估工作應由具備專業(yè)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執(zhí)行,以保證評估的準確性。
3. 記錄完整:所有檢查和報告過程都應詳細記錄,以便追蹤和復查。
4. 溝通透明:對于可能影響到師生安全的問題,學校應透明公開信息,確保師生知情權。
5. 持續(xù)改進:安全制度應不斷更新和完善,以適應新的安全挑戰(zhàn)。
這兩個制度的實施,旨在構建一個安全、健康的校園環(huán)境,需要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共同參與和配合。務必牢記,安全無小事,預防勝于治療。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危房報告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危房報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學工作的重要保障,為了加強校舍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長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學校定期進行檢查,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每學期初、末各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平時做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平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發(fā)現校內有危房,要及時寫出報告,經領導批準后實施維修或拆除。
三、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
四、學校在校內護欄、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五、體育設施由體育組負責定期檢查。體育教師在組織學生使用體育器材、設施前,要首先檢查器材、設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解決。
六、有關責任人因末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后,末及時解決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第2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學工作的重要保障,為了加強校舍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長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學校定期進行檢查,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每學期初、末各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平時做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平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發(fā)現校內有危房,要及時寫出報告,經領導批準后實施維修或拆除。
三、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
四、學校在校內護欄、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五、體育設施由體育組負責定期檢查。體育教師在組織學生使用體育器材、設施前,要首先檢查器材、設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解決。
六、有關責任人因末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后,末及時解決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第3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