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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安全工作規(guī)程是指在企業(yè)生產、運營過程中,為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設備設施的完好無損以及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所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操作規(guī)則和程序。這些規(guī)程涵蓋了從風險評估、預防措施到應急響應的全過程,旨在規(guī)范員工行為,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
模板
1. 風險識別與評估
- 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的安全檢查,識別潛在危險源。
- 對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
2. 預防措施
- 制定并執(zhí)行安全操作程序,包括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設備維護保養(yǎng)等。
-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并能遵守規(guī)程。
3. 操作規(guī)程
- 明確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職責,規(guī)定具體的操作步驟。
- 設立安全警示標識,指導正確操作。
4. 應急響應
- 制定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急救措施和事故報告流程。
-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5. 監(jiān)督與審核
-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對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 定期進行安全審核,評估規(guī)程的有效性并適時修訂。
6. 溝通與反饋
- 建立安全信息溝通渠道,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
- 對員工提出的建議進行評審,持續(xù)改進安全工作規(guī)程。
標準
1. 規(guī)程應清晰、簡潔,易于理解,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
2. 內容應全面覆蓋各工作環(huán)節(jié),無遺漏或沖突。
3. 應結合最新的法規(guī)要求和技術發(fā)展,適時更新規(guī)程。
4. 所有員工都應接受規(guī)程培訓,并通過考核證明理解掌握。
5. 應定期評估規(guī)程執(zhí)行效果,確保其實際操作中的有效性。
6. 應形成安全文化,鼓勵全員參與,提高安全意識。
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不僅體現了企業(yè)管理的嚴謹性,更是對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履行。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企業(yè)能夠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員工的權益,同時也是保障企業(yè)自身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的基礎。
安全工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年底防火防盜安全工作規(guī)程
冬季來臨,風干物燥,且臨近年終,是火災事故及盜竊案件的多發(fā)期。為確保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更好地保護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望各部門員工重視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務必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一、落實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對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做到“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車間主任到員工,將安全責任逐項落實,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防火防盜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突出抓好重點部位的檢查,對配電房、和車間強電線路等重點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值班和檢查。
三、嚴禁在消防通道及各樓梯口通道上堆放易燃物品、廢棄物、垃圾等,保持消防通道通暢。
四、下班后做到人離機停,關好門窗,產品及時入庫,防止物資被盜。
五、嚴禁隨地丟放垃圾、煙頭等易燃物以消除火災隱患。
同時,各位員工在家也應做好防火防盜防煤氣工作,加強防范,提高意識,注意家庭用火,用氣安全,遇到陌生人要多加小心,必要時進行監(jiān)視或報警
第2篇 配電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一章配電運行工作
第一節(jié)值班工作
第1條配電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并由考試資格人員擔任。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際值班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第2條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經站批準可單人值班。
1、室內高壓設備的遮欄的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裝牢固,并加鎖者;
2、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開關隔開,或裝有遠方操作機構者;
3、擔任值班不得單獨從事電氣設備修理工作和裝拆地線。
4、在設備聯鎖閉鎖完善和良好情況下允許的簡單操作,應在現場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并經站領導批準。
第3條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攔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人體在有遮攔和有絕緣板及無遮攔與高壓帶電導體應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離。
表1人體與帶電導體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千伏)
設備不停電時人體對帶電體的距離(米)
加設遮欄后對帶電梯的距離(米)
人體對絕緣擋板的距離
10及以下
0.70
0.35
不可接觸
35
1.00
0.60
不可接觸
110
1.50
1.50
220
3.00
3.00
500
5.00
若小于上述距離時,應制定可靠安全措施報請主管部門的總工程師批準后才能工作。
第二節(jié)設備巡視
第4條巡視高壓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禁止移開或越過遮欄,禁止觸摸高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部分,不得做其他工作。
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不得開進避雷器和避雷針,距避雷器和避雷針應大于5米以外。
設備區(qū)內嚴禁打傘。
第5條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人員對故障點的距離:室內應大于4米,室外應大于8米,穿絕緣靴可不受此限制。用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
第6條進出高壓室巡視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第三節(jié)倒閘操作
第7條倒閘操作的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必須由二人進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操作人員與帶電導體應保持表1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要求
3、倒閘操作時應穿純棉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褲腿。
4、用絕緣桿操作、加裝絕緣板、;拉合機械傳動的刀閘和開關、用驗電器驗電及不用絕緣桿裝、拆接地線時必須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桿應有防雨罩,還須穿絕緣靴;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時,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室外正常操作。
5、停電操作應按先拉開關,后拉刀閘;先拉負荷側刀閘后拉母線側刀閘的順序進行。送電操作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誤操作。
為防止誤操作,電氣設備應加裝防止誤操作的閉鎖裝置(特殊情況下經主管領導批準可加機械鎖)。閉鎖裝置的解鎖用具(鑰匙)要妥善保管,按規(guī)定使用,不許亂用。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方便使用。所有投運的閉鎖裝置(包括機械鎖)不經上級或站長同意,不得推出或解鎖。
6、帶負荷拉刀閘后,禁止再合閘;帶負荷刀閘后,嚴禁再拉開。
第8條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調度員的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值班調度員發(fā)布命令,聽取對方復誦命令和聽取報告時都需進行錄音和監(jiān)聽,并做好記錄。操作人填寫操作票。監(jiān)護人和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命令有疑問時應請示上級清楚無誤后執(zhí)行。
第9條操作前,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先倒圖板,并全面和對倒圖板前后當時的運行方式與調度令是否相符。圖板上未標出的操作步驟,也應順序進行。拆掛地線應有明顯標志。倒圖板和操作時應先和對操作設備名稱、編號及位置(特別是檢修后的開關、刀閘)。操作中應認真執(zhí)行監(jiān)護。下令、復令、按操作票順序操作。每步操作后檢查無誤劃勾。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停止操作,不許擅自更改操作票,不能隨意解鎖,并向值班調度員、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完應檢查操作質量,向調度逐項回令,報告操作完了。
第10條下列項目應列入操作票內。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手車的拉出、推入,檢查開關和刀閘拉合位置、帶電顯示裝置指示,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電壓互感器回路、遙控回路的操作部件,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有電壓等。
第11條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足電網要求。如遮斷容量不夠,必須將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開,并設遠方控制,重合閘裝置必須停用。
第12條特殊情況,如發(fā)生觸電,火災等可先行操作,再報告調度和有關領導。
電氣設備停電后,及時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第四節(jié)運行值班人員站內設備維護工作
第13條運行值班人員獨立進行站內設備維護,應經上級批準,并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二章,第三章各項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guī)定。
如當面簽發(fā)工作票有困難時,可用電話向上級工作票簽發(fā)人聯系口頭簽發(fā)。即由工作負責人用電話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上級的工作票簽發(fā)人口述一遍,由工作負責人將簽發(fā)人提出的補充、修改意見填入工作票中,再由工作負責人復述一遍,經簽發(fā)人同意后,由工作負責人代簽其名并將此事記入值班日志備查。
第14條設備停電檢修,有運行值班人員參加的多班組工作,運行值班人員,也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工作許可等制度,服從總工作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
第15條運行人員對停電檢修的設備進行驗收工作,應在許可票銷票前與工作負責人共同進行。
第16條在無人值班站或單人值班站內進行清除、處理缺陷、貼臘片、設備檢修等維護工作,事先應填好工作票,明確現場維護工作負責人。
第二章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在配電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一節(jié)工作票制度
第17條工作票是允許進入配電室工作的書面手續(xù)。
配電工作票有五種:
1、配電第一種工作票。
2、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3、配電第二種工作票。
4、帶電作業(yè)工作票。
5、電纜工作票。
第18條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的工作:
1、需要高壓設備全部或部分停電。
2、需要對高壓設備布置安全技術措施的各類工作。
3、開關閉站、配電室高低壓配電裝置或母線全部或部分停電。
第19條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1、不需高壓設備停電或對高壓設備布置安全措施的各類工作(不包括開關閉站、小區(qū)配電室低壓配電裝置或母線的停電工作和高壓帶電作業(yè))。
2、低壓帶電作業(yè)、低壓帶電測試工作及低壓核相工作。
第20條填用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的工作:
1、高壓帶電工作;
2、高壓帶電核相、測試工作。
第21條填用電纜工作票的工作;
在配電室內的各種電力電纜工作。
第22條事故緊急搶修工作可不填寫工作票。如進行停電作業(yè)時任應履行停電、驗電掛地線等安全技術措施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并按調度規(guī)程與調度聯系。
第23條配電第一種工作票由施工修試單位工作負責人根據計劃人物安排于工作前一日填寫,一式兩份。工作時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在無人值班的設備上工作時,第二份第一種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收執(zhí)。在所屬站內工作,第一種工作票右側由工作許可人填寫的項目已由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代替,可不再重復填寫。
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由配電室當值值班人員根據各單位的工作人物通知填寫,由主值審核。復雜工作的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應有車間領導審查。
開工前,由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共同核對工作票及停電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無誤后,方可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工作時,許可票交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存根有配電室值班人員收執(zhí)。
到用戶配電室或發(fā)電廠的停電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許可人填寫部分由用戶或發(fā)電廠值班員填寫,并共同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完備,無誤后,才能進行停電工作。
站外人員到配電室進行的停電工作第一種工作票應由站有關設備主管單位簽發(fā)。
配電第二種工作票、電纜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交簽發(fā)人審核簽發(fā)。
第24條一個工作負責人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執(zhí)行一張工作票。
第25條一個電氣連接部分停電,只能發(fā)出一張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設備全部或部分或幾個電壓等級同時停電,有兩個及以上班組交叉工作時,應設總工作負責人,許可票由總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偣ぷ髫撠熑说脑O置:一般情況由主管單位指派總工作負責人;凡有主從關系的工作由主辦單位指派總工作負責人;其他簡單多班組工作應協商擔任總工作負責人。
第26條凡進入配電室的工作,必須在前一日將工作時間、單位、任務、地點和停電范圍通知配電室值班人員。
需要使用許可票的工作,值班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
進入配電室的工作,必要時應事先查活。
工作當日通知的臨時性工作,應經配電室上一級領導同意,并給值班人員留有充分的準備時間。
第27條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所列工作任務,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如工作設備屬于同一電壓等級,位于同一樓層(室內),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但如果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同時工作應分別填寫第一種工作票。
工作設備不屬于同一電壓等級,位于不同樓層的避雷器試驗工作,工作設備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的幾個電氣連接部分,由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依次進行不同電壓、不同樓層的工作,可用一張工作票。
全站停電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或直接連接變壓器各側的電氣裝置同時停電,可用一張工作票。
上述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一次布置完成。
第28條至預定時間時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設備檢修延期要通過值長辦理。若臨時增加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多班組工作時,還需通過總工作負責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所有停電檢修工作應在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前完成。
第29條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一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第30條需要變更工作班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并記錄。
第31條總工作負責人所在班組專業(yè)工作結束后,可會同工作許可人、新總工作總負責人共同辦理變更手續(xù),通知有關班組工作負責人。
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fā)工作票。
第32條工作票填寫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xù)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第33條工作票所列各類人員的素質條件和安全職責:
1、工作票簽發(fā)人
應由站熟悉人員技術水平、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生產領導人或專業(yè)技術人員或領導批準人員擔任(簽發(fā)人名單應每年書面公布)。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內容是否明確;
(3)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填寫是否正確完善;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
2、工作負責人
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班組長或批準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前向工作人員交待清工作任務、停電范圍、臨近帶電設備及安全措施等,并使工作人員充分理解和掌握,可對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考核。
(3)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督促、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
(4)注意適當輪換工作人員不使過于疲勞。注意工作人員精神狀態(tài)(特別是高溫或空氣不流通處工作)。
(5)做好班組之間的配合工作。
3、總工作負責人
應由熟悉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班組長及以上人員或領導指定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查工作票所列停電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滿足各班組的工作要求。
(2)工作前組織各班組工作負責人聽取當值人員(工作許可人)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停電范圍及臨近帶電設備。
(3)指揮各班組的交叉作業(yè),提出班組間配合工作順序及要求,必要時,可停止有關班組工作。
(4)對停電范圍內工作的各班組批準開工。
4、工作許可人
工作許可人應由配電室當值正式值班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查停電工作許可票所填安全措施正確完備。
(2)工作現場布置得安全措施應正確完善。
(3)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現場停電范圍、掛接地線處所、帶電設備、現場安全措施、辦理許可開工手續(xù)。
(4)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5、工作許可票填寫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值班人員擔任,根據參加工作的所有單位的通知填寫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票所包含的工作時間、單位和工作任務、地點。
(2)根據工作任務填寫安全措施,保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明確區(qū)分停、帶電范圍。
(3)詳細填寫工作范圍鄰近的帶電設備。
6、工作許可票審核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主值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負責審查工作任務是否在停電范圍內,所列停電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7、工作班組人員
(1)工作前應認真聽取工作負責人布置得工作任務和停電范圍、現場安全措施的介紹,由疑問應立即提出,確實了解掌握停電范圍、安全措施,才能開始工作。
(2)工作中服從工作負責人指揮,互相關心施工安全,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現場安全措施。
(3)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根據工作負責人的指示采取措施。
8、第一種工作票審核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正式值班員(無人值班配電室應由配電運行班當班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核配電第一種工作票是否有簽發(fā)人簽名。
(2)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配電第一種工作票的要求。
第二節(jié)工作許可制度
第34條工作許可人在完成現場安全措施的檢查得到調度的施工令后,方可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主要程序有:
1、將有關工作負責人召集到模擬圖板和設備前,交待工作任務,停電范圍、地線位置、臨近帶電設備、停電時間以及運行設備注意事項。
2、帶領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票面措施執(zhí)行情況和質量,指明設備帶電位置和檢修工作設備范圍,以手觸示停電檢修設備,證明確已無電。
3、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字,共同隊現場措施的正確性負責,許可票正頁交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
4、工作負責人向工作班組成員交待有關本班組的上述各項措施及專業(yè)要求后,方可開始工作。
5、多班組工作,總負責人需在各小組工作票上明確提出配合要求,并在總工作負責人記錄欄做好記錄??傌撠熑撕炞峙鷾书_工后,小組負責人才可開始組織本班工作。
6、在對另一端接在線路上的電纜進行停電工作時,還須得到調度的許可,才可開工。
第35條不停電的工作在開工前,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指明工作地點、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帶電設備和地點部位,在工作票上簽字后,才能開始工作。配電室值班人員應將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及工作負責人姓名記錄在運行日志內。
第36條任何人不得擅動運行設備和安全措施。停電工作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事先與工作班組聯系同意。
第三節(jié)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37條工作開始后,工作負責人即是本工作班組的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現場對工作人員進行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動作。
第38條帶電工作或鄰近帶電設備工作,應由工作班組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對帶電部位或特殊工作指定專設監(jiān)護人。專設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現場,也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39條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鄰近帶電設備或停電設備上工作,如建筑工、油漆工等,應由電氣工作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應服從監(jiān)護指揮,監(jiān)護人應時刻注意工作人員應保持的安全距離和活動范圍。
第40條監(jiān)護人及專責監(jiān)護人因故必須離開現場時,應另行指定監(jiān)護人。
第41條工作負責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員集中在一個工作地點,不致誤碰帶電部分的情況下,方可參加工作。
第42條工作班成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和監(jiān)護人)不得單人在現場工作。若工作需要且在周圍沒有觸電可能的條件下,允許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工人短時間一人在現場工作。
第43條值班人員如發(fā)現有危及工作人員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向工作負責人指出糾正,必要時可暫停工作,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第四節(jié)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44條當日工作短時間斷,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工作班組每收工,應將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交給值班員填寫實際收工時間,次日再開始工作前,必須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方可開始工作。
第45條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xù),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停電范圍、臨近帶電部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第46條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在工作期間,若有緊急需要合閘送電前,值班員可命令工作班停止工作,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如未能通知工作負責人,未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時,應先令工作班人員全部撤離,得到工作班組可以送電的答復后才可執(zhí)行。
第47條檢修工作終結前,若要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時,可按下列條件進行。
(1)全體工作人員撤出現場,值班人員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2)拆掛地線和標識牌,拉合開關、刀閘等操作,應由值班人員進行:
(3)工作中斷后繼續(xù)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第48條檢修工作中須部分設備恢復送電時,應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繼續(xù)進行未完成工作應重新簽發(fā)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第49條工作全部完畢,工作班應檢查開關、刀閘拉、合位置(應與工作前相符),并清理現場。工作班人員全部撤出現場,值班員和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設備現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工作方告終結。
第50條多班組工作,填用一張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時;
(1)當一個班組工作完畢,應檢查本班組工作范圍內的設備位置(與工作前相符),清理現場,撤出本班組工作人員,值班員和小組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設備現場。經值班員同一后,還需經總工作負責人在該小組的配電第一種工作票上填寫收工時間,小組工作方可終結。總工作負責人還應在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上注明該小組工作終結實間。
(2)總工作負責人應檢查各個小組工作均已終結,核對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上個小組工作均已注銷,方能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第一種工作票中的一份由配電室值班人員留存。值班人員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第51條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識牌,恢復常設遮攔,并得到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第三章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識牌和裝設遮攔。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對于無經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設備,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有監(jiān)護人在現場。
第一節(jié)停電
第52條停電的規(guī)定:
1、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表1規(guī)定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但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2、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3、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4、表示設備斷開的信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斷開電源的依據。全封閉的組合柜和gis封閉組合電器,不能看到明顯斷開點時,至少有兩類同時表示設備斷開的判別元件指示斷開,方可做為斷開電源的依據。
5、不許約時停、送電。
第二節(jié)驗電
第53條驗電的規(guī)定
1、停電設備需裝設地線的部位必須驗電。
2、驗電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使用合格的驗電器,并有人監(jiān)護。
第54條經國家鑒定合格的帶電顯示器指示正確,可做為允許合接地刀閘或裝設接地線的依據。對帶電顯示設備須做到精心的維護和定期檢查。驗電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及實驗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前應檢查驗電器是否良好。
第三節(jié)裝設接地線
第55條裝設地線的處所;
1、凡一經合閘可能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有感應電壓的工作設備均應有可靠接地,封掛地線位置應盡量在工作地點的視線之內。使工作人員處于地線保護之中。
10kv消弧線的停電工作地點應封掛地線。
2、線路工作應掛在線路刀閘外側。
3、10米及以上的母線檢修應在母線的兩側掛地線,有感應電者應增加地線組數。
4、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掛地線的距離小于10米者,工作地點雖在地線的外側,也可不另掛地線。若斷導線弓子,可能脫離地線保護前應先在無地線側補掛地線。加掛地線時,可由配電室準備地線,值班人員監(jiān)護檢修、試驗人員自掛自拆。
5、在上述地線保護范圍內,110kv及以上設備區(qū)內對地絕緣的金屬部分有感應電壓時,工作人員應補掛地線,接地或等電位工作。用手套和絕緣桿自掛自拆。人員接觸金屬部分時應帶手套,必要時穿屏蔽服。
6、在與電力電纜連接的設備上工作,地線應封掛在工作設備的電纜頭引線上。
第56條裝掛地線的設備,驗明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57條裝拆地線必須帶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桿并由兩人進行。單人值班站裝拆地線應在有人監(jiān)護下進行。
第58條電容器停電工作時,必須合接地刀閘。星形接線的中性點應接地。串聯接線的以及與整組電容器脫離的電容器應逐個放電。裝在絕緣支架上電容器外皮也應放電。
星形接線電容器的中性點應裝有接地刀閘,并與整組接地刀閘裝在一起。
工作地點的電容器應逐個充放電。
第59條停電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接地的部分(如分段母線要以刀閘或開關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開關或保險器。配電室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60條全封閉的組合柜和gis封閉組合電器無法掛地線時,應按調度令執(zhí)行。
第61條裝掛地線前,應檢查地線及線夾是否良好。裝掛地線時,必須先接地后接停電設備,拆時與此相反。
第62條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不能滿足系統(tǒng)熱穩(wěn)定要求時,應用接地刀閘。接地刀閘和地線必須接觸良好。不得通過保險器或開關接地,禁止用纏繞方法接地。
第63條高壓設備停電工作中,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地線開始工作者(如測量設備絕緣電阻,接觸電阻等),需經當值班人員同意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64條電氣設備裝掛地線的處所,應在圖板上有明顯的標志,符合實際,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65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也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必須一致。
第四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66條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或刀扎的操作手把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67條“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應掛在:
1、運行設備的固定遮欄上(停電施工時應取下)和禁止通行的過道遮攔上;
2、施工設備兩側的鄰近帶電設備或固定遮攔上;
3、施工地點的臨時遮攔上;
4、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和梯子上;
5、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
第68條“從此上下”的標示牌應掛在允許上下的架構或梯子上?!霸诖斯ぷ鳌睒耸九茟O置在施工地點。在鄰近其它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69條在室外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設圍欄,使施工設備與鄰近帶電設備明顯分開。圍欄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面向圍欄里。
第70條小車開關檢修工作,小車拉出后,在小車的開關柜內放“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第71條小車開關在備用位置,將“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掛在開關柜門手把上;gis及其它形式的封閉組合電器,刀閘拉開后,在刀閘操作手把(或控制開關)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72條部分停電工作,應根據表1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裝設臨時護欄。35千伏及以下的設備可用絕緣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人體不可接觸絕緣擋板。
第73條開關柜內有部分帶電設備,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部分開關柜還應有防止刀閘誤合的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才能進行工作。
第74條禁止工作人員移動或拆除遮攔和標示牌。打開遮攔門應取下或遮蓋好常設標示牌。
第四章所用電及二次系統(tǒng)工作
第一節(jié)低壓回路工作
第75條低壓停電工作的安全規(guī)定:
1、斷開施工設備電源,在斷開的開關、刀閘手柄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識牌。
2、工作前驗電,根據需要掛地線或采取隔離措施。
第76條帶電更換保險器和帶電拆接引線,應戴手套或使用絕緣工具,派人監(jiān)護。
第77條使用的刀閘、保險、插頭等應無裸露部分,絕緣應良好。
第二節(jié)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工作
第78條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并在工作盤前后懸掛好“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79條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人監(jiān)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鄰近的帶電部分應采取隔離措施。
2、所有儀表設備根據需要接地。
3、變流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回路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必須牢固可靠。
4、在保護盤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震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須經上級批準,將保護暫時停用。
第80條繼電保護裝置傳動試驗或一次設備通電試驗時,應通知值班人員和相關人員,并由工作負責人派人到現場監(jiān)護,方可進行。
第五章配電檢修施工
第一節(jié)鄰近高壓設備和在高壓設備區(qū)域內工作
進入高壓設備區(qū)內工作須保持對帶電設備安全距離,并戴好安全帽。
在高壓設備區(qū)域內進行以下工作,必須制定防止誤碰運行設備的措施。
第81條搬運長大物件,使用吊車、斗臂車、掛拆線和撤立桿使用皮尺測量等工作的活動范圍,應采取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經車間領導批準。使用的車輛,金屬機具材料等須有可靠接地。
第82條進行地面下工作(如挖電纜溝,埋設地錨等)必須與配電運行人員和主管部門取得聯系。防止損壞電纜及觸電。
第83條使用長大工具時,應注意對上方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配電室內公共通道的電纜溝蓋,應加裝限重標志。車輛必須通過電纜溝時,司機或工作負責人應與配電室運行人員取得聯系,制定防止軋壞溝蓋板和電纜的措施。
第84條車輛需進入配電室設備區(qū)域內或停在區(qū)域內工作,司機或工作負責人,必須事先通知值班運行人員,雙方協商在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條件下方可工作,必要時設監(jiān)護人(由電氣工作人員擔任)。
使用吊車、高車、斗臂車、大型拖車等特種車輛進入配電室內工作,應事先查活,制定安全措施。
第85條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第二節(jié)高處作業(yè)
第86條高處作業(yè)的一般規(guī)定:
1、高處作業(yè)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進行工作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致影響下層工作的安全防護措施。
2、在屋頂、電桿、架構、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3、高處作業(yè)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材料或設備,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4、高處作業(yè)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等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人在導線或瓷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為防止導線墜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構件上。
5、上下電桿、架構時(指未拴好安全帶或安全繩),手中不應持有任何工具、材料。
6、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頂)工作。必要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7、沿瓷件(瓷陶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等瓷瓶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構架上拴好安全帶,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fā)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87條有關梯子的安全規(guī)定:
1、梯子必須堅固完整防滑。人字梯必須有限制開度的拉鏈。
2、不得把梯子架設在不穩(wěn)固的物體上。
3、在架構上使用梯子,必須捆綁牢固。
4、人在梯子上工作時禁止移動梯子。肩扛重物不準登上移動式梯子或軟梯,不準兩人同時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第三節(jié)變壓器檢修安裝
第88條變壓器吊芯應防止大蓋變形、器身碰撞油箱。變壓器身吊起后應在箱沿和大蓋或鐵芯底部間墊好槽鋼枕木等,才能在下面工作。
第89條在變壓器上工作應用安全繩或安全帶,要沿梯子上下,不得隨意攀登。
試風扇和調試傳動繼電器等工作要相互呼應,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使用有絕緣套的工具。
第90條變壓器放油、注油和濾油以及在強電場下,各側套管均應短路接地。
第91條變壓器附近明火作業(yè)(電、氣焊)必須清除附近易燃物,設置消防設備,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3篇 萬噸機操作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萬噸機操作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模具時,一定要將裝模臺的銷子插上。
2.壓機平?缸空氣壓力未到規(guī)定值時,控制電路不得接通,以免影響平?缸緩沖氣。
3.在開始鍛造以前,首先要進行空運轉,至少五次。開動主機的同時要將模具噴霧潤滑泵開動。工作完畢后,應將潤滑泵關掉。
4.為了避免噴霧梁堵塞,工作前及工作后應將噴嘴吹空。
5.裝卸模具時要注意使軋坯校直斜板的活塞桿處在退回位置。
6.在進行滑塊調節(jié)時,要注意風動電機運行是否正常,如有異?,F象應停止使用,并立即報告有關人員檢修。由于設備發(fā)生故障及坯料溫度過低,不得鍛打。
7.在開動滑塊調節(jié)裝置的小車以前,應檢查周圍及小車上有無鐵片、木塊、工具等物放在上面,如有必須清理干凈。
8.下頂料器調節(jié)完畢后,應將調整螺栓的螺母鎖緊。
9.當發(fā)現離合器,制動器因摩擦過熱,有松香味出現時,應停止使用,進行檢查。
10.注意傳動軸軸瓦溫度是否正常。壓機噸位指示器是否有超負荷現象。
11.設備上各種閥門不得隨意開閉。
12.熟悉解除悶車裝置的使用,當發(fā)現悶車時,立即按規(guī)定處理,將悶車解除。
13.烤模時用石棉板將機械手隔熱。模具溫度要保持200~250℃,因故中斷生產,模具溫度下降時,要重新預熱。
14.更換鍛打零件時,應更換夾鉗及鉗口張開度限制塊。
15.開車前應加油潤滑模具,導柱。
16.經常注意皮帶的松緊程度,出現問題立即排除。
17.換模前,將平衡缸空氣放掉。
18.工作結束,切斷電源。禁止開機清理機床。地面雜物、油污應清除。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jiān)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 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jiān)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 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jiān)視屏及各類控制柜的工作狀態(tài),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 嚴密監(jiān)視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況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并做好記錄。
5.當發(fā)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通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zhèn)吻闆r。
6. 發(fā)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并盡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yè)值班經理報告。特別緊急情況,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yè)經理。
7. 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并做好記錄。如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 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9.當物業(yè)電梯監(jiān)視系統(tǒng)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tǒng)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tǒng)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況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保持室內衛(wèi)生,經常清潔控制柜及閉電監(jiān)控系統(tǒng),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guī)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jié)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第5篇 機械設備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與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的學習和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制度,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與維護、保養(yǎng),并填寫〈運行日志〉等相關記錄。
3、操作人員應掌握本機械設備的工作程序和施工生產任務的操作內容、安全防護措施,做到“三好”、“四會”、“五懂”:即管好、用好、維修好,會操作、會檢查、會排除故障、會正確處理設備事故,懂機械設備原理、懂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懂用途、懂用油或用電常識。
4、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違反機械操作規(guī)定的指揮調度,有權拒絕執(zhí)行。
5、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工作中檢查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發(fā)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停車、停機檢查并扣除故障,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荷操作。
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駛的車輛機械必須嚴格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嚴禁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裝載運輸的物品要捆綁穩(wěn)定牢靠,嚴禁在山區(qū)及陡坡地帶脫檔熄火滑行,并且嚴禁酒后駕駛。
7、作業(yè)時應注意各儀表、燈光、喇叭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液壓系統(tǒng)有無滲漏,轉向裝置和制動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發(fā)現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并及時消除。
8、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要檢查作業(yè)區(qū)四周有無障礙特及其它危害安全的因素,機械作業(yè)范圍內禁止停留人員。
9、起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嚴格按照國家“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標準操作:必須使用檢測合格后的卷揚機、電動絞車、千斤頂、鋼絲繩、鏈條、吊勾、吊環(huán)等設備和工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墜落和機械傷害事故。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應首先服從安全要求;當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應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相關部門聽候處理。
第6篇 車間工具間安全工作規(guī)程
一. 工具間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通風良好。
二. 工具間不得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
三. 工具間內嚴禁吸煙。
四. 保管員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 非工具間人員不得進入休息聊天。
第7篇 二次系統(tǒng)上工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下列情況應填用變電站(發(fā)電廠)第一種工作票。
①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導電部分小于表4-1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②在高壓設備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③通信系統(tǒng)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復用通道(包括載波、微波、光纖通道等)的檢修、聯動試驗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④在經繼電保護出口跳閘的發(fā)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下列情況應填用變電站(發(fā)電廠)第二種工作票。
①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在運行中變裝置原有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設備正常運行的工作。
②對于連接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并裝在屏柜上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護的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③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復用通道設備上檢修及試驗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④在經繼電保護出口的發(fā)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3)檢修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①在運行設備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拆、接線工作。
②在對檢修設備執(zhí)行隔離措施時,需拆斷、短接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聯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4)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執(zhí)行。
①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內容及安全措施內容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技術人員或班長審核并簽發(fā)。
②監(jiān)護人由技術水平較高及有經驗的人擔任,執(zhí)行人、恢復人由工作班成員擔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順序進行。上述工作至少由2人進行。
(5)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過程中,凡遇到異常情況(如直流系統(tǒng)接地等)或斷路器(開關)跳閘時,不論與本身工作是否有關,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時方可繼續(xù)工作;若異常情況或斷路器(開關)跳閘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場并立即通知運行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6)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工作范圍、一次設備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措施、試驗方案、上次試驗記錄、圖紙、整定值通知單是否齊備并符合實際,檢查儀器、儀表等試驗設備是否完好,核對微機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軟件版本號等是否符合實際。
(7)現場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運行設備和檢修設備之間的隔離措施是否正確完成,工作時還應仔細核對檢修設備名稱,嚴防走錯位置。
(8)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的運行屏(柜)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以明顯的標志隔開。
(9)在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屏(柜)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誤動作的措施,必要時向調度申請,經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暫時停用。
(10)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屏間的通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不能阻塞通道,要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事故處理時通道不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相關運行設備繼電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和二次回路時,要防止振動,防止誤碰,要使用絕緣工具。
(11)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運行人員和有關人員,并由工作負責人或由他指派專人到現場監(jiān)視,方可進行。
(12)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一點且僅有一點永久性的、可靠的保護接地。
(13)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①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②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應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嚴禁用導線纏繞。
③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應有嚴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時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
(14)工作中嚴禁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15)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①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
②接臨時負載,應裝有專用的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
③工作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將回路的安全接地點斷開。
(16)二次回路通電或耐壓試驗前,應通知運行人員和有關人員,并派人到現場看守,檢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設備上確無人工作后,方可加壓。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側向一次側反充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電壓互感器高壓熔斷器或斷開電壓互感器一次隔離開關(刀閘)
(17)檢驗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對運行中的設備、信號系統(tǒng)、保護連接片進行操作,但在取得運行人員許可并在檢修工作盤兩側斷路器(開關)把手上采取防誤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檢修斷路器(開關)
(18)試驗用閘刀應有熔絲并帶罩,被檢修設備及試驗儀器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試驗電源,熔絲配合要適當,要防止越級熔斷總電源熔絲。試驗接線要經第二人復查后,方可通電。
(19)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和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二次回路變動時,應按經審批后的圖紙進行,無用的接線應隔離清楚,防止誤拆或產生寄生回路。
(20)試驗工作結束后,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步恢復同運行設備有關的接線,拆除臨時接線,檢查裝置內異物,屏面信號及各種裝置狀態(tài)正常,各相關連接片及切開關位置恢復至工作許可時的狀態(tài)。
第8篇 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摘錄
鐵道部文件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摘錄)鐵運[1999]103號
第二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第6條 在運行中的高壓設備上作業(yè)按下列分類:1.全部停電作業(yè),系指電力線路全部中斷供電或變、配電設備進出線全部斷開的作業(yè)。2.鄰近帶電作業(yè),系指變配電所內停電作業(yè)處所附近還有一部分高壓設備未停電;停電作業(yè)線路與另一帶電線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離不夠者;兩回線以上同桿架設的線路,在一回線上停電作業(yè),而另一回線仍帶電者;在帶電桿塔上刷油、除鳥巢、緊桿塔螺栓等的作業(yè)。3.不停電的作業(yè),系指本身不需要停電且無偶然觸及帶電部分可能的作業(yè)。如更換綁樁、涂寫桿號牌、修剪樹枝、更換燈泡、檢修外燈傘等作業(yè)。4.帶電作業(yè),系指采用各種絕緣工具帶電從事高壓測量工作,檢修或穿越低壓帶電線路,拆、裝引入線等工作,以及在高壓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第7條 在電力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為: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頭命令或電話命令);2.工作許可制度3.工作監(jiān)護制度;4.工作間斷和轉移工地制度;5.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一節(jié) 工作票制度
第8條 在電力設備上工作,應遵守工作票制度,其方式如下:1.填用停電作業(yè)工作票(見附錄三);2.填用帶電作業(yè)工作票(見附錄四);3.填用倒閘作業(yè)票(見附錄五);4.以口頭或電話命令時,應填入安全工作命令記錄簿(見附錄六)。安全工作命令記錄簿應看作與工作票同等重要。
第9條 在下列設備上全部停電、鄰近帶電的作業(yè),應簽發(fā)停電工作票:1.高壓變、配電設備上的作業(yè);2.高壓架空線路和高壓電纜線路上的作業(yè);3.高壓發(fā)電所停電(機)檢修,或兩套以上有并車裝置的低壓發(fā)電機組,其中任一機組停電作業(yè);4.在控制屏(臺)或高壓室內二次接線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時,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5.在兩路電源供電的低壓線路上的作業(yè)。
第10條 在下列設備上作業(yè),應填寫帶電作業(yè)工作票:1.在高壓線路和兩路電源供電的低壓線路上的帶電作業(yè);2.在控制屏(臺)和二次線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作業(yè);3.在旋轉的高壓發(fā)電機勵磁回路上,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4.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以及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第11條 在下列設備上作業(yè),按口頭或電話命令執(zhí)行:1.單一電源供電的低壓線路停電作業(yè);2.測量接地電阻,懸掛桿號牌,修剪樹枝,測量電桿裂紋、打綁樁和桿塔基礎上的工作;3.低壓電纜上的作業(yè);4.拉、合線路高壓開關,配電變壓器一、二次開關和變、配電所內開關的單一操作。
第12條 當作業(yè)范圍涉及相鄰鐵路局、水電段時,必須取得鐵路局電力調度口頭或電話命令。當作業(yè)范圍涉及本段其他配電所時,必須取得水電段電力調度的口頭或電話命令;受令人和發(fā)令人雙方均應認真記錄、錄音,并復誦無誤后方可執(zhí)行。
第13條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條件和責任如下:1.工作票簽發(fā)人:由工長、調度員、所主任、技術人員或段總工程師指定人員擔任,其責任是:(1)確認工作的必要性;(2)采取正確、完備的安全措施;(3)正確指派各項工作人員。2.工作領導人:由所主任、技術人員或工長擔任,負責統(tǒng)一指揮兩個以上工作組的同時作業(yè)和總的作業(yè)安全。3.工作執(zhí)行人:由熟悉設備、工作熟練、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人員擔任,其責任是:(1)檢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完備;(2)向工作組員正確布置工作,說明停電區(qū)段和帶電設備的具體位置;(3)監(jiān)護工作組員的安全,檢查工作質量,按時完成任務。4.工作監(jiān)護人:由配電值班員或能獨立工作、熟悉設備和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其責任是1)在現場不斷監(jiān)護工作人員的安全;(2)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堅決制止繼續(xù)作業(yè);(3)一旦發(fā)生意外情況,應迅速采取正確的搶救措施。5.工作許可人:由配電值班員或能獨立工作、熟悉設備和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在線路停電作業(yè)時,由工作執(zhí)行人指定工作許可人完成有關安全措施,其責任是:(1)完成作業(yè)現場的停電、檢電、接地封線等安全措施;(2)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3)向工作執(zhí)行人報告允許開工時間。6.工作組員:由技術、安全考試合格者擔任,其責任是:(1)明確所分擔的任務,并按時完成;(2)嚴格遵守紀律,執(zhí)行安全措施,關心組員的安全;(3)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工作執(zhí)行人提出改進意見。
第14條 工作票簽發(fā)人不能兼任工作執(zhí)行人;工作領導人、工作執(zhí)行人均不能兼任工作許可人。
第15條 工作票應用鋼筆、圓珠筆填寫,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并于作業(yè)前一天交給工作執(zhí)行人或工作領導人。工作中如需改變工作內容及擴大或變更工作地點時,應更換新的工作票。工作執(zhí)行人要求變更工作組員時,應取得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并在工作票內注明變更理由。
第16條 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天,工作間斷超過24小時應重新填發(fā)工作票。
第17條 工作票按下列規(guī)定填發(fā)和管理:1.在發(fā)、變、配電所內作業(yè)或在發(fā)、變、配電所停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時,應填寫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發(fā)給值班員,另一份發(fā)給工作執(zhí)行人(有工作領導人時,發(fā)給工作領導人)。上述以外的作業(yè),可填一份發(fā)給工作執(zhí)行人2.一般一個工作地點或一個檢修區(qū)段填發(fā)一張工作票。但如在一個發(fā)、變、配電所內全部停電或在一個站場內(由配電所依次倒閘停送電時除外),幾條線路全部停電,并有兩組同時工作時,可僅簽發(fā)一張工作票發(fā)給工作領導人。如上述作業(yè)僅有一組工作,需要檢修另一線路時,應按轉移工地辦理。當一個工作執(zhí)行人負責的工作尚未結束以前,禁止發(fā)給另一張工作票。3.發(fā)給工作領導人的工作票,應注明工作組數及各工作執(zhí)行人的姓名。4.各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前對工作票中的內容有疑問時,應向簽發(fā)人詢問明白,然后進行工作。5.工作結束后由作業(yè)班組保存半年。
第18條 事故緊急處理可不簽發(fā)工作票,但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19條 施工單位在水電段管轄的電力設備上施工時,應向水電段有關的電力工區(qū)或變配電所辦理工作票手續(xù)。
第二節(jié) 工作許可制度
第20條 在不經變配電所停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時,由工作執(zhí)行人指定工作許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可開始工作。
第21條 凡經變、配電所停電的作業(yè),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在完成所內停電、檢電、接地封線等安全措施后還應:1.會同工作執(zhí)行人檢查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2.對工作執(zhí)行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接地線安裝處所和注意事項;3.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22條 工作執(zhí)行人、工作許可人都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員不得變更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取得工作簽發(fā)人的同意。
第23條 停電作業(yè)的線路與其他單位的帶電線路交叉跨越安全距離不夠時,應同有關單位辦理停電許可手續(xù)。
第24條 嚴禁約定時間停電、送電。
第三節(jié) 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25條 工作監(jiān)護制度是保證人身安全和正確操作的重要措施。在作業(yè)過程中,工作監(jiān)護人和工作執(zhí)行人都應在現場認真監(jiān)護工作組員的安全。工作組員應服從工作執(zhí)行人和監(jiān)護人的指揮。
第26條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執(zhí)行人(監(jiān)護人)應向工作組員交待帶電部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項。在下列情況下工作執(zhí)行人可參加具體工作:1.在變、配電設備上進行全部停電作業(yè);2.在變、配電設備上進行鄰近帶電作業(yè),工作組員不超過三人,且無偶然觸及帶電設備可能時;3.架空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工作地點較集中,且附近又無其他電線路時。
第27條 對工作條件復雜,有觸電危險的工作,應設專職監(jiān)護人。專職監(jiān)護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28條 在工作中遇有雷、雨、暴風或其他威脅工作組員安全的情況時,工作執(zhí)行人或監(jiān)護人應及時采取措施,必要時停止工作。
第四節(jié) 工作間斷及轉移工地制度
第29條 在白天,因吃飯或休息暫時中斷變、配電所作業(yè)時,全部接地線可保留不動,但工作人員不宜單獨留在高壓室內,暫時中斷電線路作業(yè)時,如工作人員已離開現場,應派看守工地。恢復工作前,工作執(zhí)行人應檢查接地線等安全措施。
第30條 使用數日有效的停電工作票,每日(次)收工時,應清理工地,開放已封閉的道路,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但臨時接地線、防護物及標示牌可保持不動,次日開工前,工作許可人必須檢查工地所有安全措施,重新履行許可開工手續(xù),方可開始工作。
第31條 當一個工作組按照工作票在幾個工作地點依次進行工作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轉移工地:1.工作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只可在指定地點工作,如無工作執(zhí)行人命令,不得自行轉移工地;2.每次轉移到新工地時,應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新工作地點及在安全措施欄內記入裝設接地線的電桿號數;3.轉移工地時,應在工作票上填記。
第五節(jié) 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32條 完工后工作組應清理工具、材料,工作執(zhí)行人詳細檢查工作質量,工作人員全部由作業(yè)設備上撤離后,按下列規(guī)定恢復送電:1.線路局部停電作業(yè),由工作執(zhí)行人通知工作許可人撤除地線,摘下標示牌,然后合閘送電;2.干線停電作業(yè),配電值班員接到工作執(zhí)行人工作已結束的通知后,將工作執(zhí)行人姓名、通知時間及方法等記入工作票和工作日志內,然后摘下標示牌,撤離接地線,方可合閘送電。多組作業(yè)時,應注意標示牌數目和結束工作的組數相符。3.在變、配電設備上作業(yè)時,配電值班員接到工作執(zhí)行人工作已經結束,工作組人員已撤除工地的報告后,將完工的時間記錄在兩份工作票內,按下列次序恢復送電;(1)核對摘下的標示牌數和結束工作組數是否相2)撤除臨時接地線,并按登記號碼核對無遺漏;(3)撤除臨時防護物及各種標示牌;(4)恢復常設柵欄;(5)合閘送電。送電后,工作執(zhí)行人應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正常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9篇 發(fā)電機、高壓電動機維護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1條 在進行高壓電氣設備維護工作前,必須報告船長、輪機長(船舶值班領導),維護工作必須在取得許可下進行;
第2條 檢修高壓發(fā)電機,高壓電動機必須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一. 斷開發(fā)電機、高壓電動機的開關和刀閘;
二. 待發(fā)電機和高壓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操作把手、按鈕、機組的啟動裝置、并車裝置插座和盤車裝置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三. 若本機尚可從其他電源獲得勵磁電流,則此項電源亦必須斷開,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四. 斷開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如發(fā)電機有啟動用的電動機,還應斷開此電動機的開關和刀閘,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五. 將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
六. 經驗明無電壓后,在發(fā)電機和開關間裝設接地線,接地線直徑不小于2.5mm2;
七. 檢修機組裝有二氧化碳或蒸汽滅火裝置的,則在風道內工作前,應采取防止滅火裝置誤動的必要措施;
八. 檢修機組裝有可以堵塞機內空氣流通的自動閘板風門的,應采取措施保證使風門不能關閉,以防窒息。
第3條 轉動著的發(fā)電機、高壓電動機,即使未加勵磁,亦應認為有電壓。
禁止在轉動著的發(fā)電機,高壓電動機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觸摸高壓繞組。必須不停機進行緊急修理時,應先將勵磁回路切斷,投入自動滅磁裝置,然后將定子引出線與中性點短路接地。在拆裝短路接地線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并戴護目眼鏡。
第4條 測量軸電壓和在轉動著的發(fā)電機上用電壓表測量轉子絕緣的工作,應使用專用電刷,電刷上應裝有300mm以上的絕緣柄。
第5條 在轉動著的電機上調整、清掃電刷及滑環(huán)時,應由有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工作人員必須特別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機器掛住,扣緊袖口,長發(fā)者應應佩帶工作帽;
二. 工作時站在絕緣墊上(該絕緣墊為常設固定型絕緣墊),不得同時接觸兩極或一極與接地部分,也不能同時進行工作。
第6條 檢修高壓電動機和啟動裝置時,應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一. 斷開電源開關、刀閘,經明確無電壓后裝設接地線或在刀閘間裝絕緣隔板,小車開關應從成套配電裝置內拉出并關門上鎖;
二. 在開關、刀閘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三. 拆開后的電纜頭必須三相短路接地;
四. 做好防止被其帶動的機械(如水泵、空氣壓縮機、引風機等)引起電動機轉動的措施,并在閥門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第7條 禁止在轉動著的高壓電動機及其附屬裝置回路上進行工作。必須在轉動著的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進行工作時,應先提起碳刷或將電阻完全切除。工作時要戴絕緣手套或使用有絕緣把手的工具,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
第8條 電動機的引出線和電纜頭以及外露的轉動部分均應裝設牢固的遮欄或護罩。遮欄和護罩的有效安全距離不小于0.7米;
第9條 電動機及起動裝置的外殼均應接地。禁止在運轉中的電動機的接地線上進行工作。
第10條 工作尚未全部終結,而需送電試驗電動機或起動裝置時,應收回掛在電機和電源開關上的關于禁止合閘的標示牌,方可送電。
第11條 維護工作完成后,應將維護內容及時記錄在電工日志及設備檔案中;
第10篇 co2安全員工作操作規(guī)程
co2安全員操作規(guī)程
1.生產線冷端容器壓力的控制系統(tǒng)屬不能停電、停氣設備,主要為一層v18制冷機組、v20下p22泵、三層閥門架,需要24小時有人監(jiān)護,安全員要每隔一小時巡視一次防范和監(jiān)護的設備現場,檢查并保證以上設備的電、氣供應正常,檢查容器壓力,做好安全記錄;
2.非生產班次的上一班次之安全員,應在下班前確認空壓站緩沖罐內充滿壓縮空氣,關閉壓縮空氣主氣源,打開現場小壓縮機輔助氣源;
3.非生產班次的當班安全員,每次巡檢時要注意觀察現場小壓縮機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如果小壓縮機不能正常工作,要即刻關閉輔助氣源,打開主氣源;
4.v-18、v-20、t-08、t-10四個壓力容器均有一定的工作壓力和排放壓力,電、氣供應正常的情況下,系統(tǒng)會自動采取保護措施卸壓,當容器壓力達到設定排放壓力時,安全員要確認自動排放系統(tǒng)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5.如遇不管什么原因導致的自控系統(tǒng)失靈,一旦容器壓力超過設定排放壓力,即刻開啟相應的手動排放閥,v18的設定排放壓力為1.80 mpa,手動排放閥號為hv18-15/16/17,v20的設定排放壓力為3.25mpa,手動排放閥號為hv20-46,t8的設定排放壓力為0.35mpa,手動排放閥號為hv08-03,t10的設定排放壓力為1.24mpa,手動排放閥號為hv10-03;
6.開啟手閥時動作要緩慢平和,開度達三分之一即可,給v-20卸壓時,首先要開啟t-10的手閥,再開啟v-20的手閥,當壓力降至低于設定排放壓力0.5mpa時可停止排放,先關閉v-20的手閥,再關閉t-10的手閥;
7.做好排放記錄,如遇緊急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第11篇 油料庫和油庫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油庫重地,未經領導許可,其他人非公不得入內。
2 進入油庫區(qū)內,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發(fā)火物和易燃物。
3 油庫區(qū)內禁止吸煙,油庫周圍30米以內禁止使用明火。庫內應保持通風良好。
4 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報告,并充分使用現場消防設備進行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5 油庫內一切電器設備,應按設計規(guī)范采用防爆密閉型設備,夜間停電應用手電筒,不準用明火燈。
6 啟閉油罐(桶)的人孔、油蓋、測量液面和取樣等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黑色金屬或石頭等發(fā)火花的工具。操作時應戴口罩站在上風,避開揮發(fā)氣體。
7 禁止使用滲漏或注油孔不嚴的罐或桶儲存四乙基鉛汽油。
8 報警系統(tǒng)和滅火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9 不同油料應分開存放。
10 油庫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非本庫人員不得入內。
11 嚴禁攜帶火種,打火機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12 不準使用不防爆電器設備,嚴禁明火照明。
13 加油室,車輛必須熄火,駕駛員不得離開,不準吸咽。
14 禁止穿戴有鐵掌和鐵釘鞋進入加油庫,禁止用鐵錘或金屬用具在庫區(qū)亂敲,以免產生火花,發(fā)生火災。
15 油庫內的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發(fā)生火情,及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做到忙而不亂。
16 油庫內的電器設備以及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7 要有專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次檢查出了問題的要及時整改。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18 油庫工作人員在工作時要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相互監(jiān)督。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第12篇 鋼筋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鋼筋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1)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
(2)拉直鋼筋時的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穩(wěn)固。拉筋沿線2m寬范圍區(qū)域內禁止人員通過。采用絞磨時,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杠。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3)鋼筋堆放應分散、規(guī)整擺放,避免亂堆和疊壓。
(4)綁扎墻、柱鋼筋時應搭設適合的作業(yè)架子,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鋼筋骨架上下。
(5)高大鋼筋骨架應設臨時支撐固定,以防傾倒。
(6)使用切斷機斷料時不能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在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小于15
第13篇 鉗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在虎鉗上裝夾工件時,要用力夾牢,手柄要靠攏端頭。
2. 手錘必須裝配牢固,并在使用中經常檢查是否有松動現象。
3. 使用手錘,周圍有人時,要隨時避開,避免傷人。
4. 進行鏨削時,要控制切屑飛出方向,以免傷人。
5. 嚴禁使用無柄銼刀、鏟刀、刮刀等,以免傷手。
6. 鉗臺上應設置防護網,工作中應用刷子掃除切屑,不得徒手揩摸或用嘴吹切屑。
7. 鉆孔時,手不得接觸鉆床主軸和鉆頭,嚴禁戴手套操作,并防止衣袖、頭發(fā)被卷住。
8. 鉗工工具、量具,應放在工作臺的適當位置,以免滑落掉地而損壞。
第14篇 f礦排險工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為切實抓好本礦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素質,我礦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排險工作業(yè)規(guī)程如下:
一、排險工作排險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時刻注意松動危石的動態(tài),排險工必須首先保證自身的安全。
二、排險時應站在安全地點,如發(fā)現巖石破碎有塌方險情時,報告礦長及安全員處理。
三、在高處排險時,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
四、蹬梯或攀巖排險時,梯子必須牢固可靠,排險工要防止梯滑、梯斷傷人。
五、排險工在排險時,必須確保工作面下方無人后,方可進行。
六、排險工在排險時,必須先作好裝備,如安全繩等。排險一般先近后遠,先頂部后兩側,先上后下的順序進行。
七、爆破后排險,要先對破碎、松動的巖石或孤石進行清除。
第15篇 灌漿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灌漿工負責操作泥漿泵等機具給采空區(qū)和火區(qū)注漿。
2.制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在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系統(tǒng)應暢通;照明設備應齊全;各崗位人員應到齊上崗。
3.制黃泥漿前應將沖土用的水槍放到合適位置,并連接好供水管路。
4.制漿前,首先將漿池底清理干凈,將遺存的臟雜物清掃出去,關閉下漿孔、泄水孔閘門。
5.用水槍沖士時,水槍操作人員要不斷擺動水槍;采土要均勻,使沖下的士充分濕潤,防止大塊土進入泥漿池。采土結束后,將水槍及管路中的水放凈,并放到固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
6. 下漿孔要提前設置好篦子,灌漿過程中要隨時清理草根、樹皮、石子及其他臟物,防止下漿時堵孔、堵管。
7.接到井下準備灌漿的電話后,首先給水沖洗管路(或鉆孔),當井下第二次來電話通知井下管路流水已暢通時,方可開始灌漿。
8.接到井下停漿電話后,要立即關停攪拌機,并關好灌漿管路的閥門,然后給水沖洗管路(沖洗時間一般不少于20 分鐘),清理、沖刷灌漿池。冬季要把水槍和管路中的水放凈。
9.工作結束后,要核實本班灌入的實土量(或矸石量),并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記入“灌漿日志”,及時交給班長或送交指定地點。
10.下班前應做好場地整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要求管理好設備,保持貯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11.灌漿工要了解工作范圍內的管路系統(tǒng)(包括管徑、接頭方式、閥門型號及安裝地點等);準備管鉗、扳手、絲錐、鉗子、鐵絲等工具材料。
12.灌漿工到達工作地點后,首先檢查管路系統(tǒng)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然后檢查灌漿地點的頂、幫支護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匯報區(qū)隊領導,禁止蠻干。
13.準備工作就緒后,打開閘門,用電話與制漿站聯系,先要清水,待管路暢通后,第二次打電話要漿,并根據本班工作量及區(qū)隊布置的任務確定注漿量。
14.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工作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時,再進入工作地點。根據區(qū)隊值班人員安排的灌漿孔號及每個鉆孔應灌的漿量進行作業(yè)。
15.灌漿前,先進行沖孔,水量應逐漸加大,每孔沖水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進水暢通后安上灌漿管,將各處閘閥打開并記下流量計的讀數,然后向制漿站要漿。
16.灌漿期間,灌漿工應密切注意管路及各處閥門的情況,發(fā)現堵孔或管路漏漿時,應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漿,同時派人關閉上一道閥門,然后進行處理。正在灌漿的鉆孔,如發(fā)現進漿不正常,應暫停灌漿進行給水。
17.班中倒孔時,必須先打開改灌鉆孔的閥門,然后關閉欲停灌鉆孔的閥門。人員應站在孔口兩側,禁止面對孔口。
18.灌漿時,不要在高壓膠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壞傷人。
19.盡量在無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特殊情況需在有漿水的情況下拆管子時,平接的先松下方的螺絲、吊掛的管子先松靠幫的螺絲,并用膠皮等蓋住法蘭盤,防止噴水傷人。
20.灌漿的鉆孔,無閥門控制時要用閘板(蓋子)或木楔子將孔口堵好。
21.灌漿過程中要做好下列檢查
(1)檢查泄水處出水的大小、水溫的高低,有害氣體等,并做好記錄;
(2)檢查泄水閘門完好情況、水溝的暢通情況等。
22.每個工作班在下班前,必須先通知地面制漿站停止下漿,然后將管內存漿全部灌入鉆孔內。鉆孔停止灌漿時應用水沖孔,沖孔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先小水后大水),沖孔后將各處管路、閥門等處理好。
23.在回風系統(tǒng)灌漿時,必須隨身攜帶瓦斯檢測儀或瓦斯檢定器,應連續(xù)檢查工作區(qū)域內瓦斯情況,隨時檢查二氧化碳情況。
24.灑漿前,在確認膠管和輸漿管連接嚴密牢固后,打開主管路(工作面順槽內)的閥門,用電話同制漿站聯系要水,水流暢通后再要漿。
25.在綜采工作面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在支架下方沿工作面傾向鋪設軟管,每隔2 ~3 個支架安設一個三通閥門,每個三通閥門處接一根1 ~2 米的短管伸入架子后尾處;
(2)灑漿過程中,應有專人看守管路和閥門,有異常情況時立即關閉閥門;
(3)工作面看守小閥門的人員,在泥漿到達工作面以后,應注視現場,并不斷擺動管子,以灑滿所有角落、不留死角,將浮煤全部覆蓋后方可開動下一級閥門(每次開閥數量一般2 ~4 個)。灑到距工作面下端30 米時,應通知制漿站停止送漿,然后漿管內所存泥漿全部放完。管子內不應存漿,并用水沖管,先小水后大水;
(4)工作結束后應將閥門關嚴,在檢查管路無其他情況后方可離開現場。
(5)工作面灑漿一般應每個循環(huán)進行一次。
26.在普采工作面灑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灑漿人員要站在頂板完好的安全地帶,如遇頂板不好或有懸矸時,要處理好;
(2)工作面灑漿管由上出口鋪到工作面下出口。灑漿時,約每隔20 米站一個人拉管子;
(3)應沿工作面自上而下由采空區(qū)向外均勻地灑漿,以保證冒落的矸石被泥漿均勻覆蓋;
(4)每1 ~2 個循環(huán)灑一次漿。
27.放頂前,應沿回風巷在采空區(qū)預先鋪好灌漿管,灌漿管末端距采煤工作面煤壁保持10 ~15 米的距離。埋管可用50 毫米的鋼管,鋼管上要有拉管用的拉頭。
28.采煤工作面放頂后,灌漿人員用電話通知制漿站開始送漿;運輸巷有水流出時,即認為采空區(qū)已灌好漿,這時方可停止灌漿。
29.隨著采面推進應及時拉出埋管,拉管時必須將繩套子牢固地固定在埋管的拉頭上,要求各根繩子的長短一致、受力均勻,待所有工作人員撤到絞車以外的安全地帶后,再開動絞車向外拉管。
30.開工前應檢查使灌漿設備及管路完好,運轉正常、潤滑油充足等。
31.灌漿時,泥漿要均勻、沙泵運轉應正常,遇碹縫跑漿時要及時堵塞。如果沙泵距泥漿地點較遠,應設直通電話。
32.看鉆孔人員根據鉆孔壓力大小負責發(fā)出開灌或停灌通知;制漿人員負責掌握水量大小及泥漿濃度。
33.碹后灌漿時,漿管上口要超過碹頂最凸出位置,碹頂越空,管口位置越高。
34.停漿后,要用清水沖洗沙泵和管路,沖洗時間長短應根據灌漿地點遠近而定。
35.無論是灑漿、還是灌漿,上井后都必須將當班的工作情況向區(qū)隊值班人員匯報,并將灌漿量及其他情況記入“灌漿日志”。
36.地面無制漿池,下漿濃度不好測定時,要在井下出漿口定期取樣測量泥漿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