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前準備
1. 檢查起重機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鋼絲繩、吊鉤、滑輪、制動裝置等。
2. 確認工作區(qū)域無阻礙物,地面穩(wěn)固,無松軟或滑動風險。
3. 操作員應熟悉設備操作手冊,了解設備性能和限制。
二、操作過程
1. 啟動起重機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注意。
2. 操作時保持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負載擺動。
3. 起吊物品時,確保吊點正確,避免受力不均導致物品損壞或掉落。
4. 嚴禁超載作業(yè),嚴格按照設備額定載荷操作。
三、作業(yè)中監(jiān)控
1. 觀察起重物品上升、移動過程,隨時調(diào)整速度,確保安全。
2. 注意周圍環(huán)境變化,如風速增大或其他可能影響安全的因素。
3. 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采取應急措施。
四、操作后維護
1. 完成作業(yè)后,將起重機歸位,關閉電源,做好清潔保養(yǎng)。
2. 記錄當天操作情況,包括設備狀況、異常事件等,以便后續(xù)維護參考。
目的和意義
本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起重機的使用,預防安全事故,保護操作員和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期間禁止飲酒或服用影響反應能力的藥物。
3. 在視線不佳或通信不暢的情況下,不得進行起重機操作。
4. 對于復雜的吊裝任務,需制定專門的吊裝方案,并有專人指揮。
5. 緊急情況下,操作員應優(yōu)先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迅速撤離危險區(qū)域。
此規(guī)程旨在為起重機操作提供基本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應對,不斷學習和積累經(jīng)驗,以確保每一次作業(yè)的安全和高效。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運前檢查吊裝設備、鋼絲繩、吊鉤等各種機具,確保規(guī)格正確、安全可靠;
2、吊運前檢查清理作業(yè)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
3、吊點選擇正確,吊物捆縛牢固,捆縛吊運帶有鋒利棱角的重物時,應當放墊;
4、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體;
5、用兩臺起重機吊運一個重物,應在有關部門的直接監(jiān)督下進行,并裝有專用吊重平衡梁,吊運時起重鋼絲繩應當保持垂直,每臺起重機所受的負荷量不能超過其最大起重量;
6、吊運時,應當先稍離地面試吊,證實重物掛牢、制動性能良好和起重機穩(wěn)定后,再繼續(xù)起吊;
7、禁止歪拉斜吊;
8、起重機吊運重物時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
9、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對吊物加工,不許吊物在空中長時期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0、當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從事檢修工作,禁止從一個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個橋式起重機上去;除停車檢修外,禁止在橋式起重機的軌道上走人。
第2篇 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通過考試不得單獨擔任。
2、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超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4、工作中,嚴禁吊掛超額定重量。
5、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鉤,并將控制手柄關閉,切斷電源。
第3篇 輪胎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損傷,各緊固螺釘是否松動及皮帶松緊程度。
2、作業(yè)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輪胎必須離開地面﹚,回轉半徑及有效高度以外5m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
3、工作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空負荷運行5min以上,檢查工作機構是否正常,安全裝置是否牢靠。
4、起重機駕駛員、起重工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現(xiàn)場只許有一名指揮人員指揮。
5、吊起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停機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綁扎的牢固程度,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6、經(jīng)常注意架空電線,工作場地應盡量遠離高壓網(wǎng)線,如必須在輸電線路下作業(yè)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如下數(shù)據(jù):
﹙1)電線路電壓1kv以下,最小距離為1.5m。
(2)輸電線路電壓1-35kv,最小距離為3m。
(3)輸電線路電壓≥60kv,[0.01(v-50)+3]m.
7、不準讓起吊的貨物從人的頭上、汽車和托盤駕駛室上經(jīng)過,工作中,任何人不準上下機械,提升物體時,禁止猛起,急轉彎和突然制動。
8、吊重行走時,上吊部分應全部制動,吊桿應置于起重機正前上方,起吊量輪胎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60%、履帶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堅實,防止吊物或起重機與其他任何物體碰撞。
9、任何物件不準長時間滯留空中;起重機滿負荷時禁止復合操作;風速大于10m/s時不準起吊任何物體。
10、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
11、兩臺或多臺起重機聯(lián)合工作時,起吊重量輪胎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允許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帶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允許起重量的70%,每臺起重機的負荷不得大于該機允許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時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時,速度應均勻、平穩(wěn),保持機身的穩(wěn)定,防止重心傾斜,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4、從卷筒上放上鋼絲繩時,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盡。
15、起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無安全措施不得隨意起吊。
16、配備必要的滅火器,駕駛室內(nèi)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業(yè),制動帶淋雨打滑時,應停止作業(yè)。
17、工作中不準進行任何維修保養(yǎng)工作。
18、夜間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19、工作完畢后,應將機車停放在堅固的地面上,吊鉤收起,各部制動器剎牢,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0、履帶式起重機長途轉移工作場地(1km以上)時,必須用平板車拖運;短途轉移(1km以內(nèi))時,臂桿應降到20-30°,并將吊鉤收起。
第4篇 港口集裝箱輪胎移動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rtg安全操作使用注意事項:
起重機必須由經(jīng)過熟練且培訓過的人員進行操作,如使用不當,起重機有可能對操作者本人與環(huán)境帶來危險!
盡管設備本身根據(jù)不同層次的狀態(tài)可提供聲光報警,但起重機的安全使用還是要要求操作者具備格外小心與熟練的技能!
在起重機出現(xiàn)各種問題時操作應能全面控制起重機,因此,操作者熟悉起重機系統(tǒng)與操作狀況都是極端重要的!因為這可以幫助他針對不同的風險狀態(tài)時為保證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而采取必要的預防準備措施!
當困難出現(xiàn)增加時,總是記住保持冷靜!首先應思考,然后采取正確的行動措施!
機器的安全使用:
1、全面熟悉起重機的構成與手冊,注意觀察一些介紹與警告標志;
2、努力判斷各類風險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規(guī)避之,對你自己注意到的任何故障報告給你的監(jiān)管上級或設備維修負責人員;
3、請穿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服裝;
4、攀爬或進出起重機設備時請集中注意力并小心,應沿著一些諸如走道的設施進出并保持走道干凈,排除所有影響安全的隱患,比如積雪,冰塊,其他物質,擦除泄露的油污以免打滑;
5、保持機器干凈,特別是一些經(jīng)常需要調(diào)整的控制部件;
6、不允許沒有任何資質的人操作你的起重機(委托),對起重機造成的任何破壞作用操作者都應付直接責任;
7、出現(xiàn)危險時,確保自己優(yōu)先使用起重機的各類緊急出口;
8、不要站立在吊起的集裝箱或負載下面;
9、充裝液壓蓄能器之前,應充分確信系統(tǒng)已經(jīng)卸壓,液壓油必須能從蓄能器裝置自由流出,如果不能流出,說明蓄能器內(nèi)裝壓力太低;
10、只有在得到起重機操作司機允許的情況下才能攀爬起重機;
11、所有的關于起重機電氣部分的運送轉移,安裝,調(diào)試,維修都必須由熟練的技術人員來完成;
12、始終佩帶勞動保護服裝,必要的服務條件下應佩帶護目鏡,聽力保護設施等;
13、小車橋架上檢修維護時注意被撞擊的危險可能;
14、檢查,清潔并排除所有油液包括燃油泄露的可能性(修理工作中油液具有可燃性);
15、雷擊與暴風雪環(huán)境下不推薦使用起重機(停止運行)。
對操作者:
1、啟動起重機前應確認起重機前/后無人(防止撞擊/碾壓);
2、盡量避免突然停止/啟動(緊急停止)狀況;
3、仔細觀察操作環(huán)境條件,注意障礙物影響你的機器工作以及打滑區(qū)域,特別是冰雪條件下出現(xiàn)的危險,在有油液覆蓋以及沙子很多的路面也會對機器工作產(chǎn)生風險,將所有風險源立即報告給你的上級或主管設備安全的人;
4、為確保安全工作應限制最大驅動速度;
5、對任何在前方的拖車設備應保持足夠遠的距離(防止撞擊),禁止同其他拖車設備并排行走;
6、注意觀察吊具的自由高度與相關指示信號,在行車到一個新的受限制的自由高度工作情況下,你應明確你起重機準確的總高度,對一些臨時性設施如機器上方的電源線路等應特別小心,防止碰撞;
7、無燈光情況下禁止開動機器,遇到通道燈光微弱情況時應報告;
8、在改變驅動方向時,在變換到其他方向之前應讓機器立即停止;
9、應注意大車行走通道的邊沿,特別是通道路面有危險情況時;
10、永遠記住不要使用起重機來企圖運載或提升人員;
11、無論任何時候你離開起重機即使時很短的時間,你也要停止發(fā)動機,并將負載卸放到地面;
12、對機器的任何碰撞與事故應做詳細的報告分析,包括損壞的原因,以避免同類事故不再重現(xiàn);
13、注意觀察提升重量顯示,以及總的負載重量,不要在不滿足符合承壓強度的路面行使機器;
14、跟蹤定期維修流程,確認起重機控制與操作系統(tǒng)可靠與安全;
15、在進行維修與設備檢查時發(fā)動機必須保持在停止運行狀態(tài);
16、當檢查燃油及電池電氣設施時應絕對禁止明火的使用;
17、在冷卻液發(fā)熱時散熱器是處于壓縮狀態(tài),應注意緩慢打開散熱器蓋;
18、發(fā)動機在運行是不要打開主開關(蓄電池);
19、在服務與維修時僅僅允許對設備相當熟悉的人進行操作;
20、不系安全帶,不允許進行大車驅動操作;
21、不要在傾斜路面上停放機器。
第5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diào)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起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第6篇 某nk系列汽車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一、 適用范圍:本規(guī)程適用于nk系列汽車吊的操作人員,執(zhí)行本規(guī)程前必須熟悉隨機說明書。
二 、編制依據(jù):
1、《起重機械技術手冊》
2、sepc3《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3 、sepc3《安全管理制度》
三、操作規(guī)程:
基本規(guī)定: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jīng)體格檢查證明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2、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技術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達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號、手勢和規(guī)則;
4)具有操作維護起重機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調(diào)整、控制部位的操作方法;
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上崗工作。
3、新機或經(jīng)大修以及技術性能改造的起重機,應經(jīng)試吊鑒定合格,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投入使用。
4、超過予修期而仍需要運行的,必需通過技術鑒定,規(guī)定允許超期使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jīng)安質部門、機械科及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起重機應配備專職司機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必須在司機的精心指導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物件時,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
6、司機嚴禁酒后操作起重機、作業(yè)和駕駛。
7、非正式司機,嚴禁上機駕駛和操作起重機作業(yè)。
8、必須保持起重機內(nèi)外零部件完整,否則,要及時恢復。
9、起重機上的幅度指示裝置,力矩(重量)限制器或荷重計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應保持完好,禁止拆封。不得以安全保護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10、起生機吊著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更不允許長時間停留于空中或過夜。作業(yè)時,司機不得從事或操作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閑談。
11、夜間作業(yè)時,機上及作業(yè)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2、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13、起重機在公路上行駛時,要嚴格執(zhí)行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無駕駛證者嚴禁開車。
14、起重機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要求司機靈活使用。
15、用汽油清洗機體或機件時,嚴禁煙火,清理完畢后,要及時處理干凈。保持車輛清潔。
16、起重機作業(yè)時不允許同時操作三個動作,滿載狀態(tài)不得同時操作兩個動作。
(一)起重機運行前規(guī)定:
在發(fā)動機啟動前必須做好下述準備工作:
1)檢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
2)檢查冷卻水量是否充足;
3)檢查液壓油箱的油位及各油管接頭聯(lián)接狀態(tài)是否良好;
4)檢查機油油量是否充足;
5)各部位聯(lián)接螺栓及潤滑部位的狀況是否良好;
6)檢查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
7)發(fā)動機皮帶的檢緊度是否合適(2cm/10kgf)
8)變速操作桿是否在空檔位置。
(二)起重機行駛和作業(yè)規(guī)定:
1、經(jīng)檢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上機啟動發(fā)動機。
2、發(fā)動機啟動時間每次不得超過10s,一次起動未成,約停30s后,方可再次啟動。
3、在冬季(20℃以下)發(fā)動機要先預熱20~30s后再起動。起動后進行5~10分鐘的預熱運轉,必要時進行強制式預熱運轉。使油溫上升至20℃以上,水溫60℃以上,然后方可行駛或作業(yè)。
4、在機油壓力和水溫沒達到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之前,不允許高速運轉。不允許發(fā)動機在無負荷狀態(tài)長時間高速成運轉。
5、起重機必須在基礎可靠、安全、平整、支腿全伸(或半伸)狀態(tài)作業(yè)。(nk250e可在半伸狀態(tài)下使用,其它不允許)沒有自動力矩保護裝置的汽車起重機不得在半伸狀態(tài)下作業(yè)。
6、起重機作業(yè)時,應使輪胎不接觸地面。
7、作業(yè)時,任何人不得扳動支腿操作機構,如果需要再次調(diào)整支腿時,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臂桿收回且轉至正前或正后方位即可。
8、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9、臂桿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然起落臂桿。
10、起吊作業(yè)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后向進行。向前回轉時,臂桿中心線不得超過支腿中心。前區(qū)不得進行起重作業(yè)。
11、臂桿伸縮時,要保證同時伸縮的兩節(jié)必須同步。嚴禁帶載增幅。縮回臂桿時,臂桿角度不得太小,逐級縮回。
12、嚴禁起重機超負荷運行。
13、定期檢查吊鉤及鋼絲繩的完好情況,確保安全。
14、嚴禁帶載進行自由降落,各執(zhí)行機構的離合器必須上安全鎖。
15、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檢修、調(diào)整和保養(yǎng)液壓系統(tǒng)等。
16、起重機作業(yè)時,起吊鋼絲繩在卷筒上的余量不得小于6圈。
17、操作室內(nèi)嚴禁堆放有礙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和進入操作室。
18、司機應嚴格遵守“十不吊”內(nèi)容規(guī)定。
19、晝量避免雙機抬吊工作。確因工作需要時,必須在兩機性能相同或相似,負荷分配均勻,荷重不得超過兩機總起重量的80%(ma_)起吊動作協(xié)調(diào)一致,禁止回轉動作,嚴格服從統(tǒng)一指揮。
20、起重機作業(yè)時,臂桿與帶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下表值。
220/33015435~11010~203~101以下電壓值(kv)
6/754321.5安全距離(m)
21、外伸臂桿時要將吊鉤落下避免造成鋼絲繩過卷使吊鉤頂壞。
22、起重作業(yè)要停機時,須將重物落地,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長時間停留或過夜。
23、滿負荷起吊重物時,待重物離地10cm后,檢查重物捆綁牢固平穩(wěn)性,制動可靠性,起重機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起吊。
24、要正確使用、維護力矩限制器或載荷計,以防起重機超載或發(fā)生傾覆。
25、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要做到下列要求:
1)將起重機的回轉止動鎖和回轉制動鎖好。
2)吊鉤在長距離行駛時要用鋼索固定在保險杠上。
3)起重機外部嚴禁乘人。
4)通過橋梁、涵洞及架空導線時,應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不能冒險強過。
26、做好起重機停機后的檢查維護工作。
機械施工處
第7篇 工貿(mào)企業(yè)纜索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安裝作業(yè)前,應確定工作步驟、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機每班作業(yè)前應先作無負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動器、限位裝置的 安全性能試驗,如設備有故障,應排除后才能正式作業(yè)。
三、使用吊機起重安裝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該吊機的安全使用規(guī)定。
四、纜索吊機使用前,應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試吊。經(jīng)試吊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設備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點和確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機指揮應由對起重作業(yè)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應宏亮、正確、清楚。如遇有妨礙司機視線處,應增加傳遞信號人員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時應集中精力,明確分工,服從統(tǒng)一指揮。
八、起吊重物時,吊鉤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時,首先應明確其重心,確定應使用的吊具和擁扎的部位。兩 支點起吊時,兩付吊具中間的夾角不應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時,吊具擁扎應牢固,并封鉤防滑脫。擁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吊具應墊以鐵瓦、橡膠、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時,應有防止物件擺動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用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機司機及起重工作人員在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嚴禁將重物起吊后離開。司機不準擅自改變操作程序與方法。起重人員不得碰摸電氣開關與各種控制設備。
十三、起重使用的鋼絲繩應不起油、無死彎,在任何一個斷面內(nèi)的斷絲量不得超過此斷面總根數(shù)的5%。
第8篇 門式抓斗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開車前:
1、對起重機的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要求檢查,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予排除。
2、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二、門式抓斗起重機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抓斗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2、必須聽從信號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司機必須在確認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4、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器代替停車開關,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5、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
6、工作停歇時,不得將抓著灰的抓斗懸在空中停留。
7、檢修門式抓斗起重機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8、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
9、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10、門式抓斗起重機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1、露天門式抓斗起重機遇有風暴、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賽墊塊卡牢。
12、在大車頂部檢修小車各部設施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作業(yè)。
13、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14、門式抓斗起重機除執(zhí)行上述條款外,行駛時還應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三、工作完畢
1、將起重機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車、小車??吭谥付ㄎ恢茫刂破魇直糜?ldquo;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起重抓斗機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diào)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diào)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0篇 塔式起重機拆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⑵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yè)之前;
⑶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⑷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tǒng)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⑸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⑹檢查拆裝作業(yè)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yè)的需要;
⑺拆裝現(xiàn)場電源電壓、運輸?shù)缆?、作業(yè)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⑻安全監(jiān)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xiàn)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lián)系清楚后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xiàn)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當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jù)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固定牢靠,經(jīng)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diào)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jīng)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1篇 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交底規(guī)程
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履帶式起重機
作業(yè)內(nèi)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nèi)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分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按照jgj33-2001第3.2節(jié)的規(guī)定啟動內(nèi)燃機。
5.內(nèi)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其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作業(yè)時,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當無資料可查是,不得超過78°
7.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并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動作。
9.起吊重物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繼續(xù)起吊.在重物升起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 防止吊鉤冒頂。當起重機停止運轉而重物仍懸在空中時,即使制動踏板被固定,仍應腳踩在制動踏板上。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nèi)容:
第12篇 電動單梁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 運轉前準備:
1.1 上崗人員必須有上崗合格證。
1.2 開車前,了解當天作業(yè)計劃。
1.3 穿戴好勞動保護品,首先檢查吊車鋼絲繩,限位器、制動閘、陰陽極吊鉤有無異?;蛩蓜?,對上一班交待有疑問處應作詳細檢查,按潤滑基準進行潤滑。
1.4 確認無檢修、停電警告牌,判明操作手柄開關位置。
1.5 送上電源,對全車進行負載試運轉,確認各部動作聲音、制動、位置無異常。至此方可開始正式作業(yè)。
2. 基本操作規(guī)程
2.1 聽從地面指揮,保證上下工序配合協(xié)調(diào)。
2.2 嚴禁吊運易燃、易爆物品和對電解液有影響的散裝物品,嚴禁歪拉斜吊。
2.3 檢修、保養(yǎng)時,須在操作手柄上掛牌和切斷電源。
2.4 遇有緊急情況,立即切斷電源。
3. 出裝槽作業(yè)
3.1 確認作業(yè)的槽組已停電,方可下鉤。
3.2 遇有斷耳電銅時,應先處理完再下吊鉤。
3.3 出槽時,在極板離開電解液面200~400mm高時,應作短暫停車,然后升至上限,到位后方可前后左右移動。
4. 運轉結束
4.1按點檢標準和潤滑標準進行日常清掃、保養(yǎng)。并將車停放在規(guī)定地方,做好與電積工的交接工作。
4.2 做好交接班記錄,遇有較大故障或隱患應立即向班、工段報告。
吊車停放規(guī)定:吊鉤距限位位置500mm左右,大車??窟M門(左)端,小車停靠遠離門(右)端,操作手柄放在掛鉤。
第13篇 龍門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前必須檢查起吊鋼絲繩狀態(tài)應符合本章第一節(jié)有關規(guī)定,繩卡應牢固,走行系統(tǒng)良好,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它安全裝置應可靠。
二、液壓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
三、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
四、起重機上禁止擱放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
五、工具、備件等應放在工具箱內(nèi)。禁止隨意擱放,以免落下傷人。
六、走行起動前,要確認走行軌道上無障礙物,軌道地基無沉陷。
七、走行起步時要鳴笛(鈴)示警,緩慢起步。
八、起重機行走時,禁止搭人或搭物。
九、起重機作業(yè)必須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進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十、被吊物體必須捆扎牢固。起吊點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起吊時要平穩(wěn)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機斜拉、拖拽物體。
十一、起重機行走時,要確認兩側驅動是否同步。如發(fā)現(xiàn)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diào)整。
十二、兩臺起重機合吊一物體時,應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量的80%。兩臺起重機走行、吊放等動作要一致。
十三、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十四、空車走行時,吊鉤要離地面2m以上。
十五、換梁龍門起重機的吊梁(梁架)上不許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十六、換梁龍門起重機吊梁行走時,必須注意兩臺起重機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車檢查調(diào)整。
十七、禁止起吊物長時間停留在空中。
十八、對起重機進行維護或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
十九、風力超過六級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用兩側夾軌鉗夾住鋼軌,換梁龍門起重機必須打鐵楔。龍門起重機停止使用時亦應照此辦理,并將吊鉤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規(guī)定放置。
二十、每年應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并進行靜、動負荷試驗;換梁起重機每換梁800片測試一次大梁撓度;換裝起重機每換裝2000片進行起重梁和扁擔梁應力測試。
第14篇 電動單梁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基本要求
1、認真執(zhí)行__系統(tǒng)公司《生產(chǎn)作業(yè)管理基本規(guī)定》。
二、操作準備
1、認真檢查提升機構、大、小車抱閘、傳動裝置及其操作裝置、鋼絲繩、吊具、主勾、電鈴、限位開關和安全開關及各控制點的接觸情況、電源的接觸等是否良好。
2、認真檢查車上所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警示裝置、電器聯(lián)鎖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上車梯子、護欄、走臺是否安全,定滑輪、鉤頭是否完好無損。
4、在無載荷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活準確、安全可靠。
5、檢查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護欄以外。
三、安全操作
1、開車前應先發(fā)出警鈴信號,取消防風措施;運行、提升工作要逐檔起動;除人身和設備受到嚴重威脅外,正常工作嚴禁打倒車。
2、吊運物原則上不得從人和重要設備上方通過;必須要經(jīng)過時,操作人要注意觀察地面情況,遇到有人時,及時發(fā)出鳴鈴警示信號,通知行人避讓。
3、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響鈴發(fā)出信號:
①大、小車移動時;
②與另一車接近時;
③起升與下降重物時;
④行進中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時;
⑤吊著物體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動時;
⑥行進中準備停車時。
4、起升鋼絲繩必須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專人掛鉤,并嚴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掛、捆綁方法不正確的不吊;
(2)空鋼絲繩無人拉著的不吊;
(3)超重、超負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不吊;
(5)手勢不清、信號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確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載人,不吊;
(9)使用未經(jīng)過檢查的鋼絲繩,不吊;
(10)連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5、在起吊物體時,起重工要知道該物體的重量,禁止超負荷作業(yè)。在起吊與額定負荷相近的物體時,起重工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如鉤頭、卷筒、抱閘、鋼絲繩或吊具等,確認無問題方可起吊。
6、門吊帶有負荷運行時,小車不得在門架橫梁上方停留,以防物體拖落砸壞大梁。
7、吊運金屬液體抬包或重物時,嚴格執(zhí)行制動器試驗操作制度。首先提升20公分停車,再降下一些,在懸空狀態(tài)下隨即停車,經(jīng)試驗制動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許提升至運行高度做運行移動;運行高度必須超過車間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8、吊運盛有熱、重金屬抬包和重物時,除緊急搶救事故外,嚴禁大、小車的升降動作同時進行;操作時只準作一種運行動作。
9、垮有兩臺天車運行時,兩車在相距5米應緩行,并響鈴向對方發(fā)出警示信號,以防撞車,禁止頂車運行違章操作。
10、起重工駕駛時,兩手不能離開操作把,要主要停車信號,不管是誰發(fā)出停車信號,都要立即停車,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11、在起吊重物或在工作開始第一次起吊時,應先將物體吊起高度不高于0.5米,然后再降落到不著地面處,停車來檢查制動器、鋼絲繩和吊具是否良好,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12、開動或停止設備時,要逐漸升檔或減檔,以防損壞設備
13、空車行走時,要將鉤頭升到上部,以免碰撞或鉤掛下面物體。
14、禁止司機在同一時間有三個(含三個)以上動作進行操作;禁止用兩臺車同時吊運一件重物,確因設備砘位體積大,需要兩部車起吊時,必須聽從地面專門人員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
15、卷筒上鋼絲繩在降到最低位置時,不得少于1.5圈;嚴禁用鉤頭或鋼絲繩吊紅鋼。
16、廠房內(nèi)天車停止使用后,不準懸掛物件,鉤頭應升到上部;如在吊運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或緊急停電,要在鉤頭下面設警示標志,禁止在鉤頭下通行;禁止用手盤車落下重物。
17、吊物用的鋼絲繩卸吊后要將繩套全部掛在鉤頭上,不準拖繩行走,以免掛劃設備及鋼材。
18、司機在工作中要堅守崗位,未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將車交給他人操作;學員在操作時,師傅必須在旁指導不得離開。
19、天車停止使用后,吊鉤不準有重物。吊鉤應位于上方距離撞尺一米處??刂破饕5搅阄?關掉緊急開關,拉下總閘,鎖好車門;龍門吊要穿鐵鞋;拋地錨,采取防風措施。
20、在地面操縱的梁式、電動葫蘆等起重機,要指定人員負責操作,并要執(zhí)行專職駕駛人員的操作規(guī)程。
21、禁止使用兩臺起重機共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兩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噸位相同的起重機)時,應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并有有關領導在場指揮,方可起吊。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不工作時,必須將起重機可靠地同定好。
24、對新安裝、改裝、大修、自修的起重機,其安全技術資料和參數(shù),應經(jīng)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在使用前經(jīng)過載荷試驗。
25、在調(diào)整、檢修、更換部件、加油擦拭等工作時,必須在設備停下后進行;嚴禁帶電修設備,修理時必須拉下總開關,掛上停電檢修牌。
26、按規(guī)定部位上下天車,不準從一部天車(或走臺)跨到另一部天車上(或走臺);大車走行梁、梯子和走臺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防止有油滑倒。
27、不準在天車上引火或放易燃易爆品,禁止安裝臨時燈和電爐子,禁止放置任何浮動物;潤滑油(脂)存放必須加蓋或放在不易發(fā)生火災的固定桶里。
28、檢修主滑線時,必須拉開電源開關和聯(lián)系開關,掛上安全警示牌;并在滑線上掛接地線后方可開始工作。
四、維護保養(yǎng)
29、必須加強維護保養(yǎng)工作,除日常保養(yǎng)工作外,吊鉤和止推軸承每周潤滑一次;每月用20倍放大鏡檢查吊鉤危險斷面有無裂紋;每月仔細檢查一次鋼絲繩,潤滑一次。
30、應根據(jù)使用情況,2~3年做一次載荷試驗(靜載荷超載25%,動載荷超載10%)。
31、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必須保證完整可靠,發(fā)現(xiàn)失靈時,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得遷就使用。
32、對鋼絲繩、抱閘的杠桿的連接部分及傳動部分,要定期加油,保持潤滑良好。
33、司機室應鋪有絕緣膠皮或木板;室內(nèi)照明、電鈴必須使用36伏以下安全電壓;凡屬傳動部分應有安全罩;梯子、欄桿、車門和走臺板都要堅固可靠。
34、天車上必須配有滅火器材,如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四氯化碳滅火。
35、認真學習,懂得天車的一般技術性能和維修知識,掌握操作技術,掌握一般電工基本知識,應達到二級電工水平,維護好天車設備。
36、搞好清潔衛(wèi)生,設備裝置保持完整齊全,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橋架、臺車和操作室,禁止遺留或放置任何工具、零件和雜物,防止落下傷人。
第15篇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2、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3、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diào)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