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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設工程拆遷房屋服務合同 第2篇建設工程承包服務合同 第3篇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服務條款 第4篇建設工程合同: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合同 第5篇建設工程勞務服務合同 第6篇建設工程項目法律服務合同 第7篇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務合同 第8篇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合同 第9篇建設工程施工服務合同 第10篇建設工程造價定點服務采購合同 第11篇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第12篇建設工程承包范圍服務合同 第13篇建設工程施工服務承包合同 第14篇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合同 第15篇建設工程服務合同 第16篇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服務合同
第1篇 建設工程拆遷房屋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拆遷房屋服務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拆遷戶(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guī)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qū)內進行遷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jié)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guī)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fā)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拆遷戶(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建設工程承包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承包服務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zhàn)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yè)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jiān)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jiān)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guī)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第3篇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服務條款
1、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服務條款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提供的服務將完全按照服務條款嚴格執(zhí)行。用戶必須完全同意所有服務條款并完成注冊程序,才能成為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正式用戶。
考慮到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所提供的網絡服務的重要性,用戶應同意:
(1)提供詳京準確的個人/企業(yè)資料。
(2)產品信息發(fā)布的,應提供產品的有關證明文件。
(3)及時更新注冊資料,符合及時、詳京準確的要求。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不公開用戶的姓名、地址、電子郵箱等有關資料,除以下情況外:
(1)用戶授權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公布這些信息。
(2)相應的法律及程序要求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提供用戶的注冊資料。
如果用戶提供的資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合法有效,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保留結束用戶使用各項服務的權利。
2、服務條款的修改和服務修訂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服務條款一旦發(fā)生變動,將會在相關頁面上提示修改內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用戶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網絡服務。如果用戶繼續(xù)享用網絡服務,則視為接受服務條款的變動。
3、用戶隱私制度
尊重用戶隱私是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一項基本政策。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一定不會在未經合法用戶授權時公開、透露其注冊資料及保存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網中的非公開內容,除非有法律許可要求或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在誠信的基礎上認為透露這些信息在以下四種情況是必要的:
(1)遵守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從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合法服務程序。包括在國家有關機關查詢時,提供用戶在建定建設的網頁上發(fā)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fā)布時間、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
(2)保持維護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 商標 所有權。
(3)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注冊用戶和社會大眾的隱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關的要求。
4、用戶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
用戶一旦注冊成功,成為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合法用戶,將得到一個密碼和用戶名。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而對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您將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用戶都要對其帳戶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用戶若發(fā)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帳號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
5、拒絕提供擔保
用戶個人對網絡服務的使用承擔風險。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對此不作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不擔保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服務不會受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出錯發(fā)生都不作擔保。
6、有限責任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對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負責任,這些損害可能來自:不正當使用網絡服務,在網上購買商品或進行同類型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非法使用網絡服務或用戶傳送的信息有所變動。這些行為都有可能會導致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形象受損,所以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事先提出這種損害的可能性。
7、對用戶信息的存儲和限制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不對用戶所發(fā)布信息的刪除或儲存失敗負責。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有判定用戶的行為是否符合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服務條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權利,如果用戶違背了服務條款的規(guī)定,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有中斷對其提供網絡服務的權利。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論壇各欄目的管理員和版主,有權保留或刪除其 管轄 論壇中的任意內容。
8、用戶管理
(1)用戶使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各項服務的權利是個人的。用戶承諾不經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同意,不能利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各項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y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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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guī),不得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網頁上或者利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服務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以下信息:
(a)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c)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g)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服務時還必須符合其他有關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guī)定。
(4)不利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a) 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b)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經允許,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5)不以任何方式干擾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服務。
(6)遵守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的所有其他規(guī)定和程序。
若用戶的行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務條款,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將作出獨立判斷立即取消用戶服務帳號,同時該用戶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責任,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保留追究該用戶法律責任的權力。
9、保障
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全體成員的利益,負責支付由用戶使用超出服務范圍引起的一切費用。
10、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及續(xù)約
10.1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需暫停網絡服務,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將盡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10.2如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建定建設信息網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而無需通知用戶:
(a) 用戶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b) 用戶違反本協議中規(guī)定的服務條款。
10.3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同時保留在不可抗力的條件下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隨時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對于所有服務的中斷或終止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建定建設信息網無需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0.4在服務期期滿之日前30天內,用戶未向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提出終止服務請求的,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將視用戶接受本條款并續(xù)約下一服務期的服務合同,并交納相應的服務費。
11、通告
所有發(fā)給用戶的通告都可通過相關頁面的公告或電子郵件或常規(guī)的信件等傳送。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變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會以此形式進行。
12、網絡服務內容的所有權
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定義的網絡服務內容包括:文字、軟件、數字信息、聲音、圖片、錄象、圖表中的全部內容;電子郵件的全部內容;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為用戶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這些內容受版權、商標、標簽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所以,用戶只能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授權下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能擅自復制、再造這些內容、或創(chuàng)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內所有的文章版權歸原文作者和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轉載,必須征得原文作者或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授權。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注冊用戶在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論壇發(fā)表的作品,建定建設工程信息網有權在網站內免費使用。
13、法律
本協議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建定建設工程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您只有無條件接受以上所有服務條款,才能正式簽約成為我們的注冊用戶。
第4篇 建設工程合同: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合同
工程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
乙方:
依照南寧市20xx年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政府采購結果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項目名稱) 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專業(yè)類別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建筑工程專業(yè))。
二、提交招標控制價時間
提交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時間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0天內,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提交的時間應盡可能提前。
三、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服務費:
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費=某工程審定的招標控制價ד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30%×(1-統一優(yōu)惠率)
四、服務費的支付
由乙方申報,甲方按項目核定支付。
如按招標控制價相應費率計算得出的編制服務費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計。
五、雙方約定
1.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編制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2.乙方應嚴格按國標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廣西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應用指南》及其他相關計價標準的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不得采用圖集號節(jié)點描述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征。若國家有新的規(guī)定從其執(zhí)行。
3.乙方在接受委托任務后應積極主動地與甲方聯系,落實具體事宜,并安排充足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編制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一式五份及電子文檔和工程量計算底稿。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的,乙方向甲方提交資料的時間相應順延。
5.如工程項目在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中需要調整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如乙方在編制過程中發(fā)現問題的,應立即通知甲方。
6.如工程項目投標人(競標人)提出與工程量清單有關的疑問,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書面答復意見,并送甲方審定后由甲方答復投標人(競標人)。
7.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內容透露給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如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情況并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8.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認為乙方實際投入的編制人員不足以滿足編制任務需要或認為編制人員不稱職時,可向乙方發(fā)出要求增加或更換(必要時可指定)編制人員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內應增加或更換相應的編制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已接受甲方委托編制某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的,不能再為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人提供與該工程項目投標有關的服務;如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情況并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計算底稿時必須已完成內部三級審核程序。
11.其它約定:
(1)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如因工程本身的原因只需出具工程量清單的成果及工程量計算底稿的,按該項目中標價的60%支付。
(2)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如已完成并提供招標控制價,但因市場原因需調整材料價格的,不另計編制服務費;已完成并提供招標控制價,但因設計變更發(fā)生變化而需調整招標控制價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難度系數0.1至0.3。
六、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派出監(jiān)督人員對乙方的業(yè)務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廉政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有權隨時了解乙方的審核工作方案和進度并可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閱乙方工作底稿(含電子文檔)。
(4)有權合法、正確地使用審核報告。
(5)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6)如乙方與投標人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虛作假增加結算額的,經查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相應的損失,向其主管機關提出取消其資質的建議。
義務:
(7)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或協調乙方取得工程編制所需的材料,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審核工作,并將乙方在審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8)有義務按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編制服務費。
2.乙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項目編制的全部資料。
(2)有權要求甲方幫助協調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甲方盡可能地支持、配合乙方實施編制工作。
(3)在編制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有權如期取得本合同約定的編制服務費。
義務:
(4)有義務根據提供的資料實事求是依法編制,并出具合法的審核報告。
(5)有義務保守執(zhí)業(yè)過程中悉知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6)有義務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出具審核報告。
(7)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評審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8)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資料,并在編制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責任。
2.若乙方不接受甲方委托的,甲方可提請財政部門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
4.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如甲方在復審中發(fā)現工程編制服務中清單出現10%—20%(含20%)單項錯誤或總價偏離審定價5%—10%(含10%)的,視為乙方違約。違約第1次,甲方給予警告處理,并相應扣該項目服務費用的20%;違約累計2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50%;違約累計3次或在1次編制服務中出現20%以上單項錯誤或總價偏離審定價10%以上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本條中單項錯誤是指:⑴對圖紙內容的文字表述錯誤;⑵工程量清單誤差等。
5.乙方委派的技術負責人和編制人員必須與投標時的人員一致(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務報酬)。如擅自減少編制人員、且減少人數比例達30%的,視為違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元;減少人數比例達40%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10000元;減少人數比例達50%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
6.乙方出現丟失或損壞甲方提供的資料的,出現第1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50%;出現2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并按情節(jié)輕重究其法律責任。
7.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結論的情況下,因自身原因中途將委托項目退回給甲方的,原則上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務費,且甲方有權不再委托項目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不可抗力事件延續(xù)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
九、訴訟
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中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南寧市。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zhí)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執(zhí)行。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合同前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托代理人: 或授權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 建設工程勞務服務合同
合同法全文< xml:namespace prefix='o'> xml:namespace>;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 )為一方 , 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 , 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 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 , 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 , 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 。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 , 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guī)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 , 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 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 , 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 , 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 , 如需終止雇傭 , 甲方應在終止雇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 , 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 , 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xù) , 并承擔其費用 。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等必要手續(xù) , 并承擔費用 。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xù) , 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 , 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 , 則乙方不負責任 。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等 , 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 , 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 。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 , 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 , 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 , 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 , 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fā)照日期和單位﹑出發(fā)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xù) , 并通知乙方公司 。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 , 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
第6篇 建設工程項目法律服務合同
2023 建設工程項目法律服務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負責項目建設工程管理服務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對本項目的有關要求,完成該項目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具體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項目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 項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
3、 項目國土證號:_________________
4、 項目用地: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相關文件。
三、項目管理服務工作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一)項目管理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工程管理服務,即從項目獲取《建設施工許可證》后進行全面工作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完成。
1、乙方負責。
負責項目工程施工管理(含監(jiān)督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所有工作)、協調設計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項目交付、檔案整理及移交等內容,并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和責任及其他應負責的工作。
2、乙方協助。
協助召開確定施工單位的招標會、協助辦理工程竣工決算、協助召開確定招商公司的招標會等、協助其他事項。
(二)項目管理內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依法依約管理,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及完工。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設計管理工作。
(1)熟悉設計文件,審查設計文件的規(guī)范性、工藝的先進性和科學性、結構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設計強制性標準的適宜性等;
(2)負責審查施工圖及各項設計變更,向甲方提出合理意見與優(yōu)化建議,在工程的各個階段,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設計變更的要求,乙方應及時組織協調設計部門和施工單位進行落實;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7篇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務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代理事項
1、甲方授權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區(qū)域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米,售價為人民幣____萬元整。
2、____(有/無)抵押,抵押人____,抵押金額____。____(有/無)租賃,租賃期限____。
二、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天。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甲方不是產權人,應出具產權人已授權公證過的書面委托書。
3、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
6、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授權的代理事項,按照甲方的要求尋找承購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并為承購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購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五、傭金及其他費用
1、傭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購人實際成交房款總額(人民幣)的____%計算。
2、甲方與承購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全額(人民幣)的____%傭金。
3、代理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傭金。
4、代理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支付方式: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售價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應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間自付出售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含個人)出售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實際成交價(人民幣)的____%作為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托書的,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證件號碼: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jiān)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jiān)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jiān)理業(yè)務。
五、委托人向監(jiān)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jiān)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
___________監(jiān)理人:(簽章)_
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
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jiān)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jiān)理業(yè)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jiān)理人”是指承擔監(jiān)理業(yè)務和監(jiān)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jiān)理機構”是指監(jiān)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jiān)理業(yè)務的組織。
(5)“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jiān)理人派到監(jiān)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jiān)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jiān)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jiān)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jiān)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jiān)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jiān)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jiān)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jiān)理業(yè)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jiān)理業(yè)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jiān)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jiān)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jiān)理工作需要的監(jiān)理機構及監(jiān)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監(jiān)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jiān)理規(guī)劃,完成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jiān)理工程范圍內的監(jiān)理業(yè)務。
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jiān)理工作。
第五條 監(jiān)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jiān)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
在監(jiān)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yè)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jiān)理人開展監(jiān)理業(yè)務之前應向監(jiān)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jiān)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jiān)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jiān)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jiān)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jiān)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jiān)理人聯系。
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jiān)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jiān)理人的監(jiān)理權利,以及監(jiān)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jiān)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jiān)理人開展監(jiān)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jiān)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jiān)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jiān)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_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jiān)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jiān)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jiān)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guī)模、設計標準、規(guī)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yōu)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
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當發(fā)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jiān)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jiān)理人有權發(fā)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對于不符合規(guī)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yè),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監(jiān)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
未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jiān)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提出變更。
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jiān)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
在監(jiān)理過程中如發(fā)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jiān)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jiān)理機構提出,由監(jiān)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
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fā)生爭議時,監(jiān)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
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guī)模、設計標準、規(guī)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jiān)理人調換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jiān)理人提交監(jiān)理工作月報及監(jiān)理業(yè)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fā)現監(jiān)理人員不按監(jiān)理合同履行監(jiān)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jiān)理便函換監(jiān)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jiān)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jiān)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jiān)理合同有效期。
在監(jiān)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
如果因監(jiān)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以外)不應直過監(jiān)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jiān)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jiān)理人不承擔責任。
但對違反第五條規(guī)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jiān)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jiān)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jiān)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jiān)理人處理委托業(yè)務時,因非監(jiān)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jiān)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jiān)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jiān)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fā)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xù)時間,則監(jiān)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
完成監(jiān)理業(yè)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jiān)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使得監(jiān)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時,監(jiān)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
該監(jiān)理業(yè)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
當恢復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jiān)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xù),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jiān)理人收到監(jiān)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
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理人在應當獲得監(jiān)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jiān)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jiān)理人可向委托人發(fā)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fā)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fā)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fā)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xù)暫停執(zhí)行全部或部分監(jiān)理業(yè)務。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jiān)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jiān)理義務時,可向監(jiān)理人發(fā)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
若委托人發(fā)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fā)出后35日內發(fā)出終止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
監(jiān)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jiān)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jiān)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jiān)理報酬,自規(guī)定之日起,還應向監(jiān)理人支付滯納金。
滯納金從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jiān)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jiān)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jiān)理人發(fā)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jiān)理所必要的監(jiān)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jiān)理業(yè)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jiān)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jiān)理人承擔;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jiān)理人在監(jiān)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jiān)理人駐地監(jiān)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jiān)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jiān)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jiān)理人在監(jiān)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jiān)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jiān)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jiān)理依據:
第四條 監(jiān)理范圍和監(jiān)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jiān)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jiān)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jiān)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jiān)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jiān)理機構提供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jiān)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
監(jiān)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jiān)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_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jiān)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_合同報酬/監(jiān)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jié)省額_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篇 建設工程施工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施工服務發(fā)包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發(fā)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guī)定發(fā)包人應辦理法律規(guī)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
且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guī)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fā)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________省有關規(guī)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范圍
二、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甲方下發(fā)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為準)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guī)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fā)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guī)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fā)包人原因,未在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暫估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暫估合同價款綜合單價暫估工程量(綜合單價和暫估工程量見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關條款執(zhí)行。
四、補充協議的最終結算
補充協議所列工程量為暫估工程量,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以經甲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原合同計量條款執(zhí)行。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zhí)行。
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范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并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
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jiān)督管理。
六、爭議解決
1、對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是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與原合同相抵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3、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而發(fā)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____份,承包人執(zhí)____份。
發(fā)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xx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xx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第10篇 建設工程造價定點服務采購合同
2023建設工程造價定點服務采購項目編號:
審批編號:
采購人:
中標人:
一、定點采購合同書
合同名稱: 合同
甲方(采購人):
乙方(中標人):
根據 年 月 日甲方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合同內容
根據南寧市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項目監(jiān)督工作的需要,由乙方負責甲方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國有企業(yè)實施的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5萬元(含)以上的結算審核工作,乙方須服從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審核工作。
合同價款
本合同下浮系數為: %。
審核服務費以《廣西建筑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yè)收費參考標準》(桂計價協[20xx]15號)為收費標準。工程結算審核方面:以送審價(甲供設備費用除外)為計費基數,不考慮調整系數(定點施工下浮金額不得納入核減收益計算中),具體計費如下:
工程結算審核服務費計費標準:
咨詢項目名稱收費基數≤1000萬元1000萬~≤5000萬5000~≤2億2億以上
工程結算審核(1)基本收費送審工程造價(‰)(2‰)(‰) (‰)
(2)效益收費審減額(8%)(7%)(6%)(5%)
(1)內插法計算:審核服務費=(基本費+效益費)×(1-下浮系數);
(2)單項審核服務費下限限額為3000元(按公式計算出的服務費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計,上不封頂;
合同服務期
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由于國家、自治區(qū)正在推行建立“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和實施“網上電子賣場”的政府采購活動,自治區(qū)本級于20xx年11月15日已正式上線實施,目前南寧市還未建立南寧市“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和“網上電子賣場”政府采購制度,待南寧市建立完善“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和“網上電子賣場”政府采購制度后,要求各城區(qū)進場交易或者由城區(qū)自行建立而造成本期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將自動終止。
監(jiān)督管理
采購人加強定點服務商管理。定點委派書下達后,采購人要按時與服務單位簽訂合同,監(jiān)督定點單位的服務。在項目履約過程中若定點服務單位存在不按合同和協議書約定提供服務的行為,采購人根據合同和協議書違約條款,追究服務單位違約責任。
定點服務單位實行獎懲制度化管理。采購人將加強對定點服務單位名錄庫內所有定點服務單位履約情況的監(jiān)管,并根據財政評審中心反饋的項目完成情況,對定點服務單位進行獎懲。如定點服務單位出現審核差錯,累計一次,給予警告及暫停一個月項目委托,并對服務項目進行限期整改。如暫停期滿仍未完成整改,則繼續(xù)暫停項目委托,直至整改完成;累計兩次,暫停三個月項目委托,并對服務項目進行限期整改,取消該定點服務單位服務期內的考核評優(yōu)資格。如暫停期滿仍未完成整改,則繼續(xù)暫停項目委托,直至整改完成;累計三次,由采購人報請甲方,經甲方核實后,取消該定點服務單位的定點資格。同時,對完成服務質量高、服務項目進度快的定點服務單位,將給予傾斜安排更多定點服務項目的機會。
定點服務單位須為本項目做出服務承諾,包含但不限于技術指導、咨詢服務、售后服務承諾等。
定點服務單位應有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以及廉潔自律措施,保證服務項目按時、按量、按質完成。
根據項目特點,定點服務單位需配有合理的應急措施,保障服務項目順利完成。
工程結算咨詢程序
審核服務單位接審后立即審核材料,如需退補材料的,須二日內進行一次性告知;
審核服務單位根據分配委托的規(guī)定時限完成審核,并提交完整的審核成果報告(可同時提交請款申請)。
審核服務單位由于自身原因存在拖欠不按時按量完成工程項目審核的,暫停分配新的審核項目;
6、承諾
甲方承諾將納入定點范圍的服務項目按照合理分配、擇優(yōu)選取的原則進行委派;
乙方承諾按照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7、風險
乙方雖然成為錄入定點服務單位,但項目按合理分配、擇優(yōu)委派原則,可能會出現乙方接受委派的項目不多,甚至沒有的風險,該風險由乙方無條件自行承擔。
雙方約定
乙方不得將委托的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乙方在接受委托任務后應積極主動聯系,落實具體事宜,并安排充足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
乙方應按委托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工程結算審核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審核通過的成果文件一式五份及電子文檔。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的,乙方按補充提交資料齊全的時間相應順延。
如工程項目在審核過程中需要調整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如乙方在審核過程中發(fā)現問題的,應立即通知甲方。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委派的技術負責人和審核人員必須與投標時承諾的人員一致。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需更換項目負責人或審核人員,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由甲方批準同意后才能更換,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務報酬)。對于單項工程審核,甲方認為乙方實際投入的審核人員不足以滿足審核任務需要或認為審核人員不稱職時,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必要時可指定)審核人員,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天內應增加或更換相應的審核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已接受某工程的造價咨詢服務的,不能再接受該工程的其他結算審核工作委托;如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情況并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只能承接工程結算審核的工作任務;如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情況并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須已完成內部三級審核程序。
乙方每完成一個項目的審核工作,可向甲方申請出具一份該項目的審核工作完成情況證明,由乙方存檔。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開展相關的學習培訓及會議,乙方須由公司副總及以上級別參加。
乙方在下一季度前五日內上報上一季度的工作總結及統計數據。
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派出監(jiān)督人員對乙方的業(yè)務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廉政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有權隨時了解乙方的審核工作方案和進度并可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閱乙方工作底稿(含電子文檔)。
(4)有權合法、正確地使用審核報告。
(5)甲方發(fā)現乙方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6)如乙方與項目有關人員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虛作假增加結算額的,經查實有權要求其賠償相應的損失,向其主管機關提出取消其資質的建議。
義務:
(7)有義務督促采購人向乙方提供或協調乙方取得審核所需的材料,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審核工作,并將乙方在審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8)有義務催促采購人按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服務費。
乙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要求提供項目審核的全部資料。
(2)有權要求甲方幫助協調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相關參建單位盡可能地支持、配合乙方實施審核工作。
(3)在審核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有權如期取得本合同約定的審核服務費(乙方申請-甲方審核-采購業(yè)主支付)。
義務:
(4)有義務根據提供的資料實事求是依法編制,并出具合法的審核報告。
(5)有義務保守執(zhí)業(yè)過程中悉知的采購人的商業(yè)秘密。
(6)有義務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出具審核報告。
(7)乙方不得將采購人委托的審核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8)有義務妥善保管采購人提供的資料,并在審核工作完成后,完整交回采購人。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有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承擔責任。
乙方無不正當理由不接受采購人委托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乙方無不正當理由在未出具任何結論的情況下,中途將委托項目退回的,原則上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務費,且甲方有權不再委托項目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
甲方不定期對審核報告和審核結論進行復審,復核單項工程審定額結果誤差超過5%(含5%)時,視為乙方違約,不支付該單項工程項目的審核費用。違約第1次,給予警告處理;違約累計2次,有權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乙方違規(guī)調控審核價格的,不支付審核費,乙方在3年內不得承接業(yè)務,情節(jié)嚴重的,提交相關部門處罰甚至取消其資質,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采購人參與違規(guī)行為的,一并同樣處理。
乙方委派的技術負責人和審核人員必須經采購人審核備案,且與投標時承諾的人員一致。如擅自將項目交給未經備案的實施人員完成,或擅自減少審核人員、且減少人數比例達到總人數的30%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
甲方認為乙方實際投入的審核人員不足以滿足審核任務需要或認為審核人員不稱職時,乙方不按要求增加或更換相應的審核人員的:違約第1次,給予警告處理;違約累計2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
乙方出現1次損壞審核資料的,給予警告一次;出現2次損壞審核資料或1次丟失審核資料,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并按情節(jié)輕重究其責任。
不按要求參加招標人組織的學習培訓及會議的:不參加第1次,給予警告處理;不參加累計2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
不按要求提交工作總結及統計數據的:沒有按時提交第1次,給予警告處理;沒有按時提交累計2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
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結論的情況下,因自身原因中途將委托項目退回的,原則上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務費,且甲方有權不再委托項目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1、合同的解釋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達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2、合同的終止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zhí)行合同,協商又不能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被取消定點資格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3、通知的送達方式
甲乙雙方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fā)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fā)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址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fā)送,發(fā)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則應在發(fā)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甲乙雙方發(fā)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發(fā)至合同簽訂落款處的地址;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4、合同修改
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實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合同修改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合同的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zhàn)爭、騷亂、瘟疫、嚴重水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程度的說明文件送達對方。
發(fā)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須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業(yè)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xù)6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
因上級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性文件與招標文件及簽訂的合同條款不一致的,以上級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性文件為準,甲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
16、訴訟
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中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原則上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在甲方所在地簽訂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執(zhí)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合同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執(zhí)行。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合同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合同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zhí)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電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協議書
采購人(委托人):
中標單位(受托人):
根據《定點采購合同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就 (具體服務名稱)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范圍與服務內容
服務范圍:
服務內容: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按照結算工作安排
提交服務成果文件: 結算意見書、結算報告等,紙質打印,簽字蓋章完整,一式兩份 (份數,形式)
二、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務費計算方式及撥付
受托人定點采購合同書簽約的下浮系數 % ,
審核服務費以《廣西建筑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行業(yè)收費參考標準》(桂計價協[20xx]15號)為收費標準。工程結算審核方面:以送審價(甲供設備費用除外)為計費基數,不考慮調整系數(定點施工下浮金額不得納入核減收益計算中),具體計費如下:
工程結算審核服務費計費標準:
咨詢項目名稱收費基數≤1000萬元1000萬~≤5000萬5000~≤2億2億以上
工程結算審核(1)基本收費送審工程造價(‰)(2‰)(‰) (‰)
(2)效益收費審減額(8%)(7%)(6%)(5%)
(1)內插法計算:審核服務費=(基本費+效益費)×(1-下浮系數);
(2)單項審核服務費下限限額為3000元(按公式計算出的服務費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計,上不封頂;
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
合同履行期間,如受托人存在違法行為,在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期間、被行政處罰期間,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視情況依法中止協議,并延期支付相關費用。
四、承諾
受托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受托人承諾按投標文件服務承諾內容完成服務項目。
五、委托人一般義務:
1、委托人應按照合理方分配、擇優(yōu)選擇的原則進行委派承接。
2、委托人應及時按照協議約定撥付受托人服務費。
六、受托人一般義務
受托人應遵守法律和有關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guī)定,完成合同及協議約定范圍內的服務項目,提供符合技術標準及協議要求的服務成果文件,并提供配合服務。
受托人應當完成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
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更換聯系人。受托人擅自更換項目聯系人的,應按照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受托人項目負責人確因患病、與受托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工傷等原因更換聯系人的,委托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更換。
受托人不得將委托的項目服務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完成。
受托人應當按法律和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guī)定及委托人要求完成服務。
受托人應當嚴格執(zhí)行其雙方書面確認的主要技術指標控制值,由于受托人的原因導致服務成果文件超出本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主要技術指標控制值比例的,受托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受托人在服務實施中選用的材料、設備,應當注明其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及適應性,滿足質量、安全、節(jié)能、環(huán)保等要求。
成果文件的編制應符合法律、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guī)定及協議的要求;編制成果文件依據應完整、準確、可靠;深度應滿足本協議相應的規(guī)定要求,并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現行有效的相關規(guī)定。
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受托人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協議要求的質量標準。
受托人的成果文件應配合委托人進行文件審查備案。
受托人應按照協議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任務。因受托人原因,未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致使服務項目無法按期進行,造成服務項目周期延長、窩工損失及委托人增加費用的,受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損失。
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致使審查無法通過的,受托人應采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協議要求的質量標準,并承擔責任。
受托人不能無故拒絕項目委托。
受托人應遵守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
七、違約責任
委托人違約。委托人違約,造成受托人損失的,應按《定點采購項目合同書》有關規(guī)定賠償損失。
受托人違約。應按《定點采購項目合同書》有關規(guī)定賠償損失。
八、 協議解除條件
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九、爭議解決
和解
協議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協議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調解
協議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協議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仲裁或訴訟
按《定點采購項目合同書》約定。
十、簽訂地點
本協議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若協議未盡事宜,協議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二、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訂立,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電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會中介機構廉潔從業(yè) 承 諾 書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結算審核業(yè)務社會中介機構廉潔從業(yè)承諾書
如我公司在本次招標中中標,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并作出如下承諾:
向采購人提供的公司及從業(yè)人員登記備案有關證件及資料詳實,不弄虛作假;
財政投資評審過程中,不得使用未報采購人登記備案的從業(yè)人員;
在項目評審過程中,秉承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發(fā)出的各類書面文件均真實、有效;
嚴格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各類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進行操作,遵守采購人的有關規(guī)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不采用行賄、欺騙、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承接評審業(yè)務;
不與采購人或投標人串通,泄露評審相關信息;
不與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串通,有意增大或減少工程量、弄虛作假增加評審額、有意使工程量清單漏項,影響項目評審的客觀、公正性;
不向利益相關方請客、送禮及組織其它有可能影響客觀公正評審的活動;
不向外界泄露評審工作機密;
不為公司從事具體評審工作當事人的違法違章行為說情、解脫;
不向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人員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
不接受相關單位組織的有可能影響項目評審公平、公正的宴請及各類娛樂活動。
如違背上述承諾,本公司自愿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監(jiān)督管理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11篇 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 .
服務類別:工程造價咨詢( )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合同簽定后,咨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資料之日起 天內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七、本合同壹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zhí)肆份,咨詢人執(zhí)貳份。
(簽章頁)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帳戶名稱:
帳 號: 帳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三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雙方約定就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款做如下修訂補充,如與標準條件有不同的,以本專用條件為準。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一)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適用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細則》;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
國家、自治區(qū)、欽州市建設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及相關文件。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咨詢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出具咨詢所需資料的清單,委托人應及時按照該清單向咨詢人提供資料,如咨詢人發(fā)現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完整的,應當自初次收到資料起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一次性書面提出補充資料清單,否則視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與造價咨詢有關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如因委托人的答復不及時造成時間延后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咨詢人提供成果文件時間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根據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二十四條,酬金比率為 。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相關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應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咨詢服務酬金: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價為: ,費用已包含咨詢服務費、交通差旅費、利潤、稅金等。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支付流程:項目工程預算經主管部門審定備案后,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請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請款函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人民幣 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加協議條款: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某一方無故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的,終止合同方應支付對方 5000元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遭受損失的,解除合同方應賠償損失。
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詢人造價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日歷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二向咨詢人支付滯納金。
如咨詢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詢成果的,除支付違約金外,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詢人賠償損失。
如咨詢人因其過錯原因造成造價誤差率超出行業(yè)標準的,每超1%,委托人有權扣減1%的造價咨詢服務費。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第12篇 建設工程承包范圍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承包范圍服務雇主:
承包人: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guī)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guī)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xù)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guī)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yè)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單數與復數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頁旁小標題或注釋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工程師的代表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jiān)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guī)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轉讓與轉包
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
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guī)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guī)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fā)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zhí)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zhí)行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第13篇 建設工程施工服務承包合同
2023建設工程施工服務承包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1、工程承包范圍:見技術合同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書;
2、中標通知書;
3、技術合同和安全合同;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
11、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及獎懲規(guī)定。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合同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合同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遞交履約保函后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14篇 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委托人(甲方):
咨詢人(乙方):
委托人名稱(甲方):
咨詢人名稱(乙方):
由甲方委托乙方審核 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同意遵守如下條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 委托審核項目內容
項目名稱:
1、 工作內容:
2、 工程規(guī)模:
3、 資料情況:
二、審核的要求
1、 時間要求:審核時間 天(工作日)
2、 準確性要求:誤差在國家規(guī)定范圍內。
3、 審核報告要求:預算審核報告一式肆份。
三、 審核費收取標準及結算方式
1、工程預算評審服務費按送審造價的 計算,不足 元的,按 元收費。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2、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開展工作,由于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預算審核時間經甲方確認后順延。
3、預算審核費按審核報告出據后3天內一次結清,甲方以匯款方式支付。
四、 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壹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工作完成,預算審核費付清后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15篇 建設工程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yè)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xù)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服務合同
2023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服務第一部分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jiān)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guī)模:總投資: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①監(jiān)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jiān)理業(yè)務。
五、委托人向監(jiān)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jiān)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監(jiān)理人:(簽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郵編:郵編:電話:電話: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guī)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jiān)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jiān)理業(yè)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jiān)理人”是指承擔監(jiān)理業(yè)務和監(jiān)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jiān)理機構”是指監(jiān)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jiān)理業(yè)務的組織。
(5)“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jiān)理人派到監(jiān)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jiān)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jiān)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jiān)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jiān)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jiān)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jiān)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監(jiān)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jiān)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jiān)理業(yè)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jiān)理業(yè)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