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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6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旨在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優(yōu)化人力資源配置,提升組織效率,確保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得以實現。通過明確職責、設定績效標準、規(guī)范招聘流程、完善培訓機制以及合理薪酬福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為員工提供了清晰的職業(yè)發(fā)展路徑,同時也保障了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

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fā)布、簡歷篩選、面試評估和錄用決策等環(huán)節(jié)。

2. 員工培訓與發(fā)展:設計和實施各類培訓項目,支持員工技能提升和職業(yè)發(fā)展。

3. 職位描述與職責:定義每個職位的職責范圍,確保工作目標的明確性。

4. 績效管理:設定績效指標,定期進行考核,與薪酬、晉升掛鉤。

5. 薪酬與福利:制定公平、競爭性的薪資體系,結合福利政策,激勵員工積極性。

6. 勞動合同與勞動關系:規(guī)范勞動合同簽訂、變更和解除程序,處理勞動爭議。

7. 員工關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渠道,促進團隊協作和員工滿意度。

重要性

一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對于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過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職責分配,減少工作沖突,提高工作效率。

2. 吸引人才:公正的招聘和選拔流程,以及良好的職業(yè)發(fā)展機會,能吸引并留住優(yōu)秀人才。

3. 保持穩(wěn)定性: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和勞動關系管理,能降低員工流動率,保持組織穩(wěn)定性。

4. 促進公平:績效管理確保了員工的努力得到公正回報,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5. 法規(guī)遵從:遵守勞動法規(guī),降低法律風險,保護公司免受潛在的法律糾紛。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人事政策手冊,涵蓋所有關鍵領域,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規(guī)定。

2. 定期評估和更新人事制度,適應市場變化和公司戰(zhàn)略調整。

3.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建議,不斷改進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

4. 對管理層進行制度培訓,確保他們能正確理解和執(zhí)行制度。

5. 強化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使其成為制度實施的主導力量,同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資源。

通過上述措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有助于推動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和成功。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講解本課程之前,我們首先在回顧公司的價值觀中的一條。

尊重制度:

同時,我們需要強調保密意識的重要性

聘用管理:

一、新員工報到資料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原單位離職證明

★ 一寸照片一張。

二、入職辦理事項

★ 入職通知書

★ 入職承諾書

★ 勞動合同

★ 保密協議

三、工資卡辦理

工資采取招商銀行代發(fā)制。新員工入職兩周內,自行辦理招商銀行卡,卡號報至hr。

四、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辦理

1、當月15日前入職者,在入職當月可為您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16號以后入職者,可于入職次月辦理。

2、請于每月20日前,向hr提交以下材料:

★ 戶口本復印件本人頁和首頁(顯示戶口類別)。集體 戶口者,另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并蓋章;

★ 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 一寸彩色照片兩張;

(在當地有過參保經歷的,提供醫(yī)療保險手冊即可。)

3、hr將在您提交材料的當月,為您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五、轉正管理

1、試用期:原則上三個月,工作優(yōu)異者可提前轉正。

2、轉正材料:轉正審批表、轉正面談表、試用期總結

3、轉正審批:

★ 總公司員工的轉正申請由總裁批準后生效;

★ 分公司總經理和hr、財務、行政系統(tǒng)人員的轉正需報總部由總裁審批后生效;

★ 分公司其他員工的轉正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異動管理:

一、職務晉升

1、職務晉升僅限于管理職位,按專員、組長、主管、主任、經理、總監(jiān)、總經理序列進行。

2、晉升類別

★ 按考核體系定期考核晉升

★ 按公司發(fā)展需要即時安排

3、薪資調整

★ 晉升至新管理崗位后,進行三個月試用考察,考察期間保持原薪資不變??疾炱谶^后,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定級。

★經考核不能勝任新崗位工作,則返回原崗位工作。

二、內部競聘

1、競聘條件:由空缺崗位部門和hr部門確定。

2、競聘程序:

1)空崗部門申請

2)hr部門確認,制定并報批競聘活動組織方案

3)hr發(fā)布競聘公告,員工報名參加競聘

4)hr部門進行選拔,確定最終人選

5)hr辦理調動手續(xù),員工新部門報到,開始試用考察

3、薪資調整

★ 新崗位報到后,進行三個月試用考察,考察期間保持原薪資不變??疾炱谶^后,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定級。

★ 經考核不能勝任新崗位工作,則返回原崗位工作。

三、平級調動

1、調動條件:

★ 本人申請:普通員工須在原崗位工作至少3個月,部 門經理須在原崗位工作至少6個月。

★ 公司需要調動:不受時間限制,可即時安排。

2、調動分類:公司內部調動和跨公司調動兩種。

3、薪資調整

★ 調動至新崗位后,進行一個月試用考察,考察期間保持原薪資不變。考察期過后,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定級。

★ 跨公司調動的員工,調動時間在當月15日前的,工資在調入公司制作和發(fā)放;調動時間在當月16日后的,工資在調出公司制作和發(fā)放。

四、降級降職

1、降級降職條件:

無法勝任崗位工作,或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時,按公司獎懲制度可進行降級降職。

2、薪資調整:員工降級降職后,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定級。

考勤休假管理:

一、作息時間

早班:8:00至17:00,含午餐時間(11:00-12:00)

白班:9:00至18:00,含午餐時間(11:50-12:50)

晚班:12:30至21:00,含晚餐時間(18:00-18:30)

二、打卡規(guī)定

1、員工上下班需打卡,個人原因未打卡者,每忘記一次扣罰20元。

2、員工未打卡需填寫《未打卡證明單》,交hr備案。不提交證明單,按事假或曠工處理。虛報《未打卡證明單》的,給予員工及審批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發(fā)工資處罰。

三、遲到、早退

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凡未經領導批準,無故提前下班離開公司的,按早退論處。

處罰如下:

1、當月遲到和早退時間累計20-30分鐘,扣發(fā)工資50元

2、當月遲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時間累計31-60分鐘,扣發(fā)工資100元

3、當月遲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時間累計61-120分鐘,扣發(fā)工資200元

4、當月遲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時間累計121-180分鐘,扣發(fā)工資500元

5、當月遲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180分鐘(含180分鐘),扣發(fā)工資1000元。此種情形,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扣發(fā)相應遲到和早退時間工資。

四、曠工

1、曠工認定:

1)未經書面批準,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單次超過1小時不滿2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2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假期屆滿后無特殊原因,也未經書面批準而不按時上班者

3)不服從分配,不到新崗位報到者

4)不按調動手續(xù)要求時間報到,或調動手續(xù)未辦理完畢擅自離開原工作崗位者

2、曠工處罰

1)當月曠工1-2天扣罰曠工時間三倍全額工資

2)當月連續(xù)曠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內累計曠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五、公假

1、公假認定:

1)于所在區(qū)域發(fā)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斷或 須隔離時,視具體情況給假

2)學校召開家長會,憑通知給假半天

3)送子女參軍,憑有關證明給假1 天

4)員工進行婚前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yōu)生指導,給假半天

5)懷孕女員工進行檢查,懷孕2-6個月的,每月給假1天;懷孕7-8個月的,每月給假2天;懷孕第9個月,給假4 天

6)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2、公假待遇

公假工資照付。

六、加班

1、加班審批:

加班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申請,經直接經理、隔級經理和hr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2、加班認定

1)工作日延時加班不予計算

2)休息日工作需超過8小時,認定為加班

3、加班待遇

1)加班優(yōu)先安排調休

2)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

七、調休

員工先有加班方可調休,調休需提前填寫《調休申請單》,經直接經理、隔級經理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八、事假

1、事假審批:直接經理可審批一天事假;兩至三天由隔級經理審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部分按曠工處理。

2、事假待遇:

★ 工作日請事假,事假期間扣其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福利的全額

★ 5+1工作制的員工在單休加班日請事假,事假期間扣其單休加班工資全額

★ 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九、病假

1、病假審批:直接經理可審批一天病假;兩至三天由隔級經理審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需報hr負責人和總裁/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病假需提供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待遇:

病假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fā)工資。

十、年假

1、年假資格:

★ 員工累計工作滿一年者(含試用期)不滿*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 員工累計工作滿*年不滿20年,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 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2、年假審批:

★ 提前30個工作日申請,hr審核,直接經理和隔級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 入職一年后方可休年假,兩次年假間隔不小于12個月

3、年假待遇:年假期間工資照付。

十一、婚假

1、婚假資格:

★ 員工在公司期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 符合晚婚條件可休七天,符合法定婚齡不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休三天

2、婚假審批:

提前5個工作日申請,hr審核,直接經理和隔級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榧傩杼峁┙Y婚證復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3、婚假待遇: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十二、產假

1、產假天數:

按法定情形執(zhí)行。

2、產假審批:

提前3天申請,hr審核,直接經理和隔級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3、產假待遇:

產假期間工資照付。

十三、喪假

1、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員工享有3天的假期

2、其它親屬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員工享有2天的假期

3、喪假待遇:喪假為帶薪休假,視為員工正常出勤。

考核管理:

一、考核體系

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建設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用于考察和激勵員工工作業(yè)績。

二、考核應用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如下:

1、做為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調薪和獎金評定掛鉤;

3、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4、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一、薪酬結構

員工月收入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工資、福利和獎金。月收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單休加班工資+福利+ 加班費-扣款+獎金

二、薪金發(fā)放

1、總公司與分公司職能人員每月15日發(fā)放上月薪金;

2、校區(qū)人員每月15日發(fā)放上月工資,每月30日發(fā)放月獎金。

培訓與發(fā)展:

一、培訓類型

公司培訓分為新員工培訓、業(yè)務培訓和管理干部培訓。

二、培訓對象

1、入職培訓面向所有新進人員。

2、業(yè)務培訓面向全體員工,重在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崗位工作技能。

3、管理培訓面向各級主管和骨干員工,重在提升主管的管理水平。

三、培訓費用與服務協議

1、員工參加各類培訓或進修,均要經權限主管批準,報hr備案;由公司承擔費用的要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2、經公司批準參加培訓,進修的員工,其學費、報名費、資格教材費用等一律先由本人墊付,待獲得證書并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培訓協議規(guī)定標準報銷培訓費。

四、員工發(fā)展

員工參加培訓的課程、時間、形式、成績、培訓總結及費用開支都要詳細,準確地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員工晉升、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及日后繼續(xù)培訓的重要依據。

離職管理:

一、離職類型

員工離職分為:合同終止、員工辭職、公司解聘三種

二、離職申請

1、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三天(教師和學管師需提前15天)提交書面申請;

2、合同期內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教師和學管師需提前三個月)提交書面申請。

三、離職審批

員工離職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離職工作交接。公司需在規(guī)定時限內對員工離職申請審批完畢。

四、離職交接

離職交接內容包括:

1、部門工作交接

2、 行政事務交接

3、款項交接

4、oa及郵箱關閉

五、離職補償

公司提出的解聘或員工提出的辭職未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和情形進行的,需按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六、離職結算

離職結算項目包括:

1、違約金

2、 補償金

3、工資

七、離職證明與保險減少

離職手續(xù)和結算辦理完畢后,hr為離職人員開具離職證明,并于員工離職當月辦理員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減少手續(xù)。

第2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下面制度職責大全為您推薦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二、 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六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 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 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 曠職(工)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 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 無故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3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員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引進的員工的檔案一律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統(tǒng)一管理。

(一)原始檔案:員工入司時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員工轉正后調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檔案: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

(三)電子檔案:員工的姓名、年齡、婚姻狀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畢業(yè)學校、學歷、專業(yè)、職稱、工作經歷、崗位、職務、合同期限等情況通過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形式所形成的記錄。

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進的員工的檔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資科管理。

第三條 人事檔案由各公司、部門總經理分管或指導,該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具體負責操作和管理,并對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全權負責對各公司、部門人事檔案的監(jiān)督考核。

二、人事檔案的建立

第四條 新建人事檔案收集范圍

由人力資源部門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種履歷表、登記表、面試評價表、個人經歷材料及求職原始材料。求職原始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照片、面試記錄、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復印件、肝功能、乙肝兩對半和胸透檢驗單(要求員工在進公司之前須到公司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且出具的體檢證明須真實有效)等材料。

(二)職務任免申請表、行政職務任免材料、晉升技術職稱(學位等)審批材料。

(三)工資調整審批表。

(四)鑒定書、鑒定表以及其它各種鑒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類材料。

(六)有關培訓學習經歷及成績、學歷情況等材料。

(七)各種處分、處罰材料和通報批評等材料。

(八)有關接收、調配、解聘等情況記錄材料。

(九)各種重要的個人申請、承諾、聘用合同(協議)、保險等材料。

(十)各種崗位責任書、競聘、施政方案等。

通過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類組織成員或代表以及各種先進模范或受獎勵材料。

(二)參加各級人大或各類協會代表大會材料。

(三)業(yè)務考績材料、技術方面的貢獻材料及各項論文著作篇目等。

(四)出國審批表及在外期間鑒定材料。

(五)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體檢材料、工傷證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七)在部隊或學校等機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會關系、親屬關系的記錄材料。

(九)對違紀、違法事件的申訴、申報以及處理情況記錄等。

第五條 人事檔案歸檔材料要求

歸檔材料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已經處理完畢,而不是懸而未決或沒有最后審定和處理意見的文件。

(二)材料必須以個人為對象。對反映多人有關情況的材料,應當分別制成以個人為單位或反映本人情況的材料,方可歸入個人檔案。

(三)凡歸檔材料必須具有憑證性標記,如個人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單位公章等;對屬于歸檔范圍但手續(xù)不完備的材料,應先將手續(xù)補齊,并在辦理完備后再行歸檔。

(四)檔案內容必須實事求是,不能帶有虛構、想象、夸張的成份;人物傳記、寫人物事跡的報告文學、個人回憶錄都不得歸檔。

(五)檔案內容應當完整,對頭尾不清、來源時間不明的材料,要盡可能查清注明;涉及個人重大問題的材料,如需查清,應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后,方能歸檔。確定材料能否歸檔時,應針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同時,還應對檔案中應當具備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記,并有計劃地進行收集補充。

應妥善處理不應歸檔的材料:

(一)經過鑒別,凡應轉往有關單位保存或處理的材料,應填制《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員檔案)。

(二)接收單位清點核對后,應按程序辦理接收手續(xù)。

(三)凡屬退還本人的材料、證章等,應開列詳細清單,證明材料(物品)名稱及份(件)數,經批準后退還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處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

(四)對不直接退還本人的材料,可經批準后給予銷毀,并應對其本人說明。

(五)銷毀人事檔案履行一定審批手續(xù),任何個人都不得擅自銷毀。

第六條 人事檔案的整理要求:

(一)應遵循完整、真實、精練、實用的原則。

(二)應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

(三)人事檔案的保管范圍與人員管理應相一致。

(四)材料增減時應進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檔案原件作為正本,對于機密性較高的人事檔案,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管理情況建立副本。

第七條 人事檔案的建立

(一)集團公司總部新進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職人員原始求職材料,并對于員工在崗位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檔案資料須及時予以補充完善。

(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檔案建檔要求,經該公司人事負責人審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員工的人事檔案。分(子)公司人資科于每月的5日前將員工電子文檔花名冊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三)員工所在部門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門員工基礎檔案,并對員工在職期間相關個人信息資料(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戶籍地、學歷、職稱、崗位)的變更情況的記錄于每月5日前以電子文檔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第八條 人事檔案的編號

(一)人事檔案編號構成:檔案代碼+四位數字,按順序編號。

(二)各分(子)公司、部門人事檔案代碼取正式名稱前三個字的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大寫),如采購管理中心,其人事檔案編號為cgg。

(三)員工辭職后的檔案編號繼續(xù)保留,不重復使用。

(四)同一部門員工的檔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員工的人事檔案存放在同一個檔案袋內,調動或辭職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員工檔案,若檔案袋中員工檔案已抽完,此空檔案袋繼續(xù)保留。抽出檔案后應該在檔案袋上予以標明。

第九條 人事檔案建立的

具體程序

(一)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順序。

(三))在檔案袋目錄上登記材料名稱及其相關的內容。

(四)將新的材料存入檔案。

第十條 員工在職期間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

(一)大學生、聘用人員、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備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門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統(tǒng)一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二)其他員工在職期間所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歸檔。

三、 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十一條 人事檔案轉遞的具體程序

(一)人事負責人依據人力資源調配通知單或調令取出應轉走的員工檔案材料。

(二)在檔案袋的人員編號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時間、原因(調動、辭職辭退和開除、自離、晉升等)及轉入地點。

(三)填寫《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

(四)將《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放入員工檔案一起,并將檔案袋密封后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五)收檔公司、部門在收到檔案,核對無誤后,必須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zhí)單上簽字蓋章,且及時反饋到轉出公司、部門。

第十二條 人事檔案材料在轉遞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裝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且不能由員工本人帶走,攜帶人員嚴禁私自拆封偷閱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晉升科級(含)以上級別,轉正后一月內由所在公司、部門按轉檔程序和要求將檔案提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科級管理干部被免職后,其檔案材料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按照轉檔程序和要求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第十四條 員工離職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門一月之內將其檔案抽出,裝訂成冊存檔,并妥善保管二年。銷毀時須填寫《檔案銷毀申請單》,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予以銷毀。

四、人事檔案的查詢、借閱

第十五條 檔案查詢和借閱應按程序辦理

(一)檔案的查詢應先申請,說明查詢的對象、理由和范圍,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登記查閱。不得隨意讓人查閱員工檔案。

(二)外借員工檔案須經所在公司、部門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檔登記。最長借閱期限為一星期。若需延長,需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三)各公司、部門、個人需要出具人事檔案證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理由,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規(guī)定予以辦理。

(四)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門內部查閱、借檔和出具證明也應按照程序進行。

五、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六條 人事檔案保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的原則。

第十七條 人事檔案管理必須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核對,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十八條 人事檔案存放必須配備專門設備,不得與其它檔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條 人事檔案存放應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盜。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六、考核辦法

第二十一條 凡出現以下情況,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扣除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績效獎金20-50元/次:

(一)人事檔案不全的。

(二)檔案交接不清致使員工檔案丟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檔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當手續(xù)將人事檔案帶出檔案保管場所的。

第4篇 某藥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要想各事務正常發(fā)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業(yè)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整理的藥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和規(guī)范人事管理制度,創(chuàng)造一個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工作環(huán)境,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任人唯賢,為才是舉

(二)培引結合,既要重培養(yǎng),又要重納新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優(yōu)勝劣汰的用人機制

(四)注重團體協作精神,營造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第三條建立一支素質高、具有良好團隊精神和具有奉獻開拓精神的員工隊伍,使人才成為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力。

第四條凡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二)事業(yè)部經理、各部門經理助理——由人力資源部提請總經理任免。

(三)各部門、市場部職員——由部門經理任免。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人力資源部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呈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七)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guī)定外,自到職日起一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yōu)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yōu)良者,由其直屬部門主管填報《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申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公司應聘人員登記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復印件一張;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四)繳驗個人身份證復印件2張。

第十條本公司與錢、物直接接觸的員工均應辦理擔保手續(xù),擔保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擔保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并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方可擔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區(qū)有固定職業(yè)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區(qū)有固定資產。

(三)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擔保人。

第十二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擔保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盜竊、挪用公司財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十三條擔保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擔保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擔保人認為不能承擔擔保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找擔保人。

第十五條擔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擔保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擔保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擔保書后方得解除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本公司員工的擔保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對員工的擔保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八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6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擔保書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本公司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yǎng),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詳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詳見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1—14日結算上月工資。

(二)員工工資每月15日發(fā)放。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綜合評核后計發(fā)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為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接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離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jié);

(三)國際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第七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經營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之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yǎng)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六)探親假——公司給予駐外員工每年兩次探親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數后探親10天。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八)指定假——因市場停止經營,暫時無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九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十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工資制度》規(guī)定支給。

第十一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十二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三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二)事業(yè)部經理、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七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呈人力資源部核準。

第十三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y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季度一次,應按《員工考核實施細則》(由各部門、市場部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

第四條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經理助理之考核由總經理評核。事業(yè)部經理及以下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人力資源部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主管核定。

第五條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jié)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fā)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fā)給獎金:

1.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fā)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yè)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yōu)良,服務成績特優(yōu),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六條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物品及設備者。

3.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4.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fā)生損失者。

3.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jiān)督不周,致部屬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fā)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公司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業(yè)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guī)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fā)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11.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在公司內打架斗毆者。

13.散播有損公司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七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八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九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fā)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公司規(guī)章之嫌疑,情節(jié)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fā)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fā),并應立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公司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止營業(yè)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fā)。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guī)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fā)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但如系本公司發(fā)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期滿一年者,發(fā)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部門主管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fā)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一條本公司視業(yè)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yè)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培訓。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培訓,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為教育與培訓之執(zhí)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本公司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yè)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培訓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guī)程經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本規(guī)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人力資源部呈請總經理核準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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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

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聘用與任免

一、員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質、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和敬業(yè)精神為標準。

二、各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由公司經理聘用、任免。

三、項目區(qū)域各部門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務經理提議,報公司經理審批。

四、管理員、領班、技術專業(yè)人員的任免由部門主管提議,報常務經理審批。

五、普通員工(包括臨時工)由部門主管聘用,報項目區(qū)域備案。

六、新招聘的員工進公司,必須經過二周以上崗前培訓,試用期3-6個月(根據各崗位、工種確定,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由部門或項目區(qū)域提出建議,經公司經理批準,成為企業(yè)在職員工)。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成為企業(yè)在職員工。

七、各項目區(qū)域員工的聘用與任免應及時上報集團物業(yè)部備案。

●人事調遷

一、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二、各項目區(qū)域之間調動其管轄區(qū)域內員工時,應報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調遷。

三、各部門調動其管轄區(qū)域內員工時,應報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核準。

四、跨區(qū)域調遷由原項目區(qū)域開具人事調遷證明,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xù),按規(guī)定時間憑人事調遷證明并攜帶個人檔案前往調入項目區(qū)域報到。

如員工未辦妥交接手續(xù),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五、項目區(qū)域對接收的員工應按人事調遷證明及時對調入員工進行接收備案。

六、項目區(qū)域對接收的員工嚴格按人事調遷證明對調入員工工資造冊,無人事調遷證明的不得發(fā)放工資。

七、每月25日之前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調入后的項目區(qū)域造冊發(fā)放,每月25日之后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原項目區(qū)域造冊發(fā)放。

八、各項目區(qū)域應及時將人事調遷情況上報集團物業(yè)部備案。

●員工離職

一、員工如要求辭(離)職(包括試用期),必須提前10日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聘用期滿,公司將提前

1 個月發(fā)出是否續(xù)簽的通知,如員工不愿與公司續(xù)簽合同,也須提前

1 個月書面告知公司。

三、凡辭(離)職或被辭退員工由部門主管按規(guī)定填寫《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批復后三天內,按規(guī)定辦理離(辭、退)職手續(xù)及退還公司物品后,再領取當月應得工資,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凡受除名處理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違規(guī)處罰單》或《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待批復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辭(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其他項目區(qū)域(部門)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業(yè)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余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

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提前

1 個月通知并按規(guī)定發(fā)給停工生活費。

●工資及福利

一、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 + 考核浮動工資 + 各類補貼(各崗位工資標準參照《崗位工資等級表》)。

二、每月工資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發(fā)放。

三、工資發(fā)放依據為上月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

四、新進員工在培訓期間只享受生活費補貼。

五、試用、留用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六、新員工培訓期間離職,不發(fā)生活補貼費。

七、因違規(guī)違紀而被辭退、開除,只發(fā)給當月實際工作日的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待遇按集團規(guī)定。

第6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總則

每一個公司,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都會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的總則及目的等。以下是詳細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總則,可供參考。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政策,為規(guī)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

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三條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

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四條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部門、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

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下屬公司、企業(yè)下屬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

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上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

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第八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

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

及續(xù)聘。

第十條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yè)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第十一條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

工作態(tài)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二條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

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一年。

第十三條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

崗位業(yè)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

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第十四條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

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用者退回原單位。

第十五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蘑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

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十七條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第十八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二十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第二十一條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

%計,增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三條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開始享受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員工一年一次20

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程,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

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以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不得報銷。

第二十四條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1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

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五條產育假;

第二十六條節(jié)育手術假;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

和津貼照發(fā)。

第二十八條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

年休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二十九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第三十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

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

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事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

手續(xù)。

第三十四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

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準聘

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

退。被辭退的員工如未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

門另行分配工作。

第三十七條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三十八條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

續(xù)。

第三十九條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四十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

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用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1年計。

第7篇 企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節(jié)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 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 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第8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 聘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 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 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 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 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 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 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 保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 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 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侵吞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 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 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 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 職務任免

第一條 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 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 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 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 遷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 解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 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9篇 物業(yè)公司人事人員錄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員錄用)

一、員工配置

員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編制范圍內,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層:各單位增加人員,須提前半個月填寫《人力資源申請表》(見附表qr-001r),人力資源部(以相關部門確定的人員編制為依據)填寫意見后交主管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2、作業(yè)層:對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報《人力資源申請表》,對5人以下或急需人員,各單位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告需增人數及工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配置。對因工作需要招聘臨時工的,由各管理處(分公司)負責招聘,但須填報《招用臨時勞務工審批表》(見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體檢表格,經體檢合格后錄用。

3、對將入伙管理處,根據會審通過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員。

二、員工來源

1、借調:指原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職工(主要是中建總公司系統(tǒng)各單位的職工),經與原單位協商進行借調。通過借調的方式錄用的員工,合同期一般為兩年。(從2000年起公司原則上不再接受借調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

2、聘用:指各類招聘員工(包括接納公開招聘、有關人員推薦或定點機構選送等),經面試、考核合格后錄用。合同期為一年。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接收學生:指計劃內接收國內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辦理。

(2)、公開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紹:根據招聘條件在相應的報紙、

網絡上刊登招聘廣告,或通過政府認可、信譽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經

面試、考核合格后錄用,合同期一般為一年。

(3)、定點組織選送:指操作層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選定勞務輸送機構并同對方簽訂勞務用工合同。

(4)、推薦:公司內任何員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人才,但不可干預錄用或工作分配。推薦人在進行推薦時須將推薦對象的個人簡歷、學歷及資歷證明等資料交人力資源部審閱。經人力資源部初審合格后通知面試,經考核合格后錄用。

3、有關費用

(1)、借調費:最高限額為8000元/年,其次為6000元、4000元。具體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其任職職務、職稱、學歷、工作經歷等審定,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工作須滿一年后付借調費;于每年年初統(tǒng)一支付。

(2)、報到路費:凡招收的計劃內本科畢業(yè)生和借調人員,按其家庭所在地或畢業(yè)院校至公司直達火車硬臥報銷。其他人員見工費用均由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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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員工性質

無論何種來源的人員,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統(tǒng)稱為公司員工。

四、聘用標準

1、管理人員標準:

(1)、年齡:男士不超過四十五周歲,女士不超過四十周歲,高級職稱人員可適當放寬。聘用離退休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2)、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無肝炎、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態(tài)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夠熟練處理本崗位的各項工作。

(5)、學歷職稱要求: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須為本科以上學歷。

2、維修工標準:

(1)、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體健康。

(2)、學歷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

(3)、專業(yè)水平:必須有三年以上本專業(yè)工作經驗。

(4)、特種工(電工、電梯工)標準:須持深圳市勞動局簽發(fā)或轉審有效《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普通維修工(水工、泥工、空調工等)必須通過公司的應知應會考核。

3、護衛(wèi)員標準:

(1)、年齡:18-25 周歲之間。

(2)、身體狀況: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學歷:具高中(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

(4)、有較強的觀察、記憶、分析和辨別能力,有責任心。

4、應聘人員的見工時間安排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薦:應聘人必須由本公司在職人員或相關人士所推薦,推薦人須先遞交應聘人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到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初審合格后通知面試。(本公司員工須轉正后方可推薦)。

2、面試負責人在對應聘者的儀表、資歷、表達能力、應聘動機及專業(yè)水平等進行測評后,填寫《見工登記表》(見附表qr-002r),面試

負責人在面試評估欄填寫測評結果。人力資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根據體檢情況決定是否進入錄用程序。

3、錄用:經面試考核和體檢合格后,擇優(yōu)錄用。被錄用人員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及職稱證的復印件、證件驗證書、體檢表、一寸標準照一張,擔保書(見附表qr-004r)。經人力資源部驗證無誤后開具任職通知單,被錄用者憑人力資源部的《任職通知單》(見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職單位報到。

4、擔保:任何被錄用員工都須辦理擔保手續(xù),且擔保人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或具有深圳戶口、有穩(wěn)定職業(yè)和獨立經濟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員工須在報到時辦妥擔保手續(xù)。擔保人須認真閱讀《推薦人須知》(見附表qr-003r),親筆簽字后擔保即時生效。

5、試用:新錄用員工均實行三個月試用期。

(1)、新員工試用期薪金標準:月基薪均為80%;月獎金三個月內為50%、第3-6個月為獎金標準的80%(第一個月獎金標準:管理層為100元,作業(yè)層50元)。

(2)、新員工試用期滿的前一星期,由單位填寫《轉正審批表》(見附表qr-009r)報人力資源部。管理層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考核,作業(yè)層員工由各單位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或辭退,并由其所在單位將人力資源部開具的《轉正通知單》(見附表qr-010r)或《延期轉正通知單》(見附表qr-011r)轉交給員工本人。延長試用期間的基薪與獎金標準與試用期相同。延長試用期后經考核仍不合格者辭退。

6、續(xù)約:從簽訂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滿一年的員工,人力資源部根據《續(xù)約考核審批表》(見附表qr-012r)對其工作能力、表現、業(yè)績等進行考核,并做出續(xù)約或終止合同的決定,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本人。(《終止合同通知單》見附表qr-013r)。

7、解約:對違反公

司規(guī)章制度被辭退或轉正、續(xù)約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員工,應辦理離職手續(xù)。辦理離職結算手續(xù)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層員工解約:

a、辭退:由人力資源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畢并經主管、有關部門簽字后,持《員工離職會簽單》(見附表qr-014r)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員工離職結算單》見附表qr-015r)。

b、辭職:提前一個月向管理處或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后持會簽單結算。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作業(yè)層員工解約:

a、辭退:各管理處、子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資源部說明辭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資源部《終止合同通知單》后,交接工作完畢后持《員工離職會簽單》辦理離職結算手續(xù)。

b、辭職:須提前十五天向管理處或子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并將工作交接完畢持會簽單方可結算,否則視曠工處理。

(3)、凡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解聘人員本公司不再錄用。

六、人員調配

1、職務任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由中國海外興業(yè)有限公司發(fā)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總、人事經理、財務經理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報中國海外興業(yè)有限公司批準并發(fā)文任免。

(3)、部門正副經理、助理經理,管理處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經理以上職務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由公司發(fā)文任免,報中國海外興業(yè)有限公司備案。

2、人員調動

(1)、公司范圍內各單位的人員調動,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調動通知單》(見附表qr-o16r)辦理交接手續(xù)。

(2)、公司各單位副經理及以上職務員工調動,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人力資源部發(fā)文執(zhí)行。

(3)、接到《調動通知單》的管理處(分公司)和員工須在指定時間內辦理交接、履任手續(xù),不得無故拖延或抗命。

3、調換工種

第10篇 裝飾裝修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裝飾裝修公司人員聘任制度

一:施工單位招聘、定級、解聘制度

1)0、施工單位的招聘 、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應聘條件:

1、年齡25--40 周歲;

2、高中以上學歷;

3、需在xx 市內從事室內施工工作5 年以上,從事室內裝飾施工管理經驗2 年以上;

4、有固定的施工工人至少8 名(水電工1 名;泥水工2 名;木工2 名;墻面油漆及家

第11篇 某物業(yè)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e物業(yè)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1.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

1.1.工時制度

1).下列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

內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值班人員等因工作性質需連續(xù)作業(yè)的崗位,以月為計算單位,平均工作時間每周不少于40小時。

1.2.定時工作制

1).除上述規(guī)定的人員,其余崗位員工均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時。

2).定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

上午工作時間:08:30-12:00

下午工作時間:13:00-17:30

午餐時間:12:00-13:00

1.3.各種假期的規(guī)定

依照公司發(fā)布的《員工手冊》相應條款執(zhí)行。

2.員工打卡管理暫行規(guī)定

2.1.員工出勤,執(zhí)行上、下班打卡規(guī)定。

2.2.員工因公外出延誤打卡,須及時填寫補卡單,月末按出勤統(tǒng)計。

2.3.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急診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崗工作須提前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批準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統(tǒng)計,以員工考勤卡及補卡單、請假單為依據進行考勤匯總。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時也無請假單、補卡單,按曠工處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虛作假者,按《員工手冊》規(guī)定處理。

2.7.記錄及表格

yz-zg/b*r-f08-01《請(休)假申請單》

3.計算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3.1.所有員工在使用計算機時需遵守本規(guī)定。

3.2.各部門的計算機原則上只供本部門員工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使用其它部門的計算機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經理的許可。

3.3.初學計算機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難題,不得擅自處理,應向技術人員求助。

3.4.在使用過程中,因事暫時停止使用時,應保存文件,并退出應用程序。

3.5.使用完畢計算機后,必須退出應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對機器的損害。

3.6.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進行文件編輯處理時應建立部門子目錄,避免在根目錄下直接處理管理文件。

3.7.子目錄的命名用各部門名稱,如屬個人專用文件應另設子目錄進行處理。

3.8.文件名稱使用漢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內容。

3.9.文件處理應在硬盤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處理完畢后存儲文件的同時應用軟盤備份,保證軟硬盤都有文件。

3.10.對硬盤上長時間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刪除,只保存軟盤備份。

3.11.使用軟盤時應確保軟盤沒有病毒,否則在使用前應進行病毒檢查。

3.12.軟盤中存儲文件時應在軟盤上做出標記,便于使用查閱。

3.13.遵守軟盤的使用保護規(guī)定,防止軟盤損壞時文件丟失。

3.14.各部門的計算機維護由公司設專人統(tǒng)一負責。

3.15.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維護,包括檢查、處理病毒和硬盤整理等。

3.16.工作時間禁止在計算機上玩游戲或與進行工作無關的作業(yè)。

3.17.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請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處理。

3.18.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的,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4.關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4.1.印章種類

公司印章、公司業(yè)務專用章、部門印章、簽字印章和其他內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義發(fā)送的公文,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財務、人事和業(yè)務等方面或涉及面廣的公文,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核簽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門對外定期報送各類業(yè)務報表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v.對外發(fā)出的便函、證明及對外聯系工作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v.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按合同評審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轄業(yè)務范圍內對外簽訂的經濟類合同、協議須加蓋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評審程序,以公司確定的合同金額標準為限,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上的,須經中心內部審核,公司審批、總經理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下的,經中心內部審批、中心總經理簽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備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報送報表、辦理相關業(yè)務等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中心總經理審批,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經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2).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門名義發(fā)出的公文或便函,須經部門經理核簽后加蓋部門印章。

ii.公司部門不能以公司的名義加蓋部門印章對外發(fā)送公文。部門僅能向外發(fā)送本部門業(yè)務權限范圍內的公文。物管公司頒發(fā)的證書、獎狀等,經物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加蓋北京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則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遇特殊情況,由其他部門專人負責保管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部門的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使用印章須有登記存底,隨用隨取,用畢即存,嚴防私用、盜用公章,以免造成損失。

4).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攜帶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履行加蓋印章的手續(xù)。對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權范圍的,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用印。

6).印章保管人員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丟失或誤用、錯用,須承擔關聯責任。不能為空白信箋蓋印。

4.4.記錄及表格

yz-zg/b*r-f09-02《印章使用審批表》

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辦法

5.1.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指根據其身體、生理特點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對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實行的管理辦法。

5.2.本辦法所涉及的女職工系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員工,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環(huán)境保潔人員。

5.3.女職工月經期的保護措施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事適當勞動強度的工作。

5.4.女職工孕期的保護措施:

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起持醫(yī)院證明向人事部門及時報告?zhèn)浒浮?/p>

2).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接觸超過衛(wèi)生防護要求劑量當量限值的*射線、y射線和其他工業(yè)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yè)及國家規(guī)定的三級強度的勞動內容。

3).妊娠女職工不應加班加點,妊娠滿7個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據個人身體狀況申請休假。

4).對不能適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職工,應根據醫(y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崗位工作。

5).從事立位作業(yè)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后,其工作場所應設立工間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并允許孕婦在預產期前休息兩周。

6).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按勞動時間計算。

5.5.女職工生育期保護措施:

1).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待遇。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歲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產假;遇難產情況延長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延長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根據醫(yī)療部門證明,給予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產假。

5.6.女職工哺乳期保護措施:

1).對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工作給予兩次授乳時間,每次半小時,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點。

2).女職工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有毒物質的作業(yè)。

第1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使公司人事檔案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浙江zz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浙江zz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員工人事檔案是記載員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yè)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確任用員工的重要依據,是本公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本公司的人事檔案工作任務:

1、保管員工人事檔案;

2、收集、鑒別和整理員工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查閱、借用和轉遞;

4、通過人事檔案了解熟悉員工,為人事工作提供情況;

5、逐步實現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手段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四條本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公司綜合服務部負責。

第二章 人事檔案的收集和歸檔

第五條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是公司綜合服務部與其他各部門的共同任務,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互相配合,認真做好。

第六條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范圍,嚴格按照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要求執(zhí)行。員工人事檔案材料內容:

1、員工登記表(含照片)。

2、個人簡歷。

3、考核材料(如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見習期滿考核鑒定以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記錄、素質測試記錄等)。

4、各類證書復印件、原件:(包括:①學歷證書復印件;②各類資格證書復印件;③身份證復印件;④職務聘免復印件;⑤體檢表、干部身份表;⑥其它等)。

5、獎懲材料。

6、兼職情況(包括出任董監(jiān)事情況<原件或復印件>、擔任社會職務情況<原件或復印件>等)。

7、承諾書、勞動合同(應做到文本齊全完整,時間連續(xù)及時)、各類因公出國協議或培訓協議、擔保書等。

8、各類審批材料(復印件,包括⑴應聘材料;⑵面試材料;⑶錄用審批材料;⑷職務聘免審批材料;⑸調整工資審批表;⑹因公出國審批材料;⑺用工性質晉升審批表;⑻離職審批表<原件>,辭職批復;⑼離退休審批表;⑽調令單、分配單;⑾其它)。

9、其它可供參考材料(如近三年內的員工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各類培訓總結、培訓成績、出國培訓總結等)。

第七條收集歸檔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文字、內容清楚完整,印章手續(xù)完備,且辦理完畢的正式審核、審批、簽署、落款文字材料。

第八條員工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用毛筆或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第九條形成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部門,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個月內,負責按要求把應歸檔的材料送交綜合服務部歸檔。

第十條 公司綜合服務部發(fā)現送交的人事檔案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時,要及時通知形成檔案材料的部門,補送材料或補辦手續(xù)。形成材料的部門要按規(guī)定認真辦理。

第十一條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了解和掌握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來源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收集應歸檔的材料。同時,要熟悉收集歸檔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對收集到的材料,認真鑒別,嚴格把關,及時入卷歸檔。

第十二條 形成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部門,向公司綜合服務部送遞材料時,如其他檔案管理部門也需要收集歸檔,則材料形成部門要事先考慮制作材料的數量,必要時協商聯系,以防造成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短缺。

第三章 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二條 員工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服務部設專人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第十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應存入保險柜,有防盜、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檔案逐一登記編號,并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核對,防止錯放或丟失。發(fā)現丟失或問題,應及時查找并采取措施,以保證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條 檔案移交要填寫清單,交接雙方應共同清點并簽字留據。

第十六條 嚴格防止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材料,對造成泄密或其它后果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制度,未交接清楚,不得離去。

第十八條 建立堅固、安全的庫房,配置符合要求的檔案柜。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溫六項措施落實到位。

第十九條 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查閱人員須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第二十條 逐步實現員工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現代化。

第四章 人事檔案的查閱和借用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查閱或借閱人事檔案,經公司綜合服務部總經理同意,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查閱或借閱本人人事檔案。

第二十二條 外單位人員憑介紹信等證件經公司綜合服務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查閱員工檔案;檔案原則上不外借,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外借時,應寫明原因并經執(zhí)行總裁批準同意方可。

第二十三條 查閱或借用員工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guī)定。員工閱檔后摘錄的材料應由檔案工作人員與原文核對無誤后,寫明材料出處和時間,并加蓋公司公章。嚴禁對檔案進行圈劃、涂改、拆換員工檔案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或泄露員工檔案內容,違犯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甚至紀律處分。

第五章 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四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轉遞是一項嚴謹、細致的工作。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在辦理檔案轉遞過程上,要認真細致,有條有理,切不可匆忙、馬虎,防止出現絲毫的差錯。

第二十五條 人員內部調動,檔案轉遞要做到檔隨人走,公司綜合服務部應將其檔案密封轉到新的歸口單位。

第二十六條 檔案轉遞必須填寫《員工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并通過機要轉遞或由檔案管理員專程送取,嚴禁個人攜帶。對個人攜帶檔案的,公司綜合服務部應拒絕接收。

第二十七條 轉遞的檔案必須是經過鑒別、清理、整理的檔案。轉遞檔案必須一次轉出,不能分批轉出。

第二十八條 對轉進的檔案在核對無誤后,及時將《員工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zhí)退回。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轉遞規(guī)定,造成檔案丟失或發(fā)生抽取,更換材料等問題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13篇 集團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xx集團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集團發(fā)展和實現組織目標、獲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業(yè)用人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內部各單位所有崗位的招聘與選拔。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招聘原則和依據

第四條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企業(yè)內部、社會擇優(yōu)錄取所需的各類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賢,才盡其用”。

第五條單位招聘依據

各單位的人事部門應根據全年發(fā)展規(guī)劃及單位組織架構,結合市場實際,確定人力資源總體需求。各單位人事部門應編制《單位崗位編制表》(附表1),上報集團人力管理中心核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部門招聘依據

各部門因人員離職、調崗、產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確須增補人員的,部門須提前填寫《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附表2),經單位人事的招聘部審批后實施招聘。對于新增崗位,建議用人部門附上該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和《kpi考核指標》,重新申請崗位及人員編制。

第三章招聘實施

第七條招聘實施

一、招聘計劃

各單位人事部門應根據《單位人事編制表》和《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計劃(內容含招聘信息的發(fā)布、渠道的選擇、資料的收集及篩選、面試安排、招聘經費預算、人員錄用審批及通知等),并組織實施。

二、內部招聘

各單位出現職位空缺時,應首先考慮集團內部人員,實施“內部競聘”(包括晉升、調崗、推薦、公開競聘選拔等),具體操作依集團人力管理中心規(guī)定為準。

三、外部招聘

指通過具有合法招聘資質的機構或媒體進行招聘,包括人才網絡、獵頭、現場人才交流會、學校、職業(yè)介紹所或其它媒體。

第四章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條外部招聘程序

一、資料篩選

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將收到應聘者的個人資料進行初步篩選,提交用工需求部門進行挑選,用工部門將選定的人員名單反饋給單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試

單位人事部門依據用工需求部門提交的人員名單進行面試通知,面試時間由雙方溝通確定,用工需求部門負責人需親自參加面試。

三、應聘登記

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面試登記表》(附表3)。

第九條面試流程

面試根據崗位可分為考試、心理測試和面試,具體如下:

一、組織考試

考慮到崗位工作的部門統(tǒng)一性,考試試卷可以由用工部門直接出題,用工部門負責評卷,原則上考試成績60分以上者可參加面試,60分以下者不應安排面試。

二、心理測試

針對有需要的工作崗位可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心理測試,測試結果應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備案,以便日后開展崗位指導工作。

三、證照審查

用人部門在面試的同時應審查應聘者的證件和相關資料,對偽造資歷和證件者,一經發(fā)現,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輪面試。

四、錄用審批

面試合格后,由用工部門核定錄用人員名單及試用職務名稱,填寫《人員錄用審批表》(附表4)。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招聘崗位重要與否對預錄用者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相關信息反饋用工部門(具體詳見《員工背景信息調查報告》)。

五、錄用通知

用工部門一旦決定錄用新員工后,應將《人員錄用審批表》及時報送至單位人事部門,招聘專員必須在收到“審批表”的當日下達《錄用通知書》(附表5),告知應聘者報到日期及攜帶的相關證件。

六、未錄用人員通知

對于初試或復試未通過者,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招聘人員應及時謝絕對方。

第五章新人報到

第十條新人報到手續(xù)辦理

一、體檢規(guī)定

錄用人員根據相關規(guī)定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接受健康檢查,如體檢不合格者,各單位不得錄用。

二、證件繳交

新員工報到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或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第14篇 正大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河口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人事制度。

2、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yè)人員。

3、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xù)。

4、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5、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6、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7、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8、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9、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10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天須攜帶:

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便存檔。

第15篇 商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某商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目的:保證公司人事管理有章可循;

2、依據:遵照國家頒發(fā)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3、公司勞動人事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

4、公司用工一律采取聘任制,公司與員工的《用工合同》簽署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第二條 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勞動人事的招聘、任免、異動、辭職(退)等程序及員工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培訓的管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包括試用員工及在公司兼職的人員;因特定工作需要而聘用的專家、顧問,其管理辦法另行規(guī)定;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人事管理。

第三條 細則

1、人員招幕:公司員工的招聘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統(tǒng)一歸口管理。各級人員需求經討論通過后,按相關程序予以辦理,相關招聘流程及具體實施方式參見員工招聘辦法及其附表;

2、職務任免:詳見員工管理辦法;

3、人員管理:試用(正式)人員管理參見員工管理辦法;

4、人員異動:堅持合理配置、才職相稱、高效精簡的原則,根據崗位任職條件和個人條件與要求,做到人盡其才,避免因職務變化而發(fā)生人浮于事的現象,具體措施見人員異動管理辦法;

5、員工請、休假:根據公司內部文件--員工請、休假管理辦法執(zhí)行;

6、薪資管理:按公司內部文件薪資管理辦法執(zhí)行;

7、績效考核:按公司內部文件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8、員工獎懲:參見員工獎勵及加、扣分管理辦法;

9、員工福利:詳見員工福利計劃管理辦法相關措施;

10、員工培訓:根據員工培訓管理辦法具體細則執(zhí)行;

11、員工離(退)職:流程及具體實施方式詳見員工離(退)職管理辦法及附表。

第四條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自20**年12月**日執(zhí)行。

第1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員工錄用:

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及其他國家規(guī)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會,采取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錄用。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公司時,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上崗證、指定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張,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2、當員工的以下個人信息發(fā)生變更或補充時,應及時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報表》,遞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證員工的相關權益不受影響:規(guī)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11)業(yè)務合作位內的特殊(親屬)關系;

(12)其他員工認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個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二)入職報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的職能部門,員工報到時,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1、辦理報到登記手,填寫《員工履歷表》,領取《員工手冊》、考勤卡等;

2、進行職前培訓;

3、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介紹部門職能、人員情況、工作職責、工作要求、部門相關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場所、領取辦公用品等。

(三)試用與轉正

通常情況下,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確因情況特殊也可可能延長至六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員工表現突出,經考核后,可縮短試用期。這段時間是員工與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此期間,如果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fā)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并按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同樣,如果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會解除與員工的試用關系,而不作任何補償。

試用期滿前15天,員工須填寫《試用期員工自鑒報告》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對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意見,并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評核表》,報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員工發(fā)放《轉正通知》,并辦理相關手。至此,員工就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了。

但是,同時應注意,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5天(含五天),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事假超過15天,原則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因業(yè)務需要,可招聘臨時勞務工,簽訂《勞務協議》或《借用協議》,臨時勞務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參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由雙方協議商定。

《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在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員工簽約時,必須仔細閱讀其內容。

二、體格檢查

員工必須經醫(y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能被錄用,體檢費由本人承擔。此外,公司將根據工作崗位,指定醫(yī)院要求復檢,若發(fā)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原工作的疾病時,公司將調換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的工時制度按國家《勞動法》的規(guī)定,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及經營狀況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規(guī)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體安排上班和休息時間,員工應從工作需要,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實行保密的崗位工資制:

1、員工薪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和福利津貼和加班工資組成,并按實際崗位級差確定。

2、員工的薪計發(fā)以考勤卡及《考勤匯總表》為依據。薪按月計發(fā),每月發(fā)放一次,每月15日發(fā)放上月工資,遇節(jié)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計算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計發(fā)。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實行薪保密制度,對于薪情況外泄的或相互打聽薪酬而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公司將對當事人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5、每月薪發(fā)放時: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時將工資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以憑存折到銀行領取;或由公司將員工工資條密封后發(fā)放至各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交員工本人。

6、薪資調整

有以下任一情況,員工的薪資會作相應的調整:

(1)、公司經營狀況發(fā)生變化或社會綜合物價指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

(2)、經過考核,員工的業(yè)務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績效超出或未達到公司的要求;

(3)、員工職務發(fā)生變動;

(4)、公司負責人直接決定。

7、薪資結算

(1)、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工資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如果在非試用期期間離職的,按轉正后薪資標準結算;

(2)、試用期內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及試用期福利待遇。如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后,薪資按轉正后標準計發(fā),但試用期間月發(fā)工資與轉正后月發(fā)工資之間的差額不予補發(fā)。

(二)福利

所有在職員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帶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節(jié)(三天)

勞動節(jié)(三天)

國慶節(jié)(三天)

五、員工關系

一、調配與勞動關系

(一)調職、提升:

根據公司業(yè)務需要和員工的品行、能力、工作業(yè)績及潛質等綜合表現和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動或提升至其他崗位。晉升的員工在接受新職位后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合格稱職者才被正式委任,并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

員工晉升、降職、調動時薪的確定:經公司考核后,晉升和降職人員的薪酬,以公司所發(fā)的“職位調派”為依據。原則上職務晉升人員,任命后三個月內為任職試用期,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zhí)行。三個月后經考評合格委任,即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臨時代崗的人員,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zhí)行。降職人員,自降職通知下發(fā)后,其薪的發(fā)放標準即按降職崗位的薪標準計發(fā)。對于正常調動的人員,其薪標準的確定將遵循調入部門的薪標準原則和以崗定薪的原則。

員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門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調職的申請。

(二)處分事宜

在工作期間員工如有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公司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員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yǎng)等,勞動合同/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三)離職

>

在試用期內,員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試用勞動關系。離職時,員工必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經相關領導的審批,交接好本職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應的離職手。

2、合同期內離職:

(1)辭職

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交接好本職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續(xù)后方可離職。

(2)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員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不從工作調動者;

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象、聲譽造成損失或影響;

③有欺騙公司行為的;

④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違法犯罪的

⑦違反公司《獎懲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情。

員工亦須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3)合同終止:

按照《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與員工簽合同,均應提前進行告知。員工必須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4、離職手:

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解雇,必須辦理離職手并填寫《員工離職手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室批準,然后結算離職工資。

離職工資的結算原則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發(fā)薪日,《員工離職手清》及相關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離職手包括:

(1)交接完畢所有的工作;

(2)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手冊及其他公物;

(3)退還辦公用品、宿舍等;

(4)結清與公司的帳目,還公司款額;

(5)如與公司有其他協議的,還應履行協議中所約定的事項。

以上交接事項,均須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同時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二、內部溝通

(一)員工溝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的人際關系;同時提倡個人與公司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溝通。

2、公司注重與員工的關系及相互之間的溝通,并把溝通作為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機構,將為員工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申訴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各級管理人員同樣負有與員工溝通的責任。

(二)員工申訴

當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fā)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定的行為時,當員工對處分或處罰結果不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以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

申訴程序:公司鼓勵按照如下程序逐級反映情況,如果員工堅持認為必要,可以越級申訴,但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三)特殊關系回避準則

1、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員工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管轄范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部門推薦自己親屬或好友的,應向行政人事部門提前申明。

2、已經存在親屬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并應回避有業(yè)務關聯的崗位。新的親屬關系產生一個月內,須向行政人事部門書面聲明。

3、公司不提倡員工與自己的親屬、好友所在位建立業(yè)務合作關系。有正當理由建立業(yè)務關系的,要主動向上司書面申報自己的親友關系,并應在相關的業(yè)務活動中回避。

4、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yè)務關聯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職務影響力在業(yè)務關聯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他利益。如確實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6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旨在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優(yōu)化人力資源配置,提升組織效率,確保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得以實現。通過明確職責、設定績效標準、規(guī)范招聘流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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