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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管理制度,旨在通過預先規(guī)劃和控制,減少企業(yè)運營中的風險和問題,確保組織的穩(wěn)定運行。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風險識別與評估
2. 制度設計與制定
3. 執(zhí)行與監(jiān)督機制
4. 反饋與改進流程
5. 員工培訓與意識培養(yǎng)
包括哪些方面
1. 風險識別與評估:通過對業(yè)務活動的深入分析,識別潛在的風險點,評估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
2. 制度設計與制定: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管理規(guī)定,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和適用性。
3. 執(zhí)行與監(jiān)督機制:設立有效的執(zhí)行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并通過監(jiān)控和審計確保制度遵守。
4. 反饋與改進流程:建立反饋渠道,收集制度執(zhí)行情況,定期進行審查和修訂,以適應變化的環(huán)境和需求。
5. 員工培訓與意識培養(yǎng):通過培訓提高員工對預防管理制度的理解和執(zhí)行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重要性
預防管理制度對企業(y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避免損失:通過預防措施,減少因意外事件導致的財務、聲譽或其他損失。
2. 提高效率:清晰的制度可以優(yōu)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錯誤和混亂造成的浪費。
3. 保障合規(guī):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降低法律風險,維護企業(yè)的合法經營地位。
4. 促進文化:建立風險防范的企業(yè)文化,提升員工的責任感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
方案
1. 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負責風險識別、評估和制度設計,確保專業(yè)性和系統(tǒng)性。
2.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職責,提供具體的操作指南。
3. 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4. 定期舉辦培訓活動,強化員工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技能,提升制度執(zhí)行力。
5. 創(chuàng)新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通過持續(xù)改進,使預防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預防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和持續(xù)優(yōu)化,只有這樣,企業(yè)才能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環(huán)境中保持穩(wěn)健發(fā)展,有效應對各種挑戰(zhàn)。
預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污染預防管理制度
1、嚴格按上海市的關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自覺形成環(huán)保意識,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產生的噪聲與環(huán)境污染。
2、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嚴格執(zhí)環(huán)境保護措施。
3、貼出“安民告示”,設立群眾來訪接待組,主動邀請居民代表開會,介紹開、竣工日期和各項環(huán)保措施。建立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關系。
4、保持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及清潔,不得隨意堆放物品,運輸散裝材料時做好防塵、防灰、防散落措施,避免散落飛揚,確保周邊環(huán)境。
5、噪聲超過55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00至晚上22:00進行,各種木材、金屬的切割工作 一律在現場的作業(yè)棚進行,作業(yè)棚搭成封閉式,車輛進出及裝卸材料做到輕起放,車輛嚴禁鳴喇叭。
6、控制夜間施工時間,一般晚上22:00至第二天早上6:00禁止施工,如遇到特殊情況須在該段時間施工,預先向有環(huán)保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施工過程中遇到業(yè)主,社會投訴立方刻停止施工。
7、清運施工垃圾采用封閉式灰斗,現場道路指定專人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出場的車輛派專人用水清洗輪胎,建筑垃圾出場需要用布覆蓋。
8、攪拌機前臺設置沉淀地儲水池,刷罐水及清洗車輛用水必須流入沉淀地經沉淀后才可以排入儲水池。此廢水用作沖洗石子和道路灑水,沉淀池必須每天清掏。現場污水嚴禁流出施工區(qū)域。
9、夜間照明燈具盡量把光線調整到現場以內,嚴禁把強光源輻射到附近住宅。
10、為減小噪聲,施工外墻設全封閉密閉網。
11、采用外置式筒體專用垃圾通道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第2篇 氨儲罐管理制度預防措施
液氨是一種無色和帶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易溶于水,易燃,但不自燃。濃度10%以上的氨屬于毒品法規(guī)定以內,并被視為二級毒品。如果發(fā)生氨泄漏將對人體有極大的影響。氣態(tài)氨嚴重刺激眼角膜、呼吸道和皮膚。氨中毒會造成肺水腫(肺泡積水)和呼吸困難,只需幾分鐘之后,氨就會對腦組織帶來中毒的影響,接著就是活動減弱和痙攣。在痙攣減輕之后會出現聽覺下降,眼睛局部受傷時可導致角膜炎,并造成失明。吸入氨蒸汽會引起喉嚨疼痛,鼻腔刺痛、陣咳窒息、眩暈、胸部陣痛、頭痛惡心、渾身不適。在大量吸入氨時會造成肺水腫,過量會造成死亡。對皮膚的局部影響癥狀為發(fā)紅、起水泡??谇晃氚彼芤簳鹂谇缓褪车绖×姨弁?、咳嗽、吐血和便血。
液氨是劇毒品,一旦發(fā)生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輕者造成人身的傷害,同時也對工廠的設備造成化學腐蝕。重者造成人員傷亡及生產停車事故。因此,做好液氨儲罐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凈煤氣的安全、連續(xù)、穩(wěn)定、優(yōu)質、高效。
液氨儲罐的安全管理及事故預防措施:
一、液氨儲罐的安全管理
液氨儲罐屬于ⅲ類壓力容器。氣化廠對液氨儲罐的管理采用了系列化的三級管理方法:總廠級主管部門(機動處) - 分廠級管理 - 車間級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包保責任制。有專業(yè)部門對全廠氨吸收制冷系統(tǒng)的液氨儲罐實行定期的檢驗,并將大容量的液氨儲罐列為了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做為工廠安全監(jiān)察的重點工作。液氨儲罐的液氨貯存量一般留有10%-20%的空間,這樣可有效保證液氨儲罐安全使用。十多年來,氣化廠始終將液氨儲罐的安全列為生產中的頭等大事,尤其在夏季高溫時,采用有效的降溫,在儲罐上設置了水幕噴淋的辦法,從而確保了液氨儲罐的安全使用。每年專業(yè)部門都對系統(tǒng)內的液氨儲罐實行安全技術檢驗及安全評價,使液氨儲罐的使用始終處于受控狀態(tài)。
二、液氨儲罐的安全閥
安全閥是液氨儲罐的主要附件,裝在每個液氨儲罐上的2個安全閥,是為了保證液氨儲罐在超壓情況下得到保護,液氨儲罐的設計壓力為2.5mpa,安全閥的開啟壓力為2.0 mpa,液氨系統(tǒng)的最高工作壓力為1.65 mpa??紤]到為在安全閥開啟后液氨不擴散到空間,把安全閥的泄壓口和氨氣事故處理系統(tǒng)(備有氨罐回收裝置)對在用安全閥實行檔案管理,對每個安全閥的使用情況進行在線監(jiān)控,責任落實到每個操作員工;經常對安全閥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做到了不超期使用、不腐蝕、不失控,這樣可以發(fā)揮安全閥的安全作用。
三、液氨儲罐的壓力表
壓力表是液氨儲罐的主要安全附件之一。由于液氨化學性質的特殊性,壓力表的選擇至關重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耐腐蝕及相應級別的雙金屬壓力表。壓力表需要每3個月進行校驗,確保壓力表使用靈敏可靠。為了確保更換壓力表的安全,須在壓力表下面裝設截止閥,在生產中對液氨儲罐的壓力表顯示數據進行每1小時作跟蹤記錄,以便更好地掌握液氨儲罐的壓力變化情況。
四、液氨儲罐的液位計
液氨儲罐貯存量多少,需要采用液位計來顯示,氣化廠采用磁翻板式液位計和浮筒液位計來顯示液位的變化,以保證液位的準確。翻板式液位計,它的原理是浮子在連通管中浮于液面上,隨液面的升降而升降,置于浮子內的磁鐵,把信號傳遞到安裝在連通管外壁的翻板指示器上,使翻板隨液位變化而翻轉,液面以下為紅色,液面以上為白色,這種液位計的特點是顯示靈敏、準確、不受氣溫的影響。磁翻板式液位計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會發(fā)生如下故障:一是浮子筒體焊接質量差,有穿透性氣孔或夾渣,貯存的介質進入浮子筒體內,從而使液位計失靈;二是浮筒外壁吸附液氨內的雜質,導致浮筒在管內上下移動困難,造成液位計失靈。針對以上液位計的特點應經常進行維護保養(yǎng),根據經驗最好1年檢查1次,以便發(fā)現問題進行處理。至于浮筒液位計采用浮子隨液位的高低而變化,然后轉變?yōu)?-20m a的電流信號送至主控制室,能夠及時準確地反映液位的高低,便于操作與維護,改善控制指標,并且采用有效控制的安全隔離設備,確保系統(tǒng)的安全性。
五、液氨儲罐事故預防及對策
基于液氨儲罐的特殊危險性,在生產中應有緊急事故預防及處理預案,并且每年應最少進行1次防止突發(fā)事故處理演習,以便增強緊急事故處理隊伍的應急能力,時時備全事故處理所用的工具,裝設在專用的事故柜里,并有專人負責保管,要經常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綜上所述,液氨儲罐的安全管理涉及到很多方面,各相關部門都應高度重視它的危險性,只有全面系統(tǒng)地對液氨儲罐進行安全管理,不放過任何與其相關聯(lián)的工藝、設備、儀表等諸多環(huán)節(jié),把液氨儲罐作為重大危險源管理,使之處于受控狀態(tài),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第3篇 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學生因上課下課擁擠發(fā)生踩踏或者發(fā)生火災等意外事故,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經校委會會議研究制定本制度。
1、凡我校全體師生員工,在樓道行走、上下樓梯,必須靠右行走,不得在學校各樓樓道集群停滯、擁擠、追逐和使用各種體育器材活動以及高聲喧嘩,嚴禁任何人在樓梯扶手欄桿上攀爬、坐、站等。
2、各科任課教師必需在下課前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教學樓每節(jié)課的上課教師應對本班學生上下樓梯予以監(jiān)管和疏導,要對學生上下樓梯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堵現象的發(fā)生。上課期間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課任教師負責組織好本班學生,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防止損失擴大。如果出現意外,課任教師負全責。
3、學生課間操、放學、_上下樓梯,由各樓層值周教師負責疏導。在上下課期間,教學樓的所有大小門都要打開,便于學生及時有效地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發(fā)生。如果出現意外,樓層值周教師和隨行教師負全責。
4、食堂工作人員要組織學生排隊就餐、不要推、拉、擠,維持好就餐期間的紀律。如果出現意外,食堂工作人員負全責。
5、在教室、餐廳及樓梯間出入口設置指示、警示標志,完善演練活動。并通過經常、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學生日常行為的養(yǎng)成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培養(yǎng)他們遵守秩序、相互禮讓的文明習慣;掌握正確通過樓道的要求和在擁擠場所自我保護的知識。注意發(fā)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組織大型_前要做好活動安排,要有安全預案,并責任到人,在學生集體活動中不得片面強調快速、整齊。若在活動中出現意外事件,相關人員負相應責任。
6、打掃衛(wèi)生時,班主任必須教育學生有序拿、放工具,防止意外發(fā)生。如果因門未鎖,燈未關造成損失或學生在拿放工具時發(fā)生意外事故,班主任及值周教師負全責。
7、樓道、樓梯的照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等設備由學??倓肇撠?每天做好巡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和消除。若因疏忽或延誤工作,造成意外事故發(fā)生,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班主任必須利用班會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禮儀教育,要經常提醒學生上下樓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充分認識到發(fā)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同時告誡學生上下樓梯要相互禮讓,靠右行走,遵守秩序;對有違紀現象的學生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錯誤行為,并作好教育記錄。教育學生若上下樓梯時前面突然有同學滑倒,后面的同學必須立即停步。一旦發(fā)生擁擠現象,學生必須無條件地聽從領導和教師的安排順次下樓。班主任做好班級內疏散安排,并做好演練練習,若在教室內發(fā)生意外事故,追究當堂教師的責任。
9、一旦發(fā)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在場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要及時通知學校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趕赴出險的地點。同時根據傷情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yī)院進行搶救處理。若意外事故發(fā)生時,在場教師沒有及時進行疏導,錯過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的最佳時機,造成損失或使事態(tài)的進一步惡化,追究在場教師的責任。
10、將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與先進班級和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結合起來。如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班級在考核評比中采用“一票否決制”。
11、學校將教師是否履行教育、防范義務納入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中,對教師未履行教育、防范義務的,在年終考核中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處理。
12、違反學校紀律,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應根據其認知能力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告知監(jiān)護人,要求履行監(jiān)護人責任。受傷害學生監(jiān)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成員,在事故處理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合法權益的,學校將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要求賠償。
13、未依照學校要求履行安全職責,違反本規(guī)定或其他安全規(guī)定出現意外事故或造成損失,情節(jié)輕微的,經學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fā)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交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安區(qū)__學校
第4篇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我礦主要災害包括:水災、火災、瓦斯、煤塵、提升運輸、頂板等災害。
2、為預防各類災害事故的發(fā)生,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礦組織專門制定《2007年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類災害的存在條件、危險分析、危害程度范圍預測等分別制定了預防措施,并根據事故性質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fā)生事故后的上報制度及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并報集團公司批準。不編制或內容不全、不及時上報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礦長、總工程師及各專業(yè)要組織職工對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救援預案進行學習,認真抓好落實,讓每一名職工了解掌握礦井的災害隱患及預防與處理措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4、礦長負責《災防計劃》所列工程項目的落實,并根據礦井生產中實際變化情況,有通防科及時對《災防計劃》修改補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修改后的《災防計劃》要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5、每年必須要與救護隊聯(lián)合,有計劃的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習,并進行總結,演習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6、按照明確職責,重點檢查、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專業(yè)根據所轄范圍,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危害,提出處理意見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7、對特殊地點實行重點監(jiān)控管理,由專業(yè)領導分班盯崗,及時匯報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異常現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8、出現異常情況,各崗位作業(yè)人員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專業(yè)領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計劃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自救,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5篇 礦井機電運輸事故預防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應有雙回電源線路。雙回路電源應滿足下面要求
(1)當任意回路因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外一回路仍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2)礦井的雙回路電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3)正常下,如果采用一回路運行方式,另一回路應帶電備用;(4)lokv及其以下的礦井架空電源線路不得共桿架設;(5)礦進電源線上,嚴禁裝設負荷定量器。
2、下面各地點不得少于兩回路供電線路,并應來自各自的變壓器和母線段,線路上不應分接任何負荷。
(1)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
(2)主排水泵房;
(3)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線路;
注:(1)(2)(3)要求:當任何一回路停止供電時,其余回路應能擔負全部負荷的供電;
(4)主要通風機房;
(5)提升人員的立井絞車房;
(6)抽放瓦斯泵。
注:(4)、(5)、(6)要求:應各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受條件限制時,其中的一條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種設備房的配電裝置)
注:上述設備的控制回路和輔助設備必須有與主要設備同等可靠的備用電源
3、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器設備的額定電壓登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不應超過10000v;
(2)低壓,不應超過1140v;
(3)照明、手持式電器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電話信號裝置的額定供電電壓,都不應超過127v;
(4)遠距離控制的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5)井下低壓供電系統(tǒng)同時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電壓時,低壓電器設備(電動機、變壓器、饋電開關、起動器、檢漏繼電器)上,應明顯的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4、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不得直接向井下供電。
5、電氣作業(yè)進行操作時,應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具。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作業(yè)時,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
6、供電設備和線路的停送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7、電氣設備可能被人所觸及的裸露部分,必須設置保護罩或遮攔及警示標志等安全裝置。
8、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并懸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任務的工作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和送電。
9、每一礦井應備有地面、井下配電系統(tǒng)圖、井下電力設備布置圖和負責人及時地在圖中作出相應的改變。
10、礦井內所有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配件,金屬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電纜線路的金屬構筑物等也要接地。
11、下列地點應設置局部接地極:
(1)每一個裝有固定電氣設備的硐室;
(2)鎧裝電纜應每隔loom左右就接地1次,遇有接線盒時也要接 地。
12、礦井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系統(tǒng)的一般規(guī)定:
(1)所有需要接地的設備和局部接地極,都應與接地干線連接。接地干線應與主接地極連接,形成接地網;
(2)所有應接地的設備要有單獨的接地連接線,禁止將幾臺設備的接地線串聯(lián)連接;
(3)所有電纜的金屬外皮(不論使用電壓的高低)都應有可靠的電氣連接,以構成接地干線。
(4)無電纜金屬外皮可以利用的,應另敷設接地干線。
(5)主接地極應設在礦井水倉或積水坑中。主接地極不應少于兩組;
(6)局部接地極可設置與積水坑、排水溝或其他適當地點;
(7)每一個主接地極的接地電阻,由主接地極起至最遠的就地接地裝置止,不得大于2q。
(8)每臺移動電氣設備至接地干線的接地導線電阻,不得大于1q。
(9)當高壓系統(tǒng)的單項接地電流大于20a時,接地裝置的最大接觸電壓不應大于40a;
(10)接地電阻每年應測定1次。測定工作宜在該地區(qū)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雨季進行。
13、井下所有工作地點、安全人行道和通往工作地點得人行道都應設有照明。
14、露天礦照明網絡,以及移動式機械和機組的固定照明點,使用電壓不得超過220vo手燈和移動式電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kvo在金屬容器內作業(yè)的安全電壓不得超過12v。12v、36v、110v和220v的插座應有區(qū)別標志。
15、在380/220v的照明線路中,中性線不應裝熔斷器或開關o
16、井下電氣信號須能同時發(fā)聲和發(fā)光。提升裝置應有獨立的信號系統(tǒng)。信號電源不宜超過127v。
17、為防止非防爆設備或失爆電氣設備入井,各礦井應實施電氣設備入井證制度,入井證由機電防爆檢查組辦理。
18、罐籠提升信號系統(tǒng),應設有下列信號:
(1)工作執(zhí)行信號;
(2)提升中斷指示信號;
(3)提升種類信號;
(4)檢修信號;
(5)事故信號;
(6)無聯(lián)系電話時,應設有聯(lián)系詢問信號。
19、編制與實施安全運輸(行車、提升)的技術組織計劃,應用系統(tǒng)工程理論解決運輸薄弱環(huán)節(jié)。
20、編制與實施線路、設備的檢修計劃及施工作業(yè)的安全措施,從技術上把住安全關,嚴禁不符合防爆規(guī)定的設備入庫。
21、修訂與貫徹各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在現場監(jiān)督兌現,糾正違章作業(yè),使規(guī)程落到實處。
22、貫徹執(zhí)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從技術上解決質量、隱患問題,并參加工程驗收。
23、建立設備技術檔案,進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試驗、測定工作,提出結論性的技術結果報告;參與設備選型、改造和鑒定。
24、開展安全技術培訓、技術講座、交流推廣安全新技術。
25、參與事故分析,制定技術防范措施。
第6篇 企業(yè)內部舞弊預防管理制度
企業(yè)內部舞弊預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企業(yè)資金、財務、票據、合同的運作管理,企業(yè)不僅應對財務、銷售、采購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學習、教育,健全各種資金、財務、票據、合同管理制度;而且,還應建立起有針對性的舞弊預防管理制度。
第1條 目的
為了有效地預防公司舞弊行為的發(fā)生,明確相關責任,降低審計風險,根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及公司相關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一般原則
1.各層級管理者應對舞弊行為的發(fā)生承擔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預防、發(fā)現及糾正舞弊行為是各級公司、各級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之一。
2.審計部和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yè)謹慎,密切關注公司內部可能發(fā)生的舞弊行為,以協(xié)助公司管理層預防舞弊行為的產生。
第3條 名詞解釋
1.損害公司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內外人員為謀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使公司經濟利益遭受損害的不正當行為。
2.舞弊的預防:是指采取適當行動防止舞弊的發(fā)生,或在舞弊行為發(fā)生時將其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4條 審計部和審計人員應在以下四個方面保持應有的職業(yè)謹慎。
1.具有預防、識別、檢查舞弊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在執(zhí)行審計項目時警惕相關方面存在的舞弊風險。
2.根據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復雜性以及審計的成本效益性,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
3.運用適當的審計職業(yè)判斷,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程序,以檢查、發(fā)現和報告舞弊行為。
4.發(fā)現舞弊跡象時,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提出進一步檢查的建議。
第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舞弊行為。
1.接受賄賂或回扣。
2.將正常情況下可以使公司獲利的交易事項轉移給他人。
3.貪污、挪用、盜竊公司資財。
4.使公司為虛假的交易事項支付款項。
5.故意隱瞞、錯報交易事項。
6.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第6條 舞弊預防具體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的內部控制并使之得以有效實施是預防舞弊的主要途徑。
2.審計人員在審查和評價內部控制時,應當關注以下主要內容,以協(xié)助公司預防舞弊:
(1)公司目標的可行性;
(2)控制意識和態(tài)度的科學性;
(3)員工行為規(guī)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經營活動授權制度的適當性;
(5)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性;
(6)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有效性。
3.除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外,還應考慮可能會導致舞弊發(fā)生的以下因素。
(1)管理人員品質不佳。
(2)管理人員遭受異常壓力。
(3)經營活動中存在異常交易事項。
(4)公司內部個人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存在較大沖突。
(5)審計部在審計中難以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證據。
(6)審計人員應根據審查和評價內部控制時發(fā)現的舞弊跡象或從其他來源獲取的信息,考慮可能發(fā)生的舞弊行為的性質,向集團審計部報告,同時就需要實施的舞弊檢查提出建議。
第7篇 危險點分析預防控制措施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規(guī)范盾安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公司)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開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任何生產工作都存在著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的因素,凡進行運行、維護、檢修、試驗工作必須進行危險點分析。外來人員參與現場工作時,風電場必須事先做好危險點分析與交代工作,并要求在控制措施的簽字欄簽字。
第三條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旨在不斷提高員工對作業(yè)風險的認識,認真分析可能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因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以保證員工在作業(yè)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發(fā)電設備安全。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新能源公司各子公司所屬的各風電場。
第二章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五條新能源公司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集團公司有關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二)指導新能源公司下屬風電場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組織推廣先進的危險辨識方法和手段;
(三)規(guī)范新能源公司下屬風電場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管理,監(jiān)督各風電場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子公司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新能源公司的有關辦法;
(二)監(jiān)督指導所屬風電場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開展,規(guī)范管理;
(三)對所屬風電場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考核。
第七條 風電場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新能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開展本企業(yè)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
(二)落實本企業(yè)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責任制,把工作分解落實到現場和自然人;
(三)規(guī)范管理本企業(yè)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抓好過程控制,將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和工作票、操作票及現場作業(yè)指導書有機結合,指導現場作業(yè);
(四)組織工程技術和安全監(jiān)督人員,附件為風電場《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手冊》,組織培訓工作,并根據對工作經驗的總結,不斷補充和完善。
第八條 有關人員的職責
(一)工作票簽發(fā)人的職責
1.審查工作票時,必須檢查作業(yè)危險點控制措施是否齊全、正確。簽發(fā)工作票的同時簽發(fā)《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見附表);
2.多班組配合工作時,負責組織各班組按照《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手冊》,結合具體工作的特點,補充和完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多專業(yè)共同作業(yè)時要重點抓好結合部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以防止出現漏洞。
(二)值長的職責
1.組織或指定單元長(班長)進行復雜的電氣倒閘操作的危險點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進行審查。不得簽發(fā)沒有《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的操作票;
2.在審查和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時,要審查是否有與工作相應的《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
(三)班組長的職責
1.根據工作任務安排,組織班組工作人員按照《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手冊》,認真分析設備系統(tǒng)運行方式、工作環(huán)境特點、參加工作人員的精神狀況,對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進行補充和完善;
2.班前會,組織工作組成員學習,檢查和督促每個成員了解和掌握具體工作的危險點。開工前,認真檢查控制措施的落實;
3.班后會,要對當日本班組工作過程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的落實進行總結,不斷提高危險點分析的準確性和控制措施的針對性。
(四)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1.工作前結合工作內容,組織工作班人員進行危險點分析;
2.按照《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制定組織控制措施;
3.開工前,認真檢查核實控制措施;
4.工作中,監(jiān)護和檢查工作班人員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
5.收工后,對本工作的危險點控制措施進行總結。
(五)工作許可人的職責
對沒有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許可開工。
(六)工作班成員的職責
1.工作前應學習《安全工作規(guī)程》、運行及檢修工藝規(guī)程中與本作業(yè)項目有關規(guī)定、要求;
2.認真學習《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手冊》,積極參加本班組危險點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認真落實;
3.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落實危險點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確保自身和設備安全。
(七)監(jiān)護人的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危險點分析工作;
2.在操作過程中監(jiān)督落實危險點措施票,對執(zhí)行危險點控制措施的正確性負主要責任。
(八)操作人的職責
1.認真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
2.在操作過程嚴格執(zhí)行危險點措施票,規(guī)范操作行為,對執(zhí)行危險點措施票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章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程序
第九條 各單位要成立以主管生產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本單位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對每項作業(yè)、每項操作結合以往的事故通報,以《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為指導,對各項作業(yè)的危險因素進行評價,制定相應的措施。按照標準化作業(yè)的要求,每一張工作票、操作票都必須有相應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并與標準票一并存入標準票庫。
第十條 各風電場要不斷總結班組在使用過程中補充和完善的措施內容,及時修訂完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手冊》,并及時更新標準票庫中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 《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手冊》、安全生產危急事故處理預案等作為企業(yè)向員工進行危險告知的必備材料。
第十二條 由于每次作業(yè)時的工作環(huán)境、人員狀況不盡相同,在使用《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時,必須結合作業(yè)的具體情況,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并補充完善。
第十三條《危險點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辦理簽發(fā)和許可手續(xù)。
工作開始前,必須認真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工作結束后,應及時總結危險點分析控制措施的準確性、嚴密性,提出改進措施,為下次作業(yè)提供經驗。危險點控制措施隨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十四條 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要實施動態(tài)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設備、系統(tǒng)發(fā)生變化后,要及時修定危險點分析和控制措施;時間跨度較長的檢修工作,要分階段針對作業(yè)方式的變化,組織學習和落實控制措施;如作業(yè)人員發(fā)生變化,也要及時組織學習預控措施。
第四章危險點分析與控制工作的重點
第十五條危險點控制措施的重點是:預防人身傷亡事故、誤操作事故、設備損壞事故、機組強迫停運、火災事故。
應重點防范: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發(fā)生頻率較高的人身傷害事故。
第十六條 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要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一)工作場地:如高空、立體交叉作業(yè)、容器內、井下、鄰近高壓管道、鄰近帶電設備等可能給作業(yè)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
(二)工作環(huán)境:如高溫環(huán)境、大風、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鄰近或相關班組作業(yè)、照明等可能給作業(yè)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
(三)工具、設備:如電動工具、起重設備、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給工作人員帶來的危險或設備異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藝流程的顛倒、操作方法的失誤可能給作業(yè)人員帶來的危害或設備異常;
(五)作業(yè)人員的身體狀況不適、思想情緒波動,不安全行為,技術水平及能力不能滿足作業(yè)要求等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等。
工作負責人在組織作業(yè)時,要特別重視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情況、思想情緒的異常波動,并作為首要的危險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盾安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安全監(jiān)察與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f幼兒園傳染病預防管理制度
為了幼兒園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幼兒園應該加強對傳染病的預防力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幼兒園傳染病預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校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guī)范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二、嚴格執(zhí)行傳染病報告制度1、規(guī)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序,保證傳染病發(fā)病信息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fā)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xiāng)中心學校、甘州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qū)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三、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fā)病信息,及時發(fā)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并執(zhí)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兒健康情況向全校師生進行通報,并做好記錄。
四、落實消毒隔離措施(1)一旦發(fā)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采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并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y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zhí)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五、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wèi)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
六、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guī)劃要求,配合衛(wèi)生院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第9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預防措施
1.總則
1.1 為處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機、物、環(huán)“之間的關系,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標準。
1.2 工地宿舍、辦公室、食堂、澡堂、停車場、材料庫、油庫、配電房、炸藥庫、衛(wèi)生室等建筑物、構筑物設置地點應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同時還應具備防火、防盜、防洪標準。
1.3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均須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做到心中有數。
1.4 施工現場須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標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隧道施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
1.5 在隧道內工作的電工、裝載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電(氣)焊工、架子工,必須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1.6 施工所用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有檢驗制度,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勞動保護用品要有質檢證明書,并經安監(jiān)人員認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嚴肅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組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特殊情況要在現場當面交待清楚。如有嚴重險情,必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qū),設立標志,派專人看守,同時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處設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撐用料及各種使用工具等。
1.9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含事故苗頭)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2.開挖
2.1 鉆眼
2.1.1 鉆眼前,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燈光照明是否良好,支護、頂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及時支護或者清除。
2.1.2 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機或者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3 鉆孔臺車、風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格的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鉆孔臺車
1、臺車??渴欠衿椒€(wěn);
2、鉆桿鉆頭是否穩(wěn)固;
3、液壓部分有無露油、機械運轉是否正常;
4、濕式水壓是否滿足鉆眼要求,水路是否暢通。
(2)風鉆
1、機身、螺栓、卡套、彈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氣管、水管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象。
(3)電鉆
1、把手膠皮套絕緣是否良好;
2、電纜線有無破損、接頭有無裸露;
3、防止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風鉆應穩(wěn)固。
2.1.5 嚴禁在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6 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鉆孔臺車、風鉆、電鉆等機具。
2.1.7 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服,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洞。電鉆工還應穿絕緣衣和戴絕緣手套。
2.1.8 大型鉆孔臺車進出洞經過的路段和臨時臺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派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2.2爆破
2.2.1 洞內爆破作業(yè)指揮要統(tǒng)一信號,人員要撤離至安全距離以外,隧道較長的宜增設交通運輸車接送人員,還可設置臨時避車洞。
2.2.2安全距離:
一、獨頭坑道內不小于200m;
二、相鄰的平行道內不小于100m;
三、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四、雙線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五、雙線上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應根據施工條件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2.2.4 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支護;
三、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爆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2.2.7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以下各種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一、有無瞎炮及可疑現象;
二、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
三、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
四、支護有無破損與變形。
2.2.8 有瞎炮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9 裝藥時嚴禁火種,嚴禁裝藥打眼同時進行,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0 嚴禁明火點炮
2.2.11 兩端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和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工作面距離八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作業(yè),并將人員機具撤走,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時,可在適當地段或避車洞內設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存貯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二、洞深應大于10m,應與隧道中線有60°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門;
三、設立明顯標志,安排專人看守;
四、洞內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嚴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人員穿化纖衣物作業(yè)。
3.裝碴與運輸
3.1一般規(guī)定
3.1.1 運輸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3.1.2 進入隧道的內燃機械與車輛,必須選用有凈化裝置的柴油車。汽油機械與車輛不得進洞,若施工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防塵的要求時,可以不受此限。
3.2 裝碴作業(yè)
3.2.1 人力裝碴前,斗車應停穩(wěn)并制動;解除制動應使用工具,起動前應鳴笛或吹哨;人力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
3.2.2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裝碴不得高于車廂;
二、裝碴機和運碴機之間不得有人;
三、為了確保運碴車就位和安全進出,應設專人指揮。
3.3無軌運輸
3.3.1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洞內車輛限速表 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回車51010
3.3.2 洞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均應在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洞內電線、風管、水管應設置在車輛不易碰掛的位置。
3.3.3 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超車;
二、根據隧道的長短,在避車洞的位置加擴一定尺寸供車輛會車;
三、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20m的距離,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距離。
四、車輛起動前應了望與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故障運行;
六、駕駛室不得搭載其他人員,車輛不得超速行駛;
3.3.4 車輛在洞內行使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與車輛機械搶道;
二、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3.3.5 洞外卸碴點路面應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擋木及標志。
3.3.6 洞內道路應加強養(yǎng)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3.3.7 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開燈、鳴笛并派專人指揮。
4.支護
4.1 隧道各部位開挖后應根據圍巖情況,選用有效的支護。
4.2 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指定專人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空作業(yè)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4.4 當發(fā)現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4.5 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支撐臨時支護。
4.6 當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一小時內通知現場負責人,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4.7 傍山或者淺埋地段施工時,應控制拱頂最大允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發(fā)現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內出現裂縫時,應視為危險警告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質隧道中噴錨支護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4.9 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斷面開挖的拱圈、拱頂部分不得因高、難而省略檢查。
4.10 噴錨地段的危石應及時處理完畢,腳手架、防護欄桿、照明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應嚴格檢查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干式噴射砼時,應堅持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工作面應設置水幕,加強通風,降低粉塵濃度;作業(yè)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噴射手應配戴防護面罩、防水披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乳膠手套;
二、噴射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定崗,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持交接班,并作好書面記錄;
三、向錨桿孔壓注砂漿,壓力應大于0.2mpa,注漿管噴咀,嚴禁對人放置,在未打開風閥前不得搬動或關啟封蓋;
四、鋼支撐支護時,應按高空作業(yè)制訂防護計劃,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程度,對構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塊、人員墜落、表層巖坍落、砼硬化不充分產生剝落和由于部正確姿勢作業(yè),造成跌倒和墜落等要有超前的預防措施。
5. 襯砌
5.1 砼澆注前,應全面檢查模板及支架結構狀況,檢查鋼筋幫扎是否牢固、開挖面有無懸石坍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注作業(yè)。在振搗作業(yè)中,使用插入式振動器,則應穿膠鞋、戴膠皮手套,軟軸部分不得插入砼中,電源線接頭必須良好,濕手不得接觸電源開關。
5.2 洞門襯砌時應先檢查仰坡、邊坡、坡頂有無裂縫,及時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洞外坡面懸石坍塌。
5.3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地點。
5.4 襯砌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5. 5 拆除砼輸送軟管或者管道時,必須停止砼的運轉。
5.6 使用襯砌臺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臺車走行軌中心線必須與隧道中心線重合,兩側軌面必須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三、砼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可靠不漏漿,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不得使臺車受到偏壓;
四、臺車就位后前后輪的相反方向應用鐵靴剎住車輪。
6.通風與降塵
6.1 施工通風
6.1.1 施工中的通風應符合鐵道部現行鐵路隧道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6.1.2 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應取樣一次進行分析,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6.1.3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機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6.1.5 軟管通風機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6.2.1 隧道內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內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內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工作面,濃度可為100mg/m3,但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總回風道風流中,應小于0.5%,開挖面裝藥放炮前應小于1%,開挖面超過2%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帶。
6.2.4 隧道內氣溫不宜超過28℃。
6.2.5 隧道施工通風應能提供洞內各項作業(yè)所需的最小風量,每人應供應新鮮空氣3m3/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yè)時,供風兩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
6.3 防塵
6.3.1 隧道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鑿巖機鉆眼時必須先送水后送風;
2、放炮前后必須進行噴霧、灑水;
3、出碴前應用水淋濕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巖壁;
4、施工人員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風道或風管與掌子面距離不得小于10m,若風道和風管屬易損物組成,可在放炮時進行掩蓋或移至安全處;
6.3.2 防塵用水,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設沉淀或過濾設施。
6.3.3 噴射砼宜采用濕噴,如采用干噴時,應加強通風與照明,并采取防塵措施降低粉塵濃度。
6.3.4 鉆眼作業(yè)應采用濕式鑿巖。當水源缺乏、容易凍結或者巖性不適于濕式鑿巖時,可采用帶有捕塵設備的干式鑿巖,但所采用的防塵措施應達到粉塵容許濃度,否則嚴禁干式鑿巖。
7. 防火與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設立明顯標志。各種器材應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用。
7.2 應配備經過培訓的人員擔任義務消防員。
7.3 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
7.4 洞內及各洞室不應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的洞室應安裝外開的防火門。
7.5 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存放處均應設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員均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內的雜草必須鏟除干凈。在林區(qū)施工時,應按林區(qū)設置隔火帶。
7.8 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7.9 在雨季前應進行一次防洪及洞頂地表水檢查。
7.10 對地下水豐富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地層,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備足排水設備。
8. 供電與電氣設備
8.1 動力線路
8.1.1 洞內配電變壓器嚴禁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嚴禁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洞內供電。
8.1.2 洞內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派專人在電閘看守。
8.2 電氣設備
8.2.1 洞內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檢查;
四、低壓電氣設備宜安裝漏電保護器。
8.2.2 電器(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攔或防護罩。
8.2.3 直接向洞內供電的饋線上,嚴禁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與洞內值班員聯(lián)系。
8.2.4 36v以上的供電設備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有接地保護。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每班均應由當班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8.2.5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
8.2.6 通風機房、變電所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備。
8.2.7 洞內照明的燈光應保證亮度足夠,均勻不閃爍。
8.2.9 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或洞室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或間接式照明。
9. 軟巖與不良地質隧道施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應備足搶險材料
9.1.3 當設計文件說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現的不良地質時,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
9.1.4 對不良地質隧道,應采取弱爆破、短進尺、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發(fā)現隧道內有塌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專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9.1.7 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9.2 不良地質地段的掘進
9.2.1 對淺埋的軟弱地層,應按設計進行地層加固,再行開挖。
9.2.2 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地表進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變形量加大或變形量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9.2.3 對預報有巖爆發(fā)生地段采用超前鉆孔,注入高壓水,達到超前釋放應力,軟化圍巖,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設超前錨桿,以鎖定前方圍巖。開挖后,直接在開挖面上噴霧灑水,軟化圍巖,降低脆性,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中等以上巖爆地段,在開挖輪廓線外的拱部和邊墻打注水孔,向孔內噴灌高壓水,軟化圍巖,加快圍巖內部的應力釋放。加強初期支護,對發(fā)生巖爆地段掛設鋼筋網,加長系統(tǒng)錨桿,噴射鋼纖維砼,達到弱化巖爆程度的目的。
9.2.4 個別地段鈾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強對放射性的監(jiān)測,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監(jiān)測儀對隧道內的γ射線進行監(jiān)測。
(2)對隧道施工人員進行身體防護,配置防護服裝,確保人身安全。
(3)及時封閉開挖面。每次開挖后采取噴砼及時封閉開挖面,噴砼厚度5~8cm,防止射線直接對人體的輻射。
(4)加強隧道通風、降塵。對存在放射性的花崗巖地段,采取不間斷的通風,及時排除洞內污濁空氣;每次放炮開挖后,及時噴霧灑水降塵,待掌子面粉塵及炮煙排凈后才允許人員進場施工,防止人員吸入帶輻射的微粒造成內照射,確保人員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強排水,并進行帷幕注漿止水,以及設置超前釋放孔放水減壓的措施,以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溫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達到420m,存在高地溫,地溫可達27.6℃。根據隧道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洞內作業(yè)溫度不超過28℃。針對高地溫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洞內通風。采用兩臺大風量、高風壓的通風機,并輔以局部射流風機加強通風,降低洞內溫度。
(2)在隧道內隔段設置噴霧灑水龍頭,以降低洞內溫度,同時降低洞內粉塵。
第10篇 職業(yè)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制度規(guī)范
1、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單位應將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提交給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
2、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單位應落實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建設單位應建立相應的職業(yè)病危害評價檔案。
3、單位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管理報批程序,并按程序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上報,經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
4、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由有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衛(wèi)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5、制定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fā)現不足項及時完善改進。
6、做好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管理臺賬。
7、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作業(yè)轉移給不具備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作業(yè)。
8、對可能造成職業(yè)病或職業(yè)中毒的作業(yè)環(huán)境、導致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或擴大的職業(yè)衛(wèi)生隱患,應納入單位職業(yè)衛(wèi)生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并由單位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人員)牽頭負責整改。
9、按照規(guī)定在投入生產或使用的30日內如實向區(qū)安監(jiān)局進行職業(yè)病危害項目申報。
第11篇 化工職業(yè)病預防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1.1、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規(guī)范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預防職業(yè)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guī)定了對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中職業(yè)病危害因素預防治理的要求、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的健康監(jiān)護及職業(yè)病診斷治療的管理要點、方法和內容。
1.3、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內所屬各部門及其全體員工。
2、總則
2.1、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部門領導對本單位的勞動衛(wèi)生與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級領導在任職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對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治理,使其達到國家勞動衛(wèi)生標準。
2.2、技術開發(fā)部和各生產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工程項目應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規(guī)定;在推廣新技術、采用新工藝、購置新設備和使用新材料(簡稱“四新” )時,保證勞動衛(wèi)生條件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3、職責
3.1 行政部是職業(yè)病預防的主管部門,負責制訂職業(yè)病防治規(guī)劃和計劃;負責委托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監(jiān)測,按規(guī)定做出報告;參與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建立健全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
3.2、衛(wèi)生所負責組織安排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人員的就業(yè)(上崗)前體檢、定期體檢和離崗時體檢,對職業(yè)禁忌者提出處理意見。
3.3、各生產班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本單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監(jiān)測工作;負責本單位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勞動衛(wèi)生培訓,指導正確使用、維護勞動保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4、職業(yè)病危害告知與教育
4.1、產生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崗位應當在醒目處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2、產生嚴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崗位,應當在其醒目處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告知產生有害因素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4.3、行政部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員工。
4.4、各職能部門、各班組應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yè)健康培訓。
5、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治理
5.1 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項目,技術開發(fā)部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向行政部提交職業(yè)危害預評價報告,對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強度(濃度)及對工人健康的影響做出評價,并制訂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
5.2、治理項目的設計應本著投資小見效快的原則,盡可能采用成熟、先進的治理技術和方法;對于投資較大的治理項目,主要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對項目的可行性認真分析研究,設計方案確定后,于每年11月底以前列入下一年度的安措計劃,并上報行政部。
5.3、嚴禁生產單位將有害作業(yè)轉嫁、外包或以聯(lián)營形式交給沒有防護設施的企業(yè)。
6、作業(yè)環(huán)境管理
6.1、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代表點由行政部配合政府職業(yè)病防治部門共同確定或定期修訂。行政部建立《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定點清單》,各班組在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代表點處明示該點的名稱、濃度標準、濃度實測值等內容。
6.2、行政部統(tǒng)一編制“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計劃”,委托政府職業(yè)病防治部門進行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根據監(jiān)測結果做出衛(wèi)生學評價。行政部將評價與監(jiān)測結果建立《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臺帳》。
6.3、各班組對監(jiān)測超標的職業(yè)危害因素作業(yè)區(qū)應進行治理,對于因設備或工藝存在的困難或尚不能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應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
6.4、作業(yè)環(huán)境中必須保證操作區(qū)域有充足的照明,車間設備布局、物料堆放、車間通道以及生產區(qū)域的地面狀況應滿足國家或行業(yè)有關標準的要求。
6.5、對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區(qū)。
6.6、各班組應加強對作業(yè)現場的管理,積極推行“5s”(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yǎng))現場改善活動。
7、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7.1 各班組必須建立《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登記表》,每年11月底前填報《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健康體檢計劃申報表》上報至行政部。行政部審核后下達年度體檢計劃,衛(wèi)生所依據年度體檢計劃,組織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職業(yè)性健康體檢,并建立和妥善保管職業(yè)健康檔案。
7.2、職業(yè)性健康體檢類別包括從事接觸有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的上崗前體檢、在崗期間的定期體檢、離崗時體檢及應急性體檢。
7.3、各班組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yè)健康體檢的員工從事接觸有害因素的作業(yè);不得安排有職業(yè)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所禁忌的作業(yè)。
7.4、對在職業(yè)性健康體檢中發(fā)現有與所從事職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及有職業(yè)禁忌癥的員工,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體檢的員工,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7.5、在職業(yè)病普查中發(fā)現的可疑病人,體檢單位應及時通知各車間和衛(wèi)生所,衛(wèi)生所會同行政部根據病人的職業(yè)危害接觸史、現場勞動衛(wèi)生資料、病人的臨床表現和化驗檢查結果等綜合分析后做出初步診斷,再安排其到職業(yè)病診斷機構確診。
8、職業(yè)病的診斷和治療
8.1、從事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人員,在非普查期要求做職業(yè)病診斷者,須經車間同意,并到衛(wèi)生所申請診斷職業(yè)病的正式報告和相關資料,到行政部辦理有關手續(xù)。
8.2、已被確診為職業(yè)病或疑似職業(yè)病者,在治療后被確認不能從事原工種的員工,由行政部在兩個月內將其另行安排工作;因工作需要暫不能調離者,必須在半年之內將其調離。
8.3、職業(yè)病人的門診治療,應由專職醫(yī)生開具處方,并經衛(wèi)生所領導審批后再到定點醫(yī)藥機構取藥、報銷。
8.4、需立即搶救的急重、住院和退休后居住原籍的職業(yè)病人,可在附近國家定點的職業(yè)病醫(yī)療機構診治,報銷醫(yī)療費用時須持有病歷、診斷書和用藥清單等有關資料,經衛(wèi)生所認定,領導審批后給予報銷。
8.5、列入工傷統(tǒng)籌的職業(yè)病人,醫(yī)療費用按照工傷統(tǒng)籌有關程序辦理,未列入的,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執(zhí)行,醫(yī)療費用在勞動保險費中支付。
8.6、職業(yè)病人患其他疾病的醫(yī)療費用,不享受職業(yè)病醫(yī)療費用待遇。
8.7、行政部按照《職業(yè)病例登記表》建立職業(yè)病例登記臺帳,定期進行統(tǒng)計和分析。
9、考核
9.1 對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行政部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治理、經濟責任制考核或停產整頓等處罰。
9.1.1、勞動保護設施停止使用或運轉狀況極差,致使有害物質濃度嚴重超過國家標準且逾期不采取措施者;
9.1.2、任意拆除勞動保護設施致使有害因素危害嚴重者;
9.1.3、不按計劃實施安措項目、挪用安措經費者;
9.1.4、建設項目不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擅自施工投入使用者;
9.1.5、將有害作業(yè)轉嫁、外包或以聯(lián)營形式轉給沒有勞動保護設施的企業(yè)者;
9.1.6、強令職業(yè)病患者和職業(yè)禁忌癥者從事禁忌作業(yè)者;
9.1.7、不接受監(jiān)測或隱瞞職業(yè)危害真實情況者;
9.1.8、不按規(guī)定對從事有害作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者;
9.1.9、拒付工人健康檢查和有害作業(yè)點監(jiān)測費用者。
9.2、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yè)病防治法》造成重大職業(yè)危害的肇事責任者及其單位領導,要追究其行政和經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9.3、 對在有害環(huán)境治理和職業(yè)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12篇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管理制度
1、貫徹落實國某某某綜治委關于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將預青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年有計劃、月有中心、周有重點”。
2、成立校長支書“掛帥”的預青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長室――職能部門――班主任”三級聯(lián)動、“學校――家庭――社會”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機制;堅持例會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對策、布置工作、樹立典型、推廣經驗。
3、落實目標責任,建立考評機制,將預青工作納入部門與班主任工作目標責任范圍,鑒定責任狀,并與部門年度考核、班主任月津貼直接掛鉤。
4、執(zhí)行教育部《中小學法制教育大綱》,將法制教育納入課程計劃,滲透到學科教學之中,發(fā)揮課堂的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
5、結合“四五普法”,積極組織形式多樣的講座、培訓、競賽活動,對青少年進行“兩法一條例”的教育,幫助青少年學生牢固樹立遵紀守法的思想防線。
6、經常性地開展學生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規(guī)范和矯治學生不良行為,組織遠離“黃賭毒”、告別“三室三廳”法制實踐活動。
7、聘請法制輔導員或法制副校長,定期來校舉辦法制報告會,針對青少年的特點,以案例說法理,給青少年學生敲警鐘,做到防微杜漸。
8、落實幫教措施,開放“一助一”、“多助一”結對幫扶,做好單親家庭、后進和困難學生的教育引導轉化工作。
9、開展青少年自我保護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原自護知識,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及對違法犯罪自我防范。
10、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詢室,提高學生的心理知識,矯正學生心理誤區(qū),化解學生的心理矛盾,幫助學生樹立良好的心態(tài)。
11、凈化、優(yōu)化校園教育環(huán)境,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環(huán)境專項治理,清除校園周圍治安隱患。
12、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建立“家教聯(lián)系卡”,及時報道有關情況;舉辦“家長學?!?提高家長教育和監(jiān)護能力。
第13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預防措施
1.總則
1.1 為處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機、物、環(huán)“之間的關系,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標準。
1.2 工地宿舍、辦公室、食堂、澡堂、停車場、材料庫、油庫、配電房、炸藥庫、衛(wèi)生室等建筑物、構筑物設置地點應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同時還應具備防火、防盜、防洪標準。
1.3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均須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做到心中有數。
1.4 施工現場須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標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隧道施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
1.5 在隧道內工作的電工、裝載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電(氣)焊工、架子工,必須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1.6 施工所用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有檢驗制度,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勞動保護用品要有質檢證明書,并經安監(jiān)人員認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嚴肅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組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特殊情況要在現場當面交待清楚。如有嚴重險情,必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qū),設立標志,派專人看守,同時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處設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撐用料及各種使用工具等。
1.9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含事故苗頭)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2.開挖
2.1 鉆眼
2.1.1 鉆眼前,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燈光照明是否良好,支護、頂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及時支護或者清除。
2.1.2 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機或者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3 鉆孔臺車、風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格的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鉆孔臺車
1、臺車停靠是否平穩(wěn);
2、鉆桿鉆頭是否穩(wěn)固;
3、液壓部分有無露油、機械運轉是否正常;
4、濕式水壓是否滿足鉆眼要求,水路是否暢通。
(2)風鉆
1、機身、螺栓、卡套、彈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氣管、水管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象。
(3)電鉆
1、把手膠皮套絕緣是否良好;
2、電纜線有無破損、接頭有無裸露;
3、防止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風鉆應穩(wěn)固。
2.1.5 嚴禁在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6 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鉆孔臺車、風鉆、電鉆等機具。
2.1.7 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服,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洞。電鉆工還應穿絕緣衣和戴絕緣手套。
2.1.8 大型鉆孔臺車進出洞經過的路段和臨時臺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派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2.2爆破
2.2.1 洞內爆破作業(yè)指揮要統(tǒng)一信號,人員要撤離至安全距離以外,隧道較長的宜增設交通運輸車接送人員,還可設置臨時避車洞。
2.2.2安全距離:
一、獨頭坑道內不小于200m;
二、相鄰的平行道內不小于100m;
三、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四、雙線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五、雙線上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應根據施工條件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2.2.4 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支護;
三、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爆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2.2.7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以下各種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一、有無瞎炮及可疑現象;
二、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
三、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
四、支護有無破損與變形。
2.2.8 有瞎炮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9 裝藥時嚴禁火種,嚴禁裝藥打眼同時進行,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0 嚴禁明火點炮
2.2.11 兩端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和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工作面距離八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作業(yè),并將人員機具撤走,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時,可在適當地段或避車洞內設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存貯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二、洞深應大于10m,應與隧道中線有60°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門;
三、設立明顯標志,安排專人看守;
四、洞內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嚴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人員穿化纖衣物作業(yè)。
3.裝碴與運輸
3.1一般規(guī)定
3.1.1 運輸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3.1.2 進入隧道的內燃機械與車輛,必須選用有凈化裝置的柴油車。汽油機械與車輛不得進洞,若施工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防塵的要求時,可以不受此限。
3.2 裝碴作業(yè)
3.2.1 人力裝碴前,斗車應停穩(wěn)并制動;解除制動應使用工具,起動前應鳴笛或吹哨;人力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
3.2.2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裝碴不得高于車廂;
二、裝碴機和運碴機之間不得有人;
三、為了確保運碴車就位和安全進出,應設專人指揮。
3.3無軌運輸
3.3.1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洞內車輛限速表 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回車51010
3.3.2 洞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均應在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洞內電線、風管、水管應設置在車輛不易碰掛的位置。
3.3.3 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超車;
二、根據隧道的長短,在避車洞的位置加擴一定尺寸供車輛會車;
三、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20m的距離,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距離。
四、車輛起動前應了望與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故障運行;
六、駕駛室不得搭載其他人員,車輛不得超速行駛;
3.3.4 車輛在洞內行使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與車輛機械搶道;
二、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3.3.5 洞外卸碴點路面應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擋木及標志。
3.3.6 洞內道路應加強養(yǎng)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3.3.7 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開燈、鳴笛并派專人指揮。
4.支護
4.1 隧道各部位開挖后應根據圍巖情況,選用有效的支護。
4.2 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指定專人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空作業(yè)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4.4 當發(fā)現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4.5 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支撐臨時支護。
4.6 當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一小時內通知現場負責人,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4.7 傍山或者淺埋地段施工時,應控制拱頂最大允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發(fā)現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內出現裂縫時,應視為危險警告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質隧道中噴錨支護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4.9 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斷面開挖的拱圈、拱頂部分不得因高、難而省略檢查。
4.10 噴錨地段的危石應及時處理完畢,腳手架、防護欄桿、照明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應嚴格檢查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干式噴射砼時,應堅持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工作面應設置水幕,加強通風,降低粉塵濃度;作業(yè)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噴射手應配戴防護面罩、防水披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乳膠手套;
二、噴射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定崗,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持交接班,并作好書面記錄;
三、向錨桿孔壓注砂漿,壓力應大于0.2mpa,注漿管噴咀,嚴禁對人放置,在未打開風閥前不得搬動或關啟封蓋;
四、鋼支撐支護時,應按高空作業(yè)制訂防護計劃,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程度,對構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塊、人員墜落、表層巖坍落、砼硬化不充分產生剝落和由于部正確姿勢作業(yè),造成跌倒和墜落等要有超前的預防措施。
5. 襯砌
5.1 砼澆注前,應全面檢查模板及支架結構狀況,檢查鋼筋幫扎是否牢固、開挖面有無懸石坍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注作業(yè)。在振搗作業(yè)中,使用插入式振動器,則應穿膠鞋、戴膠皮手套,軟軸部分不得插入砼中,電源線接頭必須良好,濕手不得接觸電源開關。
5.2 洞門襯砌時應先檢查仰坡、邊坡、坡頂有無裂縫,及時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洞外坡面懸石坍塌。
5.3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地點。
5.4 襯砌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5. 5 拆除砼輸送軟管或者管道時,必須停止砼的運轉。
5.6 使用襯砌臺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臺車走行軌中心線必須與隧道中心線重合,兩側軌面必須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三、砼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可靠不漏漿,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不得使臺車受到偏壓;
四、臺車就位后前后輪的相反方向應用鐵靴剎住車輪。
6.通風與降塵
6.1 施工通風
6.1.1 施工中的通風應符合鐵道部現行鐵路隧道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6.1.2 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應取樣一次進行分析,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6.1.3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機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6.1.5 軟管通風機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6.2.1 隧道內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內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內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工作面,濃度可為100mg/m3,但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總回風道風流中,應小于0.5%,開挖面裝藥放炮前應小于1%,開挖面超過2%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帶。
6.2.4 隧道內氣溫不宜超過28℃。
6.2.5 隧道施工通風應能提供洞內各項作業(yè)所需的最小風量,每人應供應新鮮空氣3m3/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yè)時,供風兩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
6.3 防塵
6.3.1 隧道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鑿巖機鉆眼時必須先送水后送風;
2、放炮前后必須進行噴霧、灑水;
3、出碴前應用水淋濕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巖壁;
4、施工人員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風道或風管與掌子面距離不得小于10m,若風道和風管屬易損物組成,可在放炮時進行掩蓋或移至安全處;
6.3.2 防塵用水,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設沉淀或過濾設施。
6.3.3 噴射砼宜采用濕噴,如采用干噴時,應加強通風與照明,并采取防塵措施降低粉塵濃度。
6.3.4 鉆眼作業(yè)應采用濕式鑿巖。當水源缺乏、容易凍結或者巖性不適于濕式鑿巖時,可采用帶有捕塵設備的干式鑿巖,但所采用的防塵措施應達到粉塵容許濃度,否則嚴禁干式鑿巖。
7. 防火與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設立明顯標志。各種器材應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用。
7.2 應配備經過培訓的人員擔任義務消防員。
7.3 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
7.4 洞內及各洞室不應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的洞室應安裝外開的防火門。
7.5 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存放處均應設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員均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內的雜草必須鏟除干凈。在林區(qū)施工時,應按林區(qū)設置隔火帶。
7.8 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7.9 在雨季前應進行一次防洪及洞頂地表水檢查。
7.10 對地下水豐富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地層,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備足排水設備。
8. 供電與電氣設備
8.1 動力線路
8.1.1 洞內配電變壓器嚴禁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嚴禁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洞內供電。
8.1.2 洞內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派專人在電閘看守。
8.2 電氣設備
8.2.1 洞內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檢查;
四、低壓電氣設備宜安裝漏電保護器。
8.2.2 電器(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攔或防護罩。
8.2.3 直接向洞內供電的饋線上,嚴禁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與洞內值班員聯(lián)系。
8.2.4 36v以上的供電設備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有接地保護。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每班均應由當班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8.2.5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
8.2.6 通風機房、變電所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備。
8.2.7 洞內照明的燈光應保證亮度足夠,均勻不閃爍。
8.2.9 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或洞室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或間接式照明。
9. 軟巖與不良地質隧道施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應備足搶險材料
9.1.3 當設計文件說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現的不良地質時,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
9.1.4 對不良地質隧道,應采取弱爆破、短進尺、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發(fā)現隧道內有塌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專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9.1.7 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9.2 不良地質地段的掘進
9.2.1 對淺埋的軟弱地層,應按設計進行地層加固,再行開挖。
9.2.2 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地表進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變形量加大或變形量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9.2.3 對預報有巖爆發(fā)生地段采用超前鉆孔,注入高壓水,達到超前釋放應力,軟化圍巖,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設超前錨桿,以鎖定前方圍巖。開挖后,直接在開挖面上噴霧灑水,軟化圍巖,降低脆性,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中等以上巖爆地段,在開挖輪廓線外的拱部和邊墻打注水孔,向孔內噴灌高壓水,軟化圍巖,加快圍巖內部的應力釋放。加強初期支護,對發(fā)生巖爆地段掛設鋼筋網,加長系統(tǒng)錨桿,噴射鋼纖維砼,達到弱化巖爆程度的目的。
9.2.4 個別地段鈾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強對放射性的監(jiān)測,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監(jiān)測儀對隧道內的γ射線進行監(jiān)測。
(2)對隧道施工人員進行身體防護,配置防護服裝,確保人身安全。
(3)及時封閉開挖面。每次開挖后采取噴砼及時封閉開挖面,噴砼厚度5~8cm,防止射線直接對人體的輻射。
(4)加強隧道通風、降塵。對存在放射性的花崗巖地段,采取不間斷的通風,及時排除洞內污濁空氣;每次放炮開挖后,及時噴霧灑水降塵,待掌子面粉塵及炮煙排凈后才允許人員進場施工,防止人員吸入帶輻射的微粒造成內照射,確保人員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強排水,并進行帷幕注漿止水,以及設置超前釋放孔放水減壓的措施,以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溫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達到420m,存在高地溫,地溫可達27.6℃。根據隧道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洞內作業(yè)溫度不超過28℃。針對高地溫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洞內通風。采用兩臺大風量、高風壓的通風機,并輔以局部射流風機加強通風,降低洞內溫度。
(2)在隧道內隔段設置噴霧灑水龍頭,以降低洞內溫度,同時降低洞內粉塵。
第14篇 幼兒園預防接種管理制度(5)
幼兒園預防接種管理制度(五)
一、辦新生入托入園手續(xù)時,托幼機構要查幼兒的預防接種證并按要求登記,家長要妥善保存,如有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到發(fā)證、免疫接種的醫(yī)院辦理補證手續(xù)。
二、采取早預防、早發(fā)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督促家長按兒童年齡及季節(jié)完成防疫部門規(guī)定的免疫接種。
三、對于托幼機構非本市戶口的幼兒也要按防疫部門規(guī)定的及時完成免疫接種。
第15篇 z_學校傳染病預防管理制度
中心學校傳染病預防管理制度
傳染病是由病毒、細菌、寄生蟲等生物病原體,通過呼吸道、消化道、皮膚粘膜等不同途徑侵入人體后引起發(fā)病。因傳染病具有傳染性,如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僅對保證學生身體健康、促進生長發(fā)育、完成學習任務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控制社會上傳染病流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學校領導重視傳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預防保健工作并由疫情報告人,具體防治制度如下:
一、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wèi)生健康教育,積極配合社區(qū)開展愛國衛(wèi)生運動。消除老鼠和蚊、蠅以及其他傳播傳染病動物對人體的危害。
二、有計劃地改造學習公共衛(wèi)生設施,加強飲用水衛(wèi)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監(jiān)控與疫情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fā)現,早報告,早治療。制定晨間制定,做好晨檢,班主任根據學生的缺課情況,發(fā)現有疑似傳染病及時報告給學校相關部門,學校疫情報告人逐級做好疫情報告并做好登記工作。疫情報告順序為:學生、班主任、衛(wèi)生室、學校領導。
四、對發(fā)生疫情的班級做到及時消毒、及時隔離。保持室內環(huán)境空氣流通,經常開窗通風。
五、學生患傳染病愈后,必須持有醫(yī)院出具的復課證明及有關化驗單,經學校確認后方可復課。
六、進一步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通過學校網站、宣傳窗、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途徑,經常性地對家長、學生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
七、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學生預防接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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